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体育赞助在实践和理论上都已经成为一种商业交换。在现代产权理论中,任何一宗交易都被视作是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产权交换,现代产权的一系列交换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灵魂。换句话说,市场经济是在市场中进行交易的经济,其社会关系的本质在于这种交易是各种关于财产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让渡。体育赞助作为一种市场交易,当然也不例外的是一种产权交易过程。那么,体育赞助的产权是怎样形成的?怎样界定的?这样的产权交易的内容怎样?会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应该给予有效的保护?一系列问题都需要科学研究加以深入认识,从本质上对体育赞助进行研究。所以,开展体育赞助的产权问题研究是体育赞助本质的内在要求。
必须承认,我国体育赞助的发展相对与世界发达国家,起步晚,水平落后。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外国公司以实物方式赞助我国某些运动队,但进入90年代,体育赞助才在我国真正兴起。2000年悉尼奥运中国代表团获赞助额7000万元(不包括实物),但总体上90年代末以来呈下降的趋势,我国体育系统1996~1998年度体育赞助分别为6.84亿元、4.80亿元和1.57亿元,下降幅度达77%,1999年到2004年的体育赞助情况也没有根本好转。这一状况和近年来国际上体育赞助大好形势背道而驰,1995年至2000年期间,全球体育赞助总值从122亿美元增长到220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达16%,其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广告和其他促销方式。 。同时,我们赞助总数也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就较多的年份1996年为例,我们的体育赞助总额不足美的百分之二,不足日本的十分之一 。当然,北京成功举办2008奥运,借助奥运成熟发达的体育赞助运营,我国体育赞助的发展出现了新的机遇。这一机遇不仅仅是体育赞助的实际收益,更包括学习其宝贵的经验。如果不能认识其内在原理和规律,掩盖我国体育赞助存在的问题,奥运的经验就不能沉淀。对此,学者们纷纷总结,指出我国体育赞助发展迟缓的许多原因,如我国产业本身处于起步阶段,我国体育赞助存在着观念不清、体制制约、人才和运作经验不足等诸多问题。
通过产权视角透视诸多问题不难发现,这些问题都是和产权问题高度相关的。科斯第二定理指出,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现实世界里,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不同的产权制度和法律制度,会导致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产权制度是决定经济效率的重要内生变量。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产权制度是人类社会制度集合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具体制度安排。
西方繁荣的体育赞助背后有着合理的产权制度支持,而我国体育赞助中的问题也是与产权制度有深层联系的。政企不分是产权不清的表现,观念与制度也表现为体育本位主义,以及由此带来的赞助商产权保护的缺失。中介与媒体的瓶颈制约也是产权让渡与激励的问题。产权界定不清是产生“外部性”和“搭便车”的主要根源,这也说明体育赞助相关权益保护不利的法制环境的问题。我国体育赞助的发展说到底还是产权问题。对于体育赞助的规范的制度安排也同样要围绕产权制度来探讨。明晰与维护产权,促进产权交易,是我国体育赞助发展的基本工作。
我国体育赞助的现实要求着我们必须正本清源,从认知和建设体育赞助的产权制度入手,深层规范体育赞助,提高体育赞助的资源配置效率。
受体育赞助的繁荣发展影响,体育赞助的研究也是繁多的。但纵观体育赞助的研究,总体性的描述和概说,以及各种策略和手段,其中的具体权利等研究较多,但要把握体育赞助的内在规律,对体育赞助进行深层的经济理论的研究却略显不足,视角多,反而不聚敛。当然,这也是与体育赞助的现实发展相联系的。也只有在体育赞助丰富的实践和大量的具体研究之上,才能对其深化研究的研究。体育赞助发展至今,要求国内外理论工作者,沉淀体育赞助发展经验,深入研究体育赞助的内在机理。“改革深处是产权”,探明理清体育赞助产权关系,构建体育赞助明晰的产权制度,也是深化体育体制改革,促进体育赞助乃至整个体育产业发展的要求,这一要求当然要被理论工作者承担。为此,本研究从产权这一深层视角分析研究体育赞助,希望对体育赞助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建设有所贡献,具体说来,本研究欲在理论上揭示体育赞助的产权本质和发生机理、理清体育赞助中的产权关系与边界,从多利益主体角度基于利益均衡原则阐述体育赞助的产权交易,并明确体育赞助中的产权保护原则和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