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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运动负荷与适宜负荷训练的基本认识

3.2.1 运动负荷释义

在理论研究中,概念明确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有了明确的概念,才有可能做出恰当的判断,才能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从而使人们能够正确分析和研究问题;概念不明确,思想就会发生混乱,人们不能获得正确的知识,不能正常交流,甚至还会造成误解和过失。概念是各门科学的基石,概念是认识发展的阶梯,任何概念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标志人们对某一事物的认识程度,而不是认识的终点,它是新的认识的起点。

目前有关“运动负荷”的定义约有几十种,周西宽等编著的《运动学》把有关“运动负荷”概念的表述概括为3方面:外因论、单因论和双因论。外因论认为“运动负荷”是指运动施加于运动者的外部刺激;单因论认为“运动负荷”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对运动者有机体施加的训练刺激;双因论认为“运动负荷”是指身体练习给予人体的生理负荷

图多·博姆帕认为,运动训练过程中,以身体练习(又称运动动作)或心理练习为基本手段,对运动员机体对训练负荷刺激的反应表现在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前者称生理负荷,后者称心理负荷

赵志英认为,运动训练负荷是运动训练过程中,以多种多样的训练手段与方法作为媒介,施加于运动员有机体的刺激。换言之,运动训练负荷就是运动员有机体承受的刺激

熊焰等认为,运动训练中的运动负荷、训练负荷的本质反映了负荷的一般特征,即是有机体在一定时间内的工作量度。其本身并不是刺激,更不是应答。通过负荷可以对有机体产生刺激,并有相应的应答,这是必须理顺的逻辑关系。

徐本力认为,运动负荷是以一定外部负荷强度所完成的一定负荷的外部负荷量后机体所产生的总的内部应答反应

前民主德国哈雷博士(1969)提出,如果一种刺激能够产生训练效果。也就是说,能够发展、巩固或保持训练状态,那么这种刺激就叫做训练负荷

以前苏联马特维也夫(1977)为代表提出,训练负荷是指与安静状态相比,由完成练习所引起的功能活性的追加值

过家兴等(1986)提出,运动负荷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对运动员有机体施加的训练刺激 。这一定义被全国体育学院通用教材《运动训练学》所运用。另外,《教练员训练指南》一书也引用了这一概念

上述对运动负荷(或称训练负荷)的定义是有区别的,如果在有关的训练学研究成果中不对其所说的运动负荷进行严格定义,人们在学习、运用、借鉴过程中,就会由于对概念理解的不同而导致误解或过失。那么,上述各种定义究竟哪一种更确切呢?

从逻辑学定义概念的角度去分析,运动负荷应该是一个工作量度,这样的提法更具有准确性、严密性和科学性。然而,运动训练学几十年的发展却存在许多约定俗成的概念群,从便于理解和应用的角度讲,运动负荷是一种刺激的观点已经基本形成共识,而且这种刺激是运动过程中教练员通过身体练习这种训练学手段给予运动员的,这种认识已被广大教练员、运动员以及相关体育工作者接受。因此,研究认为运动负荷是特指运动员在运动过程中,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对运动员有机体施加的刺激。

运动员运动过程中承受的刺激,不仅包括运动负荷,还包括非运动负荷,运动负荷只是运动过程中运动员机体承受的总体负荷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其他的非运动负荷包括外界环境(天气、海拔、赛场气氛、教练员的执教魅力等非训练因素)给予运动员的刺激,还包括运动员的一些心理因素(运动时自身的投入程度、心理紧张、过度兴奋等)给予其机体的内部刺激。这样对于运动负荷的界定和理解,便于训练过程中更好地处理好总体负荷与运动负荷的关系,为教练员安排训练和监控训练提供更科学的依据和标准。

运动过程中的任何一个运动负荷,都包含着负荷的量和强度这样两个方面。前者反映着负荷对机体刺激的量的大小,后者反映着负荷对机体刺激的深度。负荷的量和强度分别通过不同的侧面表现出来,人们也可以运用不同的指标去反映负荷量和强度的大小。反映负荷量大小的指标一般为次数、时间、距离、重量等;负荷强度的大小常常通过练习的速度、远度、高度、单位练习的负重量或练习的难度予以衡量。

负荷的量和强度构成了负荷的整体,它们彼此依存而又相互影响。一个方面的变化必然会导致另一个方面的相应变化,在比较负荷的大小时,一定要将这两个方面综合考虑。同时,运动员对负荷的反应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同样的负荷对于不同的运动员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例如,篮球训练中,同样是3人快攻,让刘炜、朱芳雨和姚明跑,3人的反应会明显不同,对姚明来说可能是大强度,心率和血乳酸值很高,身体反应剧烈;而对两名后卫来说就可能是中等强度,心率和血乳酸较低,身体反应较小。因此,大负荷训练也要因人而异,对于篮球训练来讲,两小时较高强度的训练对于体能好的队员可能不算是大负荷,而对于身高、体重大的中锋队员就是一个大负荷。

3.2.2 比赛负荷与训练负荷

根据负荷的目的,可将运动负荷分为健身负荷、教学负荷、训练负荷和比赛负荷,其中对于训练负荷与比赛负荷的关系也存在许多争议。多数学者认为,训练负荷应该超过比赛负荷,这样才能在比赛中更加游刃有余。问题的关键是怎样才算是超过比赛负荷,无论是比赛负荷还是训练负荷都由相应的负荷量和负荷强度构成。对于篮球比赛来讲,比赛时间40min,量很大,强度自然也是高的(比赛比得就是强度);110m栏项目,比赛时间短,跑动距离是110m,负荷量不大,但负荷强度却是最大。因此,在训练中,负荷量很容易就超过比赛负荷量,但训练强度怎样才能超过比赛的强度呢?比赛中,运动员全力争取胜利,其神经肌肉的动员程度和兴奋性都会远远超过训练 ,这样的场景在训练中也很难出现,训练强度超越比赛强度也的确十分困难。有关专家指出,无论多么合理的训练和比赛相比总会有一定的差距,训练只能使运动员所承受的负荷、技术、心理等尽可能接近比赛的要求,但不可能达到比赛的要求

再换一个角度去分析,运动负荷分为生理负荷与心理负荷,它们是训练和比赛过程中运动负荷给予运动员生理和心理上的刺激。比赛中的生理负荷可以通过心率、血乳酸等生理指标反应,但相关研究证实,比赛的生理负荷大于训练中的生理负荷。如一场足球赛,无论从跑动总量及全速跑在跑动总量中所占比重、全力进行的动作在动作总数中所占比重等“外部指标”均可能不及训练,但根据赛后对运动员的寻访,其某些内部指标如心率却似乎由于心理应激等因素的影响而明显较训练增大。研究表明,即使是教学比赛,运动员的平均心率也大于平时正常训练时的平均心率。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训练生理负荷很难超越比赛的生理负荷。而训练和比赛中心理负荷比较,也很容易地得出结论,试想一下,在比赛中,尤其是奥运会和世锦赛这样的重要比赛,运动员承受着来自社会、家庭、自身以及对手的巨大压力,心理负荷相当巨大,有什么样的训练能够达到这种刺激水平呢?因此,训练负荷超越比赛负荷只是一种理想的模式,要想实现也非常困难,目前训练能够做到的是尽量接近比赛负荷。

如果每一次训练能够像比赛一样投入,训练质量就会得到保证。比赛比得是强度,因此训练也应该以强度为基础,量的积累只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强度,不能成为训练的重点。但同时,量也不能被忽视,通过量的积累使运动员适应高强度的训练和比赛。因此,只有紧密结合专项的比赛负荷特征,在训练中准确地把握量与强度的关系,合理调配量与强度的比例,才能使训练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2.3 适宜负荷训练的基本认识

3.2.3.1 适宜负荷训练原则阐释

过家兴认为,适宜负荷原则是指在训练过程中,根据训练对象的水平和训练任务,给予运动员以合理的、适宜的训练负荷的原则。又称合理安排运动训练负荷原则。这一原则主要是根据超量恢复和生物适应的规律提出的。由于运动员对负荷的承受能力和负荷后恢复的快慢都不尽相同;不同训练时期、阶段和训练课的任务也不相同;因此训练负荷必须根据这些情况适宜安排,才能提高运动员的负荷能力,创造好成绩。在训练过程中贯彻这一原则的主要要求是:第一,加大负荷(无论是负荷量还是负荷强度)必须循序渐进,要由小到大,经由加大、适应、再加大、再适应的过程。跳跃式地增加负荷要慎重。第二,大、中、小负荷要交替安排,负荷量和负荷强度要相互配合。应使负荷在训练过程中呈波浪起伏状态,有节奏地进行。第三,必须根据训练任务确定负荷的内容和性质。第四,必须了解和掌握运动员的原有负荷能力水平及其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安排负荷大小,并加强医务监督和恢复手段的运用

胡亦海认为,适宜负荷训练原则是指根据运动员的现实可能和人体机能的训练适应规律,以及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的需要,在训练中给予相应量度的负荷,以取得理想训练效果的训练原则。运动员在训练中承受了一定的运动负荷后,必然会产生相应的训练效应。但并非只要施加了负荷,就一定会产生良好的训练效应。因此,合理地安排训练负荷意义重大。在实践中,合理地安排训练负荷主要体现在,能够根据训练任务、对象水平,逐步且有节奏地按照人体机能适应规律加大运动负荷,直至最大限度

3.2.3.2 适宜负荷训练原则的科学基础

(1)超量恢复机制

在运动训练过程中,运动员有机体在承受一定的负荷后,就会产生疲劳(能量消耗),在一定的生理范围内,负荷刺激越大,机体能量消耗则越多,疲劳程度就越会强烈。负荷后,如能科学地安排恢复,那么能量物质的恢复就会越快,产生超量恢复的水平就会越高。

(2)生物适应机制

在生理极限范围内,有机体承受一定负荷后,会产生某种适应性反应。当有机体适应这一负荷后,会出现“机能节省化”现象。如果在一段时间内,负荷刺激仍停留在原来水平上,有机体的机能水平也将停留在原水平上。因此,只有在适应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加大负荷,对机体施加更强烈的刺激,使机体不断获得新的适应,才能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水平。

3.2.3.3 贯彻适宜负荷训练原则的训练学要点

(1)科学认识负荷刺激的生理极限

运动负荷的大小是相对的,对于同等的运动负荷,不同的人体的刺激反应程度是不同的,这是人体存在着个体差异及个体在不同时期承受负荷最大限度的能力具有变异性特点所决定。因此,必须科学分析每一阶段每位一运动员所能承受负荷的生理极限。作为教练员只有随时掌握这个极限值的动态变化特点,才能使负荷安排做到有的放矢,富有针对性。

(2)科学处理好负荷与恢复的关系

科学安排运动负荷必须考虑负荷与恢复的关系。认真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是当前运动训练实践中所提出的基本要求。一般来讲,处理两者的关系多从训练方案设计、实施及分析负荷性质的角度入手,此内容将在后面有关章节加以论述。

(3)科学地递增运动负荷

在训练过程中,科学地递增运动负荷是提高运动成绩的基础。在实践中,阶段性地逐渐提高运动负荷的方式有如下几种类型:

① 波浪型

按一定的节奏规律(上升→保持→下降→再上升)安排运动负荷,其运动负荷的总量表现为随时间序列而波浪式的动态变化,其高低点的间距差异不大,此类型适用于训练的各周期。

② 阶梯型

该类型的负荷变化幅度比波浪型大,但基本上仍接近波浪型的特点,主要适用于阶段性周期的负荷安排,尤其适用于准备期第二阶段和竞赛前期的训练安排。应当说明,阶梯型的组合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③ 跳跃型

跳跃型负荷安排是现代运动训练中负荷安排方式的一种有效形式,多表现在高级运动员的训练过程中。其功能主要在于强化训练,易打破有机体的原有平衡状态,使之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里造成机体内物质能量消耗到逼近生理保护线,以便使机体产生深刻反应和获取更大的超量恢复。一般来讲,这种负荷安排形式也多放在准备期后部及竞赛期前段上。

④ 综合型

综合型负荷安排是现代运动训练中常用的一种形式,它往往是把以上几种类型结合起来运用。在实践中,教练员往往通过不同的若干形式的组合来安排或调整运动负荷,以利于负荷安排适合不同阶段的需要。

以上几种类型是运动训练中广泛采用的负荷安排形式。实践证明,在正确处理好负荷与恢复关系的前提下,无论采用何种类型的负荷安排形式,对于提高运动成绩均有效。

(4)科学处理负荷量与强度的关系

运动负荷是由负荷量、负荷强度两类因素所构成。处理好负荷量、负荷强度的关系是正确安排运动负荷的又一个关键条件。由于运动负荷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及组合方式千变万化,因此,实践中解决运动负荷量与强度关系是十分困难的。

(5)根据项目的性质科学安排负荷

根据项群分类特点,速度力量型项目的负荷安排特点是强度大,但数量少;耐力性项目的负荷安排数量多,但强度小;表现性项目的负荷安排是数量多、时间长、强度偏中;对抗性项目的负荷安排则相对数量多、强度偏大。这些都是安排运动训练负荷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BKfo0qpA3SlV0RHaVw3vTEYJHTASnpt/QzXeTp291tCexIVEoQI0DZ3xbI/UXU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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