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研究首先要明确阳光体育运动范畴,了解哪些工作是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明确阳光体育运动工作的要求。学者刘海元和袁国英对此进行了总结,如表 1-1所示。
表 1-1 阳光体育运动的范畴、内容、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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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体育运动的“阳光”两字的主要寓意是:将室内“圈养”的学生解放出去,促成学生“走向操场、在阳光的沐浴下走向大自然,培养自己锻炼的好习惯和兴趣,从而提高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对象是全国大中小学生群体,具体内容则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 )的精神要求而设置。总体内容主要从《国家体质健康标准》、体育新课程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舆论宣传和组织领导等 5个大方面 14个小项的工作出发,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用 3年时间,使 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 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 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阳光体育运动重新提出了“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工作一辈子”的宣传口号。通过比较 2007年-2009年阳光体育运动的发展历程发现,阳光体育运动每年活动的主题、内容、安排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更趋于人性化,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考虑了学生的切实需要,阳光体育运动的内涵与层次得到全面提升。
检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截止 2010年 6月,篇名中有“阳光体育”的核心文章有 44篇,硕博论文 18篇,如表 1-2和表 1-3。有关阳光体育的已有研究针对的研究对象是学校的组织领导、场地器材、学生的态度行为、师资结构和教学改革等,重点是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背景、目标及其与学校体育的关系等问题,并建议发挥体育部门和共青团部门的作用,发动从基层做起的体育活动,建立阳光体育的长效机制。
表 1-2 核心期刊中阳光体育运动的研究主题与内容一览表
表 1-3 硕博论文库中“阳光体育”的研究主题与内容一览表
对于阳光体育的价值意义研究,有人撰文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还要从生命意义上去理解,按照生命规律发展进行教育,同时,要从目标设定、内容设置、过程控制、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科学定位,以遵从生命发展的规则,实现生命体结构和功能的改造,提升人的生命意义 。“阳光体育”的生命蕴涵关注生命质量,注重生命体验,着眼生命提升 。阳光体育的现实意义主要围绕增进青少年的健康展开,这样的文献很多。还有相当一部分研究围绕校园文化建设展开,认为阳光体育对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校园文化建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指引就是用 3年的时间让我国大部分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大多数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阳光体育运动的主要开展形式为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校外的活动形式不是很普遍;体育课的时数和每天活动一小时能够保证;主要组织形式是以班级为单位,分别开展和全校统一开展;开展的时间以体育课教学时间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为主;地点以学校内部的运动场馆为主。
阳光体育运动对教学改革影响的研究方面,有学者指出教师及学生需要更好地了解《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社会适应”学习领域的内容和本质,按照新的体育教学理念进行教学,对学生的人际交往、合作、竞争、道德、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应全面适应“阳光体育运动”提出的目标要求,采取以下系列改革措施:加强体育与健康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加大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力度,加强课外体育活动的指导,改革和完善体育课教学模式,建立科学的体育考核评价体系。
阳光体育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层面:一是学校的体育经费不充足,场地器材缺乏。二是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学校体育监督、学校体育法制不够健全。三是学生、家长及社会缺少锻炼意识。四是由于学校的应试制度给学生极大的压力,学生没有时间进行锻炼。五是难以保障学校体育安全工作。 应对的对策和实施的长效机制可概括为:(1)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扩大阳光体育运动的社会影响,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形成社会合力,共同促进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健全阳光体育运动宣传制度,宣传效果要纳入绩效考核;扩大阳光体育运动宣传途径,建立立体化宣传网络;进行社会化宣传,设立阳光体育运动宣传日。(2)创新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和组织形式,运动项目要多样化,以增加运动的新意和吸引力。(3)加大体育经费的投入,逐步解决学校场地和器材不足问题。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向学生开放。建立阳光体育运动经费保障机制,国家应该加大阳光体育运动经费投入,建立多元的学校体育经费体系,加大企业赞助投资和筹资,建立教育经费监管机制。(4)学校内部加强对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强化对学校开展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完善阳光体育运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部门(处、室、组)责任制、岗位(个人)责任制及体育伤害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5)客观、全面评价学生在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表现,鼓励更多的学生主动、自觉地参与阳光体育运动。
需要特别加以说明阳光体育运动与学校体育的关系。从学科理论来看,学校体育的目标是:开发学生的身心潜能、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学生健康、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培养学生从事体育运动的态度、兴趣、习惯和能力,为终身体育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学生个体社会化,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质,使其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主要有体育课教学、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等。学校体育与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二者并不矛盾。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但是阳光体育运动更具有明确性,有时间限制,有量化标准。二者的实现途径是一致的,都依托于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等,但是阳光体育运动更注重《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和达标,更关注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落实,更重视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二者的要求也是一致的,都是积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政策要求开展工作,要保证课时,要按课程标准教学,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要广泛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要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器材保障,要确保学校体育安全等等。如果说二者的区别,可以这样去理解,学校体育更多地依托于体育课,注重教育、学科、学理性,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阳光体育运动则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为主线,围绕在短期内提高学生体质健康为目标,采用广泛开展各项课外活动,积极落实每天一小时为手段,达到学校体育和阳光体育共同的目的。二者的侧重面也不一样,阳光体育运动的提出可以说正是在加强以往学校体育工作比较薄弱的方面。因此说,阳光体育运动与学校体育并不矛盾,二者工作的开展是互相促进的,并不是要求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的同时,另外再搞一套相对独立的阳光体育运动。
我们感兴趣的研究对象是针对“外来学生群体”的,而阳光体育针对这方面的研究还很少见。另外,我们选择“阳光体育”而不是“学校体育”。学校体育更多地依托于体育课,注重用教育的方式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阳光体育则更突出各项课外活动,积极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不仅注重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还增加了学生与同辈群体社会交往的机会。哈里斯的“群体社会化发展理论”(A Group SocializationTheory of Development,J.R.Harris,1995 )认为,同伴群体是儿童青少年社会化的主要场所。她将同伴群体的社会化功能提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甚至超越了家庭。群体社会化理论颠覆了父母、师长对儿童(青少年)至关重要的传统观念,用同伴群体解释文化的传递和人格的变化,它引来了诸多批评,也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我们认为,阳光体育活动中形成的儿童青少年群体是研究青少年社会化的一个理想场所,也是检验体育是否能促进外来学生城市融入的一个理想平台。
本研究中“外来”是从农村来到城市之意,“学生群体”主要是就读于城市中小学的农民工子女。我们主要关注的是未成年的、身心有很大可塑性的儿童和青少年群体,而且他们也是阳光体育的重点目标群体。外来学生群体或在家乡出生被带到城市或在城市出生且逐渐成长,他们尝试并且不得不接受城市的生活方式以及承载城市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但是他们在融入当地的生存环境过程中却遇到了困难,并由此产生了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入问题。
许多研究表明跟随父母进城的流动儿童面对陌生环境,普遍心理压力大,容易产生心理上的孤独感,他们常常处于一种被抛弃、被隔离和被边缘化的情感状况中。学者对外来民工子弟学生与本地学生自我价值感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两类被试在特殊自我价值感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当地普通学生在个人取向家庭自我价值、社会取向人际和生理自我价值感上都显著高于外来民工子弟学生,而在社会取向心理自我价值感上则显著低于后者;外来民工子弟男生在个人取向生理自我价值感上显著高于当地普通男生;但女生在这个方面显著低于当地普通女生。 另外,外来学生在城市生活的主观幸福感方面的研究表明:(1)整体上,公立学校城市儿童的主观幸福感最高,然后依次是混合校城市儿童、混合校流动儿童、打工校流动儿童;(2)流动儿童的总体幸福感,积极情感得分高于消极情感;(3)流动儿童中,男生对学校的满意度低于女生,而对环境的满意度和总体生活满意度高于女生;(4)流动儿童的总体幸福感、总体生活满意度、学校满意度和环境满意度随着年级的升高而逐渐降低,消极情感和自我满意度随着年级的升高而逐渐上升。流动儿童的主观幸福感处于中等水平以上,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流动儿童主观幸福感高于打工子弟学校中的流动儿童,但都低于城市儿童。
外来流动学生经常随父母漂泊,无法接受“连续一贯式教育”,他们很难适应变换频繁的环境。而父母又忙于生计,无法给孩子必要的关爱和正确的教育,但对他们的期望却很高。事实上,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流动学生无法在期望和现实之间寻找到平衡点,长此以往,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他们对自己要求不高、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心理较强。
外来学生群体与体育有关的研究主要围绕现状调查展开:杨烨、谭君等 2007年对“上海市民工子女参加竞技体育训练现状”进行了调查;张韧仁 2007年调查了东莞市简易学校体育教育的现状;李裕全、严文刚 2007年对影响江、浙、沪地区外来人口学校学生体育参与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明秋云 2009年的硕士论文对上海市 30所农民工子女学校体育的基本现状进行了调查;马利亚 2006年的硕士学位论文对北京市打工子弟学校体育的管理、教学、师资、课外活动开展、体育经费器材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分析。上述调查研究反映出: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实力不强、学校体育环境差强人意、外来学生体育参与意识薄弱、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不高等实际情况。
《对体育游戏促进打工子弟学校小学生社会适应的实验研究》 中,谢晨通过体育游戏对就读于打工子弟学校的流动儿童进行干预实验。实验干预后发现:体育游戏能够促进这一群体的自我评价,提升其自尊和自信心;能够强化其内在的积极情感,有助于化解消极情绪;可以改善流动儿童的同学之间的关系,促进流动儿童同学之间的竞争气氛,对于流动儿童遵守纪律、规范社会行为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可见,体育游戏能够优化流动儿童积极的心理品质,改善同伴之间的关系,提高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对促进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教育手段。根据调查研究,可以提出以下对策: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政策、法规落实力度;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基础设施及体育场地、器材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民工子弟学校的体育教学的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对外交流、比赛;加强农民工子弟学校的体育师资力量建设;通过各方面努力促进农民工子女形成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念;加强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安全教育。
综合上述文献,可以看出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子女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以及学生的体育教育问题上,还未见专门研究外来学生群体的体育与城市融入的文献。从目前的研究来看,研究者关注阳光体育和社会适应的关系问题,但系统的深入研究仍然欠缺。大多数的文章是定性研究,即以一种逻辑分析的方式进行推测分析研究,并没有从实证的角度去把相关理论或研究结果运用到实践中,研究缺乏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