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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希腊的待客之道和宾客友谊

前文提到,希腊人相信一种永恒的宇宙秩序。大神宙斯不是这个秩序的创造者,作为至高无上的神,宙斯扮演的只是道德法则(Themistes)的导师角色,他的责任是清洗和监督社会的和政治的秩序,保持它的清洁,让它免于蒙尘。而雅典娜聪明伶俐,是宙斯最宠爱的女儿。在荷马史诗《奥德赛》中,故事一开始,就是雅典娜劝说父王宙斯,允许奥德修斯回到他的家园伊萨卡(Ithaca)。

史诗《奥德赛》讲述的就是奥德修斯回家路上的坎坷经历和遭遇。从中有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食人的怪物、美貌善歌的仙女、能把人变成猪的女巫、海怪和海妖、奥德修斯的地狱之行、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和他忠贞不渝的妻子、帮助他渡过难关的女神雅典娜、海神的复仇(因为他的儿子被奥德修斯刺瞎眼睛)……奥德修斯历经千难万险之后回到家里,并报了向他妻子求婚者的侮辱和轻慢之仇。

奥德修斯是荷马史诗《奥德赛》里的主要人物,也是另一部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Iliad )里的重要人物,在两部史诗里,奥德修斯的人物特征是连贯的。如果你读过《伊利亚特》,你也许记得奥德修斯对远征特洛伊城的希腊军队有多大的帮助,尤其是当希腊联军处于危急的时刻。他对阿伽门农忠心耿耿,在自相残杀的紧张局势威胁到希腊军队团结的时候,他深明大义、顾全大局。他很聪明,也很有外交手腕,总是能帮助希腊人化解危机。在许多战斗紧张的时刻,尤其是在《伊利亚特》第十一卷里,奥德修斯是机智勇敢的战士,能同时面对不同的敌人,与巨人阿贾克斯(Ajax)背靠背作战,战斗在希腊军队最需要他的地方。

由于奥德修斯在多方面的杰出能力,荷马史诗不断用poli-(“多”)开头的希腊词来描绘他的“多才多能”:polymētis,拥有多种智力和社会技能;polytlas,能够承受很多东西;polymechanos,拥有多样深邃的才华;poikilomētis,擅长多种技能。他的技能就像阳光照射下的树叶和枝丫,斑驳地散落一地——可以移动、变化、融合、消散不定、变幻莫测。 [1] 在整个《奥德赛》中,奥德修斯的才能确实难以估量,有时深藏不露、善于伪装,有时锋芒毕露、英姿雄武,但总是在见机行事、移动变化、审时度势,绝不拘泥于一时一地或一人一事。他总是能胜在智谋而不是蛮力,他虽然没有希腊冠军阿基里斯那样强大的战斗力,但韬略过人,人也有趣得多。阿基里斯可以杀很多人,但奥德修斯可以赢得战斗。就像我们在《奥德赛》里看到的那样,他虽然历经磨难,但最终全身而退,回归家乡,来到他妻子的身旁。

奥德修斯的故事听起来很刺激很有趣,但要阅读整部《奥德赛》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部一万两千多行的巨型史诗融合了古希腊的历史、神话和传说。那么,我们今天该如何去阅读和理解它,又能从中知道些什么?

首先需要知道,它创作于公元前8世纪,离我们已将近三千年。史诗起初是用来吟诵和听的,不是用来阅读的;它起初的传播载体也不是印有文字的书本,而是行吟诗人的嘴巴,这些吟游诗人叫“rhapsodes”,今天已经没有这样的诗人了。

今天人们一般认为,《奥德赛》的作者是一位叫荷马的盲眼诗人,但我们并不确切知道他是真人还是传说中的人物。最初提起他名字的时候,已经离他那个时代过去好几个世纪。这部以荷马为作者的史诗,据信形成于公元前750年,而有文字的文本是在很久之后才出现,已经被后人改动过不知多少次。今天所用的英文译本中最权威的,可以说是罗伯特·法格勒斯(Robert Fagles,1933—2008)的译本,美国大学一般都用这个译本。

其实,“rhapsodes”的原意就是“缝合”,行吟诗人(歌者)们总是把已有的故事、玩笑、段子、神话、传说、歌谣等糅合成一个看似连贯的叙事。在吟诵故事时,他们运用现成的程式、诗歌韵律、描述套路、景象描绘、英雄人物写生等来帮助记忆,而这些吟诵的程式、套路和手法也是希腊听众在口头文化的熏陶下所熟悉的。到了今天,这些曾经帮助沟通诗人和听众的共同文化手段对读者已经非常陌生,甚至反而成了我们理解荷马史诗的障碍。

看上去最便于我们理解长篇史诗的角度,似乎是它的“故事”,但故事需要有一个能安置于时间顺序中的“情节”,而在口语文化中形成的荷马史诗并不是按照这样的时间顺序创作的。著名的传媒文化学者沃尔特·翁(Walter J. Ong)在《口语文化与书面文化》一书里指出:“也许,荷马在创作荷马史诗之前,已经听过数十位歌手吟唱数以百计的、长短不等的有关特洛伊战争的诗歌,他拥有大量的场景去串联成故事;然而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他绝对没有办法按时间顺序去组织这些素材。他没有现成的场景清单,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他也不可能想到这样的清单。……史诗素材本身并不能够轻而易举地产生渐入高潮的线性情节。如果把《伊利亚特》和《奥德赛》里的场景按照严格的时间顺序重新安排,整个史诗固然可以循序展开,但它还是不可能获得典型戏剧里那种紧凑的高潮结构。”

口语史诗研究专家伯克莱·皮博蒂(Berkley Peabody,1885—1967)在对史诗记忆和情节关系的研究中发现,线性情节与口头记忆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兼容的,诗人的歌咏并不是要把“信息”从歌者传达给听众,歌者以一种奇妙的公共方式演唱,他吟唱的不是他记得的文本,因为根本就没有文本之类的东西,也不是靠记住一连串的语词,而是用他从其他歌者那里听来的主题和套路。他记住的主题和套路随时在变,因而他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即兴发挥,编织唱词,诗歌是对吟唱过的歌谣的记忆。 [2]

因此,我们今天阅读《奥德赛》不能只是停留在故事情节的层面上,而是应该更多地关注史诗里出现的主题和套路,包括神、虔敬、命运、习俗、正义、勇敢、狡黠、伪装、记忆、悲伤、荣誉、光荣、羞耻、骄傲、节制等,这些应该成为我们阅读《奥德赛》的关注点。在后文中,我会挑选一些主题和套路来讨论,包括待客之道和宾客友谊、虔诚和自由意志、乡愁和异乡漂泊的代价、正当的首领权力、开化和野蛮等。

今天,我们会对吟游诗人的超人记忆力感到惊讶,所以怀疑盲人荷马怎么能在头脑里装进这部一万两千多行的长诗。这还不算,据信他还是另一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的作者,有人精确地计算过,《伊利亚特》有15693行,是否准确不说,反正是够长的,你我一辈子也别想记住这么长的史诗。把吟诵诗歌故事当作一种谋生的职业,荷马当然必须比我们更努力地运用他的记忆力,但他毕竟是个凡人,不是我们今天使用的计算机存储器。他是怎样获得如此惊人的记忆力的?这就是著名的“荷马问题”,我们放到后面来细说。

可以设想,在荷马的时代,《伊利亚特》或《奥德赛》里的许多故事都是听众所熟悉的,不必从头一五一十地讲到尾,事实上也没有这个可能。随便挑一段都可以讲得有板有眼,而听众也会听得津津有味,这就像今天人们听评书或评弹故事,不光是听故事,而且还品味说故事的表演。《三国演义》《水浒传》《隋唐演义》也是这样讲的,但这些已经不是荷马时代的口语艺术,而是二次加工过的口语艺术,也就是有了书面文字之后的。我们之后还会详细介绍这二者的区别。

或许是到了有书面文字之后,当有人把《奥德赛》的故事原原本本写下来的时候,它的叙述形式才固定下来,结构才成为故事的一个有机部分。今天我们阅读的《奥德赛》故事是从一连串事件的中间讲起的,也就是从中间倒叙。评论家们认为这种讲故事的结构方式非常巧妙。但是,可以设想,这未必是荷马当年讲故事的方式。因为很难想象,作为一个吟游诗人,他能在一个地方住很久,对同一批听众,一天接一天,用倒叙的方式完整地讲述他的故事。如果不是完整地听完故事,听众是感悟不到从中间开始说故事的巧思和创意的。然而,正如沃尔特·翁所说:“从来就没有人完全按照时序演唱特洛伊战争的诗歌,甚至没有一位荷马式的诗人能够想象这样的演唱方式。”

由于今天的世界与荷马的时代已经相隔将近三千年,我们对《奥德赛》的许多文学分析虽然可以说得头头是道,但如果从文本到文本,脱离古代口语文化的时代背景,那么对这部史诗的理解可能就会不得要领。《奥德赛》是荷马的另一部史诗《伊利亚特》的后续。《伊利亚特》讲的是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据信发生在公元前1193年至公元前1183年。而《奥德赛》说的是十年后,特洛伊战争结束,出征的各路英雄好汉都满载着战利品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唯独奥德修斯屡遭不顺,《奥德赛》说的就是他“回家”的坎坷经历。

“漂流、归途、回家”是《奥德赛》的主题之一,也成为后来作家,特别是流亡或漂泊异乡的作家所喜爱的一个文学题材。古巴裔美国作家德雷克·帕拉西奥(Derek Palacio)就很喜欢这个题材,他曾推荐过10本当代的“回家”题材小说,包括美国著名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所罗门之歌》( Song of Solomon )、智利的亚历杭德罗·桑布拉(Alejandro Zambra)的中篇小说《回家之路》( Ways of Going Home )、巴斯克裔美国作家罗伯特·拉克索尔特(Robert Laxalt)的《甜蜜的应许之地》( Sweet Promised Land )等。对许多漂泊在外已久的人来说,他们心目中的那个“家”不只是代表熟悉的面孔或地方,而且是一个让他们知道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的地方。

“回家”是《奥德赛》独特的主题,但《奥德赛》还与《伊利亚特》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惹神生气”。奥德修斯就是因为弄瞎海神儿子的眼睛,惹恼海神,才遭受这么多的磨难。为什么这是大忌?因为神掌控着人的命运,在神的面前,人太渺小、太无力,而神有神力。海神不能直接杀死奥德修斯,但可以在他回家的路上处处设置障碍。

前文说到,希腊人信奉多神,在希腊的多神殿堂里,各种各样的神都拥有不同的神力——这比我们今天熟悉的权力更没有约束。诸神有神力,所以可以任性。这已经够糟的了,但更糟的是,诸神还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和种种坏脾气,比如嫉妒、仇恨、贪婪。因为有神力,他们的坏脾气造成的伤害和破坏也就远远超过凡人。这就像权力越大,所能作的恶就越大一样。

希腊有许多城邦,不同城邦的希腊人并非供奉同一个万神殿,每一个城邦都有它的万神殿,这是希腊宗教的一个特点。在荷马和他的同时代人那里,史诗具有泛希腊的性质,不同城邦的希腊人都熟悉其中的内容。荷马史诗也体现了一种泛希腊的宗教信仰,它所包含的道德原则也具有泛希腊的性质。其中两个原则相当突出,一个是人的骄傲(hubris)会招致灾难,另一个则是必须遵守好客之道和宾客友谊。

《奥德赛》里许多灾祸和磨难的起因都是人的自大和骄傲。希腊史诗是一种英雄史诗,颂扬的是像奥德修斯那样的英雄故事,英雄人物的自大和骄傲自然会形成这个主题。然而,这个主题的意义并不限于古希腊,它也是一个具有普遍人文意义的主题:人因为自大而过度骄傲和骄横,觉得自己是神人,甚至比神还伟大。这种妄自尊大可能给个人和集体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以必然会受到惩罚。

在古希腊,人们相信,神总是装扮成陌生人来到人间,怠慢陌生人很可能会在无意中冒犯神。因此,普通的希腊人都对神十分虔敬,虔诚是他们奉行的美德。欢迎一切陌生的来客原本是一种讨神喜欢的方式,也成为一种美德。这种古老的好客在希腊语里叫“xenia”(殷勤)。殷勤是一种双向的义务,它要求主人要慷慨地接待远离家乡的客人,也要求受到如此接待的客人要对主人表示最大的善意和感激。此外,好客之道还涵盖众神之间的娱乐,这也是古典艺术中流行的主题。文艺复兴时期有很多描绘众神盛宴的作品,表现“众神之间的娱乐”。

好客礼仪在宾客和主人之间创建一种互惠的友谊关系。这种友谊可以体现在物质赠予上,如向对方赠送礼品,提供保护、住所。它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如表示友好和关切、提供建议性的帮助。客人则有义务对主人表示感激、尊重和赞扬。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这种双向互惠都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礼尚往来”和“礼物关系”。

在古希腊,大神宙斯有时也被称为“好客的宙斯”(Zeus Xenios),他保护旅客,体现对旅行者热情好客的宗教义务。在《奥德赛》里,履行这一义务的是好人或善良的仙女,否则就是妖怪、恶灵或坏人。奥德修斯一路流浪,在待客无道的食人魔、独眼怪物或其他妖怪那里吃尽苦头,历经千难万险。但是,在好心的女仙、精灵或善良人类那里,他又始终是一位被款待的宾客。欧矶吉岛(Ogygia)上的女神卡吕普索(Calypso)甚至对他以身相许,要跟他永世厮守。奥德修斯回报殷勤主人的办法就是给她们讲自己的奇怪故事。谁都爱听故事,尤其是外面世界的故事。他还以一种我们今天看起来很别扭的方式回报帮助他的女神,那就是成为她们的性伴侣。

奥德修斯不在家的十年间,他妻子珀涅罗珀(Penelope)一直在扮演一个好客女主人的角色。许多男性宾客到她家里又吃又喝,还打她的主意,要娶她为妻。珀涅罗珀也一直在用计策敷衍他们,从不对他们发火,可以将此解释为珀涅罗珀的隐忍和拖延策略。宾客们都是身强力壮的男子,而珀涅罗珀只是一介女流,儿子还没有成人,无法反抗他们在她家里的胡作非为。但古希腊的好客之道习俗,恐怕也是珀涅罗珀不得不忍耐那些坏客人的重要原因。那些骚扰她的坏客人不守宾客之道,惹怒神明,所以最后要惨死于奥德修斯的弓箭和刀剑之下,这是他们该受的惩罚。

然而,《奥德赛》最后那一幕血肉横飞的厮杀场面太过残忍和血腥,这时雅典娜阻止了奥德修斯和他儿子的杀戮。也许在神的眼里,那些坏宾客虽然行为不当,但罪不至死,不应该被赶尽杀绝。 Gj/IGy+bL95R0STRejhJCjKoRB56Lr1JsnrOp1n+eSwKi1y7haZuy6dtbme8T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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