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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盘庚迁殷

放太甲伊尹主政

九世乱盘庚迁殷

在商汤灭夏夺取天下的过程中,贤臣伊尹立下了辅佐之功。伊尹是一个传奇人物,他本是奴隶厨子出身,一步步爬到了“开国宰相”的地位。更有传奇色彩的是,伊尹掌权期间,他还流放了天子。

伊尹是个弃婴,被有莘国的一个奴隶厨师收养,因此擅长烹饪。相比烹饪,伊尹在政治方面更有天赋。他喜欢研究尧、舜、禹等圣王的治国之道,并因此远近闻名。后来,伊尹作为陪嫁奴隶来到了商部落,商汤发现了伊尹的政治才能,提拔他为辅政重臣。伊尹的“尹”,就是他的官职名。在商朝的官制中,尹的权力很大,相当于后世的宰相。尹之下,是“多尹”之职,相当于副宰相( 一说“多尹”为商朝朝廷官员的总称 )。再往下,是各种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多宰”或“小臣”。

商朝建立后,伊尹又为商汤构建了一套崭新的国家制度。相比夏朝,商朝的疆域扩展了许多。大体上,北抵燕山,即今内蒙古一带;西至陇山,即今甘肃地区;南达江汉,即今湖南、湖北一带;东边则一直到大海。这么大的地盘,若想每个地方都由中央直接管理,商朝还真心做不到。一是那时的交通条件太落后,要把中央政令传达到地方很费劲;二是周边地区都是部落区域,它们的发展程度与商朝有较大差异,更适合让部落自行治理。为此,商朝建立了一套内外服制度来管理国家。

所谓内服,是指都城附近的王畿地区,由商王直接统治。前面说到的“尹”“多尹”“小臣”等官职,就是内服的官员。内服地区主要居住着商部落的本族人,政治上最为可靠。内服之外的广大周边地区就是外服,这里居住着商族以外的部落,由部落首领自行管理。但是他们必须要臣服于商朝,要定期纳贡,还要奉命为商朝征战。外服部落的首领可接受商王的封号,这相当于得到商朝的承认。内服可以理解为是“古国”,相当于商朝的“直营店”;外服可以理解为是“方国”,相当于商朝的“加盟店”。在内外服制度下,商朝形成了一个古国与方国的联合体,类似一个松散的联邦制国家,学者称其为“方国联盟”。

商汤灭夏后,在位13年便去世了。继任的两位王比较短命 (长子太丁尚未成王便已去世,继任的两位王分别是次子外丙、三子仲壬) ,其间都是由伊尹辅政。商朝的第四位王叫太甲,是商汤的孙子。商王的名字里多带有“甲”“乙”“丙”“丁”等天干,这可能代表了他们的出生日期。根据传统史书记载,太甲暴虐无道、肆意妄为,不遵守商汤留下来的制度。此时的伊尹,已是四朝老臣,他多次规劝太甲无效,无奈之下,就将太甲流放到商汤陵墓附近的桐宫,让他守陵思过,史称“伊尹放太甲”。太甲流放期间,伊尹亲自摄政,是商朝的实际统治者。3年后,太甲悔过从善,伊尹又迎回了太甲,并将政权归还。故事听起来很美好,然而史书《竹书纪年》却记载了故事的另一个版本:权臣伊尹篡位,自立为王,流放了太甲。7年后,太甲潜回都城,杀死伊尹,夺回了王位。 汉朝时,权臣霍光也废立过皇帝。因此,后世将权臣当政隐喻为“伊霍之事”。

关于伊尹放太甲的历史真相,可能将永远是个谜。但这件事体现了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商朝时,相权十分强大。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两对基本矛盾之一( 另一对基本矛盾是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在发展和变迁的过程中,始终在解决这两对矛盾。后世君权与相权的总体变化趋势是: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被削弱。直到明朝时,朱元璋彻底废除了丞相制度。

商朝从第10位王仲丁开始,政局陷入了大混乱。这一乱,持续了9代商王,史称“九世之乱”。每当乱到一定程度,商王就会选择迁都。商朝建立之初,首都定在亳( 在今河南商丘 )。从仲丁开始,商朝先后6次迁都,直到盘庚迁都至殷( 在今河南安阳 ),首都才稳定下来,九世之乱也由此结束。一言不合就迁都,成为商朝前期政治的一大特色。那么,商朝为什么要频繁迁都呢?

有学者分析,这可能是商人“换土易居”的旧俗,商朝建立前就迁都过8次,因此形成了习惯。另外,商朝频繁迁都还有两点现实原因:一是受黄河水患侵扰,都城经常被淹没;二是王位继承的纠纷。商朝的王位世袭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世袭办法——一种是传位给儿子,即父死子继;另一种是传位给弟弟,即兄终弟及。两种传位办法并存,传位顺序并不唯一,这就很容易乱套。比如,老国王死了,弟弟继位,儿子长大了不甘心,就会想方设法干掉叔叔抢班;或者是老国王死了,儿子继位,老国王的弟弟看侄子年龄小好欺负,就会琢磨着发动政变夺权。九世之乱,很可能就是叔侄间争夺王位所致。也正是在此期间,商朝频繁迁都。迁都后,新国王可以远离敌对势力,在政治上另立门户。盘庚迁殷后,政局逐渐稳定下来。此后近300年间,商朝未再迁都,殷成了商朝的代名词,商朝又被称为“殷朝”或“殷商”。1928年,殷的遗址在河南安阳被发现,即著名的殷墟。

在“家天下”时代,最高权力的继承顺序必须是明确且唯一的,任何不明确的继承方式都会导致严重的政治斗争,继而导致国家混乱。商朝后期,王位继承制度逐渐向嫡长子继承制倾斜。到了周朝,在嫡长子继承制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完备的宗法制,后者成为我国继承制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盘庚迁殷,奠定了商朝最后300年的繁荣 Q1QFPEoOFWjYr5dv2IRPatdILj4UBgWFMrhdrWsBFg7D+Qc2w3MuVzONuQ+WMi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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