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里同事都说,朱永新属于那种很难缠的主。一来偷盗多年经验丰富——主要是对付警察的经验丰富——同时开玩笑说,朱永新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上有关盗窃的法条比我们都熟,哪些东西能偷,哪些东西不能偷,他把握得很准;二是脸皮厚得如同城墙拐角,偷东西被抓了现行,往地上一躺认打认罚,但只要不是抓现行,就开始胡搅蛮缠。他甚至专门研究过辖区的监控,能分辨出哪些探头开着,哪些探头关着,不同型号的探头能拍到什么角度。
“去年,朱永新在振兴社区9号楼一个住户窗台外偷了两瓶酒,价值300元左右,但窗台里的桌子上就搁着住户的钱包,里面有手机和500多元现金。如果朱永新想拿,伸伸胳膊就能够到,但他就是没拿。事后我给他做笔录,问他为什么不拿里面的钱包,你猜他跟我说啥?他说钱包在窗台内侧,他拿了钱包就是‘入室盗窃’,算刑事案件要蹲监狱。但他拿了外侧的酒,顶多算偷窃,治安拘留……我当时就震惊了。”同事说。
我听了也是哭笑不得,问同事朱永新咋知道这个,同事说据他自己交代,是以前蹲监狱时在里面学的。
“别个偷东西,要么因为吸毒,要么因为赌博,临时起意的那些都好打(击),但朱永新这家伙把这个当工作,半辈子了,不好打啊——”同事顿了顿,“对了,他不是有个姑娘嘛,可能是现在唯一能拿捏住他的,以后再跟你‘翻撬’,你可以拿他姑娘说事儿,让她过来‘配合工作’,就像偷菜那次一样,管用。”
我点点头。
同事的“经验”我后来试过几次,的确,那似乎是唯一能“拿住”朱永新的办法。只要提出让女儿玲玲过来“配合工作”,油盐不进的朱永新便会立刻认㞞。
打交道久了,我也逐渐发现一些事情。
例如,朱永新在女儿面前很忌讳提自己偷东西的事情,甚至连“拾荒”一事都很敏感。朱永新一直跟玲玲说自己在四季小区物业办上班,平时负责小区的“物资回收”。
因为身材矮小,朱永新从来不跟人动手,即便挨打也是趴在地上缩成一团,但2013年年初他破天荒跟人打了一架。那天四季小区有住户丢了刚洗的床单去朱永新的棚屋讨要,那人踢开棚屋房门时,正赶上玲玲在屋里找朱永新拿生活费,一向唯唯诺诺的朱永新听到“贼王八”三个字立刻跳起来跟那人打成一团。
事后,朱永新和那位住户被同事带到派出所,同事当然也在朱永新屋里发现了住户的床单。不过,偷床单的事住户没有追究,但要求朱永新赔偿他“医药费”。朱永新痛快地拿出500元钱,一点不像他往常抠抠搜搜的作风。
签调解协议书时,我问朱永新为什么。朱永新见玲玲不在身旁,小声对我说,那人不该当着孩子的面说话那么难听。
我说你以后别干这事儿不就行了?朱永新再次看看我,没再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