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目前中国漩涡似的规范认识危机,我们首先要认识到,中国的革命传统仍然具有无可怀疑的正当性。马克思主义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揭露了西方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现代主义的丑恶面,揭露了其在“文明主义”“现代主义”“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等善良面之外的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强权主义、阶级剥削的一面,揭露了其自我宣称的“理性(经济)人”“纯竞争性市场”“资源最佳配置”等被理想化一面之外的侵略主义、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贪婪的一面。
同时,中国革命在几经周折之后,也认识到经典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局限。先是认识到由苏联控制的“共产国际”的局限,包括苏联革命模式的教条化、普适化不符合中国实际,执行以城市为中心的革命总路线,最终导致“大革命”的惨败。之后才逐步认识到中国实际与经典马克思主义论析的不同,几经挫折,方才确立了以农村根据地为中心,以农村包围城市,以工农劳动人民为主要依靠,而不简单是以城市工人为主的无产阶级革命总路线。这些是作为经典马列主义理论和中国实际之间媒介的毛泽东思想(亦可理解为“实用意识形态”[practical ideology],区别于“纯粹意识形态”[pure ideology]——见Schurmann,1970[1966])的核心。其正确性为中国革命的胜利所确证。
在经典马克思主义及苏联模式引导下,中国全面采纳了计划经济而终止了市场经济。在共和国前三十年中,计划经济虽然在重工业发展(1952年至1980年年均增速达到11%——Perkins and Yusuf,1984:第2章)以及“两弹一星”方面起到了无可否认的正面作用,和在民众教育和卫生方面的可观成绩,但经济发展实际上远不如西方资本主义经济那么全面。最终,在经过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等错误决策之后,共和国转向了重建、振兴市场经济的决策,之后大力推动私营企业的发展,直到形成今天占到国内非农生产总值大约60%的局面。(Hersh,2012;Szamosszegi and Kyle,2012)
如今中国已经采纳经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的一些洞见,包括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进行资源配置,确认私营企业和逐利机制的正当性,并且实现了举世瞩目的快速和相对长期的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已经证实了市场机制所起的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证实了国家能力(譬如“招商引资”)在其中所起的不可或缺的作用,这和新自由主义建构的国家“干预”最小化的理论和话语十分不同。
目前,两大意识形态传统并存于中国,形成了一种二元对峙共存的状态。国家公共政策时不时源自其中一方,也许更多时候乃是其间的妥协。一方偏重推动逐利性经济发展,主要以GDP增长率为主;另一方时不时关注、强调社会公平。
正因为两者都是比较高度形式化、普适化的“理想类型”理论,同样虚构了给定公理(理性经济人和竞争性自由市场VS.劳动价值论和阶级剥削论),同样凭借演绎逻辑而自我形成一个逻辑上整合的理论体系,同样自认为是普适真理,它们一定程度上只可能成为非此即彼的对立二元。
虽然如此,两者也有一定的共同之处。譬如,都认为规模效益乃是“科学的”、普适的经济规律。在国家过去的农村政策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信念的深层影响:国家一再优先推动大型农业企业,以及美国基于农业企业的专业合作社模式,2013年以来又大力扶持成规模(超过100亩土地的被设想为美国型)的(被建构为)“家庭农场”等,相对较少关注实际上占据中国农业绝大多数的小农户。(黄宗智,2020a)
在如此局面下,中国亟须探寻出一条能够超越两者二元对立的思想和学术道路。笔者认为,要摆脱理想类型化、绝对化的经典理论和意识形态,从中国革命和改革的经验和实践出发,逐步形成更符合真实世界的复杂性和多元性的长远发展方向和道路。
如今,中国在实践层面上做出了一些基本性的选择,初步跨越了两者间的分歧而采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框架:既大力引入市场机制,又保留举足轻重的国营企业,以及一个强大的政党国家体系,连带其社会主义(人民共同致富的)理念。后者其实也包含传统的“仁”与“仁政”之类道德理念,以及其在革命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为人民服务”的理念。那些不是形式化的理论建构或虚构的假科学,而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之中形成的基本实际和大方向、大理念。与现代西方经典理论不同,它没有从某一理论建构的公理出发,凭借演绎逻辑而得出简单化、形式化、单一化的抽象理论,而是通过实践中的临时性、模糊性抉择而逐步形成包含两者的方向性概括和指导性道德抉择。(黄宗智,2019)
在依赖实践和其所展示的逻辑的认识论上,中国其实已经拒绝了形式理性的理论建构,采纳了实践中的抉择。同时,它也已经拒绝了西方形式主义理论所习惯性地使用的,西方演绎逻辑常用的将实际中本是合一的二元设定为非此即彼,务必在二者中选一的思维。这正是中国文明历来与西方的一个关键不同。在综合两者的思想抉择中,既展示了中国文明的特色,也展示了中国自身的理论主体性。
更有进者,在采用融合不同社会阶层的战略性决策(如“三个代表”)方面也同样展示了中国文明传统中的二元乃至多元合一的宽容思维(犹如对待儒、释、道三大传统中的宽容性、综合性,以及对待“儒家”与“法家”,综合温和的儒家道德理念和严峻实用的法家法律条文的基本思维[笔者将之称作“实用道德主义”]——见黄宗智,2014b,第1卷[2001];亦见黄宗智,2020b)。正是在以上思维方式的基础上,中国已经重构和容纳了西方形式主义理论的一些关键部分,包括对私营企业和市场经济激励机制的引进。
同时,中国维持了基本儒家道德主义传统。在革命时期,中国已经对经典马克思主义进行了一些根本性的重构,例如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人民内部“非对抗性矛盾”的建构,以及将西方自由主义的“民主”重新建构为“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化治理道德理念,特别是将马列主义划归“经典理论”或“主义”范畴,注重对实践层面的“毛泽东思想”的重新理解,并运用于中国实际。
以上都是笔者理解“道德化”或“前瞻化”的实践社会科学的关键组成部分,意在超越西方排他性的形式主义“理想类型”理论建构传统,代之以中国的前瞻性道德理念,以及更符合真实世界的实践/实质/实用性社会科学学术和研究进路,实际上也是综合中华文明传统、中国现代革命传统以及现代西方启蒙传统的三大传统的前瞻性实践认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