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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研究的理论基础

3.1.1 美学的相关理论

美学中的“理念说”、“典型说”和“显隐说”是本研究的主要理论基础。黑格尔认为“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这意味着“美”就其本质而言是具体的。这个“具体”就是指“理念”与“感性”的统一。所以,如果理念是普遍的、一般的,而不显现为感性存在就仍是抽象的与片面的。“显现”就使它自身否定了这种抽象性,进而转化为个性与心灵的特殊的感性存在,同时又否定了感性存在的抽象的特殊性,使其与理念融合成一体并达到二者的辩证统一。理念在感性中已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肯定的概念,是包括感性于自身之内的理念。也就是说,单是概念还只是抽象的普遍性,个别客观存在也还是抽象的特殊性,二者统一才成为含有普遍性的具体特殊事物,即否定了原来的抽象的片面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在较高阶段保存了双方的本质。这才是真实,才是理念。也就是别林斯基所要求的“具体的理念”,即“理念体现与形象中,离开形象就见不出理念”。 所以,在真正的艺术美之中,理念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因特定的感性成为具体的概念,并且正是理念揭示出感性的意义。这种“揭示”也必须是有意识地作为主体的人,才能以理性的力量认识并完成这种具有自身否定性的统一。因为,“唯有思维才能够把握本性、实体、世界的普遍力量和究竟目的”。 在这里,理性与感性的对立被扬弃在思维之中了,这与一般认识和科学研究的规律也是相同的。

一般认识和科学研究都需要从感性中个别的东西上升到或者说飞跃到理性中普遍的东西,美学“典型说” 正是要使科学活动所达到的抽象本质回到具体的感性个别物之中,使抽象本质(普遍性)获得感性的具体形象而变得有生气,进而使人生变得有诗意。从哲学根源上讲乃是使普遍性与个别性的统一。“典型说”主要是把无限的理念、普遍性体现于有限的感性个别事物之中,典型既是有限的、个别的,又同时是无限的、普遍的,鉴赏者在典型中可以通过有限的东西去体会、玩味无限的东西,从而得到一种玩味无穷的美的享受。

以海德格尔等人为代表的西方现当代的美学学说“显隐说”,它主张以当前在场的东西显现背后隐蔽的东西而让鉴赏者在想象的空间中玩味无穷,这就更需要想象力,正是想象力使鉴赏者通过在场的东西想象到不在场的东西。这里所谓在场不在场的东西中都包含个别与普遍的结合,包含感性与理性的结合,“显隐说”所讲的审美意蕴更深更广,而且这种显隐是通过想象来完成的。

因为,任何一个事物都是集背后无穷多不在场的东西于在场的东西的一个聚焦点。人只有通过想象才能把不在场的东西与在场的有限的东西综合为一个“共时性”的整体,这样才能认为是对当前某一具体事物有了整体的认识和把握,同时,这种综合也体现了普遍联系的观点,从在场的东西联系到不在场的东西,从显现的东西联系到隐蔽的东西,这里起联系作用的就是想象,想象让我们使不在场的、隐蔽的东西出场,让我们把不在场的、隐蔽的东西聚焦于在场的、当前的东西这个焦点上来,从而使我们对在场的、当前的东西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同样,认识技术形成的规律也是相似的,需要在探索运动技术形成过程中使其理念感性化、典型化和显隐化,这个过程也就是想象具体化的过程,这也是我们寻找技术理念传递和表达理论的基础之一。

3.1.2 心理学的相关理论

相关的心理学理论是格式塔心理学,它又称完形心理学,是现代西方重要的心理学流派之一。格式塔心理学家(Koffka,1935)认为心理经验不是静止的、离散的表征元素的复合体,而是由有组织的、相互作用或相互多重影响的事件的动力场构成的。当有机体经验其所处环境时,会对环境力量的整个完形做出反映。整个心理场的特性是不同于它的各个部分总和的,因此,单个部分的分析是不能代表整体心理特征的,感觉、知觉、想象、联想、反射等不能被认为是有意义的基本的心理学单位。要理解心理现象,必须把刺激看作一个系统,其中任何一个部分的改变都会影响到其他的部分。它强调知觉的完整性,认为局部是由整体决定的,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把握不能仅仅通过对各局部的分析来认识整体,要理解整体的全部性质,就需要“自上而下”地分析从整体结构到各个组成部分的特征,格式塔心理学所涵盖的美学思想主要表现在整体论、动力场论和异质同形说三个方面。格式塔心理学家坚决主张,当感觉元素聚合在一起时,就形成某种新的事物。把许多单个音符放在一起,它们的组合会出现新东西(即一支曲调),这种新东西不存在于任何个别音符中,简而言之,“整体比它的部分的总和多” 。因此,在技术学习掌握中,系统整体的提示比个别分解式的讲解所获得心理感受是不同的,而且是不可替代的。要理解技术学习心理过程,必须把刺激看作一个系统,其中任何一个部分的改变都会影响到其他的所有部分。由此可知,对心理产生影响进而到对肢体运动最佳的刺激也应该是一个系统,这样才会与心理同构对应起来。

3.1.3 诠释学的相关理论

诠释学(hermeneutics,又译为释义学、解释学等)不是一个特定的哲学流派,而是一种关于意义、理解和解释的哲学理论。 目前,一般把诠释学划分为古典和现代两种类型,从历史上看,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首次提出了有关正确理解和避免误解的普遍解释学理论。他认为,对文本的理解和解释不仅仅是一个语言的过程,而且是一个创造性的心理过程。为了达到正确的理解,避免误解,在语言方面必须做到:(1)结合作者所处的具体条件来理解文本的意义(历史性原则);(2)在与周围其他语词构成的意义整体中,也就是在一定的语境中去理解每个语词的意义(整体性原则);而在精神方面,理解者必须走出自己的“内心世界”,进入作者(创作时)的精神境地,即“回到作者的思想源头”,才能重新体验或再现作者的原意。

保罗·利科(Paul Ricoeur)考察了解释学的发展历程,认为解释学应该是存在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他强调语言(语词、语句)的多义性,认为语言的多义性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意义:积极的方面是它的经济性和科学性,即能以有限的语词组成无限多的现实含义;消极的方面则是可能产生歧义和误解。他认为语词的意义有表层和深层之分,解释学的任务之一就在于揭示表层意义背后隐藏的深层意义。也正如利科认为的那样“解释”是“理解”和“说明”的统一。“说明”是局部行为,旨在阐明个别命题的意义;“理解”则是综合行为,旨在把握由局部意义构成的整体性意义。“理解”和“说明”相辅相成地统一于“解释”的整个过程中。而且解释过程分为前后相继的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从理解走向说明,即从整体的理解走向局部的说明;后一个阶段则是从说明走向领悟,即从局部的说明走向整体性的领悟,而“领悟”不过是“理解”的更精致的形式。

3.1.4 隐喻工作机制的理论

学者们将隐喻的心理机制的研究概括为:(1)对比理论(contrast theory)认为事物的特征的集合、隐喻的理解是基于本体和喻体特征的比较,本、喻体间的相同特征越多,则越容易理解。人们在理解隐喻时的焦点更集中于本体,本体在隐喻理解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它预测,在句子理解中,本体的启动作用大于喻体。(2)品质归类理论(attribute categorization theory)则认为,隐喻的理解不是基于比较,而是基于类别归属,是将本体纳入由喻体所确定的抽象类别之中的过程,比喻的理解开始于喻体,喻体在理解过程中占有主要作用,预测喻体的启动作用大于本体。(3)结构映射理论(structure mapping theory)认为隐喻的理解是事物之间关系的匹配,而不只是从喻体到本体特征的匹配过程。比喻的理解开始于本体与喻体的校正,然后才是一个将喻体结构投射于本体的过程。它预测本体与喻体间的启动作用无显著差异。

我国学者王寅2003年提出隐喻的基本工作原理是基于五位一体的认知机制:本体、喻体、主体、喻底、语境。 认为隐喻一个重要语义特征就是喻体的意义与本体的意义或实际语境之间的冲突,要消除这种冲突必须依靠主体的认知和推理,借助相关因素才能做出正确解释。讲话人用与事物A既矛盾又可能相似或者建立相似性的事物B来喻说,使得隐喻成为一个矛盾对立的统一体。在多种互动过程中,接受人依靠情景,消除矛盾,建立新的统一,求得喻底时,就能产生隐喻义。隐喻的理解也可归结为:异中求同的过程和结果,是系统各要素互动的过程,尤其是本体与喻体之间的互动。因而,本研究运动技术理念的隐喻化传递系统的构成与机制就是在此五位一体的隐喻认知机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ebpBeYAlJ+GJlXIHzen/YCnnLG0a9+zoSsGXDzAafWxYv6eeE7GCf2AYVA/W2K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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