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历史上缺乏社会科学的分析传统。近现代以来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中国的认识都是在借鉴和应用西方理论的过程中产生的,时至今日依旧是这个局面。西方理论与西方经验(以英美为主)成为中外学者思考和研究中国问题的起点和基准。黄宗智在其著述中详细讨论了中国问题研究如何受到西方主流理论的支配和影响,诸如马克思主义、新古典经济学、韦伯形式主义理性法学、费正清的“西方冲击—反应”论。那些与“西方中心主义”对抗的理论,如“后现代主义”理论,甚至20世纪50年代国内一度流行的“资本主义萌芽论”,其实都离不开“西方中心论”所设定的“二元对立”议题,背后隐含了共同的研究范式。(黄宗智,2005;黄宗智,2007∶57—89)
以我所从事的政治经济学领域研究为例,过去四十多年关于中国政府的研究呈现了相同的现象。中外学者最常用的西方理论基准包括三种。第一,“有限政府”论:政府是以保护和尊重公民权利为基础,以公共服务为导向,民主选举产生政治家,政治与行政相分离,政府依法行政,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存在清晰的权利和职责边界,公民权利是对抗国家权威最基础的力量。第二,韦伯的科层制:现代官僚组织贯彻理性化原则,以程序和法理为基础,按照可计算、可预测的标准设定组织规则和决策程序,科层制享有足额预算,职员享有年薪制,上下级关系是非人格化的权力等级关系。第三,美国的财政联邦主义:以宪法为基础,按照公共品的覆盖范围(如全国性还是地方性)明确联邦与州政府权力和职责分工,地方享有自治权,基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安排转移支付,实现事权与财力匹配,州和地方政府之间展开税收竞争。
当前关于中国政府研究的普遍倾向是以西方的理论基准为参照的比较研究,以此发现中国政府运行的重要特征及问题。众多学者对中国政府进行了各式各样的“画像”。第一,“全能政府”或“无限政府”:中国政府呈现全能型政府的特征(邹谠,1994),职责无所不包,涵盖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边界模糊;政府更多是基于绩效合法性(赵鼎新,2016)。第二,政府治理的非正式性:规则、程序约束弱,合谋、变通和政策扭曲流行(周雪光,2008;王汉生、刘世定、孙立平,1997);在集权架构之下实际上是“碎片化”权威(Lieberthal and Oksenberg,1988);部门职责分工模糊,呈现运动型治理的特征(冯仕政,2012;周雪光,2012)。第三,在多层级政府关系中,地方政府之间存在财税竞争,体现“中国特色财政联邦主义”(Qian and Weingast,1997);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职责交叉重叠(职责同构)(朱光磊、张志红,2005),“上级请客,下级买单”,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对称,预算外财政长期盛行。
这方面研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通过参照西方的理论基准找出中国政府运行的各式各样的“偏差”和“悖论”。更重要的是,大部分研究将这些中国式“偏差”和“悖论”进一步诊断和界定为中国政府组织及运行中的“失序”“扭曲”和“乱象”。当然,这些被揭示出来的“失序”和“乱象”,大多又存在对立性的现象,或者被赋予性质截然不同的解释。例如,集权架构下“碎片化”的权威与领导小组的集中统一和“共识型”决策(王绍光、樊鹏,2013)相对照;科层制下动员型治理和集中力量办大事与“举国体制”论雌雄同体;自上而下政策传递过程中地方“选择性”执行(O̓Brien and Li,1999),合谋与变通和地方多样性与灵活性共存(周黎安,2008[2017];周雪光,2008);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边界模糊,协商式民主和政企合作。事实上,在西方理论观照之下的中国政府运行的诸多“扭曲”和“乱象”的对立面恰好是中国强大国家能力的体现(如“运动式治理”与“集中力量办大事”,地方政府的变通与合谋和地方政策的多样性、灵活性),构成中国政府治理模式的鲜明特色。我认为问题不在于不同学者发现的现象与问题相互冲突,各自可能都有合理的证据和解释,问题在于当前的学术现状是要么各执一端,各说各话,要么就让这些相互冲突的现象“悖论”式并存,回避其内在的逻辑冲突。
中国官僚政治传统以自身逻辑运行了两千年,保持了惊人的持续性,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治理传统和经验。中国经济在技术、产业意义上不断走向现代化,然而中国的国家治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论是初始文化及制度禀赋、经济社会约束还是发展路径,均迥异于发达国家。然而,在西方理论基准和西方现代化经验的影响下,许多学者似乎无视这些巨大的文化、制度与历史进程差异,隐含地假设中国迟早会或者应该收敛于发达国家所走过的现代化道路。与这个预期相联系的是,中国过去三十年借鉴西方政府治理的经验在相关领域进行了诸多改革,但成效不一,有不少政府改革“形同神异”,只是外在形式相似,内在逻辑“依然故我”。如何评价这些改革的效果呢?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认为这些改革不彻底,旧体制的惯性和既得利益集团的抵抗致使其成效甚微。我们很少考虑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中国有其自身的体制逻辑和演化路径,套用西方模式只会导致改革南辕北辙,或者“换汤不换药”。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经济高速发展当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中国的国家能力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有目共睹,也得到了众多国际学者的认可(福山,2014),这与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地方政府的各类批判式分析形成鲜明对比。 如何将学者所揭示的中国政府运行的各类“失序”“扭曲”现象与其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内在一致地协调起来,显然是国内外学术界必须正视的挑战。
所有这些问题与困惑之所以产生,根源还是在于我们未能正确处理中国问题研究与西方理论、西方经验的关系,未能正视中国自身的传统和现代化的内在逻辑。许多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发现西方理论基准和西方经验为分析中国设置了清晰的概念、便利的技术指引而沉浸于比较研究的欣喜之中,而意识不到这些理论基准和经验所暗含的各类“陷阱”和“误导”。黄宗智(2007∶1)在著作开篇就提出了极为尖锐的问题:“面对众多的现代科学和历史理论,中国历史的实际意味着什么?西方的一些主要理论体系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的历史实际能有什么样的帮助?同时,反过来说,带有什么样的误导?中国历史实际需要什么样的不同于西方的理论和概念来理解?”这些问题是任何一位研究中国问题的现代学者无法绕开,必须严肃面对的。
黄宗智的研究本身就提供了一个杰出的范例,诠释如何在与西方理论的对话中,扎根于中国实践,基于坚实的经验证据认识中国的独特现象与深层逻辑。我认为,黄宗智提出的一系列理论深刻简约,揭示出中国经济社会长期以来的“稳态性”特征和基本问题,值得特别研究和思考。除此之外,其背后所蕴含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也值得挖掘和提炼,给陷于困境和迷惑之中的中国问题研究带来诸多启示与借鉴。同时我也深感,黄宗智从中国农业史和法律史的进路所发现的一些重要现象,如“集权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与我从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的角度发现的“行政发包制”“官场+市场”双向政经互动,在许多方面具有意想不到的相似性和“对偶性”,不同的研究进路也使得我们之间存在明显的互补性。如果两者之间可以进行建设性对话,想必能够引发新问题,开拓新领域,探索新理论。
下面我将围绕黄宗智的两条研究主线展开对话,首先概述其主要的研究发现,然后陈述我的解读与引申,之后再进一步讨论由对话引出的新问题和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