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换算说明:
书中引用文献为民国时期文献,为符合当时话语语境,不再正文中一一换算,谨在此一并说明:
英制单位:
磅:质量单位,1磅约合0.45千克;
亨司:长度单位,1亨司约合768.10米(根据规定的换算系数可计算出细纱机的产量);
英里:长度单位,1英里约合1.61千米;
码:长度单位,1码约合0.91米;
吋:英寸,长度单位,1吋合2.54厘米;
平方码:面积单位,1平方码约合0.84平方米。
中国市制:
尺:长度单位,1尺约合33.33厘米;
丈:长度单位,1丈约合3.33米;
亩:面积单位,1亩约合666.67平方米;
方尺:面积单位,1方尺约合0.11平方米;
方丈:面积单位,1方丈约合11.10平方米。
石(担):质量单位,1石合120斤;
斗:质量单位,1斗合12.50斤。
2.币制说明:
1933年3月,“废两改元”前,银两、银元混用,两→钱→分→厘是银两系列;元→角→分是银元系列。银元俗称大洋,而小洋泛指同期发行、流通的各种小面额银币,二者统称洋码。1银元等于0.72两银子。“文”指铜元(铜板)数,多少文就是多少铜板。“废两改元”两年后,为解决中国大量白银外流的问题,国民政府发行法币(又称国币,1935年至1948年间流通),放弃银本位,而与美元挂钩(100法币合30美元)。1948—1949年,国民政府为支撑其崩溃局面,发行金圆券以代替法币。
需要说明的是,民国时期的货币形式较为复杂,很多情况下银元、银两、铜元共存,国币、外币并行。
3.表格说明:
表格多引自民国时期材料,为方便读者理解,略有改制。同时,一表数据缺失。
4.本书研究时段为民国时期,所涉地名、机构名称、职称均保留旧称。同时,本书的引用文献多出自民国时期的资料,其用词、标点符号使用、语法习惯与现代汉语规范多有不同,对此情况以保留文献原貌为原则,不做修改;对于影响理解的错字,则以( )标注正确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