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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年前,我在从上海回青岛的飞机上遇到了丁朝阳,我们比肩而坐,旅途容易让人心生寂寞,所谓旅途易生艳遇大抵也是因着这种心因,人是群体动物,像畏惧寒冷一样畏惧孤单,所以,在旅途中相遇的孤单男女,总是轻易就有故事发生,进程要快而黏稠。

当然,亦有诸多男女,会籍着这分貌似茁壮的理由,让艳遇来得更快更直接些。

明了这些,在旅程中,我便矜持而沉默,尽量不给男人们轻薄的机会。

但是,尽管我一贯在飞机或火车上闭目佯睡以图清静,依然会有男人觅了种种借口搭讪。我的座,靠舷窗,丁朝阳的座,靠走廊。

我佯睡了一会,张开眼,见邻座的丁朝阳似乎已沉沉入睡,那时,我还不知他叫丁朝阳。

我兀自笑一下自己自做多情,开始看一本航空杂志,他并没像某些浮浪的男人一样,假装关心杂志内容,凑过脑袋与我一并阅读并找机会搭讪。

直到空中小姐来送饮料,放杂志时,我竟将整整一杯可乐洒在了他质地优良的休闲裤上,我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样子,惊诧与羞愤并举,在酒会或是飞机上,时有男人采取类似手段亲近陌生女子芳泽,并试图开始一段故事。

我愣愣地擎着空掉的杯子,望着被水浇醒却依旧有些茫然的丁朝阳,连连说对不起对不起,又不知该怎样收拾,那杯水洒落的位置,太敏感了。

他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看着我,微微地笑了一下,说没什么,便起身去了卫生间,等他回来,我们就认识了。

直到现在,丁朝阳依然坚持,那杯水是我的蓄意谋划,招惹得我又气又急与他辩解,他才坏坏地笑着说,就爱看我死乞白咧地和他辩解的样子,像一只凶猛的小兽,张着尖利却不伤人的牙。

回青岛后,第一次约会是我主动,因为他执意不肯收我赔裤子的钱,我便请他吃饭,我不喜欢欠着别人,这会让我不安,很久以后,丁朝阳说,这是他最初喜欢我的原因之一:做人挺拔清洁。

渐渐的,约会越来越稠密,他总是全国各地地跑,我戏称他是空中飞人,然后,我问他从事什么职业要这样频繁去外地。

他突然就沉默了,脸色渐渐黯然,抽了一支烟,才缓缓说:“我去外地,和工作没关系。”

我笑了一下,和他碰碰杯:“好了,就当我没问。”

我是个好奇的人,但,我从不主动碰触别人的隐私,有失修养是其一,更重要的是,隐私是每个人胸口最隐秘的疼。

我自诩是个善良的女子。

他却淡淡地笑了一下,主动说:“我频繁去外地,其实是去寻找我的妻子,5 年前,她就失踪了,为了找她,我几乎扔掉了公司、散尽家财,我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在当地媒体发寻人启示,然后,我在那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走啊走啊,从不乘车,我希望某一天,我们会在异地的街上蓦然相遇,5 年了……”

我的心里,突然有种说不上的滋味,失落,还有敬佩,在这个崇尚快餐式爱情的时代,这样执著专情的男人少得都像国宝一样珍贵了。

失落是因为,我的心里,已悄悄生了爱慕,而他,却心有所属。

我努力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和他说笑吃饭,他怔怔地看了我一会,说:“其实,很多人都说她与情人私奔了,也曾有很多朋友劝我去法院宣布她已死亡,这样我和她的婚姻也就解体了,可是,我不想那么做,我总觉得,我要法院宣布她死亡,就像是我亲手杀死了她一样,我想她活着,哪怕只是活在我的愿望里我的想像里。”

那个晚上,我们站在凄清的月光下告别,忧伤弥漫在他眼里浸泡在我心里。

很久很久,我们没再联系。

大约三个月后,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去法院了。然后又说:“你能不能出来陪我坐一会?”

那时,我正在周庄的迷楼上,俯瞰贯穿了周庄的那条碧绿色的小河,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过分激动,失手将墨镜掉进了河里。

我甚至没有片刻犹豫,就说了好吧。

收线后,我飞一样奔回旅馆,收拾行李,拦了一辆出租直奔上海虹桥机场,晚上六点三十,我拖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正在挂外套的丁朝阳面前。

他看看我,又看看我身后的行李箱:“你要去外地?”

“不,我刚回来。”说着,我坐下,托了下巴望着他:“谢谢你为我接风。”

他显然猜到了什么,有些感动,转过来,在我身边,默默站了一会,就弯下腰,抱我,我没有挣扎,只是,将头埋在他的肩上,我流了泪,是看了曙光的幸福泪光。

我什么都没问,他亦没多说什么,每一次举杯,他的眼里,都有苍凉而会意的笑,而我的会意一笑,是盛满了幸福的。

饭后,他把我的行李箱塞进后备箱,什么都没问,就将我抱上车去,我喜欢他身上淡淡的男用香水味,车停在一幢公寓楼前,他指了天空说:“21 层。”

我故做惊吓状:“我有恐高症。”

他拍拍胸口:“有我呢。”

我喜欢这种感觉,当女人内心羸弱,男人胸有成竹地拍拍胸口说有我呢,都会让女人生滋出托付一生的幸福依赖感,其实,无论多么坚强的女子,骨子里都是柔弱的,希望被男人主宰着,在男人带动下寻来的幸福,甜蜜感是会翻倍的。

那晚,丁朝阳让我踩着他的脚,一间一间地看他的房子,一间阔大的书房,满墙是书,以及一台电脑。卧室布置得简单而温馨,墙上,有几片很新的痕迹,是方形的,我盯着看了一会,想,应是他前妻的照片吧,想必,为了不让我心生尴尬或是别扭,在约我之前,他已将那些照片处理掉了。

我喜欢外表干练内心善于体察的男子,只有善良的人才善于体察。

一间屋子的门,锁着,丁朝阳没带我去看,它勾起了,我的怀疑,我的目光,几次在那扇门上留恋,心细如丝的丁朝阳却假装对我眼中的好奇视而不见。

他将我揽在怀里,用脚挑着我走来走去,边走边伏下头来吻我,暖热的手,在背上游走,胸罩的搭扣开了、浅粉色的亚麻小衫一点点褪下来,裙子被慢慢地提到颈上,像一片凋零的花瓣,从头上脱落,他的手,像一朵带有温度的云,在腰肢上,轻轻地、一遍又一遍得滑过滑过……

后来,他低低地唤着我的名字,一寸一寸地吻过来,他的唇,那么柔软,将我暖得,渐渐难以自持……

我从未知道,原来,爱情是可以让身体飘飘欲仙的。

从那天开始,我很少回自己的家了,除非是回去拿些必要的东西,母亲与丁朝阳做过一次长谈之后,再也没有打电话追我回去。

丁朝阳是个让人心下踏实的男子,身材挺拔,相貌周正到让人联想起 80 年代的正派电影小生。

我每天写字,读书,看碟,夜晚,和他一起坠入神仙都羡慕的幸福,我有了他家的钥匙,他不在家时,我曾用那串钥匙去开那扇锁着的门,挨把钥匙试,都是徒劳。

当我读不进书,写不下字时,我就会望着那扇门苦思冥想,想它被封锁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半年多以来,它一直是我的好奇。 F2Ivh+4DNVe//hW1uMOM05XTshaJJqjNIvFYvug94ngEf7ck4/nabvlCippckc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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