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场馆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各级政府部门对其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但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却是长期困扰体育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的难题,其根源在于现行的形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因此,其改革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部分学者对该问题进行了一定的研究。文献检索表明,目前国内有关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两部分。
一是有关公共体育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的研究,具有代表性的为《“过渡时期”体育场馆管理机制改革的调查与分析》(邓波2004)、《北京市体育场馆的管理方向——物业管理》(陈文山1998)和《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模式》(陈明2004)等。邓文在深入分析现行经营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体育事业单位改制过渡时期的现实,提出了当前我国体育场馆管理机制的最优化模式,即保留事业性质,内、外部招标,风险抵押承包,内部实行企业管理的经营管理模式。后两篇报告在分析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提出物业管理应是当前我国体育场馆的主要经营管理模式。陈明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的建立应以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入点,以体育场馆经营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进行资源配置,以集约化经济为经营模式,以大型专业物业公司为管理实体,实现体育场馆的区域化和整体性综合经营管理。
二是有关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现状及改革的研究,具有代表性的为《我国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现状及对策的初步研究》(赵云宏,袁建国2001)、《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叶加宝,徐本力2001)、《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曹可强2003)和《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问题的诊断及对策》(郭惠平,李明等2005)等。
赵云宏,袁建国(2001)在分析我国体育场馆的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大、中型体育场馆要走出目前发展困境的关键性问题是改革现行管理机制,转换运行机制,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法规。
叶加宝,徐本力(2001)通过研究认为公共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费不足的矛盾,但是在其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两位学者通过分析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实现多种管理模式并存,明确产权关系,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引进人才与减员增效并重,完善内部激励机制,调整税费政策,保障经营活动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等旨在不断提高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水平的建议。
曹可强(2003)通过对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认为制约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绩效的各种因素包括管理方式陈旧、缴纳税费过多、维修资金缺乏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经营、提高管理效率的多种经营方式,认为各类公共体场馆可根据自身特点,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选择不同的经营方式。如可采取场馆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分离的委托经营方式,承包经营方式,租赁经营方式等,以提高场馆经营管理的效率。
郭惠平、李明(2005)等学者通过对五省市体育场馆的调查,认为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经营体制转轨基本完成,经营模式多种并存,资源配置基本合理,经营效益明显转好。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理体制陈旧,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场馆自身经营条件差,主副业方向不明,体育经济政策法规滞后,场馆经营包袱沉重,经营管理人才量少质低,体育市场容量小和消费水平低等一系列问题。提出应突破传统桎梏,树立“资产”观念;实施“脱勾”工程,引进资产运营机制;解放经营思想,树立市场观念;改变经营格局,借力改善条件;深化内部改革,提高管理效率;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打造体育经理阶层;完善体育经济政策,规范体育市场管理等建议。
喻小红(2005)在分析长沙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现状的基础上,认为产业化是体育场馆发展的必由之路。并就长沙公共体育场馆产业化的成就与现存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构建合理体育产业空间布局,以场馆建设带动产业发展,积极对外开放,坚持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对于场馆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应根据长沙市体育场馆的不同特点和经营管理的现状,应加大场馆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实现多种管理模式的并存。对于大型体育场馆,如新世纪体育文化应努力推向市场,采用市场运行机制,尝试实行公司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经营运作。
闵健等学者(2005)通过对成都市国有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认为制约改革推进的核心原因存在于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市场为导向,把国有体育场馆建成现代体育企业,并且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体育设施投资体制和管理机制。
徐文强等学者(2007)通过对全国16个省市160多家公共体育场馆的调查,认为其现状主要表现在场馆多为传统事业单位,经费以差额拨款为主,经营自主权部分下放等方面;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监管和出资人缺位,政府干预较多,冗员过多,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和责权利不统一等方面。在分析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分类改革,建立出资人制度,以及积极推进内部体制改革的设想。
赵文、叶文和曹文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部分可供选择的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如租赁经营、委托经营和企业化经营等。郭文在对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管理问题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树立资产观念,引进资产运营机制等改革建议。
上述观点对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启示意义。但上述两方面的研究对于公共体育场馆如何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做进一步探讨,有关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监管和配套改革等问题上述研究也均未涉及。此外,闵健教授的《以市场为导向,把国有体育场馆建成现代体育企业》(2005)一文就成都市公共体育场馆的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原则和配套改革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对本课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该文亦未能就公共体育场馆如何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做深入探讨。
经检索,国外涉及体育场馆管理体制问题的研究并不多见,相关研究集中在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等方面。据国外有关学者的研究,国外部分体育场馆通过契约、转让特许经营权等民营化方式将体育场馆的部分经营活动和内部工作外包给有经验的专业化机构管理,以提高经营管理服务水平的情况。这对我国体育场馆服务的社会化改革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在国外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模式问题上,据欧洲有关学者的研究和国内有关机构对欧洲体育场馆管理体制的考察表明,欧洲一般将体育场馆分为休闲式、商业性和混合式体育场馆,根据体育场馆类型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如对于休闲式体育场馆主要是由政府投资兴建,尔后交由社区俱乐部等非营利组织管理。
小罗宾·阿蒙等(2001)还就民营化的优点和缺点进行了综述。支持者认为体育场馆设施民营化的优点在于:(1)由私人企业来经营管理体育场馆获得经济效益,实现规模效益,增加工作机会,确保劳动人口的稳定性;(2)提高服务质量;(3)增加民营企业参与的机会;(4)罢工的威胁和影响会大大降低。反对者认为体育场馆设施民营化的缺点在于:(1)民营化在经济上无效,会降低服务质量,并产生低薪就业;(2)与民营化有关的成本如监督等是隐性的(Glover,1999;Starr,1988);(3)政府很难监督民营化企业的质量;(4)私人企业因规模经济的原因取代政府成为公共服务事业新的垄断者(Glover,1999)。
据美国有关学者的研究,美国最为著名的场馆设施管理公司为SMG公司和Global-Spectrum(全球无线)公司。其中,SMG公司为美国最大的单一型设施管理公司,2003年,SMG公司在全球为政府和民间客户管理156个设施,其中包括63个体育馆、7个体育场、31个表演艺术中心、44个会议中心及11个其它游乐设施。总体来看,SMG公司经营与管理的娱乐场所座位总数已超过140万个。Global-Spectrum(全球无线)公司是北美的第二大政府赛事设施管理公司,目前共管理北美31个设施。
据英国Chris Gratton教授的研究,英国的场馆运营模式呈现多元化的态势。英国现有的体育场馆62%由政府内部管理,17%由私人企业管理,21%则是由政府投资或委托的专业机构来管理。这种比例构成源自1988年撒切尔政府引入的公共服务竞争性招标体系,即CCT政策(强制性招标)。英国政府要求各地政府对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权实行强制竞标制,向社会开放场馆的运营管理权,地方政府拥有场馆的产权,逐步外包其管理权。但是这种外包要与承包方约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考核指标,约定场馆提供的公共服务时间。运营机构要接受政府确定的相关的标准(包括每个体育消费者的消费成本、消费满意度、政府补贴额度、场馆的使用率、服务对象及特别需求群体等指标)进行经营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和修订服务内容与服务对象。
据日本原田宗彦教授的研究,近年来,日本体育场馆经营形态逐步多元化,包括委托国营单位、居民组织和民间企业等形态,在场馆的管理中灵活运用PFI(民间融资),并积极引入CCT政策(强制性招标)。
据日本《体育设施》杂志的调查,日本的公共健身房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经营中有39家健身房沿用过去由公职人员管理的直接经营方式;25家设施委托民间机构或企业经营,占被调查设施的1/3还多;其余是委托财团经营等其它经营方式。近年来,日本公共体育设施委托民间机构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公设民营的优点是能够更好地满足会员的多样化需求,灵活应变。 据日本文部省1990年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经营状况的调查结果表明,日本体育馆、游泳池及综合体育设施由设施的建造单位直接管理和经营占49.9%,采取委托式管理方式的占40.5%(包括部分和全部委托),但决定性工作仍由设施建造单位负责。 国外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实践与经验虽不能直接照搬,但其经验和成熟做法对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的管理体制改革仍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