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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样做到小叙事?

“小叙事、大视野”的研究路径,来源于徐昕先生的《论私力救济》一书。面对私力救济这一中国现实问题,徐昕先生从华南地区一个细微民间收债个案的调查入手,运用宽泛的理论框架解释实证材料,从纠纷解决的角度切入私力救济和权利保障问题,以此为线索层层深入、全景式展现纠纷解决机制的面貌,并放宽视野,将私力救济视为一个法律、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问题,运用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跨学科方法进行深入探讨。 其中,小叙事是整个研究的基础,也是全文分析的前提。当然,这种叙事并非纯粹追求以摇曳生姿的文字来获取布洛赫声称的“史学的诗意”

(一)小叙事:描述与进路

首先,小叙事是一种描述。换言之,就是将苏报案的发生、发展、结局等事件过程及事件各个环节之间前后相继、因果相承讲述清楚,让阅听者回到个案现场。现场是一个具有时空、地点及个人与社会互动的三维结构。“有了这套概念,任何具体的研究都可以用这三维空间定义:研究具有时间的维度而且说明时间中的事件;它们可以在探究中寻求个人与社会的平衡;它们在特定的地点或者一系列的地点中发生。” [2] 因此,小叙事也是一种解释,可以在叙述事件外貌的同时讨论其内蕴,这是叙事与生俱来的功能,也是历史研究必须达到的最基本要求。事实上,“历史就是叙述事件,叙事就是把历史上的行动者相互之间看来是局部的、混乱的和不可理解的情节联系起来,并加以理解和解释” [3] 。这样的话,历史叙事与历史解释冶于一炉,历史不流于简明年鉴或断烂朝报,胥系于此。

其次,小叙事是一种进路。它要求研究者能够“叙事地思考”,即用一种有着内在意义联系的方式来思考叙事的内涵和外延,所以小叙事也是一种具有行动取向的研究方法。简单地说,“小叙事”就成为一种研究的“事件路径”。相比单纯的“事件史”,“事件路径”的研究具有明显的开放性。它不再把事件视为自足的研究对象,而将事件视为历史中社会结构的动态反映,从而将研究从关注事件本身转向挖掘事件背后的社会制度、关系和结构。“社会结构潜藏在历史深处,沉默而隐秘,历史事件是它们偶尔发出的呢喃低语,虽然含混模糊,却是我们借以抓住它们意思的重要契机。” 在此,苏报案就被定位为一种研究视角、切入点,成为透视历史的一种进路,这超越了案件本身,也开启了研究通往“大视野”的窗口。

(二)历史叙事的复兴与微观史学的兴起

“小叙事”成为研究方法,与历史叙事的复兴和微观史学的兴起密切相关。

叙事本位是传统史学的优良传统,然而近代以来的东西方史学研究,都不约而同地与固有的历史叙事传统渐行渐远。随着西方“新史学”的崛起,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一批史学家重新采纳了传统史学中富有人文性的表达方式,试图将历史的书写形式进行从“分析”向“叙述”的转变,特别从具体的微观角度去考察事件,对历史演进过程中的事件和个人进行有声有色的叙事性描述,如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1294—1324年奥克西坦尼的一个山村》《罗芒狂欢节:从圣烛节到圣灰星期三(1579—1580)》、娜塔莉·戴维斯的《马丁·盖尔归来》、C.金斯伯格的《奶酪与蛆虫:一个16世纪磨坊主的精神世界》和《夜间的战斗——16—17世纪的巫术和农业崇拜》、G.布鲁克尔的《乔万尼与卢莎娜》、J.布朗的《不轨之举: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位修女》等。这些成果的产生,使得历史叙事得以复兴,也促进了微观史学的蓬勃兴起。

与传统史学相比,微观史学更加强调史料的精细度。微观史学的研究者认为,如此方能更加切近地重构作者所要描述的图景,因此,微观史学通常依赖的几乎都是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或旁观者留下的文字材料。

其中,司法档案又不约而同地成为第一层次的研究史料。勒华拉杜里解读蒙塔尤小山村中农民生活、思想、信仰和习俗的全貌借助的是1318—1325年间宗教裁判所进行的578次审讯的记录及其他档案。金斯伯格探索磨坊主梅罗奇奥的思想所使用的资料是主人公在教会法庭上受审前后十多年的庭审记录。在另一部著作中,他则是利用意大利天主教会宗教法庭的档案,整理并研究了弗留利地区一系列宗教审判案例的细节,生动描述了“本南丹蒂”在教会逐步的压力下,对自我的身份产生混淆,进而把自己归为巫师的过程。布鲁克尔叙述乔万尼与卢莎娜长达十二年的爱情纠葛所依据的,主要是佛罗伦萨世俗法庭和教会法庭若干次审判过程中留下的证词。布朗重现修女贝内代塔一生所用的资料包括教会法庭的审讯记录、教会官员给教皇大使和美第奇大公的报告,以及泰亚廷女修院中修女的日记。同样,被誉为“新文化史”开山鼻祖的美国历史学家戴维斯的《马丹·盖赫返乡记》所依赖的资料也是司法档案及案件承办法官撰写的回忆录。

恰如前文所列举的那样,目前有关苏报案“台前”和“幕后”的大量史料,尤其是预审和正式审判中的记录、各方交涉的往来电函公文,赋予了苏报案这一微观史研究的可行性。

(三)叙事策略:“深描”与“复调”

正是在这些优秀作品的鼓舞和大量现场文本的支撑下,本书开始了对苏报案“小叙事”的研究尝试。

具体而言,本书将以案件的过程作为叙事推进的纵轴,以案件特定的“横截面”的“场景”作为分析的横轴。叙事策略采用“深描”和“复调”相结合的方式,这样既能保证深入事件的实际过程,又能实现与外部宏观背景的勾连。在“深描”中展示事物的内在逻辑,在“复调”中展示其内部逻辑形成的外部环境。

这样的思路,也圈定了苏报案在本书研究中的定位。在从个案到法理的研究进路日渐流行的情境下,个案大致可分成作为提问的个案和作为中心的个案。本书旨在对个案进行深入分析并透视相关学理,从个案论证中国近代司法转型的必然性,若以个案为中心则无法实现目标,反而有牵强附会的意味,故放弃社会人类学处理个案的方法,不刻意追求“以小见大”,夸张个案的意义。本书选取第三种进路:作为提问、分析和解答的个案。苏报案在本书中一是作为分析的重要文本,二是通过个案来提出并解答问题。

作为叙述对象的苏报案,满足了故事讲述的需要,其跌宕起伏的情节、一波三折的审判、反反复复的交涉、激烈冲突的对抗,无疑能重构和比较晚清衙门与会审公廨、传统与现代不同的司法场景。同时,苏报案作为转型时期的重要司法事件,其众多可供细致打量和研究的“横截面”,是沟通微观与宏观、事件与结构、个案与法理的有效途径。根据苏报案判决的“台前幕后”,可以厘清事件的社会结构,探讨事件背后的学理内涵,进而窥视清末司法的落后与现代转型的必然性。

这种窥探结论的要求和苏报案能够提供分析的可能,与“小叙事,大视野”的研究路径契合。这种研究路径抛弃了传统史学研究宏大叙事的研究进路,强调的是“叙事不妨细致,但是结论却要看远而不顾近” 。在这种写作方式中,时时需要有一个可供分析的“小叙事”作为逻辑可能性分析的互动。有研究将这里的“小叙事”解释为,“在法学实证研究中,作为分析判断前提和基础的个案或者经验事实”。 这与前文提出的“小叙事是一种描述”是一致的,所指向的都是具体的个案。本书之中,即作为提问、分析和解答的苏报案。正是在苏报案这一个案的基础上,全书所展示和推导出的理论逻辑才更具有说服力,也才能更深刻地证明研究结论。 iU0plJ1VGm5/wqYFrd+POIzuACvi0J1l2chl6i5Xjp7qNpVzrvKL8AP77MlPyJ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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