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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沈姑娘押宝成功,她就是袁世凯的大姨太,也是其一生中最爱的女人

袁家是士族,家里有钱,用今天的话说,袁世凯其实是一个富二代(富三代),他读书半吊子,考不上功名,却可以用手里的钱,来结交一些朋友。所以他的朋友很多,以至于他将来一步步发达之后,更多的人前来投靠他。

袁世凯见自己实在考不上,便拿着钱去京城跑官,可是京城是大染缸,官场上的人都很实际,他叔父袁保恒活着的时候,别人给他几分面子,如今他在朝廷没人,谁还会卖他的帐呢?

所以折腾了几个月,钱花光了,官没有捞着。这时候,他遇到了兄弟徐世昌,徐世昌一肚子学问,由于家里穷,没有钱进京赶考,多亏袁世凯慷慨解囊,送了些银子,使他得以启程。进京后,徐世昌果然大有出息,中举人,中进士,入翰林院做了天子近臣。

徐世昌虽然和袁世凯是结拜兄弟,又得袁世凯相助,可是他也很实际,知道袁世凯如果留在京城,绝对会不断骚扰他,于是出了个鬼主意,借口自己刚入官场,人脉未开,也没有办法帮袁世凯跑官为由,“点拨”袁世凯去南京碰碰运气,并回赠了一些银两。

袁世凯为人实诚,还以为这位义兄是真心帮自己,便屁颠屁颠去了南京,那个他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南京和北京的情况一样,袁世凯花了银子,什么都捞不着。南京的繁华不亚于北京,勾栏戏院、店铺酒肆。最令人难忘的,是柳巷深处的烟花之地,江南女子的万种风情,不同于京城八大胡同的绝艳,吴侬软语的温柔,最是令人心醉。袁世凯非常郁闷,每日借酒消愁,愁闷之下,去了烟花之地寻求解脱。

就这样,他在烟花之地,居然遇上了一个奇女子。这位姑娘姓沈,艺名赛圆圆(明末清初“秦淮八艳”为陈圆圆、柳如是、马湘兰、卞玉京、李香君、董小宛、顾横波、寇白门),是江苏崇明人。沈小姐读过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加之长得漂亮,为该院的头牌姑娘。袁世凯一见到沈小姐,整个人就晕了。自古以来,烟花之地乃是文人雅士流连的场所,理学大师朱熹一手抱着红尘女子,一手写诗,高唱“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论调。

作为一个文人,要是没有去过那种地方,说出去都会被人耻笑。

如果真正去研究那些地方的女子,会发现有些女子的才学,其实并不比那些举人进士们差到哪里去,人家也是饱学之人,要不然的话,怎么跟那些文人雅士们谈古论今,有共同语言呢?

自古烟花之地里面的才女,数得出名字来的也不少,柳如是、薛涛、鱼玄机等等。

沈姑娘是场面上的人,一眼就看出袁世凯一表人才、玉树临风,绝非平庸之辈,将来一定是个大人物,只是目前时运未到。

夜晚,两人秉烛而谈,从秦始皇聊到汉高祖,从赵匡胤聊到李自成,越谈越欢。袁世凯敞开心怀,说出了自己的抱负。沈姑娘对袁世凯越发敬慕起来,不断劝告和激发袁世凯的斗志。而袁世凯见眼前这位青楼女子竟然有如此慧眼和见识,这真令他刮目相看,几天下来,他发觉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位江南奇女子。

那年头,在烟花场所的花销是很大的,加之袁世凯为了跑官花了不少钱,所以几天下来,他已经囊中羞涩,再下去,就会被老鸨赶出去了。

几天下来,沈姑娘觉得袁世凯重情重义,可托付终身,于是,她将自己全部积蓄全部给袁世凯并含着泪说:我一见到你,就知道你将来不是平庸之辈,你按着我这几天教给你的方法去努力,一定有所改变,你长得虎头虎脑,眉宇间一股将军之气,如果能够从军,绝对能够获得成功。我已经下定决心,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今日一走,我就不再接客。只等你将来发达了,再来赎我。我愿做牛做马,服侍你一辈子。

袁世凯听着不禁流了泪,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当即拉着沈姑娘,就在这房内拜了天地,发誓将来只要发达,一定不负此情。

事实证明,沈姑娘押宝成功,她就是袁世凯的大姨太,也是袁世凯一生中最爱的女人。

有史学家研究,为什么袁世凯拥有那么多老婆之后,还是那么喜欢烟花之地出身的沈姑娘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就两个字:初恋。

都说初恋是美好的,是人的爱情萌发的最初部分,是刻骨铭心的,会终身铭记。不仅是对异性的肉体的追求,而且在更大程度上是人类在精神上亲近的需要。

我前面就说过,袁世凯和他的大夫人没有感情基础,也缺乏进一步的沟通,所以两人不存在爱情,维系着的是一种夫妻名分下的亲情。而袁世凯在精神的最低迷时期,遇到了红颜知己沈姑娘,两情相悦之下,那种压抑的情感一下子爆发出来,变成了一座喷发的火山,感情一发不可收拾了。

这位沈姓小女子,宛如袁世凯人生中的一盏航标灯,使他从滔天浊浪中浮出来,振作精神重新走上寻求高官厚禄之路。

袁世凯告别了沈姑娘,来到了北京,他不再像上次那么傻了,花了一部分钱之后,眼看机会无望,便回了陈州,计划在家里读书,期待来年继续考试。这期间,他和大夫人于氏相敬如宾,可两人却缺乏感情交流(主要是没有共同语言),于夫人不像沈姑娘那般善解人意,那般温柔体贴。因此,袁世凯在家中的生活似乎显得很是乏味。据有些资料记载,袁世凯和于夫人的谈话极少,两人见面就是那么几句话“你近来身体可好?”“嗯,挺好的!”“吃饭了没?”“吃了!”

两人相对而坐,就再也无话。

因此,他非常思念沈姑娘,只是由于路途遥远,没法去。

袁世凯也觉得,再这么憋下去,会把自己活活憋死,他开始考虑在外闯荡,再说,南京那边还有一个等着他去约会的情人呢。当时袁世凯曾作诗《感事》一首以自勉:“眼前龙虎斗不了,杀气直上干云霄。我欲向天张巨口,一口吞尽胡天骄。”此诗被认为是他少年时代便有了远大志向。

情人告诉过他,他有将军之相,最好能够去从军。这话他一直记在心中。

就在袁世凯打算出去闯荡一番的时候,他得到消息,养父的结义兄弟吴长庆,现在混得不错。当时淮军将领吴长庆与袁世凯的养父袁保庆“订兄弟之好”,所以袁世凯打算投奔吴长庆,由于受到京城和南京求官失败的教训,袁世凯不敢贸然行事,便写了一封信去试探。

没多久,吴长庆回信了,同意袁世凯去投奔他,表示还会重用。

这吴长庆是何许人也呢?

吴长庆,字筱轩,安徽庐江县南乡沙湖山人。父吴廷香,是县里的教育局局长。太平军闹到安徽的时候,吴廷香在家乡招募团练。1854年9月的时候,太平军已经占领了安徽的大部分地区,包括吴家所在的庐江县的县城。吴廷香大概是想建个奇功,率三千乡勇乘长毛不备,一举收复庐江城。占据了庐江城,吴廷香自以为成功,谁知庐江已成一座孤城,他和他的子弟兵陷入了太平军的重围之中。此时,吴家兵的粮饷也将耗尽,庐江危矣!吴廷香派出儿子吴长庆潜出城去,飞马到正驻扎在皖北的袁甲三军中求援。袁甲三得知庐江情况后,召集子侄开会研究对策。当时,袁保恒认为强敌当前,不可分兵;而袁保庆则认为孤城垂危,必须力救。两种意见争执不下,最后战机贻误,庐江城破,吴廷香阵亡。

事后,吴长庆对袁保恒心有埋怨,但是对力主营救的袁保庆则心怀感激,两人也是十分投机,所以也就烧了黄纸,磕了头,认了把兄弟。后来,这吴长庆继承父志,统兵与太平军血战,1861年的时候,吴长庆奉曾国藩之命组建“庆字营”,加入李鸿章的淮军系列。吴长庆作战勇敢,所以官升得也比较快。太平军平定以后,老马马新贻当上两江总督的时候,吴长庆和袁保庆同在南京当差,两人来往更加频繁,关系更为密切,所以也就认识了保庆家的世凯少爷。袁保庆病故后,吴长庆还代为治丧,足见二人情谊之深厚。

吴长庆后来官升得挺快,1880年(光绪六年)1月升为浙江提督,10月又调任广州水师提督。当时,正在打中法战争,还没来得及到广州履新,他和庆字营就被老佛爷的一纸调令,连人带枪派到了山东登州搞海防。

袁世凯接到吴长庆的信之后,立即于1881年10月前往山东登州投奔。

大家来看一看,猛人袁世凯在二十二岁以前,和洪秀全、胡传(胡适的父亲)、康有为一样,科场失意;屡考不中,都属于落泊青年。但是他们的长项是结识名士,胸怀抱负。

吴长庆幕府中囊括了张謇、周家禄等名士,袁世凯在他们的指导下砥砺磨练,纨绔之气逐渐消失,“谦抑自下,颇知向学”,并认为是“有造之士”,于是被破格任命为营务处帮办。

这营务处负责军营行政,大概相当于参谋部和教导队合而为一的机构。

袁世凯深知在这混差事是有难度的,为了立定脚跟,树立威信,他不仅利用各种机会认真观察学习,很快掌握了点名、操演、巡更、放哨等各种营规,而且办事勤快,任劳任怨,小心谨慎,严于律己,对河南老家的人也不庇护,执法是毫不徇私。另外,他不是有钱吗?有钱就办事,就能结交朋友。他经常自己出钱买酒卖肉,请大家吃喝。而对于那些被他惩罚过的人,也都私底下送点钱过去:“老兄,你违法了法规,我不得不处罚,该打的打,这是为了维护纪律,我也是没有办法,请老兄多多谅解。这里有几十两银子,拿去买点人参鹿茸什么的,补补身子!”

在当时,当兵的一个月军饷不过一二两银子,有时候还被拖欠。被人打一顿,伤得不重,还有几十两拿,这样的好事,谁不感激他呢?

他是吴长庆的侄子,尽管是结拜之情,可吴长庆器重他,大家都知道的。所以上下都觉得袁世凯为人不错,没有人说他的坏话,他的办事能力和工作态度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袁世凯虽然一度对科举厌倦,但他仍不甘心,在吴长庆幕府中继续读书,准备功名,他曾在对其三哥袁世廉写信说:“弟不能博一秀才,死不瞑目”。

1882年的春节,军营中发生了件事故,让袁世凯得以崭露头角。两拨士兵在赌博的时候,发生了争执,后来发展到了火拼,死伤好几个!当时正值过年,各营营官都回家团聚了。袁世凯得知消息后,立即带亲兵赶往出事地点,他考虑到若不即时处理就会无法收拾,所以他当即假传吴大帅号令,将几个带头闹事的士兵当场正法,这才弹压住了局面。(他一个小小的帮办,是没有权力处决士兵的,只有吴大帅的将令才行)事后,袁世凯向吴长庆汇报了处理经过,并主动请罪,请吴大帅治他“专擅杀人”之罪。吴长庆怎么会怪罪这位办事果断有魄力的贤侄呢,非但未加责怪,反而把他升官,成为庆字营外事帮办,命他去南京办事。(像吴长庆这样的手里掌兵的实权派,对手下官员任免,是不需要经过朝廷认可的)

都说当兵三年,母猪都胜貂蝉。这话一点都不假。

袁世凯在吴长庆的军营中当帮办,军营的生活是枯燥而烦闷的,已经尝到了夫妻房事甜头的他,自然受不了那种干熬的日子,所以一听说吴长庆派他去南京,高兴得差点跳起来,心中大叫:亲爱的,我来了。(预知后事,请看下一节) OUQOY3RsvZTYDV0xDAuIAzV3BP4rWG5U0xEha0RhHijGbwuxQFosDxaPCmu1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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