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03年,这本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其平常的年份。
此前一年,清朝政府任命刑部侍郎沈家本、出使美国大臣伍廷芳为修律馆总纂,主持法律改革,开启了清末司法转型的大门。在这场渐进式转型的初期,涉及司法制度的改革并没有显现出波澜壮阔,或者轰轰烈烈的特征。如果不是从新兴报纸上读得只言片语,或许谁也不知道司法领域的这场改革意味着什么。在中国古老的皇城下,一切都显得非常平静,民众们按部就班地生活在京城的晨钟暮鼓声中,任凭紫禁城上落日的余晖将马车的影子拉得多长。
不过,在千里之外的另一个中国城市——上海,一切都表现得和京城的不同,尤其是这个曾经的“东南海滨的三等县城”
的现代化程度,超出了当时中国的任何一个城市。本书研究的苏报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