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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帝国的必要性

19世纪90年代中后期,梁启超利用康有为的三世演变概念来解释君主制的历史作用。他也开始在西方历史和政治领域广泛阅读,但尚未接受社会达尔文主义。 在梁启超看来,进化论解释了君主制的发展。梁氏认为,中国王权的起源并非康有为所说的在据乱世,而是在随后的升平世,而到太平世才会产生民主。 最早的据乱世以“多个领主”为特征:部落和封建贵族制。君主制代表了比封建制度更高的文明阶段。梁启超完全摒弃了创造文明的圣王,以一种更为自然的方式叙述了部落首领、残酷的领主、严厉的惩罚、高额的税费、种姓制度甚至奴隶制。然而,孔子的出现引导中国进入了文明的下一个阶段,即君主制。按照梁启超的说法,孔子批评了世袭领主,提倡自耕农,并传播了他关于太平世的未来愿景。梁启超认为,由于统治者鼓励人民相互斗争来追求私利,不团结导致了软弱。这就是为什么统一王权至少是产生于战争和其他动乱相对较少的升平世。

由此,梁启超遵循了今文经学派对孔子的赞美,称赞“素王”从贵族政府的管理不善中将中国解救出来,展示了如何通过招募人才进入行政官僚机构来使国家强大,并鼓励与之相适应的小农经济的发展。梁氏将像孔子一样的贤哲与保有平凡目的的王权进行了区分。尽管如此,前者创造秩序的能力是服务于后者的。 按照梁启超的说法,孔子试图“执行皇帝的事务”,尽管也可以说孔子在利用皇帝。 皇帝扮演了特定的历史角色,成为中国统一的焦点。通过将君主制等同于升平世,梁启超将中国推入了进化的体系。下一步是太平世,即民主世,尽管很难说何时会到来。 梁氏认为,君主立宪制是二者之间的过渡阶段,如果中国距太平世太遥远,它也许已经准备好朝这个方向开始新的过渡。

显然,对三世的进化解释为梁启超在19世纪90年代后期的改良主义提供了基本的运行框架。跟康有为一样,他相信历史决定论:超越现实地加快推进历史发展是无用的,而在应当推进的时候,试图阻止进步亦是徒劳的。梁氏已经在建立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的新型关系。本质上,民主是统一的较高阶段,既与公有财产(共产)有关,又与群众的团结(合众)有关。这可能需要模糊种族或民族的差异。梁氏在1897年发表的文章《〈说群〉序》中首先强调了统治者应该是“与人民属于同一团体的成员”。 尽管如此,梁启超的主要观点仍然是,一旦达到特定阶段,任何国家都无法恢复为更简单、更不先进的政治制度。那么,当代的政治制度是什么?它有没有可能确定中国和世界目前所处的历史阶段?梁启超强调说,历史规律是普遍的,故而具备中国以外世界的视野很重要。从广义上讲,世界的不同地区在不同的阶段共存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梁氏认为,事实上,即使是像美国和法国这样的共和国,实际上也还没有进入太平世,因为像英国和俄国这样的大国仍然是君主制,全球大部分地区仍然是部落。因而以国家间自私的斗争为标志的整个世界仍是一个混乱的世界。太平世可能还在遥遥无期的将来。 西方人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了“公共”的美德,但他们仍然深陷于国家、家庭和个人之间的斗争中。梁启超得出结论:中国需要西方的法律知识,但是西方需要(中国的)“圣人法”,这样才能最终使整个世界文明。

然而与此同时,中国的君主制又是什么呢?何时会被民主取代?在1898年的前几年,梁启超不愿意直接回答这些问题。实际上,他一方面尖锐批评君主制,呼吁民众参与政府管理;另一方面欣赏君王的特殊力量,担心人民无法驾驭民主。跟康有为一样,梁启超根据终极标准或道德标准来判断统治权,但梁启超强调了“公”,它在概念上与实际的群体问题有关,而不是与“仁”有关,这还需要进一步的阐释。在整个19世纪90年代,梁启超一直忠于君主制,特别是对清朝和儒学(保教)的忠诚,但他对政治的批评变得越来越尖锐,甚至是挖苦。

梁启超对君主制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他的第一篇文章《变法通议》中,该文章于1896年和1897年连载出版。 这里,梁启超安排皇帝扮演重要角色。梁启超反对想要改变“不容侵犯”的先王们的保守偏见,他这样说:“不能制定法律的人不是圣贤,不能顺应时代行动的人不是圣贤。”确实,这条规则不仅适用于新王朝的创建者,而且适用于所有统治者。没有任何改变的惯性必将带来衰落,但是如果领导人考虑到自己的过错并做出改变,“这就是王权的更新”(斯为新王也)。 同康有为一样,梁启超强调了历代至清朝的历史创新——以响应当今的潮流。梁氏认为这种反应是圣人的本质,如果康有为称明太祖为圣人,梁启超也会将康熙和雍正皇帝列入名单。实际上,在回应改良派是西方的盲目模仿者的保守指责时,梁启超宣称圣人的特征是,他们在向别人学习时不感到羞耻。

梁启超的想法仍然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愿景。值得一提的是,康有为的另一个弟子麦孟华(1875—1915)更明确地主张建立纪律国家。在一篇有关“中国应该选择君主制还是民主制”的文章中,麦氏赞扬君主制是实现改革的最佳方式。 麦氏是最积极的改革支持者之一,他认为大权的实质在于“建立政治体制,建立新的先例,杀害人民或让人民生活的能力”。对麦氏来说,权力是不可分割的。关键不在于中国人民的落后,当然这也是要考虑的因素,而在于(合法的)权力来自最高层,以满足人民的需求。麦氏的类比就像是个人过他想要的生活方式,除非他失去控制;或家族首领经营家庭,除非他们允许仆人接管。当君王统治帝国时,人民依靠他们,但是如果他们失去了权力,那么就会出现腐败的官员,国家将失去继续存在所需的(主权)权力。麦氏说,“民主”描述了叛军崛起并全面夺权的情况。当国王疏忽职权、失去或放弃权力时,就会发生这样的灾难。

麦氏并没有排除民主可行的可能性,但这要求全体人民首先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事务。同时,至少中国需要有像人口登记、有效的税收制度、义务教育、健康与安全法规、精英公务员制度以及稳定的货币这样的西方国家的规诫准则。麦氏看向西方,看到的不是自由,而是效率、秩序和团结。他看向中国,看到的不是专制,而是懈怠、腐败和偏颇。儒家政府的家庭模式仍然是麦氏政治思想的核心。与当代西方一样,“前朝君王们统治时,将自己看作父母,把人民当作他们的孩子;将自己看作老师,把人民当作学生”。这是麦氏为近代中国开的药方。

麦氏的论点是针对那些担心西方的民主会削弱国家的改革评论家们的。但他通过强调西方国家结构的规诫性质,麦氏正将“君主制”变成了国家主权的概念,而不是任何与个人统治有关的东西。除了仅一次提及先王,麦氏并没有像康有为乃至梁启超那样运用术语来赞颂君主制。梁氏也支持规诫的和教育的国家,但将其关切扩大到更广泛的民族团结主题。梁氏要求合作,停止满人与汉人之间的歧视。这样做的必然结果是结束统治者和人民之间的分歧。这两个主张都基于“帝国公共化的正义”(公天下之大义)的假设。

为了证明满人是没有什么可畏惧的,并且还能从改革中获得很多益处,梁启超并未将清朝皇帝视为满人君王。相反,皇帝是集团的一种体现或象征。对梁氏来说,“群体”(群)的含义更多地基于历史和文化,而不是“种族”。该群体是由国家而非种族定义的国家。梁氏赞扬了现任皇帝的改良主义倾向(“睿智、仁慈、顽强和通畅”),并列举了英法之间在君主制方面的历史对比。在梁氏看来,英国国王对大众需求妥协,因此帝国体系得以幸存,英格兰拥有了和平、繁荣和帝国。然而在法国,君主制和贵族制的统治导致了灾难。换句话说,中国的民族团结取决于改革而不是革命,取决于温和与妥协而不是极端主义,取决于君主制而不是共和主义。

尽管梁启超的政治主张保持谨慎,但他的世界观越来越激进。他对种族分析的兴趣日益浓厚,毫无疑问对梁启超来说,王权已经被削弱了。尽管他发表了所有夸夸其谈的言论,并且对中国人民的自身能力存有怀疑,但他仍然在君主制之外寻找改革的主要动力。特别是,梁氏似乎将大部分希望寄托在士绅活动家(志士)身上,而他的《变法通议》中有很大一部分集中在教育、官僚制度和士绅角色上的体制改革。这意味着自下而上以及自上而下的改革。尽管如此,梁启超仍然对君主制的魅力深感兴趣。他说,鉴于中国人口众多,矿产资源丰富,土壤肥沃,知识分子聪慧,“当君主力量统一(君权统一)时,皇帝想建立什么样的国家都不必担心任何障碍”。 由于缺乏其他选择,梁启超也不得不支持君主制。考虑到中国人民的落后——梁氏称他们“无知”和“弱者”,但可以教化,他认为民主或共和主义还为时过早。 因此,在他的短文《古议院考》中,梁氏以维新运动中常用的表述称该机构:不是作为允许人民制定政策的机构,而是作为一种为集中力量而“统一”统治者和政府的手段。

尽管如此,梁启超已经沉迷于对王权制度本身的尖锐攻击,他在1897年给严复的一封信中有最明显的表述。 梁启超虽然否认中国的历史从根本上逊于西方的历史,但他认同严复的判断,即黄种人衰落的原因归结为统治(君主)。 此外,“一个国家的力量最终来自民主。这是民主的本质。君主制只有自私(私),而民主只有公共意识(公)。公共意识是治理的最终标准,而自私植根于人性”。 在将君主制等同于自私时,梁氏并不是说自私是完全错误的,而是说私人利益在公共领域中没有地位。除了表示自私,“私”还表示个人和隐私,这层意思也是梁启超所强调的。梁启超批评了儒家传统思想中强调自我控制或“自我压制”(克己)的道德价值的一小部分,他指出,自私毕竟是天生的。因此,他敦促在公与私之间寻求平衡。梁启超提出,中国人民仍然是愚昧无知并毫无目标的。要想团结中国人,就需要给他们一个共同的目标。梁启超说,皇帝提供了这样一个目标焦点,尽管其存在是一种制度上的危害。 但梁氏希望这一焦点能够逐渐扩大,最终人们学会信任改良派。这意味着统一的民众最终将信任并统治他们自己。问题是,在当前情况下,“君主制”是否具有改变人民的作用。

因此,公与私之间的古老二分法——普遍的公共与私人领域——对梁启超的君主专制观点至关重要。但这也与另一个改良主义者的设想有关。改良派有时倾向于视中国在秦朝之后的整个历史是错误的转向,即走了两千年的错误路线。他们要利用古老的过去来攻击最近的过去,但也涉及了更多。贬低汉代、唐代以及传统上被鄙视的秦代,首先是要攻击王朝本身。如果儒家与君主制之间的关系从来没有完全契合过,那么改良派仍然在攻击帝国儒学,因为它已经发展了几个世纪。当然,这就是保守派乃至不那么激进的改革派都对康梁的倡议如此震惊的原因之一。世代相传的唯一王权岌岌可危。在谈到先秦时代时,梁启超称:“先王们把帝国作为公共的,因此他们管理事务。后来的几代人自私地对待帝国,因此他们(充其量)只是避免问题。”

梁启超的意思,正如他在1896年的文章《论中国的积弱由于防弊》中所解释的那样,即统治者的职责乃是积极照顾人民,而不是简单地维护现状或“避免问题”。这种态度仅仅是出于自私。 当统治者变得孤立无知时,鸿沟不断扩大,以致统治者像对待动物一样对待他的官员,而官员们则认为统治者仅仅是平民。两千年来,法律变得更加严格,政治和教育却在式微,随着国家威望的消丧,“君主制变得更加崇高”(君权则日尊)。人们束手无策;压迫者(民贼)加剧了剥削。 在梁启超看来,整个制度变得越来越复杂,皇帝与人民隔绝了,官僚们相互牵绊。皇帝的孤立不仅导致他犯了错误,而且削弱了大众精神(民气)和国家,导致丧失了团结(群)。因此,梁启超鄙视宣称自己为“我一个人”或“我一个孤独的人”而使其与人民隔绝的皇帝。 但他坚信“黄金时代”,当时的先王们将帝国视为“公共领域”,各国的统治者与他们的人民紧密联系,也是在“天子”的统一治理之下(各亲其民而上统于天子)。 梁启超说,今天应该恢复类似的东西。

自私的君主会产生弱国,但是根据梁启超的说法,当平民行使其权利和权力时,它就会生产强大的国家。 这种权力不能由一个人行使,因为没有一个人足够强大或足够明智到承担过这种责任。故而先王们明白平等是必需的。然而梁氏再次没有完全谴责自私:君主需要完全无私,而人民在坚持自己权利的意义上需要“自私”。梁氏从西方自治学说(自主治权)中引入了权利。 他承认,强调职责和收益的自治代表了一种自私。但是如果没有这种自私,公民将没有行使权利的依据。只要没人能夺取别人的权利,这些权利就会积累形成一个强大的国家。这些权利既不应被用于斗争伤害到他人,也不应被忽视而伤害到自身。如果皇帝和人民都不愿意承担责任,结果就是灾难。但是,如果一个政党将权力斗争变成最大的自私,那也将导致权力的丧失。

1898年,康有为的另一位弟子欧榘甲(1870—1911)撰写了《论大地各国变法皆由民起》,对民众权利进行了更为尖锐的辩护。 欧榘甲在不直接攻击儒家权威基础的情况下,提出了最清晰的捍卫人民权利的方法之一。就像梁启超和康有为一样,欧氏援引高低之间沟通和团结的优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欧榘甲认为中国实际上已经为民主做好了准备。实际上,他同样强调统治者在照顾人民和维护秩序方面的双重作用。他也遵循政府的老一套家庭模式。欧氏以统治者团结人民的能力来定义统治者(能群民谓之君)。统治者与人民形成“一体”,代表集体,通过联合民众成为统治者(和众民而成君),就像物理学中的主体由粒子组成,政治国家通过联合团体形成。同时,欧氏对统治者和国王进行了区分。真正的国王并不会积极地去团结人民,而是吸引他们团结到自己身边:“人民所趋称为国王”(民所贵王谓之王)。

欧氏的王权观点强调对国家“财富和权力”的融合,这与梁启超的立场很接近。欧氏超越其他改良派的地方是他从中国当前的严峻形势中汲取了教训。如果国王失去了权力,就像父亲无法再供养或教育自己的孩子一样,那么重振消逝多年的体制也无法解决问题,而要建立新的体制。通过适当的教育,并保有道德操守,人民自己就可以振兴民族。中国的改革是人民的责任,而不是领导人的责任。我们看到西方在政治上的成功,这取决于它的人民而不是统治者。故而欧氏理所当然地认为,改革失败应归咎于人民。欧氏眼中的前景很黯淡。他对西方人民曾经同样落后的历史事实抱有希望,但是他指出,中国正被西方强权奴役,想要复兴中国文化几乎是不可能的。

继康氏之后,像欧氏和梁氏这样的弟子们将圣贤与王权坚决地区分开来。只有孔子是“素王”和圣人。同时,圣贤仍然是好人的目标,他们的作用是辅佐君主。梁启超赞扬孔子在社会衰落的时代尝试“为皇帝之所为”,进行时代变革。 现在,作为普通民众的孔子怎么会谈到礼仪和规章制度呢?因为,作为一个圣人,孔子虽然以尊重的和间接的方式进行写作,但他明白要将世界从混乱中拯救出来以及要阐明普遍原则(公理)的必要性。 据激进的改革派人士说,孔子试图影响和“利用”国王,但他并非为了自己而使王权荣耀。对孔子企图篡夺政权的指控是错误的,尽管他本来就是可以夺取政权的。如果改革派以孔子为榜样,那么他们将忠于王权,但是带有批判性的忠诚。

对于梁启超来说,国王和圣贤都是必要的,但只有孔子才拥有“教化创始人的伟大美德与辉煌成就”。梁氏还指出,孔子是立法者。康氏曾称赞一些皇帝为立法者,梁启超则宣称孔子自身的伟大之处在于他运用法律在据乱世建立了秩序,并展望了升平世与太平世的法则。 梁启超敦促说,今天的中国需要继续研究法律,因为通过法律,群体才得以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政治团体。在古代,聪明的皇帝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道理,但秦朝以后这一智慧逐渐被遗忘。随着人口的增加,法律被简化,并且从未尝试去更新法律。梁启超称,《春秋》对“礼”的强调等同于普遍原则或真理(公理),这在西方是用来限制权力的。

因此对梁启超来说,中华文明的杰出之处不是君主制,而是完美的圣贤。圣人具有君主的许多特征。他是一名立法者,并保留了极大的超凡魅力,他能认识并响应当代潮流,影响着历史的发展。尽管如此,圣贤只能通过间接的方式工作,而梁启超从未想象过如此多的圣贤会取代真实的、历史上的或现有的君主。与康有为相比,梁启超更清楚地将中国皇帝与民族或“群体”联系在一起。二分法也发生了变化。如果说康有为提倡的皇帝是仁慈的而非正义的,梁启超提倡的皇帝则是具有公众思想的而非自私的,这是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呢?关键因素可能是康氏的普遍主义。一方面,尽管康氏强调必须进行改革以增强中国实力,但他仍在很大程度上谈到了普世的宇宙王权。另一方面,尽管梁氏在19世纪90年代仍然致力于最终实现全人类的普世视野,但他更清晰地描绘了一个皇帝。 DuOLwqevIrNgFIaKVtg3n5/3u3us/3IqkFq4VR0x9t7TID79Mh7D0lvw77QaOz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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