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届奥运会上,人们常看到一位典雅秀丽的中年德国妇女,指挥众多摄影师拍电影,威风凛凛的党卫军将士为她护驾。她就是当时德国最负盛名的电影艺术家莱妮·瑞芬斯塔尔。
1902年,莱妮·瑞芬斯塔尔出生在柏林一个富有的人家。她很有艺术天赋,从小就能歌善舞,吟诗作画,后入柏林艺术学校,主攻油画和芭蕾。23岁投身电影界,因出演《神圣山》影片中的女主角希腊女神而轰动德国。后来,她创立自己的电影公司,拍摄了她自己创作的一部反映山村姑娘向命运挑战的影片《蓝色闪光》,获得当时电影界最高荣誉——威尼斯艺术节金奖。希特勒看到这部片子后,被该片的艺术魅力征服,专门请莱妮·瑞芬斯塔尔拍摄纳粹党代会纪录片。不久,国际奥委会发现她的艺术才华,专门委托她为第11届柏林奥运会拍摄一部纪录片。
莱妮·瑞芬斯塔尔接受国际奥委会的任务后,纳粹德国宣传部长戈培尔设置重重障碍,后来,希特勒出面才使问题得到解决。莱妮·瑞芬斯塔尔历经艰难,用一年半的时间,于1938年初完成了宣传奥林匹克精神的影片《奥林匹克——竞技场的众神》。该片宣传了民族平等、赞美人体美、人类和平等思想,但这违背了希特勒的意愿,从此,希特勒不再支持她。不久,她的这部片子又获影坛最高荣誉——威尼斯国际电影节最佳影片奖,国际奥委会也颁发给她一枚奥林匹克勋章。时至今日,《奥林匹克——竞技场的众神》仍是奥运会题材影片中的瑰宝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人、法国人先后将她逮捕,说她是希特勒的情妇、“纳粹女传教士”,但后来宣告她无罪释放。不久,德国人第三次将她逮捕,可最后所有不实之词一概被驳倒,她被无罪释放。她历经三次入狱,监禁,终身未嫁。一代天才艺术家,命运如此坎坷,可悲可叹!
(本故事改编自《奥林匹克——竞技场的众神》《五环旗下的奥运会》岑传理主编,山东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