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当防卫的诸多实际案例中,有很多弱者,特别是女子,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贸然出手,非但不能制止住歹徒的不法侵害行为,反而激怒了歹徒,使暴力行为升级,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所以我们强调,在没有有利时机出现的时候宁可装傻、装害怕,最大限度地麻痹对方,创造有利时机;有利时机一旦出现绝不犹豫,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击歹徒要害,必须造成他的暂时性丧失侵害能力,就是必须使他暂时性休克、暂时性昏迷,或暂时性疼痛难忍、痉挛无力。
这种“暂时性”就是我们正当防卫的限度,就是我们制敌的效果!没有达到这种效果时你轻易放松,则只能招至犯罪行为的升级,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所以,在运用制敌技术时,特别是运用其中的擒拿术和摔法时,不要盲目地认为只要拿住了对方或摔倒了对方他就会下破了胆,你就可以得胜而去。
凶狠的歹徒不是羔羊,他是吃人的狼!在拿住了对方或摔倒了对方后能迅速地到达安全位置时(如能在对方起身时已到达多人的环境),你可以对歹徒稍加惩戒即罢;若非这种情况,则要在拿住了对方或摔倒了对方后,毫不手软地进行二次打击,当然这种打击的极限是不能造成其终身性的伤残。记住:在拿住了对方或摔倒了对方后的第二次打击比第一次打击要容易得多,因为此时的歹徒正处于完全的被动劣势。有效的二次打击使歹徒出现“暂时性休克、暂时性昏迷、或暂时性疼痛难忍、痉挛无力”状况后,我们才可从容地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