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仅仅是人类行为的可选项,而非必选项。因此无论是其他合作还是出版国际合作都是富于挑战的协调性活动。亚当·卡亨在《如何与利益不同的人合作》一书中提出了“伸展式”合作理念,该理念不同于强调个体利益迁就集体利益、环境可控、成员具有一致性的传统合作,突出了使用更开放的语言投入行动并改变现状、达成共识的重要性和拥抱冲突的伙伴关系 。这一合作理念对推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版国际合作而言有着较好的指导意义并可通过相应实践举措加以施行,从而推进中外文化交流与文明互鉴,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出更多的文化力量。
“邀请”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行动。我国出版企业在推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版国际合作的过程中,在落实“伸展式”合作时需要积极采用开放的语言和行动去建构完善的合作关系。具体的实践方式之一就是采用邀请式修辞话语去与潜在合作者进行对话,进而实现出版合作关系的建立。邀请式修辞作为西方修辞学的创新成果,不同于传统修辞学的说服范式,主张传播行为应超越征服式修辞、皈依式修辞、慈善式修辞、劝诫式修辞,而通过采纳邀请式修辞把传播双方的理念放在平等位置对待,形成一种去宰制化的互相尊重关系 。而这一理念放置到出版企业间的国际合作中,契合了“伸展合作”的超越传统合作的“个体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而强调“使用更开放的语言投入行动并改变现状”的实践理念。为此,国内出版企业在推进出版国际合作时需要遵循邀请式修辞传播策略的运行逻辑,在话语表达方面建立一个“自由、安全、开放”的合作环境,即营造一个合作双方在合作中具有自由选择和决策的能力,能够自由表达,在情感和思想上有保障感,兼容并蓄和多元互动的氛围。
“一带一路”出版国际合作是一项复杂性文化协作行为,尤其是在加入平台或合作体后,不同的行为主体有着各自的文化诉求并会受到各自国家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因此要想使合作顺利进行,首先,各行为主体需要就出版国际合作这一行为建立共识,即达成“共同定向”。其次,合作双方或多方出版企业需要就出版合作方式达成共识并建构一个相对稳定的合作语境或基础。在“一带一路”这一背景框架下,各方出版企业首先要达成的共同定向理念即出版合作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不同文化间的“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出版本身具有“联接中外、沟通世界”和“传承历史、创造转化”的重要功能,作为其责任主体的出版机构或企业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发挥这些功能时所扮演的角色是文化传播使者。这种身份定位对于出版合作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够为合作提供文化合法性,形成一种持久的文化交流驱动力,并有助于增强未来的出版合作利益,从而真正实现文化间的“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在这一文化理念的共同定向之下,出版企业可以更好地建构自身组织机构的身份认同,从而积极承担起文化传播使者的使命责任,并规避其他干扰因素。在此基础上,各出版合作者还需就各国出版物的版权贸易、经典互译、数字文献交流等具体合作交流方式进行协商,并确定双方权责和给予相应的政策便利,以保障出版合作的顺利施行。
交流互鉴是文明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文化得以进化的内在动力。为此“我们应该以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打破文化交往的壁垒,以兼收并蓄的态度汲取其他文明的养分,促进亚洲文明在交流互鉴中共同前进” 。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在出版国际合作过程中各合作主体需要尊重其他合作者的文化差异与利益诉求,并正视合作中的竞争关系。文化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在文化交流互鉴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意识形态碰撞,因此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版国际合作关系中,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竞争并非恶性竞争,而是建立在兼容并包和承认对方差异性基础上的良性竞争。在这一理念下,出版企业在与沿线国家进行合作时可以在价值链十字模型基础上根据“参与者、附加值、规则、战术、范围”的动态决策框架 来调整合作方式。如中国出版企业可以针对目标对象国的具体出版政策法规进行合作规则调整,并借助数字出版平台等保障合作的顺利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