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单位出差,都是两人或三人合住一间,有时候还要睡通铺,十来个人睡一张很长的床,屁股对着屁股,头挨着头。大家都习惯了,那时候世界上的旅馆很少,大家也很少出差。出差是相当光荣的事,得表现好,小跑、胁肩这些动作都要熟练。一个单位的人,彼此熟悉,穿什么颜色的短裤,戴什么型号的乳罩,男同志彼此是知道的,女同志也是彼此了解的。就是谁打呼噜,大家也是知道的。出差在外,谁和那个打呼噜的同志住一个房间,这是一个办公难题,领队的乱配鸳鸯,大家不服。就私下抽签决定。有一次,轮到我和老辜同住一个房间。
老辜是个斯文之辈,面皮白净,戴着眼镜,一级科员。经常看见他坐在桌子前面,歪着脑袋拨弄算盘,有人进去报账,就抬头笑笑,无论对谁,都是那副笑脸,像个不谙世故的小青年,其实他已经四十六岁了,还没有结婚。不是讨嫌之人。有人背后说他醒着是人,睡着了是鬼,他打的呼噜太可怕了。我没和他同住过,不以为然。他拎起帆布包,很高兴与我同住。“我是倒头就睡的,放心吧。”我们这次住的是两人间。一前一后进了房间,他的帆布包里装着毛巾、肥皂、钢笔、笔记本、学习材料。开了一天会,时间不早了,他去走廊上搞个人卫生。(那时候旅馆里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厕所是公共的。每个房间里有一个搪瓷脸盆,供旅客去走廊上的水池那里取水洗脸,热水则用篾子套着的热水瓶装着,一排地放在旁边,可以自取。)他做起这一套非常认真,先擦脸,在毛巾上抹些胰子(一种土黄色用骨头制成的肥皂),取下眼镜,把鼻头、眼眶、脖子都擦个遍,还清洗了鼻孔。然后将剩水端回房间,坐在床沿上,将那双白生生的瘦脚放进脸盆里去泡,搓洗,最后用毛巾擦干水渍。他的袜子没有味道,令人放心。当他脱了衣服穿着短裤和汗衫钻进被窝去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个干净纯洁的人,怎么会打那种呼噜呢,那个传说有点恶意。
熄灯之后,房间安静,黑暗像外祖母一样怀抱起一切。那时候,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世界很原始,汽车少得就像山冈上的马鹿,月亮花朵都是安静的。一条清江就在旅馆外面。白天都看得见里面的鱼,它们晃着尾巴,就像是在大街中央漫步。
我还没有怎么睡着,他就开始响起呼噜来,像是一台收音机自动打开了,肆无忌惮地接收、调试各种波段,这个波段放一节,那个波段放一节。先像是一种哮喘发作的风在穿越隧道,越来越近,突然停住,高起八度,变成了一头野生动物嘶哑着嗓子的哀号。然后, “VOA现在报道新闻”,不是说话,他发出那个神秘波段永不散去的噪音。各种旋律此起彼伏,《红色娘子军》《智取威虎山》《我们走在大路上》,被五花大绑押在案板上的公猪,黑胶唱片上沙哑的断断续续的《命运交响曲》,踢门声、拷打声、撕啮声、叫唤、小夜曲、长号,时而高音,时而低音,时而如哨子,时而“唵嘛呢叭咪吽”,时而闷雷,时而狮子,时而泥石流,时而狼嚎,时而乌啼,时而咯痰,时而刺耳,时而悦耳,时而愤怒、暴戾,疯疯癫癫,毫无理性,一头被捆住的母猪,关在猪圈里被砍去鼻子眼睛发出的惨烈叫声。发疯的鲜血一边奔跑一边呐喊,他喊多响就喊多响,根本不征求我的同意。时而又轻快如阵雨,如春天的小溪,这种转折真是神来之笔……下一段要播放什么,完全自由任性,只是出乎意料,意想不到,令我啧啧称奇。我躺在旁边的单人床上,用被子捂着头,这被子臭烘烘的,七十年代还没有洗衣机,所以旅馆的被子很少洗。一个星期洗一次,用搓板搓,然后晾在旅馆楼下的院子里。那个乐团排山倒海,摧枯拉朽,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我试图找出一个旋律,然后顺着这个旋律入睡。根本就找不到,他就是一个大巫师,正在施法,喃喃自语,享受着胡说八道的自由,每个调子都不同凡响,都是独创。我被他的鼾声吸引住了,干脆起来披上衣服坐着听。我担心他口渴,还把他留下的小便倒在搪瓷口缸里,捧着他的头让他喝了几口,他睁开眼睛,说了声谢谢,表情就像正在指挥一场五小时交响曲的大指挥家。卡拉扬或梅塔。他用手揩了揩嘴角,然后一头倒下,坠回梦中,继续他的鼾声。我开了灯看着他睡,他的睡相相当可爱,像山羊,翘着几根黑亮的胡须。一头黑猪竖着汗毛在大海边尖叫着奔跑。我觉得这样的交响曲一个人独自欣赏未免也太自私了,就走出去一个一个房间地敲门,邀请同事们一起来听。他们都没有睡着,这支交响曲早已穿墙越壁,进入了每个房间,只是由于不在现场,在隔壁听就像一把迷迷糊糊的电锯,把每个人的耳朵都锯得七零八落,使人烦躁不安,无法入睡。我说,还睡什么睡,带上耳朵去我房间听吧。大家就穿着短裤汗衫一一到我房间里来了。女同事们也睡不着,也想过来,她们说,我们穿穿衣服就来。反正睡着也没事,走,去把这个声音灭了!大家坐在我的床上,抽烟的抽烟,喝水的喝水,把他剩下的小便都喝光了。他笑眯眯地像一具尸体一样躺着,与白日里那个谨小慎微的小公务员完全是两个人,白天的那个是他的面具,这个才是真身,一位大师。我们跪在地上,幸福而深情地围着他,就像坐在维也纳金色大厅的第一排,现在他的鼾声已经进入化境。“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而独不闻之翏翏乎?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 者,叱者,吸者,叫者, 者,宎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子游曰: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敢问天籁。子綦曰: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庄子》)有人把会议上用的录音机搬来,摁下录音键。天快亮的时候,他忽然站起来,义愤填膺,抓住我们中间的一个,那位体重九十公斤的张副科长,三下五下就扭下了他的头,鼾声培植起来的力量可真大,他的力气大得像一头棕熊。老张像犀牛那样惨叫了几声,然后扑通像堵墙倒在地上,头颅像失去了脸的面具滚到一边。他舔舔巴掌上的血,直到它干干净净,回到床上躺下,拉拉被角,裹严身子,继续打起鼾来。我们依依不舍,围着他一直听到天亮,才各自回自己房间,争取在八点的会议开始前能够入睡两小时。但是谁也睡不着,精神焕发,神采飞扬,都在房间里等着会议开始。
他终于悄无声息,安静了十分钟,醒了。躺在被窝里,天真无邪的眼睛在枕头上眨巴着,像个刚刚生下来的婴儿。老张还躺在他的鞋子旁边,他穿好鞋子,一双七十年代流行的帆布面胶鞋,将他自己的尸体踢开些,走了出去。在餐厅里,我悄悄地告诉他:“你打了一夜呼噜,还杀了一个人,搞得我一夜都睡不着。”“是吗?我从来不打呼噜,我老婆说的,我更不可能杀人了!我和他无冤无仇,杀他干什么?何况他还是个科长呢!”也对,我就请同事将录音机抱来,向餐厅服务员借来插线板,插上插头,马上放给他听。一头猪在叫唤,整个餐厅都惊动了,其他单位的人都扭头朝我们这边看。听见了吗?这都是你打鼾的声音!这是老张临死前的惨叫!他矢口否认:“是我的吗?我怎么从来没听见过?是哪个乐团?这不是我!我怎么有得起这种声音哪!你听嘛,你听嘛!我的声音是这种,乌鲁白勒……”他笑着发出来一串像是沼泽上的气泡的响声,与录音机里的歇斯底里毫无共同之处。“你是栽赃陷害。这不是我的声音!”我很气愤,就把昨晚出席这场音乐会的那八位听众,包括后来进来的女同事都叫来,他们纷纷放下碗筷,走过来做证:“就是你的鼾声嘛,就是嘛!”
他低头拌着一碗阳春面,往里面加点胡椒,把瓶子放正:“别冤枉我。”斩钉截铁。
我们八位决心已下,一定要让这件事水落石出。我们想到一个办法,当着他的面模仿他的鼾声。我说,预备……起!我们即刻就进入白日梦状态,八个人模仿一个人的鼾声,相当于一支乐队了。我们各司其职,模仿了他的双唇音、唇齿音、舌尖前音、舌尖中音、舌尖后音、舌面前音、舌面后音、塞音、擦音、塞擦音、鼻音、边音、清音、浊音、不送气音、送气音……大家都是来开会的,开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会议上听到的声音原原本本、惟妙惟肖地带回去,半点折扣都不能打。我们都是开会的老手,模仿一只麦克风里传出来的声音完全没有问题。但是模仿鼾声有点困难,这家伙自己是一支布鲁斯乐队,鼾声相当即兴,完全没有主旋律。一个人的声音根本无法穷尽他的声部。但我们是八个人,一个人至少可以担任两个声部,还绰绰有余。就是从齿缝里溢出来的小爆破音我们也没有放过,应该说与录音机录下的一致,比它更加完美,连磁带上固有的影响保真度(评价一个电声系统是否达到高保真,要看该系统是否能逼真地重放现场的声音和音乐)的摩擦导致的谐波失真、信号噪声比、互调失真、相位失真……这些录音机必然产生的缺陷都不存在了。他睡了七个小时,我们就模仿了七个小时,从他入睡到他醒来。我们取消了今天的会议专门来对付他,一定要让他坦白交代打鼾的罪行。七小时后,我们完成了这场堪称伟大的模仿,“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 者,叱者,吸者,叫者, 者,宎者,咬者”无一遗漏,准确到位。就是杀人那场戏,我们也照演不误。周围的听众无不起立鼓掌。太精彩了!这是一致的评价。他一言不发,坐在中间喝着茶,自己给自己续水,聚精会神地闭着眼睛,就像是在做一个新的梦。时而发出一两下鼾声,没有夜里那么肆无忌惮,他还是知道这是在开会。我们筋疲力尽,七小时后才发现他对自己的鼾声有一种天然免疫力,在自己的鼾声这方面,他是一个绝对的聋子。他耳朵内部安装着一块特殊的消音器,他自己的任何鼾声碰到那里,即刻变成安静无声。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没有。曲终之际,他只说了一个字,用的是英语:No!他一副不想再和傻子们多说一句的样子,拿起他开会专用的搪瓷口缸站起来走了,临出会议室,将缸子里的渣滓顺便倒进垃圾篮里,甩了几下,原来这小子喝的是枸杞泡水。
开会的时候他总是坐最后一排。发言声音很小,蚊子般的,主持人叫他大声点,他伸伸舌头,还是大不起来。后来我们开始怀疑自己听错了。也许是我们自己的一个梦,我们不过是集体梦见他打鼾并杀了一人。这个案件无法证实,因为老张那天早上也在餐厅里,边啃馒头边看文件。
我们继续一起开会,单位上几乎每个人都被他的鼾声折磨过。女同志也不例外,他的鼾声是能够穿墙而过的。我们背地里给他取了个绰号:辜不鼾。他从来不知道说的就是他,有时候我们在办公室议论辜不鼾,他听见了,端着搪瓷口缸走来,吹吹从口缸里冒出的热气:“说的是谁?我们单位没这个人嘛!”大家语塞,策略是不接这个话题,王顾左右而言他。自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和他在一个房间里住过。单位体谅同志们的苦衷,日后出差,都是安排他一个人一个房间了。这是一个相当了不得的待遇,在七十年代,就是领导出差,也是两个人一个房间,那时候的旅馆,根本就没有单间这一说。
我和他一道退休。中年以后我就失去了开会的资格,这种机会本来就不多。他开会一直开到退休,两张床的房间,他一个人住,这是我们单位的一个小秘密。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杜甫
马市口?出租车司机听说我要去,笑道,你是老昆明咯,现在没几个人知道这个地名咯。马市口现在一匹马也看不见了,连马的照片都看不见,满街的明星照。如果马出现,行人要去报警。从前这一带马很多。一到赶集日,马就来了,驮着柴、茶叶、盐巴、女人什么的。夜里就和马锅头(赶马人)一起住在马店里。马锅头喜欢唱歌,马锅头在楼上唱,马匹在楼下黑漆漆的马厩里一边嚼干草一边听着。有些卸了货就不跟马锅头回去了,住在城里。城里到处可以看见马扬着屁股,傻呵呵地拉屎。垃圾车都是马拉的,每天要出现两次,黎明和黄昏,马车夫坐在辕杠上,吊着两条腿,抽着个烟锅,穿着脏兮兮的长围裙,靠着后面的铁皮车兜。马车顺着大街,跑到点就一扯缰绳,呼哧喊一声,马就站住,各家就派人来倒垃圾。那匹马头戴着红色辔头,喷着白气,面朝朝阳,活像天神下凡。我有个朋友住在马市口一带,他父亲是高老将军。民国时期,高老将军去五华山见龙云大帅,总是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一直走到龙云办公的光复楼前才飞腿下来,系马垂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我父亲去五华山述职,也是骑一匹马,这匹马披一身黑缎子,我父亲穿一身旧军装,打着绑腿。马是一种生活方式。那时候,骑在马上的男人英雄气十足,很是讨女子欢心,让人嫉妒。梅家的梅花正在小阁楼的窗口看一本书上的代数公式,忽然瞥见一个小军官骑着马走在街上,这位扎长辫子的高中生就看不下去了,爱情觉醒了。六十年代,马市取缔,马锅头就不来了。流散在城里的马匹躲躲藏藏了几年,最后都被拖出去宰了。有一两匹连夜潜逃,最后一串马蹄声某个深夜在黑暗的街道上滚过,它们去了哪里,没人知道。
进步是什么,把马赶走。何止马,大地上的一切,春花秋月、鹅掌清波、风入四蹄轻、雄鸡一唱、黄鹂鸣翠柳、水果、河流、星辰、湖泊、梅花、蓝天、黑夜、小阁楼、画栋雕梁……统统赶走。甚至泥巴,现在城里连泥巴都很难见到了。我有个朋友的小孩从来没玩过泥巴,春游的时候发现泥巴好玩,大人阻挡不住,由他玩,结果两手过敏。“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庄子》)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首先是对大地的信,“大块假我以文章”(李白),如果不信大地,中国就不会生出“道法自然”这种真理。中国过去的诗歌绘画,无不是大地之歌,大地的赞美诗。韩干画的马,就是为马神造像。杜甫写马:“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这就是信。马在韩干杜甫们笔下,不是交通工具、战车或者肉食,而是神祇。“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君言不得意,归卧南山陲,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马的黄金时代,也是诗的黄金时代。真不知道人类是怎么想的,消灭了大地,赶走了马匹,人怎么安生、写诗?又何以安死?亚当夏娃的伊甸园,是造在大地之上。女娲造人,用的是泥巴而不是塑料。道法自然,反自然很容易,但是,道也隐匿在黑暗里了。危险的时代,欣欣向荣而令人不安。
司机听我说马市口,像是底片被显影似的,半天才反应过来。彼此相视而笑,他面善,那笑容的意思是我白坐这一趟也可以的。他不知道,有匹马一直跟着我。我少年时住在铁局巷里,某一天,一匹骏马出现了,它是跟着收集垃圾的老爹来的。从此,我每天都盼望着那串马蹄声。它一到,我就跑去摸它的耳朵,揪它脸上的毛,拍拍它的屁股,我们情投意合。所以,他们赶它走的时候它就逃来投奔我,我收留了它。它叫我骑士,它喜欢看《三国演义》和西班牙的流浪汉小说,它崇拜刘关张和堂吉诃德,爱着牧羊女马塞拉。我在书上读到“厩焚……伤人乎,不问马”,难受了一个下午。无论我去哪里它都跟着我,它甚至出现在我的婚礼上,我将我的新娘抱到它的背上,春天的夜里,我们在高原上飞奔。我梦想着将来成为一个骑马的人,像我父亲那样骑。我第一次骑马是在郊区,乡村之马不是都灵之马,正在槐树下面沉思什么。好像一直等着似的,一见我,就笑吟吟地晃尾巴,我抬腿上去,它像轿子一样托起我就走,我像吕洞宾那样飘起来,一直飘到草甸子边上。
我写了一首诗:
在草地的边缘 我看见它
在铅青色的天空下 把草原
巨大而肥沃的躯体旋转
“辽阔”如果面对大草原我不这么叫喊
我就只能闭嘴 像个哑巴
被某一场景的隐私弄得焦躁不安
辽阔的草原 为我拨开一支深远的牧歌
一根根质地柔韧的草 全部倒向远方
绿色导体 在往那边输送着巨额的光线
在那边 它们燃烧 进入辽阔
把那更伟大的纺织
骑着马 我驰向草原的腹地
我看见辽阔在退走 以马的速度
它骑着它的马 我骑着我的马
当我进入那火焰的中心
我发现草原的深处长满了草
由于很少人踩踏
这些草长得非常茂密
马市口有一家卖照相机的店,以前是国营的,叫艳芳照相馆。在我小时候就开着,以前我常去这个店里冲胶卷。家搬出老城,就不去了。前不久将最后几个胶卷用完了,找了好多家照相馆,都不冲胶卷,只接数码,新青年都崇拜技术进步。忽然想起这个店来,就找上门来碰碰运气。这是机会主义盛行的年代,做事一般都是“打一枪换个地方”,怎么都行,只要有钱赚。昨天还在卖皮鞋的店,今天卖烧饼,后天又卖地沟油……去年还是工程师,今年已成了广告公司的策划,后年又在当奔驰专卖店的导购……艳芳照相馆的小招牌上居然印着:冲洗黑白冲胶,二十五元一个。真是大喜过望。只是曾经冠冕堂皇位于一楼的宽大铺面搬到了二楼。鸦雀无声,似乎没人,就像一个古董店,吹着旧时代的微风,所有东西都细细地蒙着一层灰。只有一盆兰花显得生命力十足,搁在一个角落里。还有许多从前城里多得不得了、现在都不见了踪影的尤物,蟋蟀啦,壁虎啦,蝙蝠啦,一只老鼠!玻璃柜子里摆着老式的照相机、脚架、相机包、镜头、胶卷……一只蔡司镜头,降了一半价还是卖不出去。我埋头朝镜头里瞅,里面躲着许多旧照片,就像一个防空洞,令人感伤。早二十年,这些进口机器可是趾高气扬,神气活现,见者趋之若鹜。定睛细看,才发现两个店员,东一个西一个,正低着头,藏在玻璃柜子中间的办公桌上埋着头玩手机,像是两只乌龟在荒凉的海滩上数着沙子。有匹马在某道门后面探了一下脸,喷口气,不见了。那不是乌鸦的钟吗?我看见靠墙的玻璃柜子里摆着一只卡西欧闹钟,就招呼店员,其中一位就慢吞吞地走过来,骑着一匹马,露齿而笑。老同志,穿着灰夹克,手臂上戴着两只蓝布袖套,问我要哪样。卡西欧?啊,我们卖了四十年了,是最后一个,已经两年没进货了。好东西哪,原来卖四百多,现在只要二百六。他取来钥匙,小心翼翼地打开柜子,动作庄重,取重器似的,似乎这只钟比它的实际售价要贵很多。装上电池。“瞧瞧,实木的。”“声音也不刺,你听听,可不会吓你一跳。”“不想闹的话,把这里关了。”“一定要用南孚,这种电池不会漏液。”“留好这个单子,保修是两年呢。”“说明书我帮你塞在这里,你好找。”将那张印着日文和中文的说明书叠回去,塞在纸盒边的缝隙里。他摆弄这个钟,就像在伺候一头小兽。我觉得他不大想把这只钟卖给我,依依不舍,他也喜欢它,宁愿它永远待在那个亮晶晶的橱窗里。他唠唠叨叨的这些话像是在对它发表告别演说。他有点老了,但还没有老到可以退休。这个工作显然挣不到多少钱,无法先富,温饱而已。我想我遇到了一个一生的“大志”只是想当一个店员的人。卡夫卡式的家伙,胸无大志。一匹马只是想当一匹马,连“骏”都不想当。“上午德法战争,下午游泳。”他给我一种信任感,我不知道这个钟准不准,但他待人接物的态度令我信任,因此也信任这个钟。它会准的,就像卡夫卡开的保险单。趁老店员去找塑料袋的时候,我去了一趟洗手间,抬头看见小便池的墙上贴着一张宣纸,上面用毛笔字写着:骑着冲,莫当漏嘴。我觉得是他的手笔,有力道,学过爨宝子碑。
那匹马站在他旁边,灰溜溜的,偶尔歪头舔他的袖子。这是一匹灰白色的云南矮种马,从前马帮都是用这种马。厚嘴唇,黄澄澄的牙齿,眼球混浊,粗粗地喘着气,脊背光滑。我说,我本来是来冲胶卷的,没想到又买了个钟。老店员说,你不要吗?可以退的。我笑道,退不回去了。老店员问,你用什么卷?伊尔福。哦,英国货。正好,冲胶卷,我们是最后一家。伊尔福还剩着三个,四百度,你要不要?怕是城里最后三个了,十块钱一个,以前卖五十呢。我也要了。又将要冲的胶卷递给他。他取出单子来写,还是那种印着浅绿色格子的单子,顶头印着铅字排版的宋体字:艳芳照相馆。纸面已经有点发黄,大概从前迷信天长地久,印太多。然后他停住圆珠笔说,下星期来取。哪天?随便哪天,五点关门。他把胶卷递给那匹马,它用嘴接过去,一瘸一瘸地退回暗室去了。
我拎着钟回到街上,外面还是像马市一样热闹,车声、人声、骂骂咧咧的公交车站,小贩举着喇叭吆喝着,一家内衣店在唱乳罩之歌。看不见一匹马,马厩在我心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