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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瑜
往日叙事

之一:母亲的食物

我的母亲是平原食物的爱好者。每一个有乡愁的孩子,都有一个饮食习惯固执狭窄的母亲。比如我的母亲,多年以后,她曾经在海口生活过数月。不论我请她吃海南的任何食物,她都是拒绝的,本能地觉得不好吃。

母亲素不喜欢吃鱼,而海口的饮食,以鱼为鲜。母亲的饮食口感是以盐味重为上,而整个南方的饮食皆以素淡为主。母亲不理解海南人为什么会吃得如此的简陋。她自然不知道,在海南人的理解里,那么好的食材,任何过度的烹饪都是对食物味道的破坏。而从物质贫乏时代里走过来的母亲会觉得,那么好的食材,不好好地用各种调料加工一下,岂不是浪费了那食物的珍贵吗?

这不只是对食物理解的差异,这几乎是一种处世哲学的差异,是一种价值观的差异。

这不是母亲的错,她的饮食习惯是个人生活多年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的自觉。而这种自觉,是她的舒适区域,是她多年人生妥协的结果。她喜欢吃的每一种食物,都有一个远大于食物本身的故事。

我的母亲所做的食物,大都和时间、力气有关。母亲几乎是一个村庄的代表,我记忆中的村庄里,有数不清的平原上的炊烟,属于母亲的空间极小,院落——田野——菜地。这空间宽阔且狭窄,方圆六里地盛放了母亲的半生。而我人生最初的认知,也都来源于这几公里的庄稼和牲畜。但对于我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丰富:黑夜的黑,月光的颜色,大雪过后的乡村的模样,秋天里的云彩,夏天时河水里的鱼,以及瓜田里每年成熟一次的甜蜜。

在旧年月里,一个村庄,就足以安放一个人的一生。我的母亲,在四十岁之前几乎没有离开过我出生的村庄。所以,一说起母亲,就会打捞出以下的折叠——我出生的院子、村庄,以及村庄外属于我们家的几块麦田。这些劳作和生活的场景,就是母亲的全部内容。

母亲煮的粥,是我出生的那个村庄所有女性煮的粥的味道。母亲做的馒头,是我们村庄里所有麦子的味道。母亲可以用心将最为朴素的食材做出大于食物本身的味道。同样是一碗手工面条,母亲会提前将面团好,饧几次,又反复将面团摊开,又团在一起。这反复和面的过程,让面的筋道得到了刚刚好的拉伸。等面条用刀切出,下到锅里,煮熟以后,面条就是母亲的味道了。

不能简单地用“好吃”来形容母亲的食物。我十八岁出门,以后的三十年,吃过全国各地的面食,却很少能吃到母亲做的手擀面的味道。母亲对面的态度是虔诚的。她是在给自己的孩子做面条——这一份心思,大于面食本身。母亲的食物,与其说是“好吃”,不如说是母亲在一碗面里,传递了爱。这既是哲学的,也是属于内心的。

一个人最初的胃部记忆十分繁杂,很难准确梳理。在年纪尚幼的时候我就知道,村子里许多孩子的母亲做的食物比我母亲做的好吃。我的母亲不擅长腌制咸菜,不大会炸油条,不会做很多花样翻新的菜肴。然而,母亲做的蒸馍,对我来说,是对食物最初的启蒙。

从种麦子开始,一直到麦子收割,母亲全程参与了麦子的成长过程。她珍惜每一粒麦子,面粉打出来以后,母亲会用一种规格极细的箩再次对面粉进行细筛。这样,粗的面粉被做成一种馍馍,供父母和我们兄妹吃。而细箩筛过的白面做成的馍,是专门给爷爷吃的。

食物的贫乏,让面粉也有了身份的差异。那时的乡村,强调长幼有序,尊老才会获得社会的认可。所以,母亲的做法为她挣得了不错的名声。随着年龄的增长,麦子不再紧缺,我们这些小孩子渐渐也能吃到专供给爷爷的细面馒头了。细面馒头需要细细地吃,偶尔在吃馒头的时候,可以听到一声鸟鸣,实在是太好吃了。以后的时间里,只要吃到馒头,都会以母亲手工做的馒头作为参照。母亲的馒头,成为一个地址,一个标签。

母亲的食物是众多颜色中最清晰的白色,大雪的白,馒头的白,面条的白以及米粥的白。母亲的食物,是众多河流中最宽阔的那条,是一年四季中最为舒适的秋天,是秋天的树叶落在地上后的沉醉,是我不论走多远都洗不掉的黄河的底色。母亲的食物,其实更像是一幢关于爱的碑刻,一刀一刀地刻在我的味蕾上,是魏碑,是汉隶,也有可能是酒醉后的一纸行草,不论我离家乡有多远,都能在瞬间接到食物的信息。

作为一个中年人,在外面漂泊多年,饮食习惯早已经改变了最初的狭窄。然而,母亲的食物对我来说依然有效。很难解释,人的身体记忆为何如此固执。如果说母亲的食物是一种文化的铺垫,那么,我们的一生中总有一天,将超出母亲的认知范围。然而,食物的记忆却会打破这样的循环。食物打破身份的限制,我们对母亲的接受,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包含着食物味道的捆绑。吃到母亲的食物的那一瞬间,我们被时光遣返回多年以前,我们复又变得柔软而单纯,我们成为一个陈旧的自己。

母亲的食物,有时候又只是属于一个人的。这些食物无法向全世界推广。比如,我母亲的食物,无法让我的出生于湖南的同事周建国所接受。说出周建国的名字,几乎也就说出了他的母亲的食物,和他的家乡的名字。

母亲,有多么具体,便有多么抽象。在城市生活多年,大多数时候,我已经成为一个说普通话的人,然而,一旦回到县城,回到母亲的生活圈子,我立即又开始使用母亲的方言。那些字词,像一道道的食物一样,既养育了我,又温暖了我。这个世界有很多东西可以用简单的好与坏来进行评论,而唯有与母亲相关的东西,比如母亲的食物,我们无法评价。它是我成为我自己的一个最初的起点,没有这个起点,我将成为另外的人。所以,我无法否认自己,哪怕我早已经远离了起点。

母亲的食物,是一个文化意义上的比喻,它和温饱有关,和爱相关。实际上,它大于文化,也大于审美。母亲的食物是一种植物,时光越长,长势越好。中年以后的我,自然而然地开始喜欢朴素简单的东西。而这样的喜欢,和母亲的食物是多么一致。

原来,人生就是这样循环守衡。疏远和回归,需要时间需要距离,我们离开故乡,是为了确认自己已经不再单一。当我们足够丰富时,最初的简单的食物却又渐次清晰。

离开才能丰富,丰富才能回归,回归才会简单。人是如此,食物也是如此,故乡呢,也是如此。

之二:小县城白描

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哥哥部队转业回到小县城工作。一开始房子租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旧院子,院子方正,但距离火车的轨道极近。每天晚上,都要听着火车嘶叫的声音入眠。我在那个小院里住过不止一次,夜深时万物寂静,火车路过的声音被夜色放大,整个院子和铁轨共振,让我的耳膜有被撕裂的感觉。天亮时问我哥,他说,久了就听不见这声音了。

后来,我哥婚后搬家到了城北,距离火车站很远。父母亲因为帮助照顾哥哥的孩子也住到了他们家。过年时,我从省城回到小县城里,住在哥哥家,问他,这下终于可以睡安稳了?哪知,母亲插话说,你哥已经半年没有睡好了。我大惊诧,问为啥。我妈说,你哥已经听习惯火车叫了,这一搬家,每天晚上听不到火车声音,反而睡不着了。

当然是大笑,然而,我也第一次知道,人一旦适应了环境,就会无视恶劣。

小县城的生活规则能够塑造一个人。我哥在火车站附近居住的时候,邻居家有一对年轻夫妻,每天吵架。哥哥从中说和多次,成为朋友。时间久了,双方便不再有隐私。某个中秋节,我回到县城,我哥出差未回,邻居家一见我敲门,出来一看,说,是弟弟吧,和你哥长得真像,然后回家便拿出我哥的院门钥匙为我开了门。那时候,县城的邻居常常相互备一把钥匙,以便家里有紧急的事情时,邻居们好帮忙。

在小县城与人建立亲密关系,靠的就是和人分享自己的隐私,这种无边界感的信任,几乎是县城生存的密码。在小县城里,如果两个人说话时不时地骂上对方一句,我们就可以判断,这两个人是亲密的。而说话很客气的两个人,则大概率是陌生人。

我哥刚工作时,单位的电话还不能随便拨打长途。电话机被一把锁锁着,要打电话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说明理由,还要登记在案,才能拨打。那时候我刚工作,有一天早晨,刚上班便接到了我哥的电话,问我在省城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吧。我那时候虽贫穷,但无比欢乐,告诉他一切都好。我哥这时才长出一口气,说他昨天晚上做了一个噩梦,是关于我的,有些担心。才求了他们领导半天,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那时,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最常用的手段还是写信,有紧急的事情才打电话。哥哥的这通电话让我感动了很久。这也是他在小县城里生活的基本态度,他对人好,是发自内心的关心。

我哥的县城生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别人而活。他的工作是因了我的舅舅帮忙而解决的,所以,他大多数时间都在帮着舅舅家里干杂活。舅舅家的厨房要加烟囱,我哥学会了和泥、垒砖、砌灶。舅舅家院子里要盖一个公共厕所,我哥学会了和工人讨价还价。舅舅家空调打洞时没有钻好,要补一下墙洞,于是我哥又忙活了一个周末。

小县城的人际关系像一张渔网,我哥在这样的网中活得滋润而欢喜。他对人大方,不欺软弱,为人也仗义。所以,他友人的身份,混杂而丰富。

我哥的每一个朋友都是他支付了自己的时间换来的。他的一套房子要装修,于是认识了装修工朋友。装修工的弟弟结婚,哥哥开着自己的车子忙前忙后,封了厚厚的红包。装修工呢,在为哥哥装修房子的时候,也一样倾力付出,忙前忙后,不收费用,只喝了几顿酒。

县城的生存法则就是如此。在小县城里活着,人与人之间的亲密与疏远,不仅仅是用亲戚和朋友来测量,还有一种江湖的义气参与其中。我哥对他的很多朋友的评价就是一句话:那人很讲义气,很够哥们儿。

具体是如何讲义气够哥们儿的呢?这便是他们日常接触的细节。哥哥和他的朋友们,用一件又一件细微的生活细节织生命的网。在县城里,大多数和哥哥一样的人,与人打交道都是宁愿自己吃亏,也不能亏待朋友。这是小县城的一种公共道德。然而,这种道德的门并不会对所有人开放,他们需要遵循一套严谨的县城叙事。对什么样的人,采取什么样的人生态度,是所有在县城里生活的人的共识。

我哥有时候会抱怨他的一些朋友,说,那家伙“忒猴”。说一个人精明、小气,我们老家人会用这个“猴”字,意思是有点滑头。说完后,我哥也会补充一句:唉,他们家确实也不容易。这就是我哥人缘比其他人好的原因。他有理解别人的能力,不会太过计较。在县城里,能做到这样,算得上是通透了。

小县城里的事,大多数时候都不分明。这些看起来很“猴”的朋友,我哥也都真诚地和他们交往着。时间久了,我哥发现,这些人对别人滑头,却唯独对他无比厚道。所谓人心换人心,在熟人社会是成立的。

小县城最坏的地方是,熟人才会骗熟人。每隔几年,必然会有我们认识的亲戚被他的好友骗了一笔钱跑路了。在大城市,这样的事情都是要靠法律解决的。然而在县城里,不用。我哥说,但凡是跑路的家伙,都是做好的手脚,他名下的财产都空了。而且一定是只剩下孤儿寡母的,任谁去看了,都觉得可怜。他们,是有套路的。

我问我哥:那怎么办?就没有办法再要回钱了吗?

我哥说:有的,要等那个人赚回钱了,才能还。

一辈子都赚不回了呢,要是?

那就要不回了,总不能把他杀了吧。

小县城的人情,在这样的是非和利益面前,就是如此模糊,充满了自我欺骗的善良和怪异。明明自己是受害者,最终却还要替那个害了自己的人圆场。经济上的事是如此,日常生活中的很多争执,也是如此。

在小县城里活着,是非观念不能过于强烈,不然,可能就会没有朋友。我哥的生存哲学是这样的,他眼睛里没有坏人,有的只是那句:他,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我经常被我哥的这句话感动到,因为我总觉得,我哥可能是我们县城里最善良的那一部分人了。因为,他几乎没有为自己活过。

之三:乡村与城市的关系

已是多年前的事了,那时我刚到省城郑州工作。单位在经五路上,有梧桐树与鸟叫声。我那时写诗,执着而痴狂,给生活中的任何事物都写过诗,是一个抒情过度的人。然而那时候,我对城市略有偏见,因为租住的都市村庄破败、拥挤。我所怀念的东西,大多还在乡村的世界里。

多年以后,我明白了,乡村像一个热爱盖印章的书店管理员,而我们这些自小在乡村或小镇长大的孩子,是被盖章售出的一册册封面不同的图书。我们一生都在与自己的出生地做对抗。我们通过多年的行走,逐渐洗净自己身体里的泥土的味道。然而,来自于胃部,或者和母亲有关的细节,一旦被激活,我就仍然是故乡的俘虏。

那时在很多人的心里,乡村的温度是大于城市的。比如我,每年回到乡下过完春节,都要带一些吃食回来。那时的郑州,多半人口户籍都在乡下。在省城里,我们活在各自忙碌的身份里,我是某一册杂志的编辑,邻居家的老三是菜市场摊主。而春节时,我们统一成为“在城里工作的儿女”,负责回老家做父母的听众。大部分城市里的居民在春节的时候返回故乡,这是乡村对城市的一次大规模的搬运。工作了一年的乡下人,买空了城市,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将一种城市生活搬到了乡村,或者小镇。

那时乡村交通不便,公共交通更像是一部部电影剧本。每年春节,不仅票价翻倍,也常常会有各种各样的骗子和小偷混迹车站。回家,几乎是一场小型的战争。然而,即便如此,城市里的年轻人,还是在每年春节的时候一头扎回了乡村里,用结了冰的水洗脸,在寒冷中回到自己的童年。

那时节,每一年如果不回到我出生的那个乡村院落,第二年我便会缺少力气。乡村,是我的人生磁场的开始。必须熟悉一下乡村的语言、邻居的样子、门前的树,我才能确认,我是一个从乡村走到城市的外来者。我要走得更远,用我的诗句也好,用我的行走也好。总之,那时的我,是一个理想丰富的人。

乡村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面目模糊了呢?

对于我来说,是因为父母亲的搬家。他们搬到了小县城里,因为要照顾哥哥的孩子。个体与时代的关系,有时候很模糊,就像我,早已经忘记了父母亲从乡村搬到县城的时间。有时候又那么清晰,比如,我清楚地记得自己在省城里买房安家的时间。

乡村包含着我的成长记忆,也包含着父母亲讲述的邻居的故事。我和乡村的关系,借着父母亲的讲述一直在延续。那些少年时代和我关系亲密的人,如今他们的人生,我也是想知道的。人都是由复杂的记忆组成的个体,进入城市以后,我尤其理解那些回家乡寻找记忆的人。可惜,父母亲搬到县城以后,再到春节,我只能从省城回到那个陌生的小县城。村庄的记忆越来越少,记忆的抽屉合上,沉默而渐远。那个盛放着我整个少年时代的院子如今住着我的邻居,他们帮着看护院子,打理院子里的柿子树和菜地。

城市一点点地接受我,我在城市里不断地更换住处,认识了越来越多的人。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能感觉到,城市正打开一个装满诱惑的盒子,而我是那个有钥匙的人。我从城市里获取了太多营养。我出差到全国各地,所见识的人事,都是我生命的延伸。我写了不少文字,这些文字将我的名字带到不少陌生人面前。我由最初的那个单薄而怀旧的乡下人,变成了一个逐渐面孔清晰的城市人。这些城市的经验碎片,正一片一片地覆盖掉乡村的美好。我的精神世界里仿佛有两根绳子,一根来自乡村,另一根来自城市。我被两面争抢着。一面有着我无知且善良的少年得失,一面是我在城市里遇到的丰富的故事。成长,让我成为我自己的陌生人。

在省城工作几年后,我买了第一套房子。这是我与城市亲近的开始。我不再是一个漂泊者,我是这个城市中万家灯火的一缕光。又几年后,我的孩子出生在郑州的一家医院里,我几乎忘记了自己的乡下人身份。我用普通话和孩子说话,给他讲故事。只有在与陌生人交流时,被人问到老家是哪里,我才会想到我的老家,河南省东部一个叫作董堂的村庄,以及那个曾经填满我记忆的院子。

父母进城的同一时期,我生活的省城开始扩张。道路的延伸与铺垫,既打通了城市和乡村的隔阂,也丰富了人与世界的关系。是宽阔的道路让原来要走五个小时的距离缩短,原本因道路阻塞而耽误了医治的病人,现在得救了。乡村到城市的道路拓宽的过程,也是我的心在城市逐渐安放的过程。最初,我将我的内心存放在经五路的一棵梧桐树上。后来,我将我的心存放在了我书房的灯光里。再后来,我将我的心存放在孩子的第一声啼哭中。我在城市里安家,扩大了自己,有了爱人、孩子和更多只属于我自己的地址。我走过了许多的河流和山谷,在多个城市长住或工作过。我从一个乡村出发,离故乡越来越远,从青葱时代走到了有惑的中年。

这些年,乡村和城市的关系开始错位。原来一到春节的时候,城市就会出现大面积的空阔,三分之二的人选择回到家乡温故自己的青春。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春节的时候留在城市,乡村的故事也被父母带到了城市里。乡村里留守的人越来越少。那一份乡愁被城市的一声汽笛覆盖,成为一个故事的叹号。而我则越来越老,常在深夜时想起少年的事,想起乡村的孤单和深情。 gJtJtbxlB01Tjmpz7Jj9Szdifkd32UPgeaOYw9K0cwr1T7OO74kyC0js1EFtiJ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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