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政治制度起源于英国,这一点,可能任何人都不会否认。现代政治制度的诸要素,如分权的原则,全民选举的原则,行政从属于立法、政府向选民负责的原则,法治而不是人治的原则等等,最早都是在英国形成的。民主化、法律化、制度化、效率化等等这些对现代国家普遍适用的要求,也最早从英国起步;政党制、内阁制、文官制、地方自治制等现代政治中常见的形式,显然是在英国最先发展。英国政治制度是几乎所有现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母体,这些国家多多少少都模仿了英国的政体,在此基础上建立起自己那一套大同小异的政治制度,就连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机构中,也多少有一点英国制度的痕迹,比如苏维埃制度中的联盟院与民族院,就隐约有英国上下两院的影子。
率先进入现代社会的英国,其制度为其他许多国家所仿效,这说明这个制度有其优越性,有其合理性,对于现代国家有其适应性。但英国的现代政治也起源于中世纪的政治制度,中世纪的政治制度在英国与在其他欧洲国家可以说几乎一样,英国中世纪的政治结构在其他欧洲国家也同样存在(或至少是大同小异)。那么,为什么在其他国家,现代就似乎要与中世纪断裂,中间缺少平稳的衔接;而在英国,现代政治似乎就产生于传统之中,显得如此自然、如此吻合?在其他国家,现代政治产生得如此艰难,乃至要借助英国的样板,才能改造旧模式;而在英国,它却能为传统所容忍,甚至被认为是一种维持传统连续性的必要方式?
由此,英国现代政治的形成过程,就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