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名球队成员按照竞赛组织部门的规程(包括年龄限制)已被批准为某队参赛时,他是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当一名球队成员的姓名在比赛开始前已被登记在记录表上,并且他既没有被取消比赛资格又没有发生5次犯规,是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在比赛时间内,一名球队成员:
·当他在比赛场地上,并且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队员。
·当他未在比赛场地上,但他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替补队员。
·当他已发生5次犯规,并且不再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出局的队员。
在比赛休息期间,所有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被认为是队员。
每个队应按下列要求组成:
·不超过12名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包括一名队长。
·一名教练员,如果球队需要可有一名助理教练员。
·最多5名有专门职责的随队人员可坐在球队席上,如球队管理、医生、理疗师、统计员、翻译等。
在比赛时间内,每队应有5名队员在场上并可被替换。
一名替补队员成为队员和一名队员成为替补队员:
·当裁判员招呼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时。
·在暂停或比赛休息期间,一名替补队员向记录台请求替换时。
球队成员的着装应符合下述要求:
·背心前后的主色相同。
所有队员必须把他们的背心塞进他们的比赛短裤内。允许穿着连体的服装。
·短裤前后的主色相同,但没必要与背心的颜色相同。
·球队所有队员穿着主色相同的短袜。
每一球队成员应穿前后有号码的背心,其清楚的单色号码与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号码应清晰可见,并且:
·后背的号码应至少高20厘米。
·前胸的号码应至少高10厘米。
·号码应至少宽2厘米。
·球队应使用4至15的号码。国家联合会为举办竞赛,有权批准最多两位数字的任何其他号码。
·同队队员不应佩带相同的号码。
·任何广告或标志离号码应至少5厘米。
球队必须至少有两套背心,并且:
·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A”队)应穿浅色背心(最好白色)。
·秩序册中队名列后的队(客队/“B”队)应穿深色背心。
·然而,如果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背心的颜色。
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比赛要求。任何被设计成增加队员高度的或延伸范围的,或用任何其他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队员不应佩戴可能使其他队员受伤的装备(物品)。
·下列物品不允许:
——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护具、模件或保护套,它们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其他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有软的包扎。
——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物品(指甲必须剪短)。
——头饰、头发饰物和珠宝饰物。
·下列物品是允许的:
——肩、上臂、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护装备,如果其材料被充分地包裹了。
——与短裤主色相同的(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
——与背心主色相同的弹力护肘。
——与短裤主色相同的弹力长筒袜。如果用于护大腿,则要高于膝盖;如用于护小腿,则要低于膝盖。
——被适当包扎的膝部保护架。
——伤鼻保护器,即使用硬质材料制成。
——不会对其他队员造成危险的眼镜。
——无色透明的牙套
——由不会发生擦伤的单色棉布、软塑料或橡胶制成的头带,最宽是5厘米。
——无色透明的手臂、肩膀及腿部的运动贴布。
比赛中,任何商业广告、促销产品或慈善团体的名称、标记、徽标或其他标识,包括上面提到的但不限于这些,都不允许显示在队员的肢体上、头发中或其他部位上。
本条款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他装备,必须被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批准。
1.球队所有队员穿着主色相同的短袜。
2.与背心主色相同的弹力护肘。
3.与短裤主色相同的弹力长筒袜。如果用于护大腿,则要高于膝盖;如用于护小腿,则要低于膝盖。
4.无色透明的牙套。
5.比赛中,任何商业广告、促销产品或慈善团体的名称、标记、徽标或其他标识,包括上面提到的但不限于这些,都不允许显示在队员的肢体上、头发中或其他部位上。
(二)将“与短裤主色相同的(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的规定挪动了在本条款中位置。
1.A队随队人员如果对裁判员有不道德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坐在球队席区域内的随队人员,既享有权利,也负有责任,他的行为同样在裁判员的管辖之下,如有不道德的行为,也应受到规则的处罚。
2.在比赛期间,坐在球队席区域内的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开自己的球队席区域?
在比赛期间,当得到裁判员的许可后一名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从人员可以进入赛场照料受伤队员;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需要立即照料,他可以不经裁判员的许可就立即进入球场;替补队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替换;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暂停;只有在暂停期间,而且他还留在自己的球队席区域附近,一名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可以进入球场和他的球队成员讲话;在比赛计时钟停止时,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去记录台获取统计资料及询问有关比分、时间或犯规次数的问题。但做此举必须有礼貌并不得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
在打架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允许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在这种情况中,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不应被取消比赛资格。但如果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并不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在打架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下,离开球队席区域界限的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赛前,裁判员发现A队的一名队员所穿的背心没有号码,或者背心胸前(背后)有号码而背后(胸前)没有号码,如何处理?
规则规定:每个队员背心前后必须有清晰的号码。上述情况,该队员将不能参赛,除非他更换上号码符合规则要求的背心。
4.准备开始比赛时,或比赛开始后,裁判员发现A5或B5未将背心塞进短裤内,如何处理?
如在赛前发现此类情况,应令队员将背心塞进短裤内。然后,再开始跳球比赛;如果在比赛中发现此类情况,裁判员应在球成死球时,令队员将背心塞进短裤内,而后再重新开始比赛。
5.赛前,裁判员发现A5背心上的号码是用粉笔写的,或是用胶布贴的,如何处理?
用粉笔写或用胶布贴背心上的号码,很容易被队员的汗水浸没或者脱落,这不但不符合规则的要求,而且也会给比赛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该队员将不能参赛,除非他更换上号码符合规则要求的背心。
6.A1佩带着项链、耳环、戒指或发夹进行比赛,如何处理?
如果队员佩戴可能导致其他队员被擦伤或割伤的物品,裁判员在赛前就应观察此类现象,并给予制止。如在赛中发现该情况,应在球成死球时,令该队员立即去掉,否则该队员将不能参加比赛。
7.A1穿的是蓝色背心,而该队的其他队员都穿的是白色背心,B队穿的是红色背心,A1必须更换背心吗?
是的。规则规定:同队所有队员应穿前后主要颜色相同的背心。上述情况,虽然A1背心的颜色与B队也不相同,但他也必须更换与本队其他队员颜色相同的背心。否则,他将不能上场参加比赛。
8.A1穿的是白色的短裤,而该队的其他队员穿的是黑色短裤,B队穿的是红色短裤,A1必须更换短裤吗?
是的。规则规定:同队所有队员应穿前后主要颜色相同的短裤。上述情况,虽然A1短裤的颜色与B队也不相同,但他也必须更换与本队其他队员颜色相同的短裤。否则,他将不能上场参加比赛。
9.A1穿的背心号码是18号,合法吗?
规则规定:球队应使用4~15的号码。国家联合会为举办竞赛,有权批准最多两位数的任何其他号码。也就是说,对于国际重大比赛,队员必须使用4~15的号码。至于国内各种级别的比赛,各自相应的主办单位有权批准两位数以下的任何号码。所以,A1所穿的18号背心应视主办单位的规定来判定是否合法。
10.第1节比赛进行到第8分钟时,替补队员A1才到达比赛场地,那么A1能上场比赛吗?
只要该队教练员在赛前提交的队员名单中有A1的姓名、号码,则应允许他参赛。否则,他将不能参赛。
11.A队想把本队的第2位助理教练员的名字登记在记录表中,合法吗?
不合法。一个队只能在记录表中登入1名助理教练员。
12.A1穿的是蓝色比赛服,由于天气、或他本人身体的原因,他在比赛服内穿了一件红色的、或蓝色的圆领衫,合法吗?
无论任何原因,也无论穿着何种颜色的圆领衫,均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