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篮球竞赛市场是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的分支,从属于体育市场,对于其概念的阐释,首先需要明确体育市场及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的概念。
从查阅的相关文献对体育市场的论述中看,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以现代经济学从狭义、广义和市场营销三个角度对市场概念的解释为依据,对体育市场的概念进行阐释,即体育市场是体育商品流通领域,是一切体育商品交换活动和交换关系的总和,是购买或准备购买体育商品的消费者群体 。(2)从体育市场的功能角度对其概念进行阐释,即体育市场是体育产品和服务以及生活产品和服务进行交换和推广的市场。其中包含两层含义,从体育市场的主体运作的角度,体育市场是对运动员、运动品牌、运动理念、运动性表演和服务予以推广和销售的市场;从体育市场的客体运作的角度,体育市场是对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其他商业产品和服务予以推广和销售的市场 。(3)从市场的交易空间、交易对象、交易的运行环境的角度对体育市场的概念进行阐释,认为体育市场是人们进行体育商品和体育劳务交易的场所及其形成的有机联系 ;体育市场是指买者和卖者相互作用并共同决定体育产品的价格和交易数量的机制 ;体育市场是指体育及其产品的经营和交换场所和交换关系 ;体育市场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指导下,具有一定交易规则的,经营主体以体育商品、体育服务为对象的交易机制或体系 ;体育市场是以体育为商品进行买卖的场所或是某一地区对体育商品供给和支付能力需求的关系 。
国内相关学者对职业竞赛表演市场及职业篮球市场的界定,则主要有以下几个观点:(1)竞赛表演市场可以界定为竞赛表演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形成的物质利益交换关系的总和。所谓交换关系的总和是指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规章,以及相应的管理机构等 。(2)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是指为满足消费者观赏需要而举办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经营活动。由于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的购买者是观众,就这个意义上也可说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是观众市场 。(3)杨铁黎的研究认为:“职业篮球市场是篮球竞赛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关系的总和。也可以说是职业篮球的经营者组织和实现职业篮球竞赛产品的流通体系或营销体系。”进而认为“职业篮球市场包括竞赛市场、标志产品市场、电视转播市场以及运动员和职业俱乐部转让市场等。 ”
综合上述学者的研究观点,笔者认为对职业篮球竞赛市场的概念可以解释为职业篮球竞赛市场是职业篮球竞赛商品流通领域,是职业篮球竞赛商品交换活动和交换关系的总和,是职业篮球竞赛商品的现实消费者与潜在消费者需求的总和。职业篮球竞赛市场的商品为职业篮球竞赛(以职业篮球联赛为主要形式),其商品的消费者由个体消费者(球迷)和商务消费者(体育赞助商)两类消费者组成。前者消费的商品对象为职业篮球竞赛服务产品,后者消费的商品对象为职业篮球竞赛的无形资产类产品。
根据体育市场的分类,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职业篮球竞赛市场的范畴进行界定:(1)从体育市场的消费类型来看,分为参与性体育消费市场和观赏性体育消费市场。显然,职业篮球竞赛市场属于观赏性体育消费市场。(2)从体育市场的功能来看,分为主体运作市场和客体服务市场,职业篮球竞赛市场很难准确定位于其中之一。从我国职业篮球联赛(CBA)市场发展现状来看,两者兼而有之,以客体服务市场(载体市场)主,而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市场则以主体运作市场为主。(3)从体育市场的空间结构来看,可分为区域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和世界性市场。目前,我国的职业篮球竞赛市场应定位于全国性市场,但从各职业篮球俱乐部的产品销售市场角度来看,应定位于区域性市场。(4)从体育产业性质来看,体育市场可划分为体育用品市场、体育健身娱乐市场、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体育中介市场、体育博彩市场、体育旅游市场、体育媒体市场和体育保险市场 。显然,职业篮球竞赛市场定位于体育竞赛表演市场。(5)从当代体育产业构成来看,体育市场可划分为核心市场、中介市场和外围市场三类。职业篮球竞赛市场作为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分支之一,则应定位于体育市场中的核心市场。
基于以上分析,为了更加清楚地阐述我国职业篮球竞赛市场的定位问题,本研究绘制了我国职业篮球竞赛市场定位图,如P16图1所示。
由于我国竞技篮球的职业化发展是以中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CBA)为龙头,并且在2005 ~ 2006 新赛季将其命名为CBA职业篮球联赛,已成立联赛委员会作为最高管理决策机构,按照“准入制”的要求规范各参赛俱乐部的参赛资质。因而,本研究的主题对象中国职业篮球竞赛市场特指CBA职业篮球联赛市场(原全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市场)。
图1 职业篮球竞赛市场定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