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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情报

从不同的维度看,情报有诸多定义。从字面含义的维度看,有研究者采用拆字的方法将两个字拆开,解释为“有情有报告”就是“情报”;从情报收集手段的维度看,有研究者将其定义为“通过秘密手段收集来的、关于敌对方外交、军事、政治、经济、科技等信息”;从情报处理流程的维度看,有研究者将其定义为“被传递、整理、分析后的信息”。

1.1.1 情报和情报观

厘清和定义“情报”这一基本概念,是情报学科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构建情报学理论体系的基础工作,对情报分析工作和技术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情报究竟是什么?国内外对情报的定义到目前为止仍然是众说纷纭。据有关文献资料统计,目前国内外关于情报的定义数以百计,其中情报观的不同是产生诸多情报定义的主要因素。目前,流行的三种情报观如下。

(1)军事情报观。《辞源》(1915年版)中,关于“情报”的定义是“军中集种种报告,并预见之机兆,定敌情如何,而报于上官者”;《辞海》(1939年版)中,关于“情报”的定义是“战时关于敌情之报告,曰情报”;《辞海》(1989年版)中,关于“情报”的定义是“获得的他方有关情况以及对其分析研究的成果”;《辞海》(光明日报出版社版)中,关于“情报”的定义是“以侦察的手段或其他方式获取有关对方的机密情况”。

(2)信息情报观。信息情报观主要是将情报理解和解释为信息,其关于情报的表述主要有“被人们感受并可交流的信息”“含有最新知识的信息”“被人们所利用的信息”“某一特定对象所需要的信息”等。

(3)知识情报观。知识情报观主要将情报理解和解释为知识。《牛津英语词典》中将其表述为“有教益的知识的传达”“被传递的有关情报特殊事实、问题或事情的知识”;情报学家B.C.布鲁克斯认为“情报是使人原有的知识结构发生变化的那一小部分知识”;情报学家A.H.米哈依洛夫认为“情报——作为存储、传递和转换的对象的知识”;日本《情报组织概论》一书则认为情报是“人与人之间传播着的一切符号系列化的知识”;国内情报学界对情报的定义主要有“情报是传播中的知识”“情报是运动着的知识”“情报就是作为人们传递交流对象的知识”等。

除从军事情报观、信息情报观、知识情报观三个方面对情报有很多定义外,还有其他从不同的社会功能、角度、层面所做出的定义。综合以上情报的定义,可以将情报定义为“情报是为实现主体某种特定目的,有意识地对有关的事实、数据、信息、知识等要素进行劳动加工的产物。目的性、意识性、附属性和劳动加工性是情报最基本的属性,它们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情报的其他特性则都是这些基本属性的衍生物。”

1.1.2 情报的基本分类

我国兵学圣书《孙子兵法》将情报更多解释为谍报,并将间谍分为乡间、内间、反间、死间、生间五种。其中,“乡间”是指利用敌方乡人作为间谍的人;“内间”是指利用敌方官吏作为间谍的人;“反间”是指敌方间谍成为我方间谍的人;“死间”是指制造假情报,并潜入敌营将其传给敌方的我方间谍;“生间”是指探知敌人情报后能够生还的人。

按照情报的应用范围,可将情报分为科学、经济、技术、军事、政治等多个类型。按照情报的内容及其作用,可将情报进一步分为战略性情报和战术性情报两类。战略性情报是指某一组织或领域事关全局的总体性、方向性、指导性的情报信息,可能包括宏观政策、科学依据、总体论证和规划方案等内容。战略性情报的形成,往往需要经过决策者或情报分析人员严密的逻辑思维过程和宏观推理过程,并且具有很强的战略洞见和预判性质。战术性情报则是指对事情局部的一些具体问题的情报信息。战略性情报与战术性情报在层级上有所区别,但二者相互关联、相互作用。战术性情报为战略性情报提供支撑,而战略性情报可以为战术性情报确定方向。 M/eVTVvi3ZyJItwFxUxVn/hnPVtjfqRVPAVWEZEOW/0tjbF5vrcfVyAeHJM2lE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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