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据禀均悉:三该军但(1)有文书期会,永无到防之日。何必预为裁定(2)?何必专文密订?何必早定派营,守九状州、七里州等处?无论中国、外国,无论古人、今人,无论大官、小官,有才、无才,危急之际、言而无信,便一钱不值矣。
【注释】
(1)但:只。
(2)裁定:判断、决定。
【译文】
我根据禀报了解:这支军队接到公文通知的派遣命令后,从没有一次按时到达防区。既然如此,何必要预先谋定军事行动呢?何必要用专门文书密封呢?何必要早早指定派哪支军队防守九洑州、七里州等地呢?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无论是大官还是小官,有才能还是没有才能,在危险的时候,说话而不守信用,无论有多周严的战略、多精良的士兵,都变得一文不值了。
【心得】
在这则短文中,曾国藩强调以“信”带兵、信则不欺的谋略思想。曾国藩认为:“言而无言,便一钱不值”。
以“信”治兵,除了必须要服从调遣、听从整体安排,准时到达防区与作战地点外,在对待部属,无论是对人还是对事,都要谦虚公正,不抱任何偏见、成见,也不受闲言闲语的干扰。
公元前256年,齐威王即位,其在位的9年中,一切朝政都委托大臣管理,自己从不过问。9年后,威王忽然召见即墨的大夫说:“自从你担任即墨的大夫以来,几乎每天都接到诽谤你的报告。可是经我派人调查即墨的情况:田野不断开拓、人民的生活富足,衙门的事务也处理得有条不紊,使我国的东方边境,没有任何危险的事情发生。这表示你尽心治理即墨,从未贿赂我身旁的众臣。”随后,威王赏赐他1万户的封地作为奖励。
齐威王排除众人对即墨大夫的诽谤干扰,并重赏即墨大夫,从而使齐国逐渐地强盛起来。
古人奉行“以正治国”、“以信论兵”,还有“以奇用兵”。治理国家、对待部属,要以诚相待,只有秉公办事、正直不阿,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与威望。反之,尽管你有过人的智力、高超的计谋,但心机用尽,小聪明要尽之日,就是威信扫地,众人发指之时。
同时,信则不欺。据《韬·龙韬·论将第十九》载:周武王问姜太公关于选择将帅的问题时,姜太公说:将帅应具备5种美德,避免10项缺点。5种美德是指勇、智、仁、信、忠;又说:“信则不欺。”孙武也把“信”当作将帅应当具备的5个条件之一,说“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曾国藩就和古代绝大多数的军事家一样,都把“信”视为将帅所应具有的品格之一。将帅统领三军,舍生忘死,最重要的条件是将帅平时即要以“信”带兵,平时信而不欺,推心置腹地对待士卒,打起仗来,士兵就会衷心服从指挥而不怀疑,这样的军队,无往而不胜。
春秋时齐桓公曾九合诸侯,信守盟约,归还侵占鲁国的上地;晋文公不渝“退避三舍”之约,大败楚军,并在践土称霸;晋文公伐原,原定攻打10天。10天未攻下,遂依前言,罢兵而去。有人劝他继续攻打,他说,我已和士卒约定攻打10天,不能失信,为攻下原而失去士卒信任,不智也。诸葛亮正准备进攻陇西时,长史杨仪报告说,有4万军人轮休要回蜀国。诸葛亮立即命令这些士兵收拾行装,准备回去。这4万多人将要启程时,魏军突然来攻。杨仪建议,让这4万人留下,等打完仗再走。诸葛亮说,用兵命将,以信为本,得利失信,古人所惜。军情再紧,也不能失信前言。诸葛亮对众将士说:“你们的父母妻儿无不倚门而望,我怎么可以把你们留下呢?”于是吩咐大家按时启程。部队士卒异常感动,几次下令,都不愿走。诸葛亮只好令他们参战。魏军远来,一经交锋,蜀军大获全胜。
取信士卒,是胜利的不二法门,聪明的将帅都重视取信于兵。一旦失去部属的信任,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古代兵书说:“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是故君子以信为宝大也。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信而又信,重袭于身,乃通于天,以此治兵,则无敌矣。”《百战奇法·信战》也指出:“凡与敌战,士卒蹈万死一生之地,而无悔惧之心者,皆信令使然也。上好信以任诚,则下用情而无疑,故战无不胜。”诸葛亮之所以能使士卒奋勇杀敌,临战之日,拔剑争先,以一当十,一战大克,关键在于他取信于军,赢得士卒的信任。
古代将帅君王深知“信则不欺”的重要,虽然有些理论和做法失之偏颇,或其出发点并不可取,但我们仍然可以学古人之精华,去旧论之糟粕,悟出有价值的新意,求得上下目标一致,相互信任,同仇敌忾,这在平时和战时都具有积极意义。
公元200年,曹操与袁绍展开了著名的官渡之战。在这次战争中,曹操赢得以寡击众的胜利,从中可以看到,曹操在统御人才方面,很注重取信于人。
袁绍的将领高览、张郃二人,由于攻打曹营失败,又遭袁绍的谋士郭图的诽谤,决定弃袁投曹时,曹操部属怕二人有诈,曹操却认为即使有诈,只要厚待他们,即可使他们真心归附,于是把二人各封为侯,在曹营中任职。在曹操进攻袁绍营寨时,高览和张郃自愿做先锋,把袁绍打得大败。
现代社会中,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企业的领导者,都要取信于人,这样,自己的下属才能听从指挥,服从约束;如不能取信于人,便无法发挥团队效能。
上海新苑宾馆的名声享誉海内外,管理以纪律严明著称。有位经理(跟宾馆总经理是老同学)因为夜班加班耽误了回家的班车,本应在值班室留宿,可是他却跑到客房里睡了一夜。第二天,总经理对此事做出两项处置:第一、该经理必须受到严格检查外,并按客房价格缴交罚款;第二、如不愿罚款,请自行引咎辞职。该经理当即认罚。
以“信”治兵,还必须做到信赏、信罚。赏罚,历来是统治者非常重视的问题。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领域,只要有统御和被统御的关系存在,这个谋略就有它的存在意义。《孙子兵书》开篇就在“五事”、“七计”中提出“赏罚孰明”的问题。据《韩非子·外储说》记载:晋文公问狐偃,他给士卒和百姓很多好处,加缓刑罚、补不足等,不知能不能使军队勇于作战?狐偃明确回答:不足为战。晋文公又问:“然则何如足以战乎?”狐偃回答:“信赏必罚,其足以战。”即该赏者一定要赏,该罚者也一定要罚。后来,晋文公依狐偃之言,执法严明,在战场上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信赏必罚,是古今兵家极为重视的统御谋略之一。吴子说:“若法令不行,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可见,吴子也把“信赏必罚”看作是对敌作战、欲求制胜的首要条件之一。
以“信”治兵,“信则不欺”,上下信任,则互不欺骗,令之所出,士卒奋勇。据《吴起兵书·治兵》载:魏武侯问吴起,部队作战的方法首先应该掌握什么问题。吴起说,首先要明确“四轻”、“二重”和“一信”。其中“一信”,就是赏罚严明守信用。《司马法·仁本第一》开篇提到治理天下的特殊手段就是战争,而要使用这种特殊手段,就要遵守一些原则。其中之一就是“信见信”,即信任人便为人所信任。《孙膑兵书·篡卒》也指出,军队战斗力的增强,在于罚必信。《百战奇法·信战》讲的是“信则不欺”,“上好信以任诚,则下用情而无疑,故战无不信。”古代兵书认为“信”有两方面:一是不欺他国,不欺其民;二是上下信任。至于以“信”治军的论述举出以下的例证:
一、守信用。不欺邻国,不欺民众。如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归还土地:魏文侯不违虞人之期,即使约期当天下雨了,他仍冒着雨前去赴约;又如东汉邓训以恩信征服胡人小月氏部落等等。
二、赏罚必信。如秦孝公用商鞅变法,立木南门,称移木北门者赏赐五十金。后来真有人移木北门,商鞅立即毫不犹疑地颁赏,此一举动取得举国上下对新法令的信任,新法从此畅行无碍。
三、将帅与士卒上下信任,同心协力。如燕昭王信任乐毅而致胜,燕惠王不信任乐毅而致败;诸葛亮取信士卒,广大士卒也因此忠于诸葛亮;朱元璋为了安抚降卒,使他们消除忧虑,故意在降卒中挑选五百人充当卫队,降卒见朱元璋对他们如此信任,极为感动,三万降卒决心为他效力,成为朱元璋的忠实将士。
不以信治兵,上下离心,导致兵败身亡的例子也不少。三国张飞,雄壮威猛,骁勇善战,勇冠二军,但他不体恤士卒,刑杀过分,暴而无恩。最后,在东征发兵时,为部将张达、范疆杀害,死于非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