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周作人二人在失和以前,真称得上是“兄弟怡怡”。这固然有血缘关系的因素,然更由于志趣的相投,而学养又相当。那时二人在事业上的合作已非“默契”二字即足以尽之,有时甚至到了难分彼此的地步。比如在日本时从事的翻译,往往就是周作人口述,而鲁迅笔之于书。至于二人互相代为搜集、查核材料,代为抄写、投稿,更是常事。作品署名不分彼此的情形也时或有之,有时是二人合作的作品署一人之名,有时是二人各自所作共用一笔名,有时则是兄所作署弟之名,或弟所作署兄之名。像《会稽郡故事杂书集》《怀旧》,最初发表时署名“周逴”,而这通常被认为是周作人的笔名,实则都是鲁迅的作品。后者系鲁迅发表的第一篇小说,由周作人取了名字投给《小说月报》的,鲁迅去世后,周作人在《关于鲁迅》一文中道出实情,算是“退还了原主”。
周作人当时未说明,几十年后在《知堂回想录》中透露的,还有其他的信息。该书“自己的工作(一)”中记道:“在《新青年》投稿的时节,也是这种情形(指署名的不分彼此),有我的两三篇杂感,所以就混到《热风》里去,这是外边一般的人所不大能够理解的。”看了这段文字,顿生好奇之心。其一,“外边一般的人”指的是当年的人,还是《回想录》面对的一九七〇年代的普通读者?“不大能够理解”是简单地指这个事实,还是其他?陈述这一事实时周作人是否担心读者怀疑他有攀附鲁迅之嫌?其二,鲁迅编《热风》时为何未将周作人所作剔别出来?——鲁迅那样仔细的人当不会记不清前事。《热风》的编定是在一九二五年年底,兄弟失和已有多时,编入周的文章是纪念往日的情谊,还是不欲触动那创痕,所以一仍过去他们发文出书署名时不分彼此的旧贯(一仍旧贯是模糊过去,加以剔别无形中倒是旧事重提,更显生分了)?其三,周作人并未指实哪些是他所作,也未说署的是何名,那么“两三篇”究竟是哪几篇?
第一个问题太难回答,周作人这样复杂的人物,其心理非“一般人”能够揣测,再则他回忆录中虽夹缝文章甚多,常予人不欲明言,难以明言,欲说还休之感,然这里是好求深解也说不定。第二个问题我倾向于上面的后一解,即鲁迅是不欲触动前情,但这也只能是凭空的妄测,亦属过求深解也未可知。只有第三问,白纸黑字在那里,似乎是可考的,我就在这里下“考证”的功夫了。这当然有一假设作前提,即周作人所记无误,所述是实,而我以为这是无可怀疑的。
首先查的是《新青年》,发现收入《热风》的诸篇,署名或为“鲁迅”,或为“唐俟”,“鲁迅”不用说,“唐俟”为鲁迅《新青年》时期常用的笔名,也是谁都知道的。周作人发表于《新青年》的文章通常即署“周作人”,他的文章以长论居多,与陈独秀、钱玄同、刘半农、鲁迅这些“随感录”的主要作者相比,他的杂感甚少,不过“周作人”也在《杂感录》中出现过,比如《杂感录》之二十四、三十四。这几篇当然未收入《热风》,可知那“两三篇”在《新青年》上确是以鲁迅的名义发表的了。《新青年》目录中《随感录》栏下作者名与卷中各篇篇末所署往往不一致,比如目录中为“鲁迅”“唐俟”,篇末署“迅”“俟”,然而这不会引起什么误会。有时也有篇末未署名的,不过这情形只见于陈独秀的文章,不见于“鲁迅”“唐俟”。因此从《新青年》上是见不出什么“破绽”的。
接下来又查《鲁迅全集》中的日记。平日翻看全集,对部分并未在意,这一次才发现那实在是详尽,下的功夫实在是大。鲁迅的日记是流水账,而且简而又简,比如某日作一文,日记中往往只记其事,不及其内容,而则一一都坐实了,如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一日记“夜作《随感录》二则”,注曰“即《随感录》三十五、《随感录》三十六”。然而我的疑惑仍未得解,因为鲁迅的书账在日记中虽是笔笔清楚,他的文字却并非每一篇都记录在案。不能据此断定日记中未记的即是周作人所作,那样的话《热风》中周作人所作就远不止“两三篇”了。很遗憾,周作人的日记至今还未出版,他的日记要比鲁迅的详得多,也许读到他的日记,我的疑问也就迎刃而解了。
不过这一番查找倒给了我一个提醒:既然日记注得如此之详,全集中对《热风》诸篇也应一一有所交待的。于是再查全集第一卷,果然于出处、署名都有交待。然而没有一篇注明是出自周作人之手的。只是《随感录》四十二、四十三、五十三及《为“俄国歌剧团”》《即小见大》这几篇,只注最初发表的地方而未及署名。后两篇登在《晨报副刊》上,署名“风声”(鲁迅发表于《晨副》的文章常用此笔名),似应不在考辨的范围之内,撇开这两篇不论,倒恰好符合周作人所说的“两三篇”之数了。而周作人说的“《新青年》时节”是个含糊的概念,也许并不特指二人一同在《新青年》上发文章的那一段,而这两篇发表于兄弟失和之前,周作人写了以鲁迅名义发表也是可能的。那么是否全集中未注署名的五篇都是周作人所作?
孤陋寡闻,一时也不知向哪位专家求教,只好再找《热风》来看——文献资料是“外证”,找不到外证且寻寻“内证”,从内容和文字风格上做一猜测如何?
这一看却发现《随感录》四十二、四十三两篇上各用红笔画着大大的问号。于是想起几年前读时也有过疑问的,特别是前一篇。那时正在大看周氏兄弟的作品,二人的集子皆已读过不少,对二人的风格也稍有体悟了,就觉这两篇倒是更接近周作人的作风。但并不知道有“混入”之事,也就不疑有他,只将其误认作兄弟二人文字风格上也有相似一面的证据,或者是二人早期风格上的差异不及后来明显的证据。这一次有《知堂回想录》的提示,有全集的指引,“按图索骥”,读来又自不同。
自一九二〇年代到现在,已有很多名家对鲁迅、周作人的风格做过精微的辨析,比如鲁迅“地火奔突”式的炽烈与周作人的理智冷静,“长枪大戟”与“和风细雨”,鲁迅斩钉截铁的语气与周作人“和婉的商讨”态度,等等,等等。然而兄弟二人虽从一开始即各是各的路数,却的确是越到后来风格特征越鲜明,彼此间的距离也才拉得越大。前期则周作人大体尚在“叛徒”的阶段,时或趋于“激烈”,不似后来闲适雍容的“隐士”风度,而在《新青年》等处写短评也要顾及这类文字的特点。再者风格这东西只可意会,难以言传,上面引的一些看法也都是描述性的,涉及具体的某篇文字归属的判断,我也只能自己去意会,求助于一己阅读的直觉了。
凭直觉,我以为《为“俄国歌剧团”》必出自鲁迅之手,因为这里显露的抒情特征、句式特征,都是典型的鲁迅式的,第一句的句式就很明显:“我不知道,——其实是可以算知道的,然而我偏要这样说——”文中“沙漠”意象的反复出现、“比沙漠更可怕的人世在这里”的强烈感受则是我们在《野草》里一再领略到的。(事实上这一篇放在《热风》里显得很特别,它的情调、文体似乎更接近《野草》中的篇章。)但是《即小见大》这篇却叫人举棋不定了,说是鲁迅所作固可,说是周作人作的也未尝不可。
算起来还是《新青年》上的三篇最为可疑。这多半也是从文风上下判断的。陈西滢谓鲁迅能以“寸铁杀人”,郁达夫说鲁迅多有“诛心之论”,反映在文体上即是简练峭拔,句子短,段落也短,常有掷地有声的效果;鲁迅喜欢尼采,他的语句也多有警句式的。这些特征可在《热风》大部分篇章中求得印证,而在这三篇中则不易见出。相反,它们段落、语句都较长,而且语气徐缓平和,更多学者气息,较少斗士之风。《随感录》四十三、五十三都是评论上海《时事新报》星期图画增刊《泼克》上的所谓讽刺画的,论美术,论讽刺,似乎是鲁迅比周作人更感兴趣,所以从内容上看归到鲁迅名下好像也有道理,但只要将书中同是评论《泼克》的另一篇文章——《随感录》四十六拿来一加对照,差别就出来了:这篇更有“攻击”性,讽刺的分量更重。一同把《泼克》拿来当箭垛,也许是二人一起看过,且一块议论过吧?至于《随感录》四十二,我觉得这是最可以斩截地归到周作人名下的,不仅因为这里以学识说理的理性的学者态度,而且这里的知识多是属于人类学方面的,周作人恰对人类学一直有着浓厚的兴趣。
我坚信自己的判断是不会错的。虽然如此,没有足够的证据,到底还只能算妄测。况且这里面还有全集的无形提示,测出来也不算什么本事。也许答案别人早就找到了,只是我不知道而已。果如此,则我只能说,看看一个普通读者如何妄测,也是有点意思的吧?
问题是全集的是否可以当作某种提示或者暗示。我相信是可以的,否则我断为出自周作人笔下的这三篇,在《新青年》发表时明明有作者署名,者为何不在注中照实录上?全集的认真细致,这不可能是疏忽大意,只能是有意为之。
那么者是已经知道实情了,然则何以不注明实系周作人所作呢?全集出版的日期也许提供了答案:这书的第一版是一九八一年出的,其时思想解放还刚刚开始,应算是“解放脚”的阶段,者或审订者可能觉得将鲁迅亲自编定的集子中的文章归到他人名下未免唐突,何况周作人这个名字当时还是大大的忌讳呢!真是这样,则这几条简短的注一方面见出了者的严谨,一方面也见出审订者的顾虑重重。遗憾的是,我所查阅的一九九一年的本子,几条很容易让人“不疑处有疑”的注还是很可疑地原封未动,这就害得我这样不明就里的读者大猜其谜了。
当然这又是妄测,不过我以为我的揣测是“虽不中亦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