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来过这个地方。上坡路让人疲倦,我跳下车,发现右手边有一条步行小径,很阴凉,最幸福的是,还很平坦。我推着自行车穿过林地,很快就来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坡上,草足有齐腰深,一片棕色和绿色间散落着点点红色的罂粟和蓝色的某种花。是柳兰?或者矢车菊?我不知道。但草坡很诱人,我扛着自行车爬上木头台阶,蹚着深草努力向前走。一座气派的木头大宅出现在前方,我在环形公路上看到过它,可眼前,一个正儿八经的花园就紧贴在草坡下缘。我突然有一种误闯他人领地的感觉,于是扔下自行车继续走,直到终于找到一处天然凹地,可以在里面晒太阳、抽烟、读点儿刺激的东西。
大量的空闲时间意味着:生平第一次,我要靠读书来打发时间。我开始从爸爸的藏书里找惊悚恐怖小说看,书页因为洗澡时或海滩的水汽皱成了华夫饼,性与暴力交替出现。刚开始,我觉得书是世上第二好的东西——从纸面上阅读性与暴力的激动堪比从收音机里听足球赛——但很快,我就变得囫囵吞枣起来,每天都能翻完一本书,然后立刻把它们忘掉,只有《沉默的羔羊》和斯蒂芬·金是例外。没过多久,我就进阶到了科幻小说部分,爸爸这类书少一些,多少还有点儿让人望而生畏:阿西莫夫、巴拉德、菲利普·迪克,书也残旧了。虽然说不清怎么回事,但我看得出,这些书的写法跟那些写巨型老鼠之类的书是不同的。这些被我塞在书包里每天随身携带的书似乎渐渐变成了对抗无聊的保护伞,“孤单”的不在场证明。还有一些隐秘的原因是:在我那些伙伴面前,读书就跟摆弄长笛或跳土风舞差不多可笑,可在这里,没有人会看到我。这天我带出来的是库尔特·冯内古特的《五号屠宰场》,选这本书是因为书名里有“屠宰”两个字。我安顿下来,稍稍左右蹭一蹭,一个类似军事掩体的藏身所就造好了——无论是从上面的宅子还是下面的小城,都没人能看到我。我努力带上感情欣赏眼前的风景,那是一种类似火车模型的景观,所有东西都局促地挤在一起。组成它的是种植园而非林地,是水库而非湖泊,是畜栏、猫笼、狗舍,而非奶牛场和游荡的羊群。与鸟叫声对抗的,是公路上隆隆的轰响和头顶上塔架那让人耳鸣的嗡嗡声响。但隔着这么远看去,这地方至少没那么糟——隔着这么远。
我脱下上衣,仰面躺倒,熟练地点燃我的每日一支烟,然后把书举到眼前开始读,时不时停下来掸一掸落在胸口的烟灰。高空中,从西班牙、意大利、土耳其和希腊飞来的度假小飞机盘旋着,焦急地等待一条跑道。我闭上眼睛,看着眼皮上流动的线条,它们就像小溪里飞快游走的鱼,我努力追踪,直到它们游出视野的边界。
醒来时,我只觉得脑袋昏沉沉的,太阳已经爬得老高,山头上传来的喊叫声、喧闹声和追逐尖叫声让我一下子心慌起来——民防团?是来找我的?不对。草丛里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和惊慌的喘息,不偏不倚,正朝我靠近。我透过深草缝隙往外看,是个女孩儿,穿黄色T恤和蓝色牛仔短裙,跑起来裙子有点儿碍事。我看到她两手把裙子往上拉了拉,回头张望一眼,蹲下身子喘着气,前额贴在她伤痕累累的膝盖上。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一个叫人心跳加速的念头突然撞进脑海:那座房子是个邪恶的机构——救济院或者秘密实验室之类的——而我或许可以帮她逃脱。更多叫嚷嘲弄声传来,她回头瞥了一眼,直起身子,把裙子又往上提了提,露出更多苍白的大腿,开始直奔着我的方向跑起来。不等我重新伏下身子,就看到她又回头看了一眼,下一秒突然往前一扑,脸直接着了地。
我必须羞愧地说,我笑了,只得赶紧抬手捂住嘴。片刻的安静之后,我听到她一边呻吟,一边咯咯地笑了起来。“哦!哦——哦——哦,你这傻瓜!哇噢!”她离我大概也就三四米远,喘气声时不时被她自己笑着喊痛的声音打断,我突然想起自己还光着膀子,胸膛粉红得跟罐头里的三文鱼没什么两样,更别说还满身黏糊糊的,都是汗,胸骨上还沾着烟灰。我就着躺在地上的姿势,扭动着身子穿上衣服。
山上的房子那里传来嘲弄的声音:“嘿!我们认输!你赢了!回来吧!”我心想:骗人的,别信他们。
那女孩儿呻吟着给自己打气:“坚持住!”
又一个声音传来,这次是女的:“你干得棒极了!午饭时间到了!回来吧!”
“不行。”她坐下了,嘴里念叨着,“哦!见鬼!”她想试着站起来,可只动了动脚踝就发出一声痛呼。我把身子又往下压了压。我必须现身,但在这样的草丛里,似乎也找不到什么妥帖自然的法子可以突然跳到别人面前。我舔了舔嘴唇,用跟陌生人打招呼的口气说:“哈喽!”
她倒吸一口气,靠着没受伤的腿站了起来,一转身却又倒下去,消失在了草丛里。
“听着,别害怕,我——”
“什么人?”
“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在这里——”
“谁?哪里?”
“这边,深草丛里。”
“可你到底是谁?你在哪里?”
我飞快地拉好T恤,半站半蹲着,像躲避子弹一样穿过草丛向她挪去。“我已经尽量避免吓着你了。”
“哦,那你失败了,你这怪人!”
“嘿,是我先在这里的!”
“你究竟在这里做什么?”
“什么也没做!就看看书!他们为什么追你?”
她斜眼打量我:“谁?”
“那些人,他们为什么追你?”
“你不是他们社团的?”
“什么社团?”
“那个社团,你不是那里面的?”
“社团”,听起来就很邪恶,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帮到她。想活命的话就跟我来——
“不是。我——”
“那你在这里做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我骑车来的,顺便——”
“你的车呢?”
“在那边。我看了会儿书,后来睡着了。我没想吓到你,只想让你知道我在这里。”
她低头回去检查她的脚踝。“噢,那还真是有效。”
“实话说,这是公共步道。我跟你一样完全有权利来——”
“很好,不过我有充分的理由。”
“那好,他们为什么追你?”
“什么?哦,一个蠢游戏,别问。”她用两个大拇指试着摁了摁踝骨,“啊哦!”
“痛吗?”
“嗯,痛死了!横穿草地,真是个见鬼的死亡陷阱。我一脚踩进了个兔子洞里,摔了个嘴啃泥。”
“是啊,我看见了。”
“你看见了?好吧,那多谢你没笑。”
“其实我笑了。”
她眯起眼睛看向我。
“那个,需要帮忙吗?”我说,算是赔罪吧。
她上下打量我,是真正的从上到下打量。这是评估,我发现自己试图把手指塞进口袋里。“再跟我说一遍,你为什么在这里,偷窥狂?”
“我只是……喏,看吧,我只是在看书!看看!”我三步两步爬回我的散兵坑,拿起那本书,亮给她看。她仔细看了看封面,又把它举起来跟我的脸摆在一起,好像在对照护照一样。这下她满意了,开始尝试站起来,却眉头一皱,跌坐回去。我不知道是不是该伸手握住她的手什么的,可这动作似乎很可笑,于是我跪下去(可笑程度也并没有少一点儿),握住她的脚,有点儿像要给她穿水晶鞋的样子——她自己脚上是一双蓝色条纹的阿迪达斯贝壳头鞋,没穿袜子,苍白的小腿上斑斑驳驳,铁屑一样的黑色小点是刚冒头的汗毛茬,有点儿扎手。
“你这样没事吧?”她说,眼睛盯着天空。
“没事,只是想看看是不是——”我假装自己是个外科医生,手势娴熟地检查着。
“啊!”
“抱歉!”
“跟我说说,医生,你到底在找什么?”
“我在找你会痛的点,所以这样按压,至少看看有没有骨头戳出来。”
“有吗?”
“没有,你没事,只是扭到了。”
“我还能跳舞吗?”
“可以,”我说,“如果你真的想跳的话。”
她对着天空大笑起来。我太高兴,对自己满意极了,禁不住也笑了。“穿成这样,我也是活该。”她说着,把牛仔裙摆往下拽到膝盖上,“虚荣心。真是个笨蛋。我还是赶紧回家的好。你可以把我的脚放开了。”我慌忙扔下那只脚,傻乎乎地站起来,看着她努力把自己从地上拽起来。
“能不能请你……”
我伸手拉她起来,在她踮着脚尖尝试踩地时一直扶着她的手。她依然皱起了眉头,再试一次,我撇开头望着旁边,努力扶稳。她比我矮一点儿,但矮得并不多。她皮肤苍白,留着黑色短发,刘海倒是长一点儿,被她别在耳后,脖颈后面的头发精心修剪过,突出了她的头形,因此显得简洁又迷人,活脱脱一位从画中走下来的圣女贞德。我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这样留意过其他人的后脑勺。她单边耳朵上戴着一个小小的黑色耳钉,另外还有两个耳洞以备特殊装扮所需。我已经有意识了,所以必须模糊眼神的焦点来掩盖对她胸部的关注,自以为女孩子发现不了这样的小把戏。她的黄色T恤上印着“阿迪达斯”的字样,袖子相当短,堪堪盖过肩头,我能看到她的卡介苗痘印,微微凹下去,像罗马硬币上的印记。
“哈喽,我需要你的帮助。”
“你能走吗?”
“我能单脚跳,但这不现实。”
“要我驮你吗?”我说,很遗憾用了“驮”这个词,一定有更硬气的词,“或者扛着,你知道,像消防员那种?”她看着我,我挺直了身体。
“你是消防员?”
“我比你高!”
“可我……”她又把裙子往下拽了拽,“……挺重的。你举得起跟你自己一样重的分量吗?”
“当然!”我说,转身弯腰,像搭车客那样竖起大拇指,指了指我汗津津的后背。
“不。不了,那太怪了。不过,要是你不介意我靠着你的话……”
接下来,我做了一个无论从前还是之后都再也没有做过的动作,我弯起一只胳膊,抬平,另一只手背在臀后,像在乡村俱乐部里跳舞一样。
“啊,谢谢。”她说。我们开始走。
长草叶的窸窣声大得没道理,要专心找路就意味着没什么机会回头看她,可在这种情形下很难忍得住这样的冲动。走路时她双眼盯着地面,刘海垂下来遮住了脸,不过我还是能瞥见那一对蓝眼睛,一种奇特的蓝——我以前这么留意过什么人的眼睛吗?——眼周的皮肤也微微泛着些蓝,像是前一晚留下的残妆,看得出一些笑纹,也许是因为皱眉——
“啊噢!啊噢,啊噢,啊噢。”
“你确定不要我背你?”
“你还真是喜欢背人。”
她前额上爆了几粒痘,下巴上也有一粒,挑过了,要么就是挤过了。苍白的皮肤衬得她的嘴格外阔、格外红,下唇上有一道微微凸起的小口子,一道疤痕,看样子快好了。她的嘴抿得紧紧的,仿佛马上就要大笑或大哭出来,也许两个一起来,毕竟,眼下这样的走法,她的脚踝一直拐来拐去,像门轴上的合页一样。
“我真的可以背你。”
“我相信你。”
很快,我们看到那个正儿八经的花园的大门了。从这里看去,那栋荒诞的房子显得更气派、更亲切了。我很好奇:“你住在这里吗?”
“这里?”她一笑,整张脸都被调动起来,完全不做作。我有一个小小的偏见,那就是不信任并且讨厌拥有一口完美牙齿的人,因为一切健康与活力看起来都是某种炫耀。我已经注意到了,这个女孩儿的牙齿幸运地摆脱了完美之困,她的左边门牙上有个小缺口,就像折了角的书页。“不,我不住在这里。”
“我想过他们会不会是你的家人,那些追你的人。”
“是啊,我们家经常这样,我、妈妈、爸爸,一到野外就——”
“啊,我不知道……”
“那是个愚蠢的游戏,说来话长。”她换了个话题,“再多问一次,你在这里做什么?”
“看书,只是找个舒服的地方看看书。”
她点点头,并不太相信。“自然之子。”
我耸耸肩。“只是希望有点儿变化。”
“《五号屠宰场》怎么样?”
“还行,没什么屠宰。”
她笑了,可我这话半真半假。“我知道这书,但没看过。没有性别化的意思,就一直觉得这是男孩儿看的书。是吗?”
我又耸了耸肩……
“我的意思是,跟阿特伍德或勒古恩比的话。”
嗯……要是她打算继续探讨文学的话,我大概还是把她推进灌木丛然后直接跑掉的好。
“那么,这本书是讲什么的?”
——查理,能不能跟同学们说说作者在这一段里想表达什么?请用你自己的话说。
“是说一个男人的,一个老兵,被外星人绑架了,关进了外星人的动物园,可他不断回想起战争中的场景,想起他被俘虏的时候……”
——是的,这是具体事件,那它想表达的是什么呢?请继续,查理。
“里面也有关于战争的东西,德累斯顿轰炸,某种宿命——不是宿命,呃,宿命论?——认为,无论现实生活还是自由意志,都是错觉,幻觉,错觉,所以多少有点儿吓人,主要是死亡和战争的部分,但也很有趣。”
“好——的,听起来果然像是男孩儿的书。”
——换个更准确的说法。
“超现实!对,就是这个。写得挺好的。”
——谢谢,查理,请坐。
“好——的,”她说,“好的。通常听到‘外星人的动物园’我就会关机了,不过说不定我会读读看的。你读过——”
“没有,不过我看过一些电影。”
她睨了我一眼。
“我开玩笑的,我只是想说,我看书看得不多。我不是个很喜欢看书的人。”
“好吧。”她说,“那也挺好。”——接下来一句话就像是两者中存在某种关联似的——“你是哪所学校的?”
这个问题很无聊,但合情合理,我觉得还是老实交代的好:“刚从莫顿庄园中学毕业。”我说,眼睛看着她,准备好迎接人们通常的反应,就是那种听到有谁说他刚出狱时的表情。尽管没办法客观地判断这种迹象,我还是感到了一丝扭曲的恼火。“你是查茨伯恩的,对吧?”
她把刘海别到耳后,笑了。“你怎么猜到的?”
因为查茨伯恩的学生是上等人,文艺风雅,嬉皮士。查茨伯恩的学生穿他们自己的衣服去学校,复古的大花连衣裙,自己在家里烫印上讽刺句子的T恤。查茨伯恩的学生都很聪明,都是胆小鬼,因为聪明所以是胆小鬼,那所学校里全是只长脑子的男孩儿和女孩儿,个个都吃素食塔吉锅,用自己做的碗,碗放在自己用再生木料做的柜子里。房产中介推销起房子来根本不着急介绍有几间卧室,直接吹嘘学区位置,那是富有、自信和酷的圈子,标在地图上就像个光芒四射的辐射区。夏天的傍晚,走在那些街道上,会听到小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声交相应和,个个都是八级水准。在我们各种各样的群体部落本能中,对学校的忠诚是最强的,超越了团队、公司和政党,哪怕我们讨厌那个地方,可这份联系始终存在,就像文身一样不可磨灭。尽管如此,我却已经开始想念之前短暂的时光。那时候我们还没变回我们各自的角色——莫顿庄园男孩儿、查茨伯恩女孩儿。
我们沉默着走了一会儿。
“别担心,我不会偷走你的晚餐钱的。”我说。
她微笑着皱起了眉头。
“我没说过这样的话,对吧?”
“是啊。”口气好像有点儿尖刻。我又试了试。“我没在附近见过你。”我说,好像我成天就在大街上闲逛看姑娘似的。
“噢,我住那边……”她含糊地朝着树丛的方向挥了挥手。
又走出一小段。
“你们学校和我们学校经常打架。”她说。
“在商业区北边,唐人街外面。我知道。我经常去。”
“去打架?”
“不,只是去看。其实很少真的打起来。大家都把刀片什么的挂在嘴上,要说武器倒也真有,可那除非是你把量角器也算进去了。多半都是小孩子互相泼泼水扔扔薯片罢了。”
“千万不要带量角器去打水仗。”
“就算这样,也基本上都是莫顿庄园赢。”
“是。”她说,“可真的有谁是赢了的吗?”
“战争即地狱。”
“在警局地盘外面打架,也很有点儿鲨鱼和喷气机黑帮大战的味道,不是吗?我讨厌这些东西。感谢老天,都结束了,我是不会想念这个的。再说了,看看我们两个现在,坦荡自在……”
“只是聊聊天……”
“和睦相处,打破了界限……”
“非常感人。”
“那么,你觉得你考得怎么样?”
谢天谢地,我们已经走进大宅子的地界了,铁门上锈迹斑斑,里面是一片有些杂乱的草坪,再往里是一座巨大的木头房子,气派得完全可以拿来当作打岔的话题。
“我可以进去吗?”
“在女主人的土地上?啊,当然可以,孩子。”
我为她推开门,犹豫了一下。
“没有你我爬不上这片山坡的,”她说,“你就是我的拐杖,大实话。”
我们接着走,手脚并用地翻过下沉式的土垒,它们被称为“哈哈”,地下隐篱,从十八世纪开始既是无聊笑话的来源,又是对这些笑话的回应。靠近了再看,景观花园已经残破凋敝,玫瑰花圃干死了,女贞树篱枯成了棕褐色,活像干得发脆的纸板。“看到那个了吗?那就是那个有名的迷宫。”
“你怎么不藏在那里?”
“我可不是外行人!”
“到底什么样的房子才会修个迷宫在里面?”
“豪宅。来吧,我带你见见主人家。”
“我该回去了,我的自行车还在下面——”
“没人会偷你的自行车的。快来,他们都是很好的人。而且这里也有你们学校的人,你可以跟他们打个招呼。”
我们穿过草坪,走向一个庭院。我听到声音了。“我真的该回家了。”
“只是打个招呼,一分钟都要不了。”我这才意识到她挽住了我的胳膊,也许是为了借力支撑,也许是为了防止我跑掉。下一秒,我们就站在了一个中心庭院里,院子里支着两张搁板桌,上面摆着各种吃的,旁边足有十来个人,都是陌生人,背对着我们——哈,“社团”的秘密邪恶仪式。
“她在这里!”一个面色红润、穿无领开衫的年轻男人大叫着,拂开了遮住眼睛的一大片头发,“冠军回来了!”他看起来似乎有点儿眼熟,可这会儿整个女巫大聚会的人都转过身来了,欢呼着鼓掌迎接一瘸一拐朝他们走去的女孩儿。“我的天,怎么了?”那个年轻人说着,扶住了她的胳膊。另一个年纪大一些的妇人皱起了眉头,她一头凌乱的白发,嘴里啧啧有声,好像都是我的错似的。
“我摔了一跤。”她说,“这个小伙子把我扶回来的。抱歉,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这是查理·路易斯。”说话的是露西·陈,莫顿庄园的,一个越南女孩儿。她的嘴抿得紧紧的,明显不喜欢我。
“见鬼,是路易斯!”另一个声音大叫。海伦·比维斯咯咯笑着,用手背把沙拉叶子往嘴里塞,“从这里滚出去,你这怪胎!”
“我只是出来骑骑车,看看风景,而且——”
“哈喽,查理,欢迎加入!”小个子柯林·斯马特说,学校戏剧社唯一的男性成员。那个留刘海的年轻人朝我走过来了,胳膊张着,胳肢窝下面有暗色的汗渍,他的气派如此果决,我禁不住朝墙边退了一步。
“哈喽,查理,你是新成员吗?我真心希望是这样!我们需要你,查理!”他抓住我的手,整个儿包进他的手掌里,拽着上上下下地晃。“吃点儿沙拉,我们来看看怎么把你加进来。”他说。我知道在哪里见过这个人了,也想起来他是谁了,所以我该拔腿就跑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