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法肌力检查(manual muscle test,MMT)这一方法于1916年由K.W.Lovett提出,因其简易有效,至今仍被广泛使用。检查时,根据受检肌肉或肌群的功能,让病人处于不同的受检位置,然后嘱病人在减重、抗重力或抗阻力的状况下做标准的测试动作,并使动作达到最大的功能范围。根据肌肉活动能力及对抗阻力的情况,按肌力分级标准来评定受检肌肉或肌群的肌力级别。
1.不需要检查器具,所以不受检查场所限制。
2.以自身各肢段的重量作为肌力评价的基准,能够表示出与各人体格相对应的力量,比用测力计等方法测得的肌力绝对值更具有实用价值。
3.只要掌握检查方法,就能获得准确、可靠、有效的结果。
为使手法检查得以顺利进行,并提高其准确性与可靠性,检查者须掌握:受检肌肉(群)的解剖位置及其功能;受检肢段的体位与受检肌肉(群)的减重、抗重力或抗阻力运动的关系;观察或触摸受检肌肉(群)的部位;肢体的固定部位及加阻力的部位。
手法检查只能表明肌力大小,不能表明肌肉收缩耐力。
实行手法肌力评定时,应让受试者采取标准受试体位,对受试肌肉做标准的测试动作,观察该肌肉完成受试动作的能力,必要时由测试者用力施加阻力或助力,判断该肌肉的收缩力量。根据待测肌肉选择适当的准备姿势,一般是固定关节的近端肢体,收缩待测肌肉使远端肢体在垂直面上做由下向上的运动。在检测3级以下肌肉时,可使肢体旋转90度,在水平面上运动;用带子悬挂远端肢体或在光滑平板上运动,以减小摩擦力。通过检查者触摸肌腹肌腱收缩感觉,观察运动幅度及对抗肢体重力,或检查者手法施加的阻力而完成运动的能力,以进行肌力的评估。
手法肌力检查通常采用Lovett的6级肌力分级法。其中3级是手法肌力检查的中心,即以各肌肉能否抵抗所在肢段的重力而达到正常活动范围作为3级肌力的标准。各肌力的具体分级标准见表2-1-1。
表2-1-1 肌力分级标准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
上表引自Kendall FP,Mc Creary EK:Muscle Testing and Function.3rd ed.Williams and Wilkins,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