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康有为一样,梁启超在日本于19世纪70和80年代进行的大规模维新运动中发现了近代君主的榜样。与康氏不同,梁启超在1899年至1911年的大部分时间都留在日本,学会了阅读日文,并与日本学者和政治人物结识。但他对日本的基本观点是在19世纪90年代中期形成的。在他的《变法通议》中,梁启超对比了两种国家:保守国家和进步国家。 一方面,未能改变的国家——无论其文明多么古老,着眼于过去的成就或领土的扩张,都将因强大的力量而“灭亡”。这是印度、奥斯曼帝国、波兰以及非洲的故事。累积的邪恶——传统的重压——挫败了改革。另一方面,据梁氏说,彼得大帝统治下的俄国在其出国旅行并将国外技术带回之后变得更加强大。德国在普鲁士军队的领导下获得统一。现在,自明治维新以来的30年间,日本甚至强占了琉球群岛和台湾。梁氏实际上是在说,清政府的敌人应该成为清政府的老师。日本最近的历史遭遇跟中国一样:它在俄国人、德国人和美国人的手中面临亡国的危险。但是跟中国不同的是,日本通过彻底的改革得以恢复国力。 变革是可以随心所欲的,但是只有当人们沿着正确的方向指导变革时,变革才能保国、保种和保教。
明治维新不仅提出了实践改革的模式,而且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有关皇权的思维方式。梁启超特别钦佩日本的近代教育制度,但他指出,政治修养是改革的真正基础。 一方面,梁启超谴责专制,但另一方面,他将改革与王权的更新和权力的扩大联系在一起。 梁启超呼吁皇帝团结全国人民。“鉴于使帝国公有化的正当性,全国人民都有爱国和为民族忧虑的责任,因此,满人和汉人之间以及统治者和人民(君民)之间的分裂是不允许的。” 当然,梁启超不是公开倡导民主,而是试图提醒皇帝他的职责。
梁启超对明治天皇的兴趣,既不在于他的政治权力,也不在于他的象征价值,而在于他为民族社会而改变的开放态度。梁氏在他的著作中仅有一个段落提及明治天皇,并将清朝的伟大皇帝康熙和雍正与近代化的君主等同,如俄国的彼得大帝、德国的威廉一世以及日本的明治天皇。 在这一点上,日本偶然地符合了梁启超从康有为那里继承而来的伟大计划。圣人的本质是一种积极的灵活性。圣人根据时代行事,了解自己的时代趋势,并在必要时建立新的体制来应对。这是梁启超反对保守主义观点的核心。日本的德川幕府(1603—1868)就是对中国的警告,邪恶的蒙骗政策使政府与人民隔绝,导致政府垮台。 相反,明治的特殊精神来自团结人民的天皇。
明治证明了改革根本没有西方的东西。然而,梁启超将中日两国对西方的反应做了对比。日本人前往欧洲直接调查情况,并在回到自己的祖国后运用他们所学到的知识;而中国人前往欧洲仅仅是为了购买现成的军事技术。 同样,当日本留学生到国外学习返回家乡时,他们得到了适合的职位;而在中国,留学生并没有得到特别的重视。 梁氏甚至对比了中日两国政府聘用外国专家的方法之间的差异。日本人开始时更多地利用外国顾问,但很快就将其淘汰,而中国人继续认为他们至关重要,没有认清重点其实是向他们学习然后摆脱他们。 关于政府的学问(政学),梁氏认为,一个拥有称职的通才管理人员的国家将能够充分地利用专业人才,而一个国家若拥有世界上所有的技术培训,但缺乏良好的管理人员,培训也是枉然。一方面,这可以理解为对19世纪70和80年代的旧式自强运动的攻击;另一方面,梁氏在捍卫经典、哲学和中国历史方面的传统教育。只要与西方的行政管理方法相结合,这些就可以产生良好的政府。他声称,这种方法正是日本成功的基础。日本领导人明白,由于改革依赖教育,因此需要教育反过来增强统治。换句话说,明治维新明确的前提是,政府和法律(政法)乃国家之基础(立国之本)。
对梁氏和康氏来说,明治天皇的象征功能及其与民族团结的关系似乎同样清楚。他们赞赏明治天皇的公开活动——他的旅行、鼓励教育和进步的理想以及与官员和平民的会面——都有助于提高日本人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国力。同康有为一样,梁启超也认为政治是民族复兴的根本,皇帝是政治的核心。诚然,他们对活动家圣贤之王的追求使他们对明治天皇的理解更加深刻,这也受到明治官方事件的影响。此外,如果复位运动为中国1898年的改革形成了任何蓝图,那将是一个相当朦胧的蓝图。
只有在改良运动失败,改良派逃亡日本后,才可以说他们已经掌握了近代日本的扎实知识,而这时他们似乎已经失去了兴趣。实际上,19世纪90年代的改良派构想出一种假想的明治:中国的改良派早已对明治式的改革趋之若鹜,在他们不了解明治之前,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行政效率和宪政主义。改良派在1898年的失败也是保守派的胜利,这为反对外国和反对基督教的义和团运动奠定了基础。尽管义和团以农民起义为开端,但它得到了清廷的支持,并于1899年在中国北部蔓延开来。英军和包括日本人在内的外国势力于1900年镇压了起义并攻占了北京。清朝皇室的处境非常危险。然而,由于担心无政府状态,外国势力与慈禧达成了和解。清政府将支付4.5亿两白银的赔偿金,并屈服于更多的外国人。这是对王朝威望的重大打击,但慈禧本人这时将目光转向了改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1901年开始实施的新政改革与1898年的提议非常相似:对学校和考试制度进行近代化改造,精简官僚机构,并鼓励工业和贸易。高级官员现在将目光投向了明治。 到1905年,皇室废除了科举制度,并承诺颁布宪法和进行地方自治。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讨论这些清朝很缓慢实施的承诺。无论如何,官方的改良主义是局限的:慈禧太后没有撤销清朝在1898年对康有为和梁启超宣判的死刑。
移居日本后,梁启超广泛撰写有关意大利、波兰甚至雅典和斯巴达的文章,并且不停地写作关于中国和政治理论的文章,但不写关于日本的。梁启超显然对日本不感兴趣,一个主要的例外是他对日本对朝鲜的殖民统治进行了笼统分析。就梁启超而言,这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客观的教训。当时,梁启超虽然很欣赏明治维新,但他发现近代日本的政策实在太令人厌恶,无法将其作为典范。然而,这种解释似乎还不够充分:梁启超的确钦佩日本的君主立宪制。也许他认为,清朝在1901年开始进行新政改革后,从理论中探索学到的东西要比对明治的探索收获多。
值得注意的是,1902年梁启超对引用德国和日本的反民主论点作了答复。根据这一论点,德国和日本的帝国政府在形式上与中国最接近,中国可以向他们学习镇压民主。 梁氏的根本反应是否认对话者的前提,即那些政府正在镇压民主。他认为两者本质上都是君主立宪制。梁氏还指出,德国是联邦制帝国,主权在其各种国家贵族手中。的确,地方自治是德国民主(民权)的基础。 由于普鲁士对联邦的统治,德国皇帝行使了一些权力。但是,梁启超强调,帝国制度没有古代的神权制度作基础。再一次,我们看到了梁氏对君主专制的纯粹务实态度。
至于日本,梁启超认为那里的权力也至少是在君主专制政府内部。 日本体制的关键是政府大臣们尽管拥有真正的权力,却很容易遭到国会的反对。因为即使皇帝解散了原来的国会,连任的国会议员万一拒绝通过政府的提议,政府大臣们也必须辞职。梁氏得出结论说,日本人民相对落后,可能会崇拜其皇帝(君主),但日本不是(专制)君主制(君权)。他批评日本的观察者们,他们只侧重于宪法对天皇的特权和“不可侵犯性”的规定,而这些没有抓住日本法律的真正精神。日本的现实是由人民运动与君主制之间的“共同权力”所形成的。
最后,梁启超还驳斥了中国与德国、日本有很多共同点的前提。梁氏说,对中国国情的检视表明,它与德国的联邦制以及日本的不中断的帝国主义路线截然不同。梁启超批评民主的反对者们没有承认他们的真正榜样是俄国,那里君主专制是绝对的,但野蛮又不稳定。梁启超乐观地声称,中国的“国家形式”与英国非常相似。这似乎有些牵强,但梁启超只是在吹捧混合宪法,而不是进行比较政治。他认为,民主制虽然限制了君主专制政权,但也可以通过使其免受政治责任来稳定政权。 不管国家的政治形式如何,对梁氏来说至关重要的是“法治”。专制君主很少履行自己的职责,他们的继承人也永远不会履行职责。但是在法治体系下,所有人都具有政治权利(权),其作用是相互制衡,从而为国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关键在于建设宪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