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是体育竞赛中的执法者,他们需要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精通竞赛规则,掌握执法技能,运用执法技巧,具备良好的身体及各方面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裁判员。成为一名优秀的裁判员应具备什么样的基本素质呢?
廉洁奉公是裁判员应具备的一种美德,严格执法是裁判员廉洁奉公的具体表现,一名优秀的裁判员应有强烈的责任感,应时刻牢记《足球竞赛规则》的精神,牢记“三个服务意识”,时刻将规则精神融入于“三个服务”中。即将公平竞争、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融入服务于运动队中,确保运动队和球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将促进足球运动技、战术的发展融入于服务足球运动本身中,确保足球运动朝着一个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将使比赛更具观赏性融入于服务观众中,使观众能够欣赏到一场真实的、激烈的、精彩的足球比赛。
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兵。”作为一名裁判员,既然选择了裁判工作,就应把它作为自己毕生忠爱的事业去完成,应有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要把成为一名国际裁判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为此,一要具有“身为一名裁判员,是球迷、运动队及社会赋予自己的一种荣誉的使命感”,要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而感到自豪;二要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公众人物”,自己的行为是代表着一个组织、一个团体,影响着一代喜爱足球运动的广大球迷和从业者,只有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素质,用自己优异的工作表现和良好的人格魅力来赢得人们和社会对你的尊重,才能成为别人学习的榜样。
裁判员是比赛场上的“法官”,是主持正义的化身。只有公正执法,才能体现出裁判员的人格魅力。在比赛场上,裁判员要明察秋毫、公正执法、果断决定、准确裁决。在生活中同样要做到遵纪守法、主持公道、表里如一。只有这样,才能具备一个“法官”的基本素质。
一名优秀的裁判员应具备一种勇攀高峰、锲而不舍的精神。学会尊重别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到善于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工作中保持虚心好学的精神,取别人之长,补己之短,从而不断地提高和完善自己的综合素质。
具备全面、良好的身体素质,应包括:速度、力量、耐力、灵敏、柔软、弹跳等。据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有关文献报道,在一场高水平的足球比赛中,裁判员在临场执法过程中的位移距离可达到8000~10000 米,其中包括匀速、加速、冲刺跑和行走 4 种方式来完成他在场上的全部活动。在这种高强度、强对抗的足球比赛形式下,如何保障裁判员的体能在 90 分钟内紧跟比赛节奏,引导比赛顺利进行,那只有通过日常的训练才能获得。在目前我国足球裁判业余化的今天,受职业、地域、年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何保证裁判员在业余时间进行训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因陋就简,因地制宜,在最大限度内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进行系统地训练,是裁判员保持良好身体素质的前提。只有通过系统的训练,才能保持和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此外,必要的辅助训练(灵敏、柔软、弹跳等)也有利于提高裁判员的全面素质;学会掌握平衡膳食及恢复手段、预防伤病的知识也是科学训练意识的体现。
严格执行规则是每一位裁判员的职责,但一味机械地执行规则又会失去了裁判员引导比赛顺利进行的最终任务。如何将执行规则与引导比赛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呢?首先,应精通《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具体内容,领会规则精神实质,做到将整个规则与裁判法的内容融会贯通;其次,提高对足球运动本身的理解程度,了解足球运动的发展规律,对足球运动进行学习和实践,观摩、分析比赛,不断地从中总结经验与教训,学会掌握和运用一些执法策略和技巧;只有学会和掌握一些执法策略和技巧,才能沉着、冷静地应对一切突发事件的发生,面对各种压力,运用恰当的方式灵活、巧妙地处理和解决事件。
沟通能力,首先表现为语言表达能力,语言是能够直接完成“沟通”的基本条件,准确、合理、恰当地表述自己的意见和态度,有利于完成自己的执法工作。具备较强的外语水平是完成“沟通”的重要工具,它会直接影响到裁判员的执法工作和社会形象,其次,沟通能力表现在裁判员的交际能力和组织能力上,善于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和感情,取得他人的信任,在协调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灵活、恰当地处理各种关系,做到保证完成任务。
足球运动本身就是一个集体项目,运动队本身是一个团体,是依靠团体的力量去战胜对手。在比赛场上执法的裁判员也是一个团体,他们同样要依靠团体的力量去排除一次次困难,化解一次次险情,解决一次次争端。在面临场地大、人数多、时间长、对抗激烈的情况下,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很难完成一场比赛的执法工作,只有依靠集体的力量,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团结一致,才能够确保比赛顺利、圆满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