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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兴魁荫亭(1)太守

【原文】

国藩以前月下旬,于寓中设审案局,十日内已戮五人。世风既薄,人人各挟(2)不靖(3)之志,平居造作谣言。幸四方有事而欲为乱,稍待之以宽仁,愈嚣然自肆,白昼劫掠都市,视官长蔑如也。不治以严刑峻法,则鼠子(4)纷起,将来无复措手之处,是以,壹意残忍,冀回颓风于万一。书生岂解好杀,要以时事所迫,非是则无以锄强暴,而安我孱弱之民。盖与阁下为政,夙心颇相契合也。前信已封未发,适接来书,盖多至论。就现在之额兵练之,而化为有用,诚为善策。然习气太盛,安能更铸其面目,而荡涤其肠胃?恐岳王复生,半年可以教成其武艺;孔子复生,三年不能变革其恶习。故鄙见,窃谓现在之兵,不可练之而为劲卒。新募之勇,却可练之,便补额兵。救荒之说,自是敝邑与贵治急务,然公帑既难于四颁,而民间又无可多捐,虽有善者,亦不过补救十一。侦探本当今第一急务,张制军北去时,曾与弟约,每日一信,今去已久,仅接二书。下游消息,亦未细叙。初六得江西信,知粤匪于十一破九江,十七陷安徽,廿五又去安庆,而东下矣。湖南去贼日远,籍可少息。

【注释】

(1)魁荫亭:即咸丰时湖南宝庆知府魁联。

(2)挟:心里怀着怨恨。

(3)不靖:不安定。

(4)鼠子:鄙视他人的言词,犹如说“鼠辈”。

【译文】

我上个月下旬在寓所设立了审案局,10天内杀了5个人。由于社会风气的刻薄,世人又各自抱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对我凭空捏造了许多谣言。恰好此时各处闹事,贫农会党又欲叛乱,对他们稍加宽仁,他们的气焰则更加嚣张,竟蔑视长官,肆无忌惮于光天化日之下在城市里劫掠。对这些人不使用严刑峻法痛加诛戮,则将会有更多和他们一样的人出现,将来就无从下手处置他们了。所以,我坚持对他们实行残酷镇压,以达到扭转一点社会颓风败俗的目的。并不是我这个书生爱开杀戒,完全是形势所迫,不这样做就不能够铲除强暴,安定懦弱的庶民百姓。我与您同时从政,夙愿是相同的。前一封信写好了,但尚未寄出,刚好又收到您的来信,就多谈一些。如果就以现在国家的军队,经过训练把他们变成素质良好而有用的兵勇,那是最好不过的办法。然而,他们的腐败习气已经过于严重,岂能重新改变他们的面貌,从本质上洗刷他们内在的污浊呢?岳飞若能复生,用半年的时间或许能把这支军队的武艺训练好;但若使孔子复生,花费3年的时间也改变不了他们的恶习。所以,以我之见,现有的士兵因陋习已根深蒂固,是无法训练成有战斗力的军队,而新招收的兵勇却可以练好以代替现有的武备。关于救荒的问题,是我这里和你那里的当务之急,但公款既难于四处颁用,而民间又无法征收捐税,虽有善良的人给予捐款,也只能补救极小部分。搜集军情本来应是当前的第一要紧大事,张制军在北去时曾和我约定,每天通一封信,现在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仅接到他的两封来信。关于长江下游的情况也写得不详细。本月初六我收到从江西来的一封信,获悉太平军于11日攻破九江,17日安徽失陷,25日占领安庆后东下。太平军离湘南越来越远,借此机会正可以稍作休息。

【心得】

曾国藩在这封书信中主张以重刑治理乱世,坚持严刑峻法。

的确,所谓治乱世用重典,矫枉必须过正。“矫枉过正”较早见于《越绝书》,作“矫枉过直”。《盐铁论》也有此语,作“挠枉者过直”。《汉书》始作“矫枉过正”,该书在《诸侯王表》前面的序言中说:“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而藩国大者跨州兼郡,连城数十。……可谓播枉过其正矣。”唐朝的学者颜师古注道:“桥,与矫同。枉,曲也;正曲曰矫。言矫秦孤立之败,而大封子弟,过于强盛,有失中也。”

据《后汉书·仲长统传》载:仲长统的论著《昌言·理乱篇》中,也出现过此语。仲长统,字公理,汉献帝时曾任“尚书郎”等官职,为人倜傥,直言无忌;他对当时衰乱的局势颇有不满,常常说古论今,表示愤慨。他的《昌言》,就是在这样的情绪下写成的,共34篇、10余万言。《理乱篇》中有这样几句:“夫乱世长而化世短,乱世则小人贵宠,君子困贱。……逮王清世,则复入于矫枉过正之险。……上《后汉书》作者范晔,在《仲长统传》中评论说:‘……若乃偏情矫用,则枉直必过。’”在这一句下面,有注说:“孟子曰:‘矫枉过直。’矫,正也;枉,曲也;言‘正曲者过于直’,以喻为政者惩奢则太俭,患宽则伤猛,不能折衷也。”可见,早在战国时期的孟轲,就已经说过“矫枉过直”这样的话了。

《后汉书》在评论马武等所谓“中兴二十八将”的功绩和汉光武帝纠正前汉封赏功臣过重的缺点时也说:“故光武鉴前事之违,存矫枉之志。”这一句下面,又有注道:“矫,正也;违,失也;枉,曲也。”孟子曰:“矫枉者过其正。”

但是,《后汉书》武英殿本(清朝乾隆年间的校印本),却在这个原注之下,加注道:“今本《孟子》无此语。”大概,早先的《孟子》中是有“矫枉过直”和“矫枉者过正”等语的,而后来以至现存的《孟子》,则已失传了有关的章句。因此,孟子最初说这句话的含义是不可考了,而后来的人则都把它用作“过火”、“过分”,比喻纠正某种缺点或偏差而做得过了头的意思。

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团体、部门,当某一不良风气或不良习惯出现时,作为领导者,要纠正这一个偏差,采用不偏不倚的中庸办法,常常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急切解决问题的领导者,常采用矫枉过正的方法。采用这个方法,如同要弄直一根弯了的竹竿或扁担,如果只是把弯了的竹竿或扁担压到正直或水平位置,是难以达到目的的。只有把弯了的竹竿或扁担压到与弯度相反的水平或垂直线之外,待弯了的竹竿或扁担慢慢弹回,才有可能使其达到“正”、“直”的标准。 ehtkAITT2e5YlfU9RBINytpaT3VUMIa5yVk9EXOQs1v1GzQdoZrGUb7+nZ5rFu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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