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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体育竞赛方法的分类和原则

一、体育竞赛方法的分类

在体育竞赛中常用的竞赛制度有:循环赛制、淘汰赛制、佩奇赛制、混合赛制和扩展赛制等(图3-1)。在组织竞赛时,组织者应根据比赛的目的和任务,以及参赛者数目、时间长短、场地条件及训练水平等实际情况来考虑选用哪一种赛制,以便使比赛顺利进行和圆满结束。

二、体育竞赛方法的基本原则

体育竞赛方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运用体育赛制的基本要求。

(一)参赛者应该获得最大限度机会均等的条件

参赛者在竞赛中“机会均等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通过竞赛规程的制定、竞赛制度的选择、科学合理抽签及编排等技术操作,尽量使参加竞赛的各方都能在机会均等、同等条件下进行比赛;另一方面是规则内容要适用于参赛的各方,同时,裁判员对各方的执法尺度也应是完全一致的。只有建立在符合规则精神基础上的一致才是公平合理,才是机会均等。当然,做到绝对的机会均等也是有困难的,但竞赛组织者要为参赛者提供最大限度的机会均等的条件。

图3-1 竞赛制度分类

(二)竞赛的结果应该基本符合参赛者的运动水平

一次竞赛的结果,参赛者成绩和名次的排列,应该基本符合参赛者的运动水平,这是进行体育竞赛基本的和必要的前提。运动水平高的参赛者获得最后的优胜,这是体育竞赛的正常结果,也是普遍的规律。机会均等原则也是对竞赛结果合理性的保证。当然,竞赛结果除了受技术水平影响以外,还受到心理、环境、临场发挥、裁判、观众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常会出现意料不到的情况。我们在前文中已经提到,竞赛过程和结果的随机性,正是体育竞赛的最大魅力所在。 9kf+m6BEAGV+czYsQZTrtUQ1plHuWvWxsixHmpcj1cl3GYXEO3qxSroOEg+qcF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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