俭是我们中国的一项传统的美德。老子说他有三宝,其中之一就是“俭”,“俭故能广”。《易·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书·太甲上》:“慎乃俭德,唯怀永图。”《墨子·辞过》:“俭节则昌,淫逸则亡。”都是说俭才能使人有远大的前途、长久的打算、安稳的生活。古训昭然,不需辞费。读书人尤其喜欢以俭约自持,纵然显达,亦不欲稍涉骄溢。极端的例如正考父为上卿,粥以糊口,公孙宏位在三公,犹为布被,历史上都传为美谈。大概读书知理之人,富在内心,应不以处境不同而改易其操守。所以,无论从哪一种伦理学说来看,俭都是极重要的一宗美德,所谓“俭,德之共也”就是这个意思。不过,理想自理想,事实自事实,侈靡之风亦不自今日始。一千年前的司马温公在他著名的《训俭示康》一文里,对于当时的风俗奢侈即已深致不满。“走卒类士服,农夫蹑丝履”,他认为是怪事。士大夫随俗而靡,他更认为可异。可见美德自美德,能实践的人大概不多。也许正因为风俗奢侈,所以这一项美德才有不时地标出的必要。
在西洋,情形好像是稍有不同。柏拉图的“共和国”,列举“四大美德”(Cardinal Virtues),而俭不在其内。
“在贫穷,在退隐,在与上天同在。”不过这只是为修道之士说法,其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企及的。西洋哲学的主要领域是它的形而上学部分,伦理学不是主要部分,这是和我们中国传统迥异其趣的。所以在西洋,俭的观念一向是很淡薄的。
奢与俭本无明确界限,在某一时某一地并无愧于俭德之事,在另一时另一地即可构成奢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