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如穿紧身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护袜;护腿板;足球鞋。
二、同队队员的服装(包括上衣、短裤和护袜)颜色必须一致,并与对方队员及裁判员有明显区别。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双方其他队员及裁判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在赛前的有关会议上,应对各队服装颜色作出具体规定。上场时队员服装应整齐,上衣放入短裤内,遇天气寒冷时,守门员可穿有号码的长裤,但裤管须塞在护袜内。
三、队员不得使用或佩带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和任何物件,如手表、戒指、项链、纪念章、石膏绷带、守门员戴硬沿帽等。如裁判员发现队员佩戴这些物品上场应令其摘掉,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四、比赛应穿足球鞋,并须带护腿板。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护腿板由适当的材料制成能提供适当程度的保护。在比赛中,裁判员不允许个别队员脱掉足球鞋或摘掉护腿板,以防队员受伤。
五、裁判员在比赛前必须检查队员装备,符合规则规定者方准其参加比赛。通常在连接更衣室和球场的通道内检查队员的装备。在比赛中,如果裁判员认为必要,可在死球时检查队员装备。
六、比赛开始前,裁判员指令个别队员整理装备时,不能因此延误开球时间。比赛开始后如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比赛不需要停止,在比赛停止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就不需要离场调整装备;如该队员在死球时没有调整好装备,应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离开比赛场地调整装备的队员在未得到裁判员许可前不得重新进场。该队员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需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则规定,裁判员允许后方可入场。若该队员擅自进场,则裁判员应警告该队员,并由对方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罚间接任意球。若擅自进场的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手球犯规,裁判员应警告该队员,并由对方罚球点球。
七、队员上衣号码应大而明显,短裤裤腿前方也应有号码,并均须符合规程规定。号码颜色应与上衣、短裤颜色有显著区别。同队队员号码不得重复,每个队员号码应该固定。队长须佩戴袖标。
八、中场休息时,各队可更换服装,但每个队员的号码不得变更,服装颜色仍须符合规则规定。
九、队员上衣必须有袖子。队员不能暴露有标语或广告的贴身背心。脱掉上衣暴露标语或广告的队员将受到比赛组织者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