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些事情一旦种下了因,就必然会收到果。朱永新最怕自己的事情牵扯女儿,但人世间的事情往往怕什么,偏偏就会来什么。
2013年3月的一天中午,派出所里接到辖区一家小卖店女老板的报警,称朱永新借买烟之名“顺”走了她的手机。我和同事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店主说当时自己的手机放在玻璃柜台上,朱永新进来买烟,她转身找钱的工夫,人就不见了。开始她还有点纳闷,但转头就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找了半天没找到,打电话过去,手机已经关机。
我问女店主确定手机是被朱永新拿走了吗?
女店主说这附近除他之外还有谁干这种事儿?我想了想,问了手机型号和样式,就和同事去找朱永新了。
找到朱永新时他正在一个小饭馆里带女儿吃午饭。同事进门便掏出了手铐,我看玲玲在场,轻轻拍了同事的手,示意他把手铐先收起来。
“老朱,有点事找你聊聊。”我顺势坐在朱永新身旁。朱永新愣了一下,眼神有些惶恐。正在吃饭的玲玲也抬头看我,我冲她笑笑,没有说话。
我和同事一直等父女二人把饭吃完,三人目送玲玲离开饭馆后,我才拍了拍朱永新的肩膀,说:“为啥找你你肯定知道,刚才我们当着你闺女面啥也没说,这会儿你也给我们个面子,把手机交出来吧。”
“啥子手机?要我的手机吗?”说着朱永新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我瞪了他一眼,“别他娘的装蒜,中午从小卖店拿走的那台”。
朱永新摇摇头,说自己并不知道手机的事情。我简单查了一下朱永新的衣服和随身物品,确实没有另一部手机。
我也有些无奈,因为女店主的怀疑并无凭据,我问了朱永新离开便利店之后的行踪,同事去调监控,我则带朱永新先回派出所。
大概由于在女儿面前给了他面子,一路上朱永新还算配合。我劝他主动把手机交出来,别给自己惹麻烦。但朱永新坚持说自己中午就是去买烟,并没有偷过女店主的手机。
带朱永新回到派出所时,女店主早已等在值班大厅里。一见面她便径直扑向朱永新,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讨要手机,声音近乎歇斯底里。我急忙先把二人分开,然后分别带进办案区和办公室。
办案区里,朱永新不断重复自己没有偷手机;办公室里,女店主却掏出2000元钱给我,说愿意花钱把被朱永新偷走的手机“买回来”,如果不够的话她还可以回家取钱。
我有些诧异,女店主却突然哭了,她说那部手机对她很重要,因为里面存了一些儿子的照片。去年儿子病逝,手机是她唯一的念想。只要朱永新归还手机,她既可以不追究朱永新的责任,也愿意付出任何价码。
我叹了口气,只好再去找朱永新。但不论我怎么劝,他始终坚持之前的说法。过了一会儿,调监控的同事也回来了,他说监控视频显示,朱永新从便利店出来先回了四季小区,之后出门去了女儿的学校,再之后便带女儿去了饭馆,监控里没有看到他去销赃的影像。
同事怀疑朱永新把手机藏在了棚屋里,朱永新否认,说可以带我们去看。我想了想,还是一起去了。
我和同事的确没在棚屋里找到女店主的手机,朱永新也嘀咕自己认得“苹果手机”,很贵,被抓了会坐牢,所以不会偷。这句话倒是符合他的调性,我劝女店主再仔细回忆一下丢手机的细节,但她依然一口咬定就是朱永新干的。
便利店里没有监控,朱永新住处没有赃物,一直僵持到下午5点,领导打电话让我先放人,我也确实找不到继续传唤朱永新的理由,只好放他回家。临走前,我拍了拍朱永新肩膀,说你也是有闺女的人,站在为人父母的角度上想想。朱永新没说话,径自走了。
女店主那边,也只能走完报案程序后让她回家等消息。女店主走时一直在哭,眼里满是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