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2

2012年年初,局里按惯例要给新人安排老民警当“师父”,人选暂时没定下来,领导让我先跟着杨大队学。显然,杨大队早就得到消息了,但他似乎不太高兴,嘴上抱怨:“这么多老民警闲着,为啥总逮着我不放?我又不是民警。”

我有些尴尬,只好恭维说:“甭管民警辅警,您是老前辈,啥都值得我跟着学。”他又哼了一声,但脸色好看了许多。

杨大队先带我熟悉管区情况,我以为就是跑跑辖区内的主要单位,但杨大队说那些地方让所领导白天带我去,要我晚上下班之后再找他。那天下班后,他一身便装,让我也换掉警服,上了他的私家车。临开车前,杨大队说:“官面上的地方我带不合适,去了会让人笑话。摆不上台面的地方我带你去,你也做好心理准备,这些地方才是今后需要你费脑筋的。”

那晚,我跟他去了一些“特殊”的地方:在乌烟瘴气的棋牌室里,杨大队指着隐蔽位置的一张门帘说,帘子后面有两个箱子,搬开箱子里面还有一间屋,平时是店老板的杂物间,但以前在里面摆过“打鱼机”开赌;在喧闹混乱的迪厅里,杨大队悄悄指着两个路过的年轻人说,记住他俩的模样,这是两个吸毒人员,且有贩毒前科;在深夜营业的美发店外,杨大队指着隔壁一间早已打烊的杂货铺说,两个店面之间新开了暗门,他怀疑美发店老板是为了“捞偏门”躲检查……

路过一间公共厕所,杨大队把车停下来,招呼我也下车,我不明就里,下车跟着他走了进去。公厕惯常的臭味里,竟然夹杂着一股香气,杨大队使劲吸吸鼻子,让我记住这个味道。我有些恶心,问他这是什么味道?杨大队说不久前有人在这里吸过麻果,让我以后看住这间公共厕所。

之后,他又带我转了几个居民小区——

“这栋楼301,户主曹××,盗窃前科,目前在拘留所,三天后回来,盯住他。”

“这栋楼地下室有一个麻将馆,之前有过聚赌,最近几天一直没开门,留意一下。”

“这栋楼2单元的101被租了出去,上面怀疑是失足妇女承租后用来卖淫,抽空进去看看。”

……

凌晨时分,我们路过一个街口,几个年轻人在那里徘徊。杨大队开车路过,“嚯”地停了下来,降下玻璃,大声喝道:“你们搞么事!”

一个看似领头的年轻人走过来,见是杨大队,弯腰,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容:“杨叔啊,没事儿,兄弟伙的喝醉了,醒酒呢!”

“放屁,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想干啥,滚回家睡觉去!”杨大队声音不大,领头的青年却犹豫了一下,招呼自己的兄弟伙离开了。

杨大队一直开车跟着他们,几个人走几步便回头看一眼我们的车,杨大队用远光灯闪他们。就这样走了半个多小时,直到人群各自散去,领头的年轻人也进了小区,我们才停止跟踪。

杨大队告诉我,他们是一帮混子,大多没有正当职业,平时在街上惹是生非,没少跟派出所打交道。今天晚上聚在一起,应该不是为了啥好事儿,“以后常注意他们,见他们聚在一起就想办法驱散”。

返程路上,杨大队如数家珍一般,告诉我管区内有多少“重点人口”,有哪些“前科人员”,有哪些“隐患地带”,甚至连有多少家五金行、修理厂、寄卖行、鞭炮铺,各自处于什么位置他都一清二楚。

我拿出本子准备记下来,他说不要记在本子上,要记在心里。我说那怎么记得住?他笑了笑说:“等你干久了,自然也就记住了。”

就这样,杨大队给我当了三个月“不挂名”的师父。

每次我喊他“师父”,他嘴上说着“不要在公开场合这么喊”,神情却很是受用。巡逻时,他经常跟我讲以前的故事,说早年公安局还未改制时,民警和辅警没啥区分,某位领导还给他做过徒弟,“但那家伙不像你,他笨得要死,俩月学不会做治安笔录,抓狗被狗咬,找猫被猫挠,啥也不是……”但之后,杨大队却又自嘲一般地笑,继续说,“可是人家运气好啊,赶上了转制的末班车,先转成公务员,又当上领导。不像我,干了半辈子,倒是啥都会,但至今也没能当上‘正规军’……”

每当杨大队说到这个问题,我便不知该不该接他的话。

的确,公安局民警的身份转制工作早已于十年前就落下帷幕了,能转的都转了,转不了的都走了,而杨大队却是个特例——他的身份既有别于局里的正式民警,又不同于绝大多数合同制辅警——他算是公安局的“工勤”,即机关单位职工。

那时,很多人都觉得“工勤”这个身份已经相当不错了。相比于企业职工,机关单位“工勤人员”工作更加稳定,可以享受机关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却又不必接受相关公务员条例的限制。只是杨大队觉得不好,因为在他看来,自己始终算不上是一名真正的警察。

“就是没赶上好时候啊,《公务员法》晚出来一年,我就妥妥地是个正式警察了。谁知道呢,忙活了半天,空欢喜一场,警服和警衔都发给我了,结果最后就卡在那关键的一年上了……”杨大队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我再细问,他却推说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不想再提,不提也罢。 Dnt9aRE44RcJzZO19uQzo0soJt8+6QEc263nYHy5dVniXj/o+Z2ZR1lRcpeW25X8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