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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外体育研究生教育管理组织形态比较

就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而言,六国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组织形态有3种:第一种是中央统管制,中国、俄罗斯实行中央统管制的管理模式;第二种是地方分权制,美国属于此种类型;第三种是中央和地方合作制,英国、日本和德国属于这一类型 [8]

一、中央统管制
(一)中国的“条块结合”管理体制

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35年《学位授予法》的颁布,到1949年共有232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但在此期间并没有体育学科方面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直到1951年中国招收了第一批体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才掀开了体育学研究生培养的序幕。而体育学科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发生于在此之后的30多年——1985年北京体育大学和上海体育学院获得3个博士学位的授予权,这标志着中国体育学科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初步建成。目前,全国有近40所综合或体育类院校获得体育学科研究生授予资格。在2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基本已经形成了体育学科博士、硕士、学士3级学位授权点、结构和层次较合理的培养体系。

中国体育学科研究生管理体制,是一种国家集中计划、中央政府各部委和省级政府投资办学和直接管理的体制——即中央、地方(部)、学校3级管理,地方、部门“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从上向下涉及中央政府、省(市)、大学、学院、系(所)5级职能层次。中央政府对体育学科研究生教育进行政策规划、审批、经费拨付、评估等全面的管理和调控。省级政府则根据中央宏观政策制定本省市体育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发展规划,初审体育学科研究生授予单位和研究生招生计划。大学通过经费的分配和管理这一强有力的杠杆,实现对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和调控。

(二)俄罗斯的“三级”管理体制

俄罗斯拥有原苏联约60%的教育资源,是其教育遗产的主要继承人。俄罗斯现行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基本上秉承了原苏联时期的研究生教育模式和学位制度,同时随着教育发展国际化的大趋势而有所深化,在办学体制上逐步打破由国家垄断的主体单一的办学体制,实行由国家、地方、社会、公民个人等多主体的办学体制。就管理体制而言,体现的仍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制,实行联邦(中央)、部门、联邦主体(66个联邦主体,由各共和国、边疆区、州、市、自治州和自治区组成)3级管理,同中国一样各级管理有其明确的权限。另外,在俄罗斯还有大学校长联合会、教学法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等半官方组织,它们在为高等教育提供建设性意见的同时,对其运作也有一定的监督作用 [9]

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与美国对抗的“奥运战略”指导下,俄罗斯拥有21所专门的体育院校、22所体育专科学校和89所师范学院体育系培养运动员和体育师资人才,产学研相结合。俄罗斯国立体育大学(原莫斯科国立中央体育学院)和圣彼得堡体育学院(列宁格勒体育学院)是俄罗斯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高等体育院校,是俄罗斯主要的体育教学、训练和科研基地,两所院校在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力求实现无缝对接。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俄罗斯体育学位体系不同于他国,具有两种学位体系:专家-副博士-博士;学士-硕士-副博士-博士? [10] 。大学毕业后授予“专家”称号,“学士”是在“基础高等教育”后取得的学位,“硕士”是在“完全高等教育”之后取得的学位,也即俄罗斯的体育学科研究生仅指副博士和博士两个等级。这与我国和欧美国家的学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体系有很大的区别。

二、地方分权制

美国以学科划分的、专业性质的体育院校较少,体育院系几乎都设置在综合性大学内,如印第安纳大学的健康体育和娱乐学院、俄勒冈州立大学健康与人体运动学院、春田学院体育健康和娱乐专业等。美国大学呈现出纵横交错的办学格局,从纵向上看,有殖民地时期的大学、州立大学和学院、赠地大学和学院以及研究型大学;从横向上看,美国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并存。在研究生管理中,宏观控制少、自由度高。美国的体育学科硕士、博士的培养主要集中在研究型的名牌大学中。

美国早在1910年,就在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设立了体育学科硕士学位,1924年设立了体育学科博士学位(但授予哲学学位)。到1990年,美国已有285所大学设有体育学科硕士课程,85所大学设有体育学科博士课程。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资金来源上、学位结构上也逐渐形成多样化的特征;在管理体制结构上,从上向下涉及美国联邦教育部、州教育部、学区教育管理机构以及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4级职能层次。在这一管理体制中,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各不相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政府主要是宏观指导、财政支持、监督考核、服务咨询、权益保障;研究生教育机构则按照州立法赋予的各种权力,面向市场依法进行自主管理、自我负责,在招生、资金筹措、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师聘任等办学的各个方面都享有较大的自主权;绝大多数研究生教育机构都实行董事会监督下的校长(院长)负责制 [11] 。学区教育管理机构直接管理各个学校,包括校长任命、教师聘请等,权限很大。

地方分权的管理体制使得美国非官方鉴定机构在研究生管理体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美国体育学科研究生管理体制最显著的特点。如美国师范教育认可委员会分初级和高级指南对体育专业进行专业鉴定,也就是说,衡量体育学科硕士、博士教育水平的高低、专业发展的潜力等工作是由美国的一些民间中介组织完成的。可以看出,美国的体育学科研究生教育呈现出联邦支持、以州为主、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引入市场的特点,形成了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自我负责的良好机制。

三、中央和地方合作制
(一)英国的“高质量、多样化”管理体制

与美国的教育情况一样,英国也没有单一的体育大学或体育学院,体育专业研究生多在大学里的体育系或体育科研机构培养,而大学或学院所设的体育专业名称也是种类繁多、灵活多样,如沃里克大学体育系设有运动文化与社会专业、体育教学研究专业;拉夫巴勒技术大学的体育、运动科学与休闲管理系设有休闲管理专业、运动科学专业、欧洲休闲研究专业。此外,英国伯明翰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诺桑比亚大学都有知名的体育专业。

英国有多所大学或科研机构培养体育专业文科硕士(MA)、科学硕士(MSc)、哲学硕士(MPh)和哲学博士(PhD)研究生。体育学科硕士和博士层次按照研究型和专业型两个导向来培养。英国体育学科研究生管理体制是中央和地方合作制的管理体制,其核心是由政府宏观引导、高校进行自治。在政府针对教育发展制定的目标中就明确表示“政府在高校发展过程中要避免做得过多,妨碍高校的自主运营” [12] 。英国高校作为独立行政法人的公众组织,它与英国政府的关系是通过议会决定的高校拨款委员会紧密联系起来的,它的财产并不为国有或私人所有,而是属于公共财产。因此,英国高校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它的管理体制在成立时由国家最高元首授权运行;在运行时,则通过高教拨款委员会与英国政府建立财政支付机制,其质量保证则由另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英国高教质量保证局进行监管,形成了多样化的管理格局 [13]

英国研究生教育体制完善、管理规范、治学严谨,体育学科研究生教育体系较为开放。在学制上,硕士研究生的学制1~3年不等(短的6个月就可以获得体育学硕士文凭),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在生源上,据统计,2001~2002年留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2%。而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兼读制研究生(相当于中国的在职研究生)数量也增长较快,到1990年,兼读制研究生占到了研究生总数的50%。英国体育研究生专业设置没有固定模式,据英国权威性工具书《研究生指南》载,1995~1996年度英国有20多个单位招收体育博士、硕士研究生,各单位设2~5个专业不等,专业名称繁多。英国这种多样化的体育学科研究生培养体系很好地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日本的“产官学一体化”管理体制

日本体育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是中央和地方合作制,且集权的成分大于分权的成分。中央集权制在法律上表现为日本中央政府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主体,中央政府及其教育行政机构具有管理全国研究生教育事务的权力,地方分权制表现为地方各级行政机构具有一定的管理自主权。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和地方教育行政机构之间不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地方教育行政机构虽然有义务执行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的规定与指示,但不接受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的直接管理 [14] 。2003年后,日本政府逐渐减少了对大学的干预,实施国立大学法人制度,使大学自主运行、自我管理,政府引入认证评估、法人评估对大学进行调控和监督。

日本的高等教育在层次结构上保持着一种“橄榄球形”状态,即处于两端的专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所占比重较小,而中间的本科教育所占比重很大。日本的研究生教育引进了德国的讲座制和美国的研究生院制,创建了美国式的研究生院,同时发展了独具特色的“产官学一体化”的协作式研究生培养模式,注重研究生实际应用能力、研究和解决与体育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社会部门现实问题能力的培养 [15] 。在日本的一些体育院校,如大阪体育大学、筑波大学体育科学系体育学硕士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博士的修业年限为3年。但由于日本不仅重视体育博士的教学、科研能力,又要求学生具有获得相应博士学位的学科独创能力,因此,在日本获得体育学博士学位非常困难。

此外,20世纪初日本的体育院校出现了更名热,即将“体育(Physical)大学”改为“运动(Sport 或Sport Science)大学”,反映出日本在体育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和理念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即由培养专职体育教师转向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体育运动人才,这为日本体育学科研究生的发展提供了思想上的准备 [16]

(三)德国的“学徒式”管理体制

德国是现代研究生教育的发源地,其学徒式研究生培养模式曾是各国效仿的楷模,深刻影响了美国、日本等国研究生培养模式。在德国,高校大体可以分成3类:传统的综合性大学、综合高等学校和高等专业学校(医学、体育、神学等)以及师范院校和其他专科学校 [17] 。德国科隆体育大学是德国唯一的以体育为特定主题领域的大学,此外体育学科专业在传统综合性大学和综合高等学校中分布广泛,这些体育专业大部分设置在高校的人文、艺术、行为与文化、哲学、文化、教育等院系中。在德国,很少直接设置体育(科学)学院,体育学研究生培养模式主要以“导师制”为核心,强调科学研究在培养过程中的首要地位,以培养学术型博士生为主要目标。在管理部门上,德国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研究所是其培养的基本单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培养体制:大学-学系-研究所。研究所是博士生培养的基本单位,具有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的两大职能,独立自主性强,不受大学、系的行政制约。在学徒式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对研究生的管理上,导师有着绝对的权威,在学校层面上反而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这是德国体育学研究生教育在组织管理上的一大特点,即教授自治的学徒式培养体制。 ItTRkQIkqzapqTXosnqUrOddt57z07XqyGGEBjAmvjTtHVKYuSdvBtc6LM4iz5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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