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 80年代,全球性的“社团革命”悄然兴起,由社会基层自上而下建立的各种社团、基金会和类似组织在人类社会进步的脉动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解决了政府机构忽略或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
中国改革开放 30多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是世界有目共睹的,更是为 21世纪经济体系的新势力。由于中国正处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时期,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日趋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正在朝着“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迈进。在中国社会发展和面临的社会问题中,一场新的社会革命正在悄悄拉开序幕,这场“社会革命”的主体就是社团、非营利组织等第三部门的兴起。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经济改革的序幕,带动了政治体制改革,促使国家与社会体制关系的改变,人民结社的自由以及社会环境开始向多元化发展,体制上的变革及民众的需求,使得民间组织蓬勃发展,除了以往长期由政府为主导、规划与执行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如雨后春笋般相继成立。其活动范畴包括社会服务、政策倡导、教育文化、工商发展、医疗卫生及体育运动等,为国家社会带来的贡献也日益受到重视。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民间组织参与公共事务、服务广大民众、满足公共利益的功能已经占有相当重要的分量与地位,因而有“第三部门”之称,同时也为社会注入一股新的力量。
在种类繁多的民间组织中,体育类民间组织是比重较大的一个类别,代替政府宣传体育活动,将各项体育活动推广、落实于国民的日常生活,是当前国民体育发展的重要元素,更是国家推动国民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伙伴。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进步,体育事务早已超越单纯的体育范畴,如何提升与改进体育类民间组织以适应 21世纪国家体育发展的需求,确实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课题。而体育类民间组织则为国家体育整体发展的基石,肩负提升国家体育实力的重任。
国家与社会组织应有各自的领域,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与体育类民间组织,理论上应是有着不同目标与功能的组织形式,担当着不同的角色。在国际上,体育类民间组织是体育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为了保证组织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许多体育类民间组织刻意和各国政府保持一定的距离,其目的在于根据章程独立管理运动项目,防止政府力量影响这些组织的自主运作,并借助这类民间筹组的非营利组织,推动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风潮,满足群众对运动的需求。
中国体育类民间组织是由政府“自上而下”主导建立,大部分依附在政府体育部门或其他机构,长期接受政府补助或委办相关业务,共同推动体育事务。体育类民间组织与政府机构合并一起的“合构”模式,凸显以国家利益为主体的政策价值观。1988年,中国原国家体委提出转变政府职能,进行机构改革,着手启动协会产业化改革。1994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国家体育总局成立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运动协会依附于项目管理中心,成为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单项运动协会的运作模式。然而,在权力下放的过程中,中国的运动成绩并未受影响而下滑,反而在亚运会、奥运会、全运会中不管是金牌数或成绩上都有提升。因而,通过检验中国体育类民间组织的功能,了解中国对民间组织改革制度实施成效,来作为中国体育运动政策推动的参考,这是本研究的动机之一。
公民以民间组织的形式参与社会发展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趣事潮流。正式的自愿性体育类民间组织的数目、活动的素质标准往往成为人们用以比较国家体育现代化程度的标准。如何能以政府与民间组织互动合作的互惠模式,提升中国体育运动成绩并兼顾全民运动的推动,笔者认为,或可藉本研究的结果,可供中国在制定体育政策时的参考依据,这是本研究的动机之二。
随着多年来的发展,截至目前为止,根据中国民间组织网站统计,2011年民间组织中的体育类民间组织,其中体育社团 12 623个,占全部社会团体的 5.29%;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6591个,占全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 3.46%;体育类基金会,占全部基金会的 1.43% ,显示出中国体育类民间组织数目庞大,在数量上有明显的增长,但不代表每个体育类民间组织都有良好的经营,真正具有组织管理功能者却不多,有的组织因理念诉求不明、财务短缺、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而面临结束服务的状况。过去非营利组织的财源主要依赖政府主管单位补助及民间捐款。在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单纯依赖政府补助经费已经逐渐入不敷出,不仅使得组织无法维持正常运作,更无法提高服务的品质。因此,找出中国的体育类民间组织在社会转型期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这是本研究课题的动机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