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四件”其实是两样,鸭翅与鸭爪而已,以单只鸭计,则上上下下,共得四件。四川人有个更富动感的命名,叫“飞飞跳跳”,翅所以飞,爪所以跳,虽说鸭子其实是不大跳的。
鸭四件很能满足下酒菜的要求。其一,经吃。一盘菜,若三口两口风卷残云吃个精光,那肯定不宜于酒。南京有些人将那种很能下饭、量大而风格偏于粗豪的菜肴称作“满口菜”,言下其实有对中看不中吃走精致一路的菜品的不屑(讥之“不够塞牙缝”)。此处所谓“经吃”却不是指这个:“满口”是量大、实惠,“经吃”则偏于强调耐咀嚼,“可持续发展”地下酒。
是否可充下酒之物,从无明文规定,极而言之,我们可以说凡上得餐桌的,无不可以拿来下酒。只是大概其的,喝酒的不喝酒的,都有个关于宜与不宜的共识。倘要排个座次,列举出来的,应该和餐馆里上菜的顺序差不多,凉菜——热炒——烧菜,而头几位的十有八九是凉菜:下饭可以无需凉菜,喝酒则似乎非有凉菜不可。若同类东西有冷热之别的不同做法,喝酒的人肯定先取卤、拌、炸的那些,比如,宁取酱鸭、烤鸭、盐水鸭而不取香酥鸭,宁取熏鱼、油炸小黄鱼而不要大汤黄鱼,宁取凉拌香干而不取蟹黄豆腐……不是拒绝属热菜的那些,是得有凉菜打底。烧菜类连汤带水,更宜下饭,炒菜烈火烹油地上来,却也凉得快,凉了就口味大减,且重新加温也不是办法,而喝酒紧拉慢唱,总得有半个钟头的工夫,速战速决殊少悠然之趣。
那么何必鸭四件?单说与之本为一体的,鸭子的主体部分,不论为酱鸭、为烤鸭(南京连皮带肉吃的那种,北京烤鸭的吃法则殊不合下酒的要求)、为咸水鸭,何尝不是下酒的佳品?若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式的豪饮,属但求一醉与唯求一饱的合流,自然要得,且斩成一片片的鸭子使筷夹来吃恐怕还嫌斯文,徒手撕下腿来大嚼,方才过瘾。但若是想由渐进而达于陶渊明所谓“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式的陶然,满是肉的部位就嫌其太实,饮酒不可空肚,却也不可是饱腹的状态,肚子早早就填得满满,则酒便难得持续发展的空间。畜类边边角角、筋头巴脑的所在,与循序渐进式的饮酒,最能相契。所谓筋头巴脑者,实不止于鸭四件,举凡鸭舌、鸭脖、鸭肫、鸭心,均可入列,只是吃鸭四件似更普遍,可充代表。
说是鸭四件,现在的趋势似乎是鸭爪潜踪,翅膀横行,原是一起卖的,如今卤菜店里更常见的是翅膀。那么且说这个。
鸭翅看上去的确比较“横”,拐子杵在那里大钳子似的。其实却没多少肉,比鸡翅不如。有了鸡场大批量饲养的肉鸡之后,鸡翅已是和鸡的其他部分一样肥大多肉起来,渐渐也都按洋人的法子分解,可以有整根的,多数是“把汝裁为三截”,分为了翅尖、翅中、翅根。翅尖而外,皆多肉,头一回在洋快餐店里见到翅根,还以为是小个子鸡的腿。比起来,鸭翅枉自张牙舞爪地空有大骨架,却有点骨瘦如柴的味道,与肥硕的臀部整个不相称。但在别处的劣势,喝酒时却转为优势——又不是图它的肉。
倘说鸡翅丰若有余,那鸭翅简直就是皮包骨,肉多处也不过是骨头间的丝丝缕缕,加上关节处的脆骨,吃的过程以啃为主,辅之以嚼,几乎没有吃肉的感觉,肉的消息端在有无之间。咀嚼之外,作为载体,所载更在味道。鸭肫、鸭心也能提供咀嚼之妙,却仍伤于太实,易演为另一意义上的吃肉。内脏胆固醇高,在群起讲究健康之道的今日,尤其不宜提倡。鸭四件就绝无这样的弊端。吃时的稍有难度(须动手)还更令喝酒添几分从容,慢节奏里,酒与下酒物,才能“津津有味”。
说到味,已涉于下酒物要求的第二项,便是不咸。据说有人可以用甜食下酒,大多数喝酒的人恐怕还是视此为旁门左道。“下酒物”常被归为“下酒菜”,“菜”为咸味,至少对中国人,不言而喻。然下酒菜不同于下饭菜,下饭菜不妨咸一点,下酒菜则不宜太咸。盖“吃”贯穿于“喝”的全过程,此时的“吃”大多又以“菜”为限,不及于“饭”,若下酒的如同下饭的那般咸法,那还不齁死?
鸭四件是可当零食吃的,零食的定义之一是可以空口吃,据说成都街头拿在手里啃的淑女,不在少数,这也就见得不会怎么咸了。以我所见,鸭四件多半是卤的,鸡翅有烤的有炸的,鸭翅大概是过于皮包骨了,烤与炸两皆不宜。此外较常见的是和黄豆一起红烧,也不咸。
当然话不可说绝,自川菜四处攻城略地以来,各地方的人似也在向着重口味一路高歌猛进,下酒菜跟着水涨船高。南京一地旧有的下酒物固然还是维持着一向的清淡,新进的有些品种可就大悖“有味而不咸”的原则了。好在人的口味是有“常”又有“变”的,像其他事情一样,“吃”上面越轨的冲动有时在明知不合常规的情况下也仍然不可遏止。且说一样与鸭四件沾亲带故的吧,我说的是鸭脖——不论作为零食还是下酒物,此物都称得上迅速崛起的新秀。
鸭脖子南京人并不陌生——南京号为“鸭都”,鸭身上的一切南京人皆不会放过。只是过去并不像鸭四件那样可以自立门户,通常都是以整只烤鸭、盐水鸭的边角料出现。卤菜店的规矩,买半只鸭则搭鸭脖或鸭头,半只鸭还可再析为前脯后脯,前脯什么都不搭,后脯通常搭一截鸭脖。鸭头早有单卖的了,一些酒店里甚且号为“金陵鸭头”,鸭脖却始终是附庸地位。按说鸭头、鸭脖很合于下酒物筋头巴脑的要求(尤其是鸭脖),问题是整只地卤制,要让鸭身上肉厚处也入味,结果必是这些部位偏于咸,不像鸭四件,自成一体,味的浓淡上可另有尺度。
想不到在鸭脖上做出了文章的是吃鸭之风远不如南京之盛的武汉人。曾几何时,南京的大街小巷,到处都见卖鸭脖的了,论根卖,十元钱三根。好多连锁店,并非只卖鸭脖,也卖其他的零嘴,却都以鸭脖相号召,足见已是深入人心。而在吃鸭脖上面,我比大多数南京人领先了一步。
到武汉出差,其时“精武鸭脖”尚未走向全国,却已是风靡武汉三镇。打道回府之前,同行的人齐赴号称正宗精武鸭脖店所在的精武路,左近一带,数不清的店家,沿路一溜不锈钢桶,里面盛着卤汁,麻辣之气,扑面而来,无数的鸭脖堆在案上,让人遐想那些鸭子的去向。我们各人买了许多上火车,原是准备当土特产尽数带回的,火车开动后聚在一起喝酒,就想,何不拿些来做下酒菜?
也不知是否因有“正宗”的暗示,觉得较之后来在南京所食,特别肥大,仿佛武汉的鸭子一概甲状腺肿大。下酒无须肉多,但毕竟是鸭脖,拢共骨头缝里那点肉,还是活肉,且以那么重的味道,没点肉也架不住——真是辣,真是麻,也真是咸。或者是因为在车上,不安定的环境,喝酒也相应地是豪放的喝法,倒也不嫌味重。不仅不嫌,而且上瘾。吃得大汗淋漓,甚且汗珠子吧嗒吧嗒朝下掉,嘴里丝丝响着不胜唏嘘地,还是刹不住车地要吃。倘要练酒量,绝对要得——单是要压下那刺激性的重味,你也会不住地喝酒。那晚上一直喝到天亮,两大包鸭脖吃下去,啤酒喝完了继之以白酒。
当然是痛快,不过那是“非常道”,此外也因大体上喝的是啤酒,似乎大口灌啤酒才压得住,倒像是以酒来下鸭脖了。所以倘回归喝白酒的主流,还当鸭四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