河北省是全国唯一兼有山脉、平原、草原、高原、海滨与湖泊而有之的省份,这就造就了河北省具有历史悠久、人文底蕴厚重、民间艺术资源形式丰富多样。悠久的历史,丰饶的社会土壤,孕育出丰富多彩的为大众所喜、有着顽强艺术生命力的河北民间舞蹈。凡有人类居住的地方,便有河北民间舞蹈生息繁衍的土壤。由于河北省除汉、晋、隋、唐、元、明、清之外,大多处于割据和分裂状态。因此,造成河北省各地区之间生活、文化传统、民风民俗、审美情趣有所差异,从而使河北民间舞蹈的种类、风格因地而异。河北民间舞蹈不仅种类繁多、分布广,而且个性鲜明、极具特色,这一点古人已有发现,故河北的许多县都把参加民俗和宗教祭祀活动的各类型民间艺术,统称为“杂剧”。命名为“杂剧”的主要用意在于“杂”,而不在“剧”。“杂”为河北民间舞蹈的最大特点,河北民间舞蹈有具杂技属性的“节节高”“高跷”;有兼具杂技、工艺两种属性的“龙灯”“狮子”;有具音乐属性的“击鼓”和“击钹”;还有武术范畴的“五虎棍”“武社火”“摔跤”;还有以人体为主要表现手段的传统歌舞等。这些河北民间舞蹈的审美视角虽不尽相同、各有侧重,但人们长期以来以“举手投足,皆可谓舞”的河北传统舞蹈观念为依据,以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为背景,将不同音乐风格、不同河北传统舞蹈动作、不同河北传统舞蹈意义的民间艺术和技术技巧融为一体,构成了当今的河北民间舞蹈这一舞种。
在淳朴诚实的河北人民心目中,“龙”是司雨之神、是民族的图腾、是历代帝王权势的化身,它主宰着人民群众的命运,是形成中华民族精神和力量的象征。邯郸易县的“摆字龙灯”,虽然摆脱了某些陈旧世俗的观念,但仍然是河北人民群众的精神寄托。除舞动龙身以显示河北民间舞蹈美之外,还用龙体摆成许多形状,甚至是汉字,来表达吉祥、保平安。
河北省大部分的“高跷”队原本是祭祀舞队,沿袭古代习俗,在庙祭之时,两队相遇,总会分个上下、争个高低。如果某一队今年失败了,整个冬季一定会刻苦训练,等来年庙会时再相互较量一番。在沧州、廊坊、保定一带流行的“武高跷”,技艺性极强,为全省之冠。凡平地上不踩高跷能做到的技术动作,“高跷”表演者大部分都能在高跷上做出来。晚清后,冀东地区的传统高跷受“地秧歌”的影响,加以艺术表演,表演了《拾玉镯》《铁弓缘》等戏曲节目,为“高跷”从竞技性向艺术表演性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属于劳动再现性的“小车”“旱船”等,早在宋辽时代就已经出现。随着历史的演变,这些河北民间舞蹈也在不断地变化发展着。
河北省是以汉族为主的省份,有着浓厚的乐舞文化传统。由于河北省地处交通要道,自古以来全国的人力、物资都在此交汇,驿站更加多不胜数。舟车劳累的人们在驿站休息期间就以歌舞为乐,来放松身心。
自南北朝时期的“胡舞”“胡乐”进驻中原后,不久便流传于全国。直至隋唐时期在此反客为主占据了宫廷乐舞的主要地位。加之佛教的传入,对河北民间舞蹈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得河北民间舞蹈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无论哪种艺术表演形式在其起源、演变、发展的过程中,自身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特点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艺术门类间不断交流、相互借鉴、彼此融合、不断积累逐渐形成了河北民间舞蹈自身的特点。从落子的演变历史来看,沧州落子的发展同样离不开与它朝夕相处的姊妹艺术。落子最初源于小曲,它吸收了民间走会中的秧歌表演形式和戏曲表演形式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载歌载舞的具有戏的艺术表演形式。当时的落子不仅融入了戏曲的表演形式,还效仿了戏曲的不同角色的服饰装扮,以及歌舞、说唱表演中的不同人物道具,随后又融入大量武术技能,带有明显的武术痕迹。其伴奏音乐还了借鉴了京剧曲牌(小开门)、河北梆子曲牌(花梆子)等作为前奏曲,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表演形式,拥有了独立、完整的艺术表演形式。其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根基于博大精深的民间、民俗文化间的兼收并蓄。沧州落子夹裹在众多的艺术门类中,伴随着自身的不断成长,与当地人民群众的爱好、性格、审美、信仰潜移默化地渗入到河北民间舞蹈中,使当地人民坚毅、刚强的性格形象得以再现,从而将本地区的民俗精神、民俗文化、民俗活动和地方特色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