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比赛应由4节组成,每节10分钟。
8.2 在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应有20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3 在第1节和第2节(上半时)之间,第3节和第4节(下半时)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前应有2分钟的比赛休息时间。
8.4 两个半时之间的比赛休息时间应为15分钟。
8.5 一次比赛休息期间开始于:
·预定的比赛开始之前20分钟;
·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
8.6 一次比赛休息期间结束于:
·第1节开始,在跳球中,当球离开主裁判员的手时。
·所有其他节的开始,当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时。
8.7 如果第4节比赛时间结束时比分相等,比赛有必要再继续一个或几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打破平局。
8.8 如果结束比赛时间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之前发生了犯规,在比赛时间结束之后应执行最后的罚球。
8.9 如果作为罚球的结果需要一个决胜期。那么,在比赛时间结束后发生的所有犯规,应被视为在比赛休息期间发生的,在决胜期开始之前应执行罚球。
(一)将“一次比赛休息期间结束于”修改为:
1.第1节开始,在跳球中,当球离开主裁判员的手时。
2.所有其他节的开始,当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时。
(二)原规则是第1节的开始是球被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其他节的开始是掷球入界后,场上队员触及球时。现规则修改后把在比赛开始前与开始后的临界点发生的违犯的处理方法及原则,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1.每个决胜期应以什么方式开始比赛?
每个决胜期应依据第4节或前一个决胜期结束时,交替拥有的箭头方向,掷球入界开始比赛。
2.决胜期比赛时,全队犯规和队员、教练员犯规次数应如何计算?
规则规定:决胜期是第4节的继续,所以在任一决胜期内发生的所有的全队犯规和队员、教练员犯规均要看作是第4节发生犯规的一部分。因此,决胜期的所有犯规次数应根据第4节结束时的次数连续计算。
3.在进行第一个决胜期比赛之前,双方是否应交换或挑选球篮?
不用,双方应按第4节的比赛方向继续比赛。
4.在进行第二个决胜期比赛前,双方是否应交换球篮?
不用。在所有的决胜期中,双方应按第4节的比赛方向继续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