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节,我被朱永新摆了一道。
那时我刚上班,担任社区民警。春节放假前一天晚上,朱永新来警务室找我,没着没落地聊了几句,说自己代表社区居民,感谢我协调物业公司搭建电动车棚,解决了居民存车难的问题。
我把朱永新当成辖区的热心群众,客套地应了两句。朱永新临走时给我留下一份“年礼”——一块腊肉、一条腊鱼。我知道腊鱼腊肉是当地居民的常备年货,送礼多是心意,值不了多少钱,更不会涉及“廉政”问题,推辞不过便收下了。
春节收假,我大年初五回到岗位,不承想一到单位便被领导叫去了办公室。“你走之前收朱永新的礼了?”教导员非常愤怒。我很诧异,赶忙实话实说。
“你跟他很熟吗?”教导员又问。我摇摇头,说之前并不认识。
“那还敢把东西留下,你脑子坏了吗?!”教导员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我急忙问原因,教导员瞪了我一眼,说腊鱼腊肉都是赃物,年后人被抓了,“说赃物都送给了你”。
我目瞪口呆,半天才反应过来,忙问教导员咋办。教导员问我收了多少东西,又问东西在哪儿,我说过年都带回老家了。教导员叹了口气,说没办法了,“毕竟收了他的东西,这处分背定了,下次注意吧”。
之后我才知道,朱永新是个惯偷,节前偷了辖区居民和饭馆几十斤腊鱼腊肉。一半吃了,一半卖了。之所以送我一条腊鱼、一块腊肉,据他交代,是觉得只要警察收了“礼”,就跟他站在了同一条船上。即便东窗事发,只要公安局不处理“收礼”民警,也就不会把他怎样——朱永新知道我是新来的片警,不熟悉情况也没什么经验,因此拉我给他垫背。
就这样,我成了所在公安局有史以来第一个实习期内便背了处分的民警,朱永新也成了我入职后第一个重点关注对象。
朱永新时年不到50岁,身高一米六,很瘦,秃头,满脸褶子,看长相像是60多岁了,住在辖区边缘四季小区一间很小的棚屋里。棚屋就在小区垃圾站附近,是朱永新用拾荒时捡来的废木头和烂铁皮搭建的,上面盖着同样是捡来的破被褥和旧衣服,远远看去犹如一个大号垃圾堆。加上常年散发着难以形容的刺鼻气味,周围居民皆避之不及。
而朱永新的“狱龄”已经快和我的年龄一样了。朱永新不是本地人,当年因招工来到本市,不久便入狱,出狱后没了工作,但也没回老家。他一直到处打零工,之后反复入狱多次。
2008年,朱永新最后一次入狱。那天晚上他溜门进入一户人家,在客厅桌上偷了100多元钱,但转身离开时遇到了从厨房端菜出来的房主。朱永新顺手掏出一支圆珠笔大声威胁呵斥那名房主,被闻声而来的邻居按倒在屋里,之后被扭送派出所,最终因入室抢劫领了两年刑期。
2010年刑满出狱后,朱永新开始以拾荒为生,但依旧没有改掉偷东西的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