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资太过聪颖的约翰在通过11+考试后,已然对教育感到厌烦。被迫强记无用的信息,死记硬背乘法表在他看来都毫无意义。尽管兴趣寥寥,他依然争得了利物浦最负盛名的采石河岸男子完全中学的入学资格,并于1952年9月4日开始中学阶段的学习。分离是令人心碎的,所幸,皮特也成功考进了这所学校。艾文·沃恩在市中心的利物浦男子中学就读,奈杰尔·惠利则被蓝衣学校录取,和这两位小伙伴道别后,穿着黑色校服的“肖侬与列顿”在学期期间,每天结伴从伍尔顿的门洛夫大道和山谷路的岔路口骑车前往一英里外的采石河岸完全中学。约翰骑着他引以为豪的兰令牌伦顿系列(Raleigh Lenton)自行车,一如往常。两人之前都是优等生,但从他们的期中和期末成绩单来看,没过多久,两人成绩每况愈下。幸运的是,两人的成绩是同步下滑的,所以在那所学校学习的五年里,这对唱双簧的搭档一直没散伙。如果给顽皮捣乱打分,两人的分数一定很高。他们折磨老师的手段层出不穷,干坏事的恶习难以计数。堂而皇之迟到、逃学、爆粗口、没礼貌、用墨水泼老师、破坏教室设备、把外校学生偷偷带进学校,这些都是家常便饭。干坏事的结果就是经常放学后被留下,约翰和皮特大多数时候放学后都走不了。但两人的恶行并没有因此而收敛,气不打一处来的老师们抓狂不已,但束手无策,只好把两人送去找校长谈话。换句话说,就是让他们领“六棍之赏”——用藤条狠抽屁股。雪上加霜,两人的捣蛋行为的体罚记录还会被记在学校惩戒簿上,有时两人还要手写几百行“我一定不会……”的保证书。
抽打屁股和手心尽管和虐待无异,但在20世纪50年代的英国学校依然是合法的,而且屡见不鲜。尽管如今看来不可思议,但当时,在其他矫正措施失效的情况下,老师对犯错严重的孩童实施暴力是被允许且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教育工作者被视为父母的代理人,是权威的象征,拥有和父母相同的权利。在英国公立学校中,体罚一直到三十多年后才被定为非法。尽管到了1986年,主流教育机构已经禁止体罚,但直到1998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私立学校才取消体罚,至于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的私立学校,则分别要到2000年和2003年才根除体罚。光想想就令人心惊肉跳。打孩子怎么都是不对的,不是吗?成人对孩子身体的任何部位施加痛苦怎么都是不对的。可接受的体罚行为和虐待儿童之间有界限吗?没有。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和其他组织做了大量研究,确定体罚是一种普遍的暴力形式,被全世界许多国家明令禁止。联合国秘书长于2001年启动并于2006年出版的《全球针对孩童暴力的研究》,记录了针对孩童的暴力问题涉及面之广泛。证据确凿。通过体罚来纠正孩子行为会让孩子具有攻击性、倾向于毁坏东西、举止粗暴;做出反社会、扰乱秩序的行为;智力成就低下;社交能力匮乏、引发焦虑、抑郁、低自尊等心理问题。会让孩子冷漠、难以集中注意力、逃学,最终导致退学,还会引发注意力缺失症和药物滥用,甚至脑损伤。遭受过体罚的青少年将来虐待自己孩子和配偶的概率是没遭受过体罚的人群的三倍以上。殴打孩子是在告诉孩子打别人是对的,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就是动手。 [1] 将这些都考虑进去,就不难理解约翰为什么厌恶学校和老师,为什么藐视权威,以及他十几岁时形成的个性和行为举止了。他天生早熟,导致他穷极无聊又不守规矩,并因此受到了暴力惩罚,使他的行为变得消极而野蛮。他甚至会伤害身边最亲近的人,包括他的挚友皮特。
好在约翰在绘画和写作方面天赋异禀。受刘易斯·卡罗尔 启发,约翰模仿他,淘气地画了丑化老师的漫画,并驾轻就熟地给画配上了戏谑的小诗。皮特对好友的才能惊叹不已,怂恿约翰多画点。约翰很快就养成了每晚画一张的习惯,于是他自创的讽刺小报《每日一嗥》( The Daily Howl )诞生了。其实这份小报充其量也只是一本充满恶趣味搞笑段子的练习簿,被拿到班里传看,没过多久,想要看上一眼就得排队了。约翰创作的词句和图画有一种怪诞的特质,揭示了一种对残疾之人、下层之人、畸形之人的兴许有些病态的迷恋。约翰显然在某种程度上认同那些受苦之人。但是他的同班同学肯定无法理解导致这一心理的原因,他们只是很自然地觉得约翰的漫画好笑得令人喷饭。学龄男孩的幽默和对荒诞、低级和色情的痴迷是无人能比的。《每日一嗥》可以让我们一窥约翰扭曲的心灵,其中显然藏着黑暗和邪恶的一面。
“我这类人八九岁或十岁时就知道自己具备的所谓天分,”约翰在1971年说道,“我时常会想:‘怎么就没人发现我呢?’在学校里,难道他们没发现我比全校任何人都聪明吗?老师们也傻吗?他们知道的东西都是我不需要的。我在中学就迷失了。对我来说显然是这样。为什么不把我送进艺校?为什么不培训我?他们怎么总强迫我和其他人一样去做个蠢蛋奸商呢?我不一样,我一直都和他们不一样。怎么就没人注意到我呢?” [2]
约翰打小就显露出毫不掩饰的傲慢,几乎可以肯定是由于缺乏自尊心。这种个性特质通常在孩童时期形成。这也引起人们对于他精神状态的无尽猜想,以及他是否患有某种当时连名字都还没有的综合征或精神障碍。我们知道,约翰从未正式确诊。多年来,数不尽的评论者扮演了业余心理学家的角色,描述他患有自恋人格障碍、边缘性人格障碍、多重人格障碍、依恋障碍,等等。有些人断言他“一定是双相障碍患者”,或是“典型的先天家族性亚斯伯格症候群患者”。他们是怎么知道的?但随便你说什么,约翰·列侬显然都能被对号入座。另外,他还痴迷于海洛因、性、酒精,以及万贯家产和国际声名,他的问题很明显。他需要被关注、神经质、不可靠、情绪多变、幼稚、自我中心、残忍。他竭尽所能吸引别人注意。他对自己的弱点矫枉过正。他不善于接受批评。他表现得很有魅力,性格外向,用自己的魅力、才能、风趣轻易地诱惑他人,但他缺乏共情能力的特点很快就会暴露,更别提目中无人了。他无法控制这一点。我们知道,他打老婆,精神折磨他人——对他的儿子朱利安尤其如此。他是一个伪君子,一个病态的说谎者。他不断重写自己的人生,在此过程中还时常自相矛盾。
但把约翰复杂的性格归结为“缺少自尊”,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倒会带来更多疑问。
“我会把约翰描述为‘受过自恋创伤’,”心理治疗师理查德·休斯(Richard Hughes)说,“缺少自尊只是它的一种结果,和前者不是一体的。
“将某人描述为‘受过自恋创伤’并不是一种诊断。这更像是一种‘性格类型’,这不是个病理学名词,而是心理治疗师和精神科医生会使用的术语,被用来从成长和人际的角度探索人们的性格。重要的是要记住,我们都有点边缘性人格,多少都受到过自恋创伤。
“我们不要试图诊断约翰。这么做就等于说约翰有病,即便回过头来看,我还是觉得这没有必要。通常来说,人们只有出现严重的精神崩溃,需要心理治疗的时候,才会被诊断为‘障碍’。因为病症谱系有许多层次,以及我们掌握的资源不充分的事实,将某人诊断为‘在某某病症谱系之内’是极为困难的。无论如何,亚斯伯格症候群的现代观念在1981年才出现,而列侬在此前一年就去世了。”
休斯指出,虽然人们倾向于关注个人的成长和人际关系背景,但我们不能忘了他所处的环境。他生长在战后的利物浦:一个生活艰苦的移民城市,信仰核心是天主教,战时被炸得满目疮痍、伤痕累累。
“有证据表明,如果成长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缺乏持续性,孩子将无法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休斯解释道,“作为一个成人,他会在自我评价过高和低劣感或低自尊之间摇摆。缺乏持续的亲密关系会导致诸如离散、分手等防卫机制,以及使用酒精和毒品等自慰策略,而导致深深的疏离感,并无法维持有意义的、亲密的关系。当然,对于自恋的人来说,这总是别人的错。”
众所周知,有自恋缺陷的人常常难以产生共情。他们作为成人能做到善与人交、充满诱惑、魅力十足,但同时,当关系发展到需要暴露脆弱一面或表现亲密感的时候,他们就会把对方推开。
“尽管如此,”理查德·休斯说,“自恋的人又常常渴求与他人‘结合’。列侬就是这样。并将其理想化。他需要‘孪生的自己’,他‘复刻自己’。我想了想他的几段重要关系,尤其是和布莱恩·爱泼斯坦、保罗·麦卡特尼、小野洋子的关系,显然有一种一段刚结束,另一段就紧接着开始的感觉。
“名人的身份给此事又添上了一层复杂性,因为有那么多人都把自己的情感投射到列侬身上。他代表了现代和战后的一切。人们想要他成为偶像,成为哲人。这既关于列侬的生活环境,也关于人们自身的缺陷。它助他形成后天养成的自我,为他的自恋创伤推波助澜。鉴于披头士所取得的成功,付出这个代价似乎划得来。”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对他不断增长的自我意识,对他仍然不满足于自己的能力和成就而充满好奇。我们可以合理推测,他还需要其他东西:为了他自己,也为了这个世界。毕竟,正如他所写:“你需要的就是爱。”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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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回学校。约翰承认某些老师确实注意到了他,也鼓励他画画,这是他表达自己的最佳方式。
“但绝大多数时候,他们总试图强迫我成为该死的牙医或老师……我并不是在披头士成名或你听说过我的时候才成名的,我这辈子一直都是这样。”
对咪咪来说,她觉得约翰不守规矩,不用功读书是不尊敬自己,毕竟他拥有的一切机会都是她给的。日复一日,她越想越气,觉得怎么都要教训他一下。她把约翰的画作和文章都扔进了垃圾桶。
“我对我姨妈说过:‘你把我的诗扔掉,等我出名了,你会后悔的。’然后她就把那些倒霉东西一股脑倒掉了。”他后来抱怨道,“我永远不会原谅她,我小时候,她没有把我当成一个天才或不管什么人物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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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6月4日星期六,当时约翰十四岁,他深爱的乔治姨父突发肝脏大出血,被救护车送去塞夫顿综合医院,第二天就去世了。他并没有重病的迹象,而且才五十二岁。他的死因被诊断为非酒精性肝硬化加腹腔破裂。约翰当时的行踪令人困惑。他是不是已经按惯例去度暑假了,和“爱丁堡的姨妈”梅特、她的第二任丈夫伯特,还有表哥斯坦利一起住在伯特的位于德内斯(Durness)桑戈湾(Sango Bay)的小农场?他同母异父的妹妹茱莉娅坚称是这样,她记得约翰每个夏天都会被咪咪送出家门,长途跋涉前往苏格兰,以便“让他同母亲分开”。
“过完那个假期回来,约翰不得不面对另一种苦痛,”茱莉娅说,“他的乔治姨父,也就是咪咪的丈夫,在他离家的时候去世了,当时是一个周日(原文如此)的下午,乔治正准备去上夜班,在下楼的时候倒下了。咪咪和一个叫迈克尔·菲什威克的租客叫了救护车……” [4]
不过,无论乔治姨父去世时约翰是否在那里,他其实并不抗拒去拜访爱丁堡的亲戚。他喜欢和他们一起前往高地西北部的偏远之地,欣赏未经雕琢的美景,那里有原生态的沙滩、洞穴、瀑布、海狮、鲸鱼,还有各种各样的鸟。对于一个利物浦城市男孩来说,那里一定如同天堂。 [5]
斯坦利表哥的父亲早逝,斯坦利被送去苏格兰边境的皮布尔斯(Peebles)的一所寄宿学校上学。他母亲梅特再婚,成了爱丁堡一个牙医的妻子。那个城市也成了他们的新家。
“从那时起,约翰就开始搭公共汽车来爱丁堡看我们,”斯坦利回忆道,他比约翰大差不多七岁,对约翰关照有加,“总共加起来,我们有六个表亲,但约翰、利拉表姐和我最亲近。”
大人和孩子们会挤进家里的车,一路向北,开启一段长达六小时,大约三百英里的旅行,这样的旅行从约翰九岁开始,一直持续到了十六岁。
“他喜欢去那里度假,”斯坦利回忆道,“他会在山坡上狂奔,建小水坝,在沙滩上捡东西,画农场和自然风光的素描。他从未忘记那段时光,我们长大后聚在一起时,他还常常说起。” [6]
约翰住过的那个农场小屋还在那里。他在那里写的一首诗是披头士《橡皮灵魂》( Rubber Soul )专辑里的歌曲《在我的一生中》的最初灵感来源。
也有人提出,在那个年代,按道理不是应该让孩子一起参加葬礼吗?仅仅因为约翰离家近五百英里,除了信件,别的方法都无法联系上他,而信件从寄出到接收需要的时间太长?咪咪是否并未试图让约翰知道他失去了过去九年来如同父亲一般的姨父?或者当时约翰根本就不在苏格兰,他七月学期结束了才会去,而可怜的咪咪正因为压力和抑郁住院?是不是乔治姨父病倒的那个命中注定的周六,他就是不在家罢了?事实并不明朗。而对约翰来说,六月第一周就离家过暑假是挺早的——不过在那个年代,在学期内以出游为理由请假是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于这个时间点有一种解释是说得通的,即苏格兰的期中和假期跟英格兰和威尔士不一致,而且在20世纪50年代可能差得更远。
咪咪是否真的没喊约翰回利物浦参加出丧和葬礼,当他回家的时候,姨父已经全身冰冷,葬在圣彼得教堂的家庭墓地了?或者他一直就待在伍尔顿,并且参加了葬礼?我们知道,他在咪咪丈夫的葬礼那天给咪咪写了一首温柔的悼念诗,咪咪一生都珍藏着这首诗。我们不知道他写诗的时候身处何方。但我们知道他悲痛欲绝,不知如何表达。据他后来回忆,他和利拉表姐一起因为乔治的死而笑得停不下来。喜剧和悲剧、欢笑和伤痛之间只有一线之隔。约翰的伤痛是如此深刻,让他觉得全然无助。他用大笑的方式来表达痛楚。利拉对此束手无策,只能跟着一起笑。但约翰独处的时候,则为姨父痛哭流涕。此举完全在情理之中。他该如何应对这天塌地陷的损失?他被亲生父母抛弃,现在姨父也离开了?以后还有谁会袒护并支持他呢?咪咪已经穿着丧服守寡,将来脾气会变得有多坏?约翰开始穿乔治的旧大衣,仿佛这样就能让乔治友善的灵魂将自己包围,仿佛这样就能用乔治那中年男子的陈腐气息来保护自己,仿佛这样就能吸取乔治的DNA。 [7] 哪怕这件大衣被穿得破旧不堪,他也不愿扔掉。他坚持穿着它度过了在艺术学院读书的时光。而咪咪则依然不肯服软,她太过刻板严肃,无法容忍自己在人前沉溺于伤感。但她确实隐约流露出了自己的痛苦。她再也不用那个曾和丈夫一起休息、阅读的客厅。只在厨房和她小小的起居室活动,任凭曾经温馨的客厅变得冷清。尽管约翰继续和咪咪一起住在门迪普宅,但没有了乔治,生活再也回不到从前。
*
尽管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但在姨父去世的悲剧发生时,约翰私下同母亲重建了关系。约翰开始背着咪咪,在放学的时候绕路去见茱莉娅,度过秘密的美好时光。据皮特·肖顿回忆,他和约翰因为干了一件坏事,双双被停学,他们不敢回家坦白自己被学校除名,怕挨收拾。所以他们每天照常起床,例行公事。他们扣好校服纽扣,快速吃完早餐麦片,跨上自行车去上学。只是他们没有去学校,而是去了茱莉娅在阿勒顿(Allerton)的家,也没几英里远,可以经常去拜访。她敞开双臂欢迎这两个爱闯祸的小伙子。
约翰对茱莉娅的感情夹杂着敬爱与敬畏。咪咪脾气很差,像个斯多葛派一样整天念叨着“这是为你好”,对行为和道德都有严格要求,她刻板的作风和一尘不染的瓷器在她迷人的妹妹面前败下阵来。茱莉娅热情好客、无拘无束,有着廉价却迷人的魅力,而这种魅力是十几岁的男孩无法抗拒的。她性感妖娆不知收敛,讲荤段子咯咯直笑,她会踩着高跟鞋去买东西,会拿着鸡毛掸子蹦蹦跳跳,会给他们吃甜食,还会给他们喝不该喝的汽水,同时不忘对他们眨下眼示个意。她的家充满了母性、女性、欢快的气息,是乱糟糟的家庭生活的典范。来者不拒,人越多越开心,饭管够。更棒的是,约翰还能和同母异父的妹妹茱莉娅和杰基这两个可爱的小女孩一起玩。从各种资料来看,列侬非常开心,而且很喜欢和她们在一起。 [8]
茱莉娅和儿子像极了彼此。两人都无所畏惧、充满激情、活在当下、藐视权威、厌恶传统和规则。两人都很古怪、天生搞笑,好像非得把别人逗笑不可。最关键的是,两人都热爱音乐。差不多直到与茱莉娅一起,列侬对音乐的热情才迸发。她不仅一直保留着班卓琴,并教列侬弹奏,还收藏了许多唱片和一台留声机,甚至还在其他房间装了扬声器。茱莉娅以她的方式,做到了我们常说的“潮”:是个紧跟潮流的人。当时并没有多少家庭拥有留声机。咪咪家肯定没有。每分钟33⅓转的密纹唱片每面可以录二十五分钟音乐,一直到1948年才出现,而每分钟45转的单曲唱片(可录八分钟音乐)则在一年后才上市。博比和茱莉娅当然收藏了一些“大乐队” 唱片,里面有格伦·米勒 、本尼·古德曼 、阿蒂·肖 ,还有些20世纪40年代爵士、布鲁斯、迪克西爵士 ;或许还有几个大牌乡村音乐明星的唱片,比如佩茜·克莱恩和切特·阿特金斯;当然还有唱慢歌的当红男歌手,比如因为翻唱黑人节奏布鲁斯(R&B)而爆红的帕特·布恩。博比·达林、弗兰基·阿瓦隆、尼尔·萨达卡、康妮·弗朗西斯、瑞奇·尼尔森(Rickie Nelson)等艺人的歌曲,列侬都可能听过,此外还有卡尔·帕金斯、杰瑞·李·刘易斯、佩里·科莫、纳京高(Nat ‘King’ Cole)、托尼·班奈特、多丽丝·戴、朱莉·伦敦、吉姆·里夫斯、哈里·贝拉方特等。还有团体,数不清的团体:企鹅合唱团 、乌鸦合唱团 、包头巾合唱团 、纺织工合唱团 、丰坦姐妹合唱团 ,此外还有派特斯合唱团 ,他们的歌曲《善于伪装的人》( The Great Pretender )在1955年成绩斐然。
如果说在20世纪50年代,原生态布鲁斯和厌世的节奏布鲁斯通过美国电台获得新生,填满了不知餍足的人们的胃口,此时则到了转折点。这类“新”音乐(其实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仿佛横空出世,成了青少年亚文化爆发的跳板,此类现象前所未有。数百万孩子听到了这一号召。他们蜂拥追捧好莱坞当下推出的反叛偶像——《飞车党》中的马龙·白兰度、《无因的反叛》中的詹姆斯·迪恩——年轻流氓的行为和被称作节奏布鲁斯的音乐就这么联系到了一起。事实上,电影业也在争相赚这桶金。1955年,《黑板丛林》标志着一个转折,由比尔·哈利和他的彗星乐队演唱的该电影主题曲《昼夜摇滚》成了永恒的经典。这部史无前例的电影如此震撼人心,让观众们激动得不能自已。穿着悬垂剪裁的西装搭配紧身裤的泰迪男孩 会带刀片进影院,在电影放映时疯狂地把影院的椅子划个稀巴烂。
经过布鲁斯和乡村的融合、黑人和白人的融合,山地乡村摇滚(rockabilly)诞生了。这种山地乡村摇滚,借由这些名字如同咒语的音乐人——约翰·李·胡克、马迪·沃特斯、丁骨·沃尔克(T-Bone Walker) 、波·迪德利 ——的演绎,透过无线广播的音乐和虚幻的银幕呈现,孕育出了摇滚乐这一文化冲击。从非洲鼓和非洲舞节拍到灵魂乐、朱巴舞 节奏和受夏威夷启发而出现的钢棒吉他 ,摇滚乐在发展中兼收并蓄,它的适应力、洋溢的热情、不断变化的倾向和让人不禁起立摇摆的魔力,令它源源不断地散发魅力。由此,小理查德 、“胖子”·多米诺 异军突起;由此,巴迪·霍利和埃尔维斯·普雷斯利一举成名。1956年9月9日,当猫王穿着格子西装在《埃德·沙利文秀》上首次登台表演,第一代摇滚乐迷经历了“耶稣再临”:《别残忍》( Don't be Cruel )、《温柔地爱我》( Love Me Tender )、《准备好了泰迪》( Ready Teddy )、《猎犬》( Hound Dog )四首歌在当晚《埃德·沙利文秀》的季度首播亮相,全美电视观众收视率高达82.6%。虽然普雷斯利让女性神魂颠倒的扭臀和双眼放电的镜头遭到删减,但录播室内观众的尖叫声让在家收看的观众如临现场。
这种说法广为流传:将来组成披头士乐队的四个人之所以早年能接触到这些歌曲和音乐家,并从中汲取创作灵感,应该归功于美国跨大西洋的水手。他们会在航行时顺便进口一些黑胶唱片,并在港口周边交易。美国水手会把他们藏匿的美国最新发行的唱片从利物浦港卸下,就地卖些钱。外国的和鲜为人知的艺人能进入英国主流,他们功不可没。如果他们把这样的专辑卸下船,他们会在哪里卖?什么样的经销商会采购这些唱片?当时利物浦的商店里还买不到美国进口商品,就算存在黑市,那些交易也很隐蔽。当时这座城市在音乐方面依然与世隔绝。不如说,一开始点燃约翰想象的,是那些流行而非默默无闻的美国音乐人。例如杰出的爵士、布鲁斯钢琴家兼歌手约翰尼·雷 ,以及20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最伟大的唱片艺人弗兰基·莱恩。他被誉为“美国首屈一指的歌曲造型师”“老皮肺”“钢扁桃体先生”。莱恩不仅为许多著名的美国西部电影演唱主题曲,而且几乎能胜任所有风格,流行、福音、民谣、布鲁斯都不在话下,宾·克罗斯比和弗兰克·辛纳特拉与他相比都略逊一筹。雷的《送我宝贝回家》( Walking My Baby Home )和莱恩的《凉水》( Cool Water )这类歌成了约翰在朋友们面前表演口琴的曲目,如今他出家门时都会随身携带口琴。 [9] 1955年的夏天酷热难耐,又是长达六周百无聊赖的日子,没有闲钱花,没有地方去,这群顽劣少年会在公园聚头,在太阳下闲逛、抽烟、和姑娘调情,但她们大部分人只看着约翰。男孩和女孩都会随着约翰的口琴放声歌唱。他正在走向成功。事实证明,那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夏天。它预示着暴风雨的到来。安全无虞、全家共享的音乐正受到气势汹汹、扣人心弦、让家长为之变色的摇滚乐的冲击。在他们享用的音乐大杂烩中,一首歌改变了约翰的人生。
“《昼夜摇滚》可谓第一张摇滚唱片,吵闹、粗糙、性感,是我们之前从未听过的那种,”皮特·肖顿说,“约翰和我几乎一下子就认同了它。其实这首歌只有一个毛病,就是歌手的形象,不过我们当时几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比尔·哈利很胖,已婚,外表和气质都保守至极。” [10]
但紧随哈利出现的是埃尔维斯,他每次表演都把这个彗星乐队主唱想表达的东西展现得淋漓尽致。埃尔维斯的形象、态度和声音都是那个传说中的庞大国度的缩影,而此前人们只能通过兜售美国梦的电影来体验。猫王以充满挑逗的方式拉近了应许之地,他的一举一动对每个叛逆青少年来说都充满魅力。在那个阶段,连约翰都不敢相信自己能追随猫王的脚步。就凭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无名小子?他甚至连吉他都没有。
但他能聆听。他能梦想。
母亲家里还有另一个吸引人的地方。茱莉娅和咪咪不同,她依然有一个伴侣,而约翰碰巧并不介意他。乔治姨父不在了,约翰身边缺少男性偶像,博比·迪金斯没花多大力气就赢得了约翰的信赖。迪金斯不再做登门推销的工作,他现在成了阿尔夫之前当过的船上服务生的陆地版本,在利物浦的大酒店工作。约翰发现迪金斯喜欢喝酒,因此对他暗生敬意。另外,他的脸还会常常禁不住地抽搐,这让约翰和皮特觉得很好笑。他们很快就给他起了个“抽抽”的绰号,不过并非出于恶意。两个男孩对他很有好感,最主要是因为他有把赚来的小费分一些给他们的习惯。
“茱莉娅的家”如今成了两个男孩离家后的另一个家。在茱莉娅看来,两人一旦想逃课就会造访。两人也知道在约翰的母亲看来,他们是烦琐家务和接送女儿上下学之间的令人愉悦的调节剂。她不会责骂、惩罚或告发他们,也不会跑去找校长,更不会找脾气火暴的大嗓门咪咪。她的家氛围轻松,是一个避风港,他们能在那里吃好喝好,放松地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不会被反对或惩罚。难怪约翰和皮特在那里越待越久。约翰和咪咪吵得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凶,他甚至开始在母亲家过夜。每当约翰无法忍受在门迪普宅的争吵,他就会对咪咪放狠话,说自己要离家出走,再也不回来。
“为了报复,”皮特·肖顿说,“咪咪有次甚至把约翰心爱的小狗萨利处理掉了。他从茱莉娅家回家后,发现萨利不见了。我没见约翰哭过几次,那就是其中一次。咪咪为自己的极端行为辩解:谁让约翰发誓再也不回门迪普宅?她争辩道,既然约翰不再遛狗,那她没办法,只好把狗杀了。” [11]
“咪咪姨妈杀了约翰·列侬的狗。”啊,咪咪,你真的会做这种事吗?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如果是你做的,就像皮特说的那样,该是多强烈的愤怒,多不稳定的情绪才让你犯下这样的暴行?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将一个无辜的生命从热爱、关心它的孩子身边剥夺都是一件残忍的事。萨利早就成了约翰的生命,是约翰回家的理由,是他毋庸置疑的挚友,是慰藉和无私之爱的源头。它还联结着乔治姨父,姨父的逝去依然历历在目,时常令人无法忍受。它也联结着家里曾经的样子。心理学家伊丽莎白·安德森评论道:“动物和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会发生炼金术般的反应,由此生成的魔法有非常好的治愈作用。” [12]
和学校的糟糕关系本就让他心烦,加上青春期激素作祟,他越发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对自己、对整个生命的迅速变化的看法让他困惑,对于约翰来说,萨利永远都在那里,是他一直以来依恋的对象。但它不在了,约翰非常崩溃。于是他不可避免地和咪咪渐行渐远,越来越喜欢和茱莉娅待在一起。姐妹俩都不对这样的结局感到意外。
约翰和皮特在生活不如意的时候,有时会说起偷偷溜去海上过日子的事。其实,咪咪早就担心过这一点,怕她照顾的孩子会试图跟随他窝囊废父亲的脚步。对于海滨城市的孩子来说,这是一条明显的逃离路线。谢天谢地,对这两个形影不离的好兄弟来说,这是个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施行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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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两人发现了性。和所有青少年一样,他们经年累月地谈论性,想知道其中奥秘,尽管手头的相关信息少之又少。学校只教了些皮毛,一旦涉及细节,则红着脸羞于谈论。皮特的父母觉得给儿子性启蒙不合适,而约翰当然不可能从咪咪那里获得任何信息。皮特估计,约翰十一岁便尝到了自慰的快感。就这一点来说,约翰在两人中遥遥领先。他赶紧向好友演示了这项令人兴奋的新技能,皮特虽然惊奇不已,但掌握得有点慢。没过多久,聚众手淫就风靡起来,有时甚至吸引了一大批对此感兴趣的人。大家似乎都不觉得羞耻。大多数男孩似乎都想参与,互相测量,对比各自的形状、大小和结果,一同幻想,在高潮的时候互相学习。约翰毫不掩饰地说自己会对着法国银幕女神碧姬·芭铎的照片浮想联翩。他脸不红心不跳地向朋友吹嘘,自己把心仪女子的杂志小海报贴在小卧室的墙壁和天花板上,尽情放纵自己。
在便士巷旁的阿比电影院里,约翰迎来了告别童贞的下一步。周六下午,他会在电影院的前排座位和一些不知姓名的当地女孩亲热。一来二去,他们发展出互相慰藉的友谊——对自命不凡、风趣幽默的约翰来说,这是他的拿手好戏。鉴于约翰有着北方人特有的大男子主义,女性对他来说只有一个好处,除此之外他都懒得理会,于是他成了逍遥自在的负心汉。他的第一个正式女友名叫芭芭拉·贝克,赢得了她的芳心之后,他便不把她放在心上,百般敷衍。除非有机会能说服她滚床单 [13] ——皮特和他新交的女友(或类似关系的朋友)常常会一起参与——否则芭芭拉登门找他的时候,他甚至会装作不在家。他越是百般回避,女朋友越是疯狂地追求他。尽管我们讲的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事,他那时的态度依然令人惊愕。约翰来自一个女性占主导地位的家庭。他四个不服输的姨妈和他坚强独立的母亲都不是软柿子。尽管不情不愿,但他对咪咪姨妈一直很尊敬,姨妈付出了巨大牺牲把他拉扯大。他也对那个孕育他的迷人女子十分着迷,就算他把母亲塑成雕像,人们也不会讶异。那他又为何如此轻视女性?他丑陋的自卑感再次抬头。凭借着漫不经心、控制欲强、不屑一顾的态度,神气活现的姿态和粗鲁无礼的语气,他在自己的小圈子里占据上风、提升地位、积攒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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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约翰的音乐品味也在不断提升。他和皮特都是卢森堡电台的拥趸,他们会在夜里钻进被窝——约翰会戴着接着延长线的“胶木牌”(Bakelite)耳机——津津有味地收听吉尼·文森特、埃尔维斯·普雷斯利、比尔·哈利等人的歌曲。他们通过共同的朋友唐纳德·贝结识了麦克·希尔,这个小伙子愿意与他们分享自己的电唱机和一大堆美国唱片。多亏了麦克,他们发现了小理查德、查克·贝里、巴迪·霍利。尽管对约翰来说,这些珍贵又酷炫的艺术家并不是自己找到的让他有些不爽,但他忍了,并任由自己每日沉浸在音乐中。
“我十五岁经历了那些事之后,这是唯一能触动我的东西,”他在多年后的一次访谈中,对《滚石》杂志的詹恩·S.温纳说,“摇滚是真实的,此外一切都不真实。摇滚的特点,好摇滚——不管你如何定义‘好’——的特点,就是真实。而且这种真实直指人心。你会发现摇滚里包含的某种东西,也就是真实……”
除了音乐,两个男孩子还开始注重打扮。茱莉娅会尽己所能给约翰买东西,在她的支持下,约翰把自己改造成一个泰迪男孩。“泰迪男孩”是一群无法无天的团体,他们用爱德华七世时代装束的夸张版本来打扮自己,穿着天鹅绒领的外套、麂皮厚底鞋,系着波洛领带,打街骂巷,横行霸道。这并不是说约翰或皮特加入了帮派。绝非如此,他们只是想看起来桀骜不驯。约翰很快便打扮成了廉价版泰迪男孩,还梳了猫王式的大背头。手头更拮据的皮特则尽全力效仿。但这股热度很快退去,两人转而迷上了朗尼·多尼根(Lonnie Donegan) 。他俩不是特例。当时全英国的孩子都通过卢森堡电台听到了多尼根的噪音爵士乐团翻唱利德·贝利的《罗克艾兰线》( Rock Island Line ),数以百万计的人幡然醒悟,摩拳擦掌地喊道:“我们可以搞这个!”
《罗克艾兰线》是第一张在英国获得“金唱片”殊荣的艺人出道唱片。这张唱片在全世界销售了一百多万张,掀起了一股席卷英国的热潮。据说英国境内一度有三万到五万个噪音爵士团体。查斯·麦克德维特噪音爵士乐队(Chas McDevitt Skiffle Group)、约翰尼·邓肯(Johnny Duncan)、蓝草男孩(the Bluegrass Boys)、毒蛇乐队(the Vipers)是其中最多产的乐队。由杰克·古德(Jack Good)制作的《六五特别节目》( Six-Five Special )于1957年在BBC播出,成为首个用噪音爵士当开场曲的面向英国年轻人的音乐节目。节目邀请了一批噪音爵士乐团体和流行乐艺人,如特里·德恩(Terry Dene)、佩图拉·克拉克、马蒂·怀尔德(Marty Wilde)、汤米·斯蒂尔(Tommy Steele)等。约翰此时已经在考虑组建自己的采石工乐队。他的“第一把吉他”是借来的。这件并不昂贵的乐器是从那家位于斯坦利街,最终成为传奇的荷西乐器行(Hessy's music shop)购买的吗?约翰的“第一把吉他”(严格来说这其实是他的“第二把吉他”)是咪咪还是茱莉娅买的?大多数人认为是茱莉娅买了这把吉他,但关于此事的谣传非常多。约翰的第一把正式的吉他是通过大众刊物《起床号》( Reveille ),向一家总部在伦敦南部的公司邮购的。“摇滚吉他”的广告登在该杂志1957年3月刊上,可以购买或租借,而茱莉娅似乎签了购买订单。约翰收到的吉他是一把价廉物美的36英寸加罗顿冠军牌(Gallotone Champion)原声吉他。他马不停蹄地创作了自己的第一首歌曲《卡利普索摇滚》( Calypso Rock ),但是这首歌并没有被录下来,后来他也记不得了。它的旋律和歌词都石沉大海,只留下了歌名。
尽管有那么多人把约翰获得第一把吉他一事归功于咪咪,皮特·肖顿却坚称是茱莉娅付的钱。无论如何,确实是茱莉娅教他弹班卓琴,并在儿子首次尝试弹奏“胖子”·多米诺的《多么遗憾》( Ain't That a Shame )时为他打气,而咪咪姨妈则一直在反对。茱莉娅邀请约翰去她家练琴,而咪咪则会把他从后门赶出去,整条街都能听到她的谩骂。
虽然皮特·肖顿不是很情愿——他承认自己毫无音乐细胞,也看不出自己的加入能给乐队带来什么好处——采石工噪音爵士乐队成员还是这么凑齐了,约翰担任吉他手,皮特担任刮板手。同样来自采石河岸男子完全中学的比尔·史密斯(Bill Smith)则被找来演奏茶叶箱贝斯。不靠谱的比尔很快就被换下,取而代之的是他们的小团体成员伦·盖瑞(Len Garry),而他的替补则是老朋友奈杰尔·惠利和艾文·沃恩。另一个同学罗德·戴维斯(Rod Davis)入伙演奏班卓琴。埃里克·格里菲斯(Eric Griffiths)作为第二个吉他手也加入了乐队,此外入伙的还有鼓手柯林·汉顿(Colin Hanton)。尽管写作“采石工”(The Quarrymen),但皮特坚称他们的乐队名由三个英文单词构成。奈杰尔·惠利很快就被任命为经纪人,着手打广告办演出,但并没有办成。接着,在他们将从采石河岸男子完全中学毕业的时候,皮特的妈妈帮他们搞定了演出的事,安排他们于1957年7月6日在伍尔顿村每年一次的圣彼得教堂花园庆典上给大家露一手。
这场庆典改变了约翰的命运。因为就在这里,在这片空地上,不远处有埋葬着乔治姨父的墓地,竖立着现实生活中的伊莲诺·瑞比的墓碑,在利物浦的最高建筑——由红色砂岩筑成、装饰有扶壁和滴水嘴兽的哥特复兴式教堂,在约翰曾上过主日学校,参加过唱诗班的地方,他遇到了对手。当时的采石工乐队在一辆卡车后面表演,约翰担任吉他手和主唱,埃里克弹另一把吉他,罗德弹班卓琴,柯林敲架子鼓,皮特刮搓衣板,伦敲茶叶箱贝斯。围观欢呼的群众中有约翰的母亲,还有同母异父的两个妹妹。玫瑰女王 戴上王冠后,蛋糕被一扫而光,警犬也被送回基地。杂耍舞台被拆除,套圈游戏用的圈子也被收了起来,准备来年再用,穿着游行华服的人们换回了朴素的衣裳,这支噪音爵士乐队转场前往马路对面的教堂大厅,为晚上的正式舞会做排练,同台演出的还有柴郡骑兵团乐队。就在这时,艾文·沃恩带着一个同学晃了进来——詹姆斯·保罗·麦卡特尼。
后世之人一定处理、分析、重提、重写过数百万次这场撼动世界的事件。但关于这个“现代音乐史上的关键日子”,并没有正式记录。除了在场之人的第一手回忆和目击者描述之外,没有什么可以证明此事发生过或者对话的真伪。但确实有一段那天下午约翰和采石工乐队表演《扮酷》( Puttin' on the Style )和《宝贝来玩过家家》( Baby Let's Play House )的录音——歌声虽然青涩,却无疑是约翰·列侬——不过关于十六岁的列侬和刚满十五岁的麦卡特尼的首次交谈,以及两人给对方弹的第一首曲子,都没有录音佐证。 [14]
约翰当时不知道,保罗那天下午看了采石工乐队的表演,大为震撼。
“我记得自己很惊讶,想着,哟,真不错,因为我很喜欢他们的音乐,”保罗回忆道 [15] ,“我记得约翰唱了首《来跟我走》( Come Go with Me )。 [16] 他在电台里听过这首歌,记不得歌词,但知道怎么唱副歌。于是他就靠瞎编把这首歌唱完了。
“我就觉得,嗯,他长得不错,唱得可以,感觉是个很好的主唱。当然,他当时没戴眼镜,看起来挺温和的。我记得约翰很不错。他确实是乐队唯一出彩的成员。其他人跟他一比就有点暗淡无光了。”
他们一见如故,也如鲨鱼般角逐。约翰很冷漠,无声地挑衅。保罗很温顺,带着一丝敬畏。约翰穿着休闲格子衬衫,梳着抹了油的大背头。保罗干净清爽,白夹克搭配休闲紧身牛仔裤。约翰弹着班卓琴和弦,吉他调到了A弦,底部的E弦是松着的。左撇子保罗把乐器倒着弹,并给约翰展示如何正确调弦,然后演奏了埃迪·科克伦的《二十段台阶摇滚》( Twenty Flight Rock )。他还弹奏了吉尼·文森特的《碧波帕露拉》( Be-Bop-A-Lula )和小理查德的几首歌。约翰总是忘词。保罗则过目成诵。他凭记忆随手写出约翰最喜欢的几首歌的歌词,让乐队成员惊讶不已。约翰不情愿地承认这个大眼睛、娃娃脸的狂妄新人让自己眼前一亮,但似乎本能地知道某件特别的事正在发生。他对保罗所展示的一切既敬佩又不平。他一定立即想到,如果这小子能入伙,整个乐队肯定会受益。但如果他邀请保罗加入,会不会让自己被对方盖过风头?
“我心想,他和我一样好,”约翰后来承认,“到那时为止,我一直是乐队的老大。现在我想,如果我拉他入伙,会发生什么?” [17] 几年后,约翰条理清晰地表达了当时的困境——“我有个乐队,”他说,“我是主唱兼队长。之后我遇见了保罗,我必须做出决定:让一个比乐队中其他成员都厉害的人加入是不是好事?让乐队变强,还是让我变强?” [18]
约翰的难处在于放弃控制权。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凭直觉知道,如果拉保罗加入,自己肯定要跟他平等合作,而不能仅仅让他成为乐队的一名成员。他想继续领导自己组建的乐队,也知道让保罗共同掌舵对乐队来说将是多大的好事,而这反过来也会对他有所裨益。尽管约翰会花些时间适应,但他接纳保罗是采石工乐队继续发展的极为关键且不可避免的一步,当天此事基本就板上钉钉了。如果他们能看到未来,看到将来会发生的权力争斗,时而如胶似漆,时而恶语相向,有最伟大合作的高峰,有极恶毒斗争的低谷,他们有可能当时就各走各路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只能赌上一切,就算失败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他们还年轻,就已经很清楚这一点。
一个多世纪以来,研究人类潜能的临床心理学家和科学家一直在思考富有创造力的伙伴关系的秘密。两个有才华的个体之间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让他们的艺术能力飞跃,使两人协同合作的结果远胜一人单打独斗?无论如何,列侬和麦卡特尼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两个个体组成搭档,是因为能在激发彼此强项的同时掩饰彼此的弱点,并在让彼此闪耀的时候创造成功机会,我们就没必要担心他们的未来。将保罗充满亲和力的脸、矫情的歌词、华丽的旋律,配上约翰如愤怒咆哮般猛烈、布鲁斯风格的连复段和小过门;将约翰的忧虑与狂暴,融合保罗腼腆的个人魅力和古灵精怪;用约翰的浪荡和愤世嫉俗,来玷污保罗的感性和天真,会发生什么?我们可以称之为魔法。从本质上说,这就是魔法。两人将彼此诱出舒适圈,把对方最好的东西激发出来,从而成就对方。无惧互相检查,甚至彼此奚落,他们很自然地激励对方进步。这种相互作用大繁若简。作为歌唱、创作、录音、表演的搭档,两人携手,胜过各自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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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回到约翰对那个害羞但对音乐很有自信的新人表示“我觉得可以”的时刻。想想皮特·肖顿的感受。列侬现在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和那个漂亮聪明惹人厌的小子学吉他和弦与练琴上,这让他气不打一处来。而这个聪明惹人厌的小子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来自南利物浦的斯皮克。詹姆斯·保罗·麦卡特尼出生于沃尔顿综合医院,母亲玛丽信仰罗马天主教,父亲吉姆是新教徒。两人都待人亲切、举止得体、工作勤奋,忙于自己的工作,不善交际。保罗的父亲为一个棉花经纪人工作,下班后会在他的非正式乐队“吉姆·麦卡乐队”里弹钢琴。保罗的母亲是一名护士兼助产士,还因为这份工作解决了住房问题。两人在战争期间走到一起并结了婚,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于1942年6月18日诞生。18个月后,保罗的弟弟皮特·迈克尔也出生了。根据传统,这个孩子会被叫作“迈克尔”和“我们的孩子”。 [19] 和约翰一样,保罗也习惯了家庭聚会和七大姑八大姨对他的宠爱。他通过观察父亲弹琴学会了钢琴。家里也花钱给他安排了正规钢琴课,但他对“正经”的教学没有耐心,抗议说还不如自己摸索。他从没学过读谱或作曲。他用自己的二手乐器学会了小号的基本吹奏技巧,并且在自己拥有吉他之前,就在朋友的吉他上摸索出了C、F、G/G7等和弦的指法。这个聪明伶俐、开朗直率,曾经胖乎乎,如今瘦了且魅力十足的孩子,在上下学搭乘的公交车顶层找到了第一个一起抽烟的伙伴。此人在利物浦学院男子中学比保罗低一年级,名叫乔治·哈里森(前文提到的拥有吉他的那个朋友)。乔治作为披头士中最年轻的成员,也在政府救济房中长大。父亲哈罗德是由轮船乘务员转行的公交车售票员,母亲路易丝是个爱唱歌的店员。他在1956年听了《伤心旅馆》后,与保罗和约翰同时喜欢上了埃尔维斯·普雷斯利。
1956年是改变人生的一年。保罗一家从满目疮痍的斯皮克搬到了周边环境相对宜人的另一所政府救济房,在福斯林路20号(如今属于阿勒顿),到门洛夫大街的门迪普宅只需步行十分钟。他母亲玛丽在那里担任卫生随访员,那间不起眼却整洁的房子原本是他们租的,如今作为母亲的工作福利房被分给了他们。就在那里,保罗在十四岁生日前夕开始创作歌曲,并发现自己写起歌来毫不费力。就在那里,他用家里的钢琴创作了《在我六十四岁时》 [20] 。就在那里,他四十六岁的母亲第一次感觉身体不适,但她将其当作绝经的前兆不予理会。她吃了些缓解消化不良的药,就这么忍着。她的大儿子从柯里唱片行买了平生第一张专辑——吉尼·文森特的《碧波帕露拉》,然后得意扬扬地拿回了家。玛丽被诊断出罹患肿瘤,并入院接受乳房切除手术,而她决定对孩子们隐瞒这个可怕的真相,所以保罗对此一无所知。而此刻为时已晚。她的乳腺癌转移到了脑部,无法控制。她的儿子们见她最后一面的时候,仍然不知道自己将永远失去她。她于10月31日去世。当时保罗还不满十五岁,他弟弟只有十二岁。两人都没参加她的追思弥撒,也没出席她的葬礼。他们心碎的父亲不知该如何应对这一变故。他妻子预料到他对家务一窍不通,在最后出发去医院之前,她在房子的各个角落都留下了详细的说明便条。这个小家庭又重新振作。保罗退回自己的保护壳,一头扎进音乐,写了一首歌,这首歌可能在潜意识里受到了母亲去世的影响:《我失去了我的宝贝》( I Lost My Little Girl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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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1月,年轻的利物浦见习证券经纪人和爵士乐迷艾伦·赛特纳(Alan Sytner)在马修街的一间旧仓库的地窖里开了家洞穴俱乐部,《每日电讯报》是这么形容这家俱乐部的:“十八级滑溜溜的石阶向下通向散发恶臭的地下墓窟”。赛特纳在欧洲旅行时去过地下爵士酒吧,比如位于巴黎拉丁区塞纳河下的于歇特街著名的于歇特小地窖(Le Caveau de la Huchette),于是决定依样画葫芦。 [22] 马修街位于利物浦果蔬批发市场中心。这个地窖与于歇特小地窖的16世纪粗糙的建筑风格相呼应,有砖砌的拱门和迷宫般的通道。这些通道在“二战”时被用作防空洞,可以容纳六百多名乐迷。虽然最先在那里表演的音乐家都是爵士乐手,很快节目单便加入了噪音爵士乐队,而这种风格的乐队在利物浦地区有几百个。采石工乐队的“经纪人”奈杰尔·惠利退学后在加塔克的李园高尔夫俱乐部(Lee Park Golf Club)担任实习职业高尔夫助理,恰巧因为工作碰到了艾伦·赛特纳的全科医师父亲。机不可失,奈杰尔请求他将自己介绍给艾伦,以便让自己的乐队在洞穴俱乐部演出。老赛特纳大方地提议乐队在高尔夫俱乐部试演,随后采石工乐队便受邀在洞穴俱乐部的爵士乐队表演间隙演出。1957年8月7日星期三,他们在俱乐部举行了首场历史性的表演。乐队收到严格指示,演出风格必须是噪音爵士。而约翰自然有其他想法。当天晚上,约翰按照指示温和地开始表演,随后肆无忌惮地唱起埃尔维斯的《别残忍》。目瞪口呆的采石工乐队成员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演奏。赛特纳被这种违抗行为激怒了。他挤开人群,把一张匆忙写好的字条塞在约翰手里,让他“把这该死的摇滚停了”!
艾伦·赛特纳在1959年把洞穴俱乐部卖给在推广上有一手的雷·麦克福尔(Ray McFall),后者拓展了俱乐部乐队表演风格,将当时需求正在上涨的布鲁斯和摇滚纳入其中。然而,多年来,赛特纳一直努力向外界表明自己在推广这几个利物浦最出名的年轻人一事中举足轻重。
“没有我,就没有洞穴。没有我,就没有披头士。”他在1998年如此断言,“没有我,啥事儿都不会有。噢,显然列侬和麦卡特尼会成为天才和大艺术家,但你说,没有‘洞穴’的话,他们会有今天的成就吗?如果披头士只在马格尔教堂表演的话,谁会注意到他们呢?” [23]
1959年,有艺术天赋的见习会计麦克福尔用2750英镑买下了洞穴俱乐部,重新开张的时候邀请了阿克·比尔克和他的无上爵士乐队表演。他已经意识到节奏音乐的崛起让传统爵士乐逐渐失势,于是着手邀约新乐队表演。1960年5月,罗里·斯托姆与飓风乐队(Rory Storm and the Hurricanes)在洞穴演出,林戈·斯塔尔担任鼓手。经由俱乐部的DJ鲍勃·伍勒推荐,披头士引起了麦克福尔的注意。他们收到邀请,于1961年2月的午间场在洞穴首次亮相——当时他们刚从汉堡回国,风尘仆仆。麦克福尔命令他们收拾打扮,以吸引较为体面的顾客。布莱恩·爱泼斯坦于1961年11月拜访了洞穴俱乐部,并于12月签下了披头士。他们之后又在洞穴表演了292场,直到1963年8月为止。根据麦克福尔的说法,他们每场收入25先令(相当于1.25英镑),尽管针对爱泼斯坦后来是否协商提高了出场费说法不一。1964年披头士狂热爆发后,洞穴俱乐部成了他们的圣地。它甚至在卢森堡电台有自己的每周节目,吸引了当时最出名的演出团体,包括谁人乐队和奇想乐队。
由于负担不起排水系统维修的高昂费用,麦克福尔于1966年卖掉了俱乐部并宣布破产。俱乐部换上新管理层后确实重开了,但最后还是在1973年被拆除。如今的洞穴俱乐部坐落于马修街,是利物浦参观人数最多、最受欢迎的景点,离旧址只有几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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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于1957年10月受邀入伙,距离他和约翰初次见面过了大约3个月。10月18日,星期五,他和采石工乐队在新俱乐部摩尔大楼——利物浦北部的一个保守党男子俱乐部——首次公开演出。他们于11月23日又一次在那里表演,服装几乎一模一样:白衬衫、黑裤子、细领带。他们翻唱了埃尔维斯、吉尼乐队、巴迪、卡尔、小理查德的歌曲。噪音摇滚的元素越来越少。他们搭乘公交车去各个场地表演。保罗和采石工乐队于1958年1月24日在洞穴演了第一场演出。 [24] 当时他离十六岁生日还差近5个月。约翰才十七岁。你知道我的意思。
两人从此形影不离,一有机会就见面,去哪里都带着吉他。在咪咪的门迪普宅,在福斯林路20号吉姆·麦卡特尼的家,在布洛姆菲尔德路1号茱莉娅的家,以及两人一起去的所有地方,多亏保罗的不懈努力,约翰逐渐蜕变成一个技术过硬的吉他手。保罗的课业成绩在下滑,他父亲因为儿子总和新交的小流氓朋友混在一起而怒不可遏,但保罗期盼的未来正在成形。他们敢于做梦。多亏奈杰尔·惠利,演出邀约接连不断。他们在利物浦走街串巷,参加各种社交俱乐部、大派对、舞会,这些活动大都安排在学生返校的前夜。皮特·肖顿依然和他们在一起。虽然他已经退出了采石工乐队,他和约翰仍然是最好的朋友。皮特和保罗在争夺约翰的关注和喜爱。约翰并没有因为两人如同女孩子般争风吃醋而烦恼。他对此一笑了之,随他们闹。此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操心。乐队显然需要另一个吉他手,一个能够驾驭复杂独奏,把他和保罗都比下去的人。1958年即将来临,保罗的老同学乔治开始看他们的现场表演。1958年年初,他被保罗介绍给约翰,并试弹了一次。第二次试弹是在一辆公交车上层进行的。这小子弹得不错,行吧,但搞不起来啊?约翰是个男人,保罗是个男孩,但小乔治·哈里森连十五岁都不满,还是个孩子。不会太久了。1959年2月,乔治年满十六岁,他离开学校,成为一家百货商店的见习电工。他现在有工作了,或许约翰会把他当回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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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遇害后,一些他从未打算发表或传播的私人录音进入了公众视野。被他录音中的暗示所刺激,一些评论家夸夸其谈,认为约翰可能对母亲怀带情欲,而这可能只是幻想罢了。有些人甚至认为两人确实发生了亲密行为。这种说法毫无根据。茱莉娅从未对此发表回应。她应该会否认这一点,以及所有相关问题。
既然约翰对正规学习毫无兴趣,还公开鄙弃学校,那他除了把普通水平考试 考得一塌糊涂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可能?咪咪一定祈祷他能悬崖勒马、重新振作,把握她自己从未享有的机会,让她的努力和投资都值得。约翰的母亲则毫不在乎,她在约翰身上认出了和自己一样特立独行的性格,约翰如同她的回声和倒影,是个“特别”“不同的”“人物”,会做出自己的成绩。约翰太过聪明,不可能遵守任何规定。咪咪或许认为妹妹是不支持自己传统思想并怂恿约翰自行其是的罪魁祸首。但约翰早已亮明了自己的喜好:姑娘和音乐。音乐和姑娘。摇滚是最重要的东西。他早晚会“得心应手”,记住他说的话。
与此同时,咪咪姨妈决心亡羊补牢。尽管约翰甚至在他擅长的艺术课上都挂了科,咪咪依然找到采石河岸完全中学的校长普乔伊先生,说服他去利物浦艺术学院为约翰说句话。她的计策成功了。想到约翰终于能以一个商业艺术家的身份过上还算体面的生活,她至少有了些许安慰。1957年9月16日,还有三个星期就满十七岁的约翰成了一名艺术生。他迫不及待,抓住机会从一开始就让自己与众不同。他穿着不伦不类的奇装异服,上身永远套着乔治姨父的那件旧大衣。他名义上依然住在咪咪家,但在那里“他的”音乐不被认可,只能在后院或前廊练习。他尽可能久地待在茱莉娅家,在那里他能尽情弹琴、歌唱、听唱片、撒欢。就在茱莉娅家,他创作了最早的歌曲之一——《你好,小姑娘》( Hello Little Girl ) [25] 。
约翰沉迷音乐,一心想着乐队发展,并没有把精力放在艺术学院的学业上。虽然他的天赋有目共睹,他在作业上交期限快到的时候三下五除二解决困难的能力令人印象深刻,但在第一学年结束的时候,他厌倦了。除了和那些没法带回家见母亲(别说见咪咪了)的女人瞎混之外,他就在咖啡馆和当地酒吧胡吃海喝,和狐朋狗友虚度光阴,于是他一无所成。他只在名义和形象上是个艺术生。对于他这样有能力的人来说,这种情况着实令人惋惜。与此同时,他的乐队也没有先前那么受欢迎了,主要是因为乐队“经纪人”奈杰尔·惠利由于长期生病而不得不辞职,也没有其他人负责寻找机会并安排演出。采石工乐队需要再谋出路。
茱莉娅·列侬的生活也碰到了困难。不幸事件接连发生,在她的伴侣博比·迪金斯被捕时到了顶峰。他因为醉驾被罚了巨款,后来还丢了工作。这一切让她不得不找姐姐咪咪好好谈谈,而这实非她所愿。此次谈话发生于1958年7月15日,星期二。她把约翰留在布洛姆菲尔德路1号的家中,带着博比的最后通牒去见咪咪。由于经济实在窘困,他坚持要茱莉娅告知咪咪,他们不会再让约翰住在茱莉娅家了,也不会再供他三餐。十几岁壮实男孩的开销可能比家里其余成员加起来还要大,人们完全可以理解博比的观点。但让茱莉娅对咪咪说出这样的话,是多大的伤害和羞辱啊!尤其她姐姐已经为约翰付出了那么多,已经替茱莉娅扛下了抚养约翰的重担和开销。咪咪自己也不富裕,依然打理着出租的房间,一方面为自己养老,另一方面也是为约翰的前途考虑。
茱莉娅完成了这项不愉快的任务,随即起身,于当晚将近9点45分时悲伤地离开。虽然时间已经很晚,但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咪咪刚在前门和妹妹道完别,只见奈杰尔·惠利一摇一摆地走来,他是来找约翰的。茱莉娅寻他开心,让他陪她去公交车站。两人走到街角后互道晚安。茱莉娅穿过门洛夫大道,而奈杰尔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就在这时,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突然传来,接着是可怕的撞击声,奈杰尔吓得仿佛全身血液都凝固了,这只可能意味着一件事。他转过身,看见茱莉娅被撞飞。她被一辆标准先锋 迎面撞上,肇事者是无人陪驾的实习司机、不当班的警察埃里克·克莱格,属于利物浦市警察局,编号126C。茱莉娅的生命在她的躯体着地前就离开了。她在到达塞夫顿综合医院前就已经死亡,死因是颅骨碎裂导致的脑部大面积损伤,享年四十四岁。验尸官出具了意外致死的报告。
约翰是否参加了一周之后母亲的葬礼?他从未提起过。当时在爱丁堡学医的表姐利拉证明她和约翰一起参加了葬礼。他同母异父的两个妹妹——十一岁的茱莉娅和八岁的杰基甚至没有被告知母亲已经去世。她们被带出家门,到几乎不认识的梅特姨妈和伯特姨父家“度假”。她们出门前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再也回不到自己的家了。两人回到利物浦后,被安排和哈丽雅姨妈及其丈夫诺曼姨父住在一起,他们的家冰冷且缺乏感情。两人还被剥夺了见父亲的权利,而且并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两个女孩直到多年后才知道,她们被法院监护了。茱莉娅后来激动地将这种可怕的处境描述为“虐待儿童” [26] ,对此我只能表示同意。
约翰是否会破口大骂、咬牙切齿、抱头痛哭?他是否以酒浇愁,喝个烂醉,变得更加顽劣暴躁?他是否卧床不起,无助且无声地悲痛欲绝?他是否变得比以前更冷酷、更狂暴、更恶毒、更愤世嫉俗、更乖戾、更叛逆?他是否从此藐视权威,唾弃“既定规则”,彻底地谴责两者(这一立场让他日后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煽动者)?他的经历让他把上面的事做全了,甚至做得更多。矛盾似乎是合理的。所有这些都是事实。
“这是发生在我身上最糟糕的事,”约翰在悲剧发生十年后说道,“她很伟大。我觉得……我现在无须对任何人负责了。” [27]
就在他1980年去世前,他对此事的回忆依然清晰:
“我两次失去我的母亲,”他说,“一次是我五岁搬去和姨妈住。还有一次,是她真正死亡的时候……那段时间对我来说真的很艰难。这件事真的让我非常非常痛苦。我年轻时本来就敏感,那阵子尤其严重。作为一个青少年、一个摇滚乐手和一个艺术学生,母亲在我和她重建关系的时候去世了……我们才花了几年就弥补了好多缺失。我们能交流。我们相处得很好……这对我造成了非常大的创伤。”
他对死亡和失去怒不可遏。这股怒气必然会在他和咪咪之间爆发,他当时已经无法忍受和咪咪同住了。他每天早上醒来,拉开窗帘,看到的就是母亲身亡之处。想象一下这一场面。我曾站在约翰儿时房间的那扇窗边,像他当年一样看着窗外。太难受了。他是如何保持理智的?他在极度痛苦中孤立无援,无法将痛苦言表,哪怕是对皮特也不行,他怕影响到两人的友谊。他被剥夺了见两个可爱的妹妹的权利,而妹妹本可以给予他手足的慰藉。他如今和自己最为亲密的音乐伙伴倾诉这段最糟糕的经历,但他无法和保罗说这件事。约翰极度需要某个可以依靠的人。而谁能做他坚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