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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坚
呼噜

呼噜

那时候单位出差,都是两人或三人合住一间,有时候还要睡通铺,十来个人睡一张很长的床,屁股对着屁股,头挨着头。大家都习惯了,那时候世界上的旅馆很少,大家也很少出差。出差是相当光荣的事,得表现好,小跑、胁肩这些动作都要熟练。一个单位的人,彼此熟悉,穿什么颜色的短裤,戴什么型号的乳罩,男同志彼此是知道的,女同志也是彼此了解的。就是谁打呼噜,大家也是知道的。出差在外,谁和那个打呼噜的同志住一个房间,这是一个办公难题,领队的乱配鸳鸯,大家不服。就私下抽签决定。有一次,轮到我和老辜同住一个房间。

老辜是个斯文之辈,面皮白净,戴着眼镜,一级科员。经常看见他坐在桌子前面,歪着脑袋拨弄算盘,有人进去报账,就抬头笑笑,无论对谁,都是那副笑脸,像个不谙世故的小青年,其实他已经四十六岁了,还没有结婚。不是讨嫌之人。有人背后说他醒着是人,睡着了是鬼,他打的呼噜太可怕了。我没和他同住过,不以为然。他拎起帆布包,很高兴与我同住。“我是倒头就睡的,放心吧。”我们这次住的是两人间。一前一后进了房间,他的帆布包里装着毛巾、肥皂、钢笔、笔记本、学习材料。开了一天会,时间不早了,他去走廊上搞个人卫生。(那时候旅馆里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厕所是公共的。每个房间里有一个搪瓷脸盆,供旅客去走廊上的水池那里取水洗脸,热水则用篾子套着的热水瓶装着,一排地放在旁边,可以自取。)他做起这一套非常认真,先擦脸,在毛巾上抹些胰子(一种土黄色用骨头制成的肥皂),取下眼镜,把鼻头、眼眶、脖子都擦个遍,还清洗了鼻孔。然后将剩水端回房间,坐在床沿上,将那双白生生的瘦脚放进脸盆里去泡,搓洗,最后用毛巾擦干水渍。他的袜子没有味道,令人放心。当他脱了衣服穿着短裤和汗衫钻进被窝去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个干净纯洁的人,怎么会打那种呼噜呢,那个传说有点恶意。

熄灯之后,房间安静,黑暗像外祖母一样怀抱起一切。那时候,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世界很原始,汽车少得就像山冈上的马鹿,月亮花朵都是安静的。一条清江就在旅馆外面。白天都看得见里面的鱼,它们晃着尾巴,就像是在大街中央漫步。

我还没有怎么睡着,他就开始响起呼噜来,像是一台收音机自动打开了,肆无忌惮地接收、调试各种波段,这个波段放一节,那个波段放一节。先像是一种哮喘发作的风在穿越隧道,越来越近,突然停住,高起八度,变成了一头野生动物嘶哑着嗓子的哀号。然后, “VOA现在报道新闻”,不是说话,他发出那个神秘波段永不散去的噪音。各种旋律此起彼伏,《红色娘子军》《智取威虎山》《我们走在大路上》,被五花大绑押在案板上的公猪,黑胶唱片上沙哑的断断续续的《命运交响曲》,踢门声、拷打声、撕啮声、叫唤、小夜曲、长号,时而高音,时而低音,时而如哨子,时而“唵嘛呢叭咪吽”,时而闷雷,时而狮子,时而泥石流,时而狼嚎,时而乌啼,时而咯痰,时而刺耳,时而悦耳,时而愤怒、暴戾,疯疯癫癫,毫无理性,一头被捆住的母猪,关在猪圈里被砍去鼻子眼睛发出的惨烈叫声。发疯的鲜血一边奔跑一边呐喊,他喊多响就喊多响,根本不征求我的同意。时而又轻快如阵雨,如春天的小溪,这种转折真是神来之笔……下一段要播放什么,完全自由任性,只是出乎意料,意想不到,令我啧啧称奇。我躺在旁边的单人床上,用被子捂着头,这被子臭烘烘的,七十年代还没有洗衣机,所以旅馆的被子很少洗。一个星期洗一次,用搓板搓,然后晾在旅馆楼下的院子里。那个乐团排山倒海,摧枯拉朽,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我试图找出一个旋律,然后顺着这个旋律入睡。根本就找不到,他就是一个大巫师,正在施法,喃喃自语,享受着胡说八道的自由,每个调子都不同凡响,都是独创。我被他的鼾声吸引住了,干脆起来披上衣服坐着听。我担心他口渴,还把他留下的小便倒在搪瓷口缸里,捧着他的头让他喝了几口,他睁开眼睛,说了声谢谢,表情就像正在指挥一场五小时交响曲的大指挥家。卡拉扬或梅塔。他用手揩了揩嘴角,然后一头倒下,坠回梦中,继续他的鼾声。我开了灯看着他睡,他的睡相相当可爱,像山羊,翘着几根黑亮的胡须。一头黑猪竖着汗毛在大海边尖叫着奔跑。我觉得这样的交响曲一个人独自欣赏未免也太自私了,就走出去一个一个房间地敲门,邀请同事们一起来听。他们都没有睡着,这支交响曲早已穿墙越壁,进入了每个房间,只是由于不在现场,在隔壁听就像一把迷迷糊糊的电锯,把每个人的耳朵都锯得七零八落,使人烦躁不安,无法入睡。我说,还睡什么睡,带上耳朵去我房间听吧。大家就穿着短裤汗衫一一到我房间里来了。女同事们也睡不着,也想过来,她们说,我们穿穿衣服就来。反正睡着也没事,走,去把这个声音灭了!大家坐在我的床上,抽烟的抽烟,喝水的喝水,把他剩下的小便都喝光了。他笑眯眯地像一具尸体一样躺着,与白日里那个谨小慎微的小公务员完全是两个人,白天的那个是他的面具,这个才是真身,一位大师。我们跪在地上,幸福而深情地围着他,就像坐在维也纳金色大厅的第一排,现在他的鼾声已经进入化境。“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而独不闻之翏翏乎?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 者,叱者,吸者,叫者, 者,宎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子游曰: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敢问天籁。子綦曰: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庄子》)有人把会议上用的录音机搬来,摁下录音键。天快亮的时候,他忽然站起来,义愤填膺,抓住我们中间的一个,那位体重九十公斤的张副科长,三下五下就扭下了他的头,鼾声培植起来的力量可真大,他的力气大得像一头棕熊。老张像犀牛那样惨叫了几声,然后扑通像堵墙倒在地上,头颅像失去了脸的面具滚到一边。他舔舔巴掌上的血,直到它干干净净,回到床上躺下,拉拉被角,裹严身子,继续打起鼾来。我们依依不舍,围着他一直听到天亮,才各自回自己房间,争取在八点的会议开始前能够入睡两小时。但是谁也睡不着,精神焕发,神采飞扬,都在房间里等着会议开始。

他终于悄无声息,安静了十分钟,醒了。躺在被窝里,天真无邪的眼睛在枕头上眨巴着,像个刚刚生下来的婴儿。老张还躺在他的鞋子旁边,他穿好鞋子,一双七十年代流行的帆布面胶鞋,将他自己的尸体踢开些,走了出去。在餐厅里,我悄悄地告诉他:“你打了一夜呼噜,还杀了一个人,搞得我一夜都睡不着。”“是吗?我从来不打呼噜,我老婆说的,我更不可能杀人了!我和他无冤无仇,杀他干什么?何况他还是个科长呢!”也对,我就请同事将录音机抱来,向餐厅服务员借来插线板,插上插头,马上放给他听。一头猪在叫唤,整个餐厅都惊动了,其他单位的人都扭头朝我们这边看。听见了吗?这都是你打鼾的声音!这是老张临死前的惨叫!他矢口否认:“是我的吗?我怎么从来没听见过?是哪个乐团?这不是我!我怎么有得起这种声音哪!你听嘛,你听嘛!我的声音是这种,乌鲁白勒……”他笑着发出来一串像是沼泽上的气泡的响声,与录音机里的歇斯底里毫无共同之处。“你是栽赃陷害。这不是我的声音!”我很气愤,就把昨晚出席这场音乐会的那八位听众,包括后来进来的女同事都叫来,他们纷纷放下碗筷,走过来做证:“就是你的鼾声嘛,就是嘛!”

他低头拌着一碗阳春面,往里面加点胡椒,把瓶子放正:“别冤枉我。”斩钉截铁。

我们八位决心已下,一定要让这件事水落石出。我们想到一个办法,当着他的面模仿他的鼾声。我说,预备……起!我们即刻就进入白日梦状态,八个人模仿一个人的鼾声,相当于一支乐队了。我们各司其职,模仿了他的双唇音、唇齿音、舌尖前音、舌尖中音、舌尖后音、舌面前音、舌面后音、塞音、擦音、塞擦音、鼻音、边音、清音、浊音、不送气音、送气音……大家都是来开会的,开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会议上听到的声音原原本本、惟妙惟肖地带回去,半点折扣都不能打。我们都是开会的老手,模仿一只麦克风里传出来的声音完全没有问题。但是模仿鼾声有点困难,这家伙自己是一支布鲁斯乐队,鼾声相当即兴,完全没有主旋律。一个人的声音根本无法穷尽他的声部。但我们是八个人,一个人至少可以担任两个声部,还绰绰有余。就是从齿缝里溢出来的小爆破音我们也没有放过,应该说与录音机录下的一致,比它更加完美,连磁带上固有的影响保真度(评价一个电声系统是否达到高保真,要看该系统是否能逼真地重放现场的声音和音乐)的摩擦导致的谐波失真、信号噪声比、互调失真、相位失真……这些录音机必然产生的缺陷都不存在了。他睡了七个小时,我们就模仿了七个小时,从他入睡到他醒来。我们取消了今天的会议专门来对付他,一定要让他坦白交代打鼾的罪行。七小时后,我们完成了这场堪称伟大的模仿,“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 者,叱者,吸者,叫者, 者,宎者,咬者”无一遗漏,准确到位。就是杀人那场戏,我们也照演不误。周围的听众无不起立鼓掌。太精彩了!这是一致的评价。他一言不发,坐在中间喝着茶,自己给自己续水,聚精会神地闭着眼睛,就像是在做一个新的梦。时而发出一两下鼾声,没有夜里那么肆无忌惮,他还是知道这是在开会。我们筋疲力尽,七小时后才发现他对自己的鼾声有一种天然免疫力,在自己的鼾声这方面,他是一个绝对的聋子。他耳朵内部安装着一块特殊的消音器,他自己的任何鼾声碰到那里,即刻变成安静无声。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没有。曲终之际,他只说了一个字,用的是英语:No!他一副不想再和傻子们多说一句的样子,拿起他开会专用的搪瓷口缸站起来走了,临出会议室,将缸子里的渣滓顺便倒进垃圾篮里,甩了几下,原来这小子喝的是枸杞泡水。

开会的时候他总是坐最后一排。发言声音很小,蚊子般的,主持人叫他大声点,他伸伸舌头,还是大不起来。后来我们开始怀疑自己听错了。也许是我们自己的一个梦,我们不过是集体梦见他打鼾并杀了一人。这个案件无法证实,因为老张那天早上也在餐厅里,边啃馒头边看文件。

我们继续一起开会,单位上几乎每个人都被他的鼾声折磨过。女同志也不例外,他的鼾声是能够穿墙而过的。我们背地里给他取了个绰号:辜不鼾。他从来不知道说的就是他,有时候我们在办公室议论辜不鼾,他听见了,端着搪瓷口缸走来,吹吹从口缸里冒出的热气:“说的是谁?我们单位没这个人嘛!”大家语塞,策略是不接这个话题,王顾左右而言他。自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和他在一个房间里住过。单位体谅同志们的苦衷,日后出差,都是安排他一个人一个房间了。这是一个相当了不得的待遇,在七十年代,就是领导出差,也是两个人一个房间,那时候的旅馆,根本就没有单间这一说。

我和他一道退休。中年以后我就失去了开会的资格,这种机会本来就不多。他开会一直开到退休,两张床的房间,他一个人住,这是我们单位的一个小秘密。

马市口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杜甫

马市口?出租车司机听说我要去,笑道,你是老昆明咯,现在没几个人知道这个地名咯。马市口现在一匹马也看不见了,连马的照片都看不见,满街的明星照。如果马出现,行人要去报警。从前这一带马很多。一到赶集日,马就来了,驮着柴、茶叶、盐巴、女人什么的。夜里就和马锅头(赶马人)一起住在马店里。马锅头喜欢唱歌,马锅头在楼上唱,马匹在楼下黑漆漆的马厩里一边嚼干草一边听着。有些卸了货就不跟马锅头回去了,住在城里。城里到处可以看见马扬着屁股,傻呵呵地拉屎。垃圾车都是马拉的,每天要出现两次,黎明和黄昏,马车夫坐在辕杠上,吊着两条腿,抽着个烟锅,穿着脏兮兮的长围裙,靠着后面的铁皮车兜。马车顺着大街,跑到点就一扯缰绳,呼哧喊一声,马就站住,各家就派人来倒垃圾。那匹马头戴着红色辔头,喷着白气,面朝朝阳,活像天神下凡。我有个朋友住在马市口一带,他父亲是高老将军。民国时期,高老将军去五华山见龙云大帅,总是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一直走到龙云办公的光复楼前才飞腿下来,系马垂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我父亲去五华山述职,也是骑一匹马,这匹马披一身黑缎子,我父亲穿一身旧军装,打着绑腿。马是一种生活方式。那时候,骑在马上的男人英雄气十足,很是讨女子欢心,让人嫉妒。梅家的梅花正在小阁楼的窗口看一本书上的代数公式,忽然瞥见一个小军官骑着马走在街上,这位扎长辫子的高中生就看不下去了,爱情觉醒了。六十年代,马市取缔,马锅头就不来了。流散在城里的马匹躲躲藏藏了几年,最后都被拖出去宰了。有一两匹连夜潜逃,最后一串马蹄声某个深夜在黑暗的街道上滚过,它们去了哪里,没人知道。

进步是什么,把马赶走。何止马,大地上的一切,春花秋月、鹅掌清波、风入四蹄轻、雄鸡一唱、黄鹂鸣翠柳、水果、河流、星辰、湖泊、梅花、蓝天、黑夜、小阁楼、画栋雕梁……统统赶走。甚至泥巴,现在城里连泥巴都很难见到了。我有个朋友的小孩从来没玩过泥巴,春游的时候发现泥巴好玩,大人阻挡不住,由他玩,结果两手过敏。“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庄子》)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首先是对大地的信,“大块假我以文章”(李白),如果不信大地,中国就不会生出“道法自然”这种真理。中国过去的诗歌绘画,无不是大地之歌,大地的赞美诗。韩干画的马,就是为马神造像。杜甫写马:“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这就是信。马在韩干杜甫们笔下,不是交通工具、战车或者肉食,而是神祇。“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君言不得意,归卧南山陲,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马的黄金时代,也是诗的黄金时代。真不知道人类是怎么想的,消灭了大地,赶走了马匹,人怎么安生、写诗?又何以安死?亚当夏娃的伊甸园,是造在大地之上。女娲造人,用的是泥巴而不是塑料。道法自然,反自然很容易,但是,道也隐匿在黑暗里了。危险的时代,欣欣向荣而令人不安。

司机听我说马市口,像是底片被显影似的,半天才反应过来。彼此相视而笑,他面善,那笑容的意思是我白坐这一趟也可以的。他不知道,有匹马一直跟着我。我少年时住在铁局巷里,某一天,一匹骏马出现了,它是跟着收集垃圾的老爹来的。从此,我每天都盼望着那串马蹄声。它一到,我就跑去摸它的耳朵,揪它脸上的毛,拍拍它的屁股,我们情投意合。所以,他们赶它走的时候它就逃来投奔我,我收留了它。它叫我骑士,它喜欢看《三国演义》和西班牙的流浪汉小说,它崇拜刘关张和堂吉诃德,爱着牧羊女马塞拉。我在书上读到“厩焚……伤人乎,不问马”,难受了一个下午。无论我去哪里它都跟着我,它甚至出现在我的婚礼上,我将我的新娘抱到它的背上,春天的夜里,我们在高原上飞奔。我梦想着将来成为一个骑马的人,像我父亲那样骑。我第一次骑马是在郊区,乡村之马不是都灵之马,正在槐树下面沉思什么。好像一直等着似的,一见我,就笑吟吟地晃尾巴,我抬腿上去,它像轿子一样托起我就走,我像吕洞宾那样飘起来,一直飘到草甸子边上。

我写了一首诗:

我看见草原的辽阔

在草地的边缘 我看见它

在铅青色的天空下 把草原

巨大而肥沃的躯体旋转

“辽阔”如果面对大草原我不这么叫喊

我就只能闭嘴 像个哑巴

被某一场景的隐私弄得焦躁不安

辽阔的草原 为我拨开一支深远的牧歌

一根根质地柔韧的草 全部倒向远方

绿色导体 在往那边输送着巨额的光线

在那边 它们燃烧 进入辽阔

把那更伟大的纺织

骑着马 我驰向草原的腹地

我看见辽阔在退走 以马的速度

它骑着它的马 我骑着我的马

当我进入那火焰的中心

我发现草原的深处长满了草

由于很少人踩踏

这些草长得非常茂密

马市口有一家卖照相机的店,以前是国营的,叫艳芳照相馆。在我小时候就开着,以前我常去这个店里冲胶卷。家搬出老城,就不去了。前不久将最后几个胶卷用完了,找了好多家照相馆,都不冲胶卷,只接数码,新青年都崇拜技术进步。忽然想起这个店来,就找上门来碰碰运气。这是机会主义盛行的年代,做事一般都是“打一枪换个地方”,怎么都行,只要有钱赚。昨天还在卖皮鞋的店,今天卖烧饼,后天又卖地沟油……去年还是工程师,今年已成了广告公司的策划,后年又在当奔驰专卖店的导购……艳芳照相馆的小招牌上居然印着:冲洗黑白冲胶,二十五元一个。真是大喜过望。只是曾经冠冕堂皇位于一楼的宽大铺面搬到了二楼。鸦雀无声,似乎没人,就像一个古董店,吹着旧时代的微风,所有东西都细细地蒙着一层灰。只有一盆兰花显得生命力十足,搁在一个角落里。还有许多从前城里多得不得了、现在都不见了踪影的尤物,蟋蟀啦,壁虎啦,蝙蝠啦,一只老鼠!玻璃柜子里摆着老式的照相机、脚架、相机包、镜头、胶卷……一只蔡司镜头,降了一半价还是卖不出去。我埋头朝镜头里瞅,里面躲着许多旧照片,就像一个防空洞,令人感伤。早二十年,这些进口机器可是趾高气扬,神气活现,见者趋之若鹜。定睛细看,才发现两个店员,东一个西一个,正低着头,藏在玻璃柜子中间的办公桌上埋着头玩手机,像是两只乌龟在荒凉的海滩上数着沙子。有匹马在某道门后面探了一下脸,喷口气,不见了。那不是乌鸦的钟吗?我看见靠墙的玻璃柜子里摆着一只卡西欧闹钟,就招呼店员,其中一位就慢吞吞地走过来,骑着一匹马,露齿而笑。老同志,穿着灰夹克,手臂上戴着两只蓝布袖套,问我要哪样。卡西欧?啊,我们卖了四十年了,是最后一个,已经两年没进货了。好东西哪,原来卖四百多,现在只要二百六。他取来钥匙,小心翼翼地打开柜子,动作庄重,取重器似的,似乎这只钟比它的实际售价要贵很多。装上电池。“瞧瞧,实木的。”“声音也不刺,你听听,可不会吓你一跳。”“不想闹的话,把这里关了。”“一定要用南孚,这种电池不会漏液。”“留好这个单子,保修是两年呢。”“说明书我帮你塞在这里,你好找。”将那张印着日文和中文的说明书叠回去,塞在纸盒边的缝隙里。他摆弄这个钟,就像在伺候一头小兽。我觉得他不大想把这只钟卖给我,依依不舍,他也喜欢它,宁愿它永远待在那个亮晶晶的橱窗里。他唠唠叨叨的这些话像是在对它发表告别演说。他有点老了,但还没有老到可以退休。这个工作显然挣不到多少钱,无法先富,温饱而已。我想我遇到了一个一生的“大志”只是想当一个店员的人。卡夫卡式的家伙,胸无大志。一匹马只是想当一匹马,连“骏”都不想当。“上午德法战争,下午游泳。”他给我一种信任感,我不知道这个钟准不准,但他待人接物的态度令我信任,因此也信任这个钟。它会准的,就像卡夫卡开的保险单。趁老店员去找塑料袋的时候,我去了一趟洗手间,抬头看见小便池的墙上贴着一张宣纸,上面用毛笔字写着:骑着冲,莫当漏嘴。我觉得是他的手笔,有力道,学过爨宝子碑。

那匹马站在他旁边,灰溜溜的,偶尔歪头舔他的袖子。这是一匹灰白色的云南矮种马,从前马帮都是用这种马。厚嘴唇,黄澄澄的牙齿,眼球混浊,粗粗地喘着气,脊背光滑。我说,我本来是来冲胶卷的,没想到又买了个钟。老店员说,你不要吗?可以退的。我笑道,退不回去了。老店员问,你用什么卷?伊尔福。哦,英国货。正好,冲胶卷,我们是最后一家。伊尔福还剩着三个,四百度,你要不要?怕是城里最后三个了,十块钱一个,以前卖五十呢。我也要了。又将要冲的胶卷递给他。他取出单子来写,还是那种印着浅绿色格子的单子,顶头印着铅字排版的宋体字:艳芳照相馆。纸面已经有点发黄,大概从前迷信天长地久,印太多。然后他停住圆珠笔说,下星期来取。哪天?随便哪天,五点关门。他把胶卷递给那匹马,它用嘴接过去,一瘸一瘸地退回暗室去了。

我拎着钟回到街上,外面还是像马市一样热闹,车声、人声、骂骂咧咧的公交车站,小贩举着喇叭吆喝着,一家内衣店在唱乳罩之歌。看不见一匹马,马厩在我心深处。 oXMEqVDlPpCALV+HHS7cz2lrwIXgbo3E6ZaZZ4xcw95BVmWo/t1ets9PT4mZEW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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