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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认识中国:对话之后的启示与思考

我认为,西方理论在中国问题的研究当中具有三个不同的功能。一是分析基准,主要用以对比中国现象与该基准的差异,以此发现中国的特色。二是预测基准,一般是从西方现代化历程提炼和抽象出来的发展指向(如官僚组织的理性化,市场范围的扩大促进专业化分工和生产效率提高,从“二元经济”过渡到“一元经济”),根据这个指向,认为中国也将最终收敛于这个基准。注意预测基准仍然是价值中立的,只是认为这个趋势不可避免。比如,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将自动导致资本积累和生产过剩的危机,这个分析本身是基于理论逻辑和事实分析得出的结论,与个人的价值判断无关。三是价值基准,即认为西方基准状态是理想状态,或者说西方理论所带有的一个关于未来的理想图景。(黄宗智,2007∶197)按照这个基准反观中国,任何与之产生的偏离都将被认为是一个问题,必须予以纠正。西方理论的意识形态正是通过这个价值基准介入中国问题的研究,即使是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对抗这种西方意识形态,其实也是以另外一种价值基准作为基础。

区分西方理论的这三重基准意义是极为必要的,而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中国的研究经常混淆了三者,尤其是有意无意将分析基准当作了预测基准或者价值基准。黄宗智关于中国农业史和法律史的研究充分说明,西方范式一旦变成预测基准或价值基准,将错误百出。前面论及的关于中国政府的描述和分析也普遍以西方基准(如有限政府、理性化科层制、联邦主义)为参照,且带有强烈的批判意识和价值指向,不是从中国政府运行的自身逻辑和取向出发进行双向的有效对话,而更像是单向的“训话”和“指责”。尽管缺乏任何严格的论证,目前的中国研究流行的方法论假设是,中国政府的持续改革方向和目标是最终接近其依赖的理想基准(如理性化官僚制度、形式化和自主化的法治、有限政府)。

我完全同意黄宗智反复强调的观点,应该与西方理论进行建设性对话。西方基准仍然具有重要的认识论的意义,以西方理论作为分析基准可以帮助我们认清自己的不同特点,进而研究中国政府治理及运行背后的底层逻辑,将中国的治理逻辑与西方治理逻辑进行比较。黄宗智关于华北小农的分析实际上借助了新古典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恰亚诺夫的实体主义分析提供的基准,揭示了华北小农的“三副面孔”。(黄宗智,1986)基于舒尔茨的小农理论和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界定了当今中国广泛存在的“非正规工人”和“非正规经济”,这一看似“悖论性的事实”恰好构成了中国在独特的人口压力下实现现代化的自然路径。(黄宗智,1992,2014a)我的“行政发包制”理论是借助于韦伯的理性科层制概念,发现了中国政府内部各层级之间的权威关系之中广泛存在的发包关系,寓市场化的发包关系于行政权威之中,从韦伯的科层制逻辑看也是一个悖论性存在,揭示了中国政府运行的独特现象和内在逻辑。

与此同时,我也想强调——黄宗智也反复指出,这里需要摒弃西方理论所隐含的价值规范和意识形态建构,需要警惕西方理论所蕴含的预测指向可能带来的误导和“陷阱”。如果说西方经典理论给我们描述了一个黑白分明的世界,我们在中国看到的却是一个黑白混搭的灰色世界。黄宗智将这个黑白世界概括为西方理论所构建的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如传统与现代,家庭式农场与资本主义大农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理性化的科层制与非理性化的家产制,理性的形式主义法律与非理性化的实体性法律。在这种二元对立的理论架构下关于中国的研究发现了诸多的悖论性事实或混合形态,如市场化下的家庭化兼业经营、“集权的简约治理”“第三领域”“行政发包制”“官场+市场”等。进一步的问题是:中国所呈现的灰色世界是对黑白世界的“偏离”而最终将回归到黑白世界,还是灰色世界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常态?在黑白与灰色的背后是否还有一个更深层的逻辑决定色调组合?当我们看到改革进程受阻,或者远离改革者的预期,我们一般倾向归咎于现存制度的强大惯性和既得利益集团的抗拒,归咎于改革策略设计的失当,而很少去反思我们对改革目标的设定是否一定恰当。当我们期待将灰色世界“涂改”成白色或黑色,结果越改越乱,这究竟是“涂改”方式的错误还是“涂改”本身的错误,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我们很少质问自己:我们在“此岸”大刀阔斧地改革,满心期待去抵达的理想“彼岸”,其实所谓的“彼岸”是否只是我们自己制造的一个幻觉?

关键是如何能够既利用西方理论的分析价值,同时又避免其可能的“陷阱”。黄宗智(2005,2018)倡导基于实践和经验的中国社会科学理论。确实,对付西方理论所预设的价值规范、预测指向和意识形态建构最好的“解药”就是扎根于中国的实践,基于中国的历史、实践的经验研究,理论与经验互动,“双手并用”(黄宗智,2018∶162),揭示中国经济社会运行的稳态化特征和内在逻辑。在结合历史、现实与内在逻辑的分析基础上再来讨论如何寻求渐进改革之路,而不是简单地向西方基准看齐。

任何好的关于中国的理论,一定是能够穿透中国的历史与现实,解释中国经济社会结构的变与不变,揭示中国与西方的现代化路径的异同。研究中国需要正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正视中国传统与现代化的关系。结合黄宗智和我个人的研究,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融合了四个传统:一是中华帝国的国家治理传统(包括行政、司法治理);二是革命时期共产党的军事斗争、群众路线和组织动员传统;三是计划经济时期“自上而下”的目标管理的组织和技术支持、全覆盖的社会渗透力和政策执行传统;四是西方国家的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影响。黄宗智关于农业史和法律史的研究均对这四个传统进行了精彩的梳理和剖析,由此奠定了其理论的深度和广度。关于当代中国的研究,经常忽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过程中基于实践发展出来的方法论、组织文化,以及对当代中国的深刻影响。黄宗智(2005)翔实分析了共产党如何摒弃了理论的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一切以夺取革命胜利为前提提炼理论认知,发展组织文化与策略(如“农村包围城市”“党指挥枪”、群众路线),这一切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又融入经济建设和国家治理的体制之中。关于中国婚姻法的司法实践的历史分析也展现了这四个传统依次联结和交互影响如何塑造了今天的婚姻法的表达与实践(黄宗智,2001[2007],2007,2014b)。我相信,当今中国国家治理的诸多特征不仅与中华帝国时期、计划经济时期密切相连,而且与共产党在革命时期形成的治理理念和组织实践有着深刻的联系,而学术界对于后者的研究严重不足,值得引起高度关注。

我们的共识是,认知中国需要既具备国际化视野,又要扎根于中国实践的独创性的新概念、新理论,也就是基于国际化视野的“本土化”。在国际视野之下还原中国制度的自身逻辑,建立中国自身的概念范畴和理论体系。在我相对熟悉的政府研究领域,我对于新概念和新理论的第一个期待是在各类特征描述之外如何深入研究政府现象背后的深层逻辑,并将其推演为一般化的政府理论。过去几十年的研究进展积累了许多关于中国政府运行的特征事实,它们之间既高度交叉重叠,又相互隔离。比如刻画中国的央地关系,可谓“一个版本,各自表述”:计划体制下的M型结构(Qian and Xu,1993),“中国特色”财政联邦主义(Montinola,Qian and Weingast,1995;Qian and Weingast,1997),“集权—分权”悖论(周黎安,2008[2017]),“集权的简约治理”(黄宗智,2008),以“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的张力为特征的帝国治理逻辑(周雪光,2011),以及面向地区分权的威权体制(Xu,2011)。这些理论概括的国家治理特征如此高度重叠和相互交叉,其背后仍然缺乏一个内在一致的深层逻辑和内在机制(换句话说,“各自表述”背后的“一个版本”是什么)。

关于这个更具一般性的国家治理理论,我认为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它必须揭示其背后的运行机制和驱动因素,解释在不同治理领域的集权—分权的差异及其历史演变的内在逻辑;第二,新的政府理论一定要面对和化解前述关于中国政府运行的各种悖论性现象,如展现为一枚硬币的两面(成本与收益并存),或处于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不同表现,如举国体制的得与失,中国国家能力的强与弱,但服从一个共同的底层逻辑和运行机理;第三,新理论也必须是从一个分析逻辑出发将上述“一个版本,各自表述”的重叠与分隔予以兼顾和统一;第四,新理论应该是分析性和价值中性的,分析结论和问题诊断具有开放性。

关于中国研究的新概念和新理论的第二个期待,也是极具挑战性的一个任务,就是要超出已有的西方理论基准,既容纳中国的实践经验,又在一定条件下可解释西方的经验,从而更具一般性。黄宗智一直致力于与西方理论对话,同时极其锐利地指出其应用于中国场景的局限和可能的误导。我认为,即使在这个极具创造性的过程中,东西方仍然处于某种对立之中,仍然可以清晰地分出彼此。其进步之处在于,西方不再是唯一的观察视角和用来“裁剪”中国历史与现实的工具刀,对于中国的认知是基于中国的实践并提炼出了与之相适应的独特概念(如过密化的商品化、“第三领域”、有增长无发展的农业内卷化、“集权的简约治理”),摆脱了西方理论的主导和纠缠。但是这只是争取到了两者的对等性,中国由“他者”变成了另一个“自我”,东西方如两个独立的“自我”相互对视。能否探索一种更高层次的理论,在这个更高的理论框架之下,不仅发现东西方经验之间的对等性,而且还能将东西方之间对等的独特性统一在一个更具一般性的理论框架里。我并不主张建立普适性的理论,这是西方理论曾经试图实现而最终失败了的结局。最主要的原因是西方中心主义的狭隘与“霸权”限制了其平等对待世界其他地区的多样化经验。但在一些可能的领域,我认为这种探索仍然是有价值的。

过去我们一直习惯于从西方视角看中国,把中国的叙事嵌入西方的理论和经验体系之中加以定位和诠释。我们是否可以反过来追问:中国的经济增长与现代化过程所呈现的故事和逻辑对于我们理解西方的理论和历史有何帮助呢?事实上,中国的本土化实践也是全球化的一部分,现代化过程也伴随着与西方国家类似的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何况中国的近代化过程正是伴随着国际化展开的。不论鸦片战争之后被迫打开国门,迎接全球化的冲击,还是新中国前三十年的计划经济时期,都是在国际关系和地缘政治的格局下演化的结果,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更是主动接轨国际经济,深度融入全球化。许多中国学者的学术训练和研究一直浸染于西方的理论与经验,如果又深谙中国现代化的独特历程和内在逻辑,就更有可能消除东西方之间的隔阂。中国的学者在这个意义上其实拥有比西方学者更优越的条件。一个一般性的现代化理论在适当的拓展下应该既可以解释西方的故事,也可以解释中国的故事,但是这个逻辑应该高于东西方各自的独特性。当然,所有这些一般化的努力不是建立在理论的想象之上,而是根植于经验和实践的理论抽象和提炼,黄宗智关于建立实践的社会科学的所有告诫在这里都是适用的。

关于寻求上述的一般化理论,即如何从中国研究中汲取洞见去重新理解西方世界,下面以黄宗智和我的研究各举一例加以简要说明。黄宗智(2007∶387—413)探索了中国法律传统的现代性问题,试图将中国古代调解制度的“实用道德主义”、共产党时期创建的法庭调解与西方当今关于“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以及美国实用主义的法律传统联系起来,寻求一种融合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法律理念。我基于中国增长经验提炼的“官场+市场”理论所包含的政治竞争与市场竞争相结合的增长机制,其实也具有超越中国经验的一般性。比如中世纪后期西欧国家间的军事战争(政治竞争的极端形式)导致欧洲君王一方面渗透社会征税,另一方面为了吸引流动的国际资本而提供更好的产权保护,这是西方世界兴起的一个重要背景。(Weiss and Hobson,1995)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的经济崛起也可以理解为在严峻的地缘政治和国际竞争环境下采取出口导向战略、政治家与企业密切合作的结果。(周黎安,2018)

作为全文的总结,我认为,一个认知中国的好理论一定能够穿透历史与现实,连接理论与经验,超越左与右,融合东西方。左与右、东方与西方之间的分隔与断裂是人为施加的意识形态的沟壑,也是脱离实际、一厢情愿的理论桎梏。我们的学术探索一定是基于实践的认知,基于实证和经验的探索,在与西方理论对话的同时,特别需要甄别西方理论所隐含的假定条件,尤其是那些与西方独特经验“绑定”的隐含假设,警觉这些理论所蕴含的价值指向和规范设定。作为一个更高的目标,我们应该寻求能够结合东西方经验的更为一般化的理论建构。 d6vPSp4hBNHAOXFK4ZmdKx5qYk8iwIVAa5XIqGfosmGZvw/nqwrnlObUyxGnwZ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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