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全面发展,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和谐”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关键词。和谐是一种状态,它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一种结果,和谐的人生是符合自然规律的生命旅程。人生既漫长又暂短,需要三种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和谐,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的一生只有保持了这三种和谐才是真正健康的一生。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是中国古代哲学所追求的最高的人生境界。在哲学上,强调“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的相通、相类与统一的观点。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孔子提倡“天命论”,把“天命”奉为万物的主宰,要人们“尊天命”、“畏天命”;老子主张“自然无为”,认为宇宙万物的存在及发展都是自然而然的!不受任何意志的支配。这些朴素的“天人合一”的观点,阐明了中国古代与自然亲近和谐的关系。例如对待洪水,或“择丘陵而处之”,“顺水所向,迁城邑以避之”,或“疏九河”以分洪,或在大河两旁留出足够空间使水“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以蓄洪;在水土资源开发上,先秦时期强调“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不树者无椁”,以保护植被、植树育林,这些无不反映出天人合一、顺应自然的思想。唯物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天、地、万物与人类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相互依存。各种事物形成了一串串联系着的链条,环环相扣,不可穷尽。正如庄子所言:“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从系统科学的角度分析,在宇宙这个巨大的系统中,物物相连,天人相通,浑然一体,和谐均衡,万物只有相连而存在,脱离整体或系统,就会遭到厄运。现代科学已经证明,人与自然本为浑然一体,难以分开。人顺应自然就会健康长寿,反之就会衰病或者过早夭亡。人与自然的和谐要求人类去爱护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利用自然自身固有的运动规律,更好地创造美好的生活。
自我的和谐是人的生理与心理和谐的统一。人的生理和谐,是指人躯体的器官、组织、细胞等各个部分相互协调联系,功能正常运转;心理和谐是指人能够用正确的世界观看待认识事物,用正确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用正确的态度处理问题,保持一种和谐、和顺的状态。
人自我的和谐首先是脏腑的和谐。中医把人体比作一个小世界,它如同自然界一样,周而复始,生生不息地循环。五脏六腑各司其职,但又相互滋生、相互制约,共同维持人体内环境的平衡状态。中医学非常重视机体自身的“和谐”。《素问·至真要大论》强调:“谨察其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这个“平”是阴平阳秘,就是机体内部的和谐。机体出现病态就是人体内部“不和谐”的反应。人违反了自然,就会出现九窍内闭。九窍就是两眼、两耳、两鼻孔、口、前阴、尿道和后阴、肛门。九窍内闭,即眼患白内障、视神经炎;耳鸣、耳聋;鼻子闻不到味,或鼻敏感;舌头尝不出味,或不能说话;大小便失禁,或者便秘、小便不出,或患前列腺疾病。
天气的变化有六气:风、热、火、湿、燥、寒,对应的四季气候是春风、夏湿、秋燥、冬寒,这是大自然非常正常的六种变化。生活环境比较寒冷、潮湿或恣食生冷寒凉易得痹证(类风湿关节炎等)、湿证(消化系统疾病如腹泻、恶心、消化不良等)及痛证(腹痛、胃痛、痛经等);生活环境燥热或过食辛辣、煎炸、烧烤之物则易上火(即易患口腔溃疡、长痤疮、便秘等)。
人有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喜则气化,怒则气煞,忧则气瘀,思则气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人最重要的是在变化中寻求心理的和谐,始终保持平衡的心态。人通过自身的不断调整,使内心活动处于平衡和谐的状态。要做到心理和谐,首先要有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能使人客观地看待问题,用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用平和的心态接受差异,不与自己作对,不与环境作对,用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一切;其次要节制过分的欲望。破坏人自我和谐的“罪魁祸首”是欲望,特别是对物质的占有贪欲;此外,还要保持平和的心态和积极进取的精神,自我和谐很大程度取决于和谐的心态。从心理学角度说,和谐的心态就是主观追求与客观现实比较顺和的状态。“心平则气和、气和则神安”,只有心态和谐,才能理性处理所欲与所得的关系,以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
人是世间最基本、最具活力,也是最宝贵的要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人在参加社会活动和生产实践的过程中,为了不断改善生存条件,就不断创新文明、完善制度、修养道德,从而推进社会文化的发展进步。通俗地说,人要生存,就必须参加生产与社会活动,而在参与各项活动的过程中,个体的人与人就交织为各种特定的群体关系。这种关系是其他各种关系的基础,在某种程度上又决定着其他关系的本质与社会特征。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社会就会失度失衡,道德就会滑坡跌落,经济就会迟滞僵化,文化就会散失变异。行为失谐,尚可挽正;人际失谐,百事无成。也只有以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为基点,才能润滑各种社会关系,化解各种现实矛盾,建设各族群众日益向往的和谐的美好社会。
我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在于注重和谐,即强调人与物之间的融和,人与人之间的“和合”。古人解释,“和”是“以他平他”,即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和谐,包括“和生”、“和处”、“和顺”、“和洽”等。人们常说的“和为贵”、“政通人和”、“家和万事兴”等等,就是这一人文精神的具体表述。社会组成体系中的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必须以个人之间的和谐为基础,并通过这种和谐体现出来。在我们周围会经常看到,那些心胸宽广、深居简出的人,身心都是健康的;而斤斤计较的人往往是多病的。因此,要把心放宽,把心放静,用平等的态度、平衡的心态来对待周围的人和事。
人是构成社会关系的主体。社会关系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各种经济关系、利益关系以及亲属、朋友等人际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逐步显现出来,利益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人们思想活动的选择性、多变性、独立性、差异性日益增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下,构成社会主体的个人,不可避免地要参加到频繁的、大量的社会活动中。同时由于人们利益诉求的愈加多元化,同样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形成许多不和谐因素。如现在的名誉权、产权纠纷、民事纠纷,等等,类型多而复杂。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不断增进和谐因素,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的过程,从而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局面。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以诚信友爱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必须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标尺,以充分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作为奋斗目标,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全社会的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