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连谏
喜郎住在邻家,却不是邻家的孩子,他的家在白雪皑皑的东北森林里,那么小的孩子,就有了修长的腿,脸上有茸茸的毛毛,阳光下闪烁如金,他总是套了整齐的小小军便服,腰里有黑黑的玩具枪,脖子上挂了金灿灿的喇叭。
他喊邻家的男女叔叔、娘娘。他父母是军人的,所以,他有乡下孩子不曾有的军便服,以及玩具,拥有与乡下孩子不同的气质或威风。
喜郎和我一墙之隔,长满柔软青草的墙上,早晨就有喜郎的脸,隐没在太阳的光晕里,他喊:西西。我就出来。他举着牙刷说:不要吃掉牙膏啊。我说:啊,没吃。然后给他看刷干净的牙。
我总是吃掉牙膏的,那么好闻的水果香,像糖,我控制不了想吞咽的喉咙。
喜郎大我半岁,我像一只铃铛,跟在他身后,摇晃在乡间的田野上,蚱蜢以及蜥蜴什么的都怕我们。
春夏秋冬里,田野中的茅笋、知了、以及野果,统统是我们猎取的对象,喜郎常常说:西西,闭上眼。我顺从地闭上眼,就有酸甜的野果触到唇上。
玩过家家时,别的孩子们都说:西西,你做喜郎的新娘子。就有草环扣在头上,被喜郎牵着,走进茅草搭成一圈当作的房子。我们分着草籽来代替喜糖,真的,那一刻,我想我愿意做喜郎的新娘子,一辈子,被他牵了手,头上扣了草环。
喜郎总是一边说我笨,一边在拉了冰橇,童年的快乐飞扬在冰封的河面上。
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童年,我一直向往,和喜郎,一辈子都滑行在冰封的河面上、和他一起吃野果,让他看我刷干净的牙齿。
隐约听到喜郎是要走的,就跑过去问:喜郎,你真的会走吗?
喜郎一脸茫然,摇头说不知道。我就快乐,从记事起,就有喜郎的,总以为这样的日子,会天荒地老样漫长,让我们看不到尽头。
终于,从大人的闲聊中知道喜郎要走了,父母不放心农村小学的教育质量,要来接他回去读小学了。
那年,喜郎已六岁。知道这个消息后,我很久很久没有笑过。喜郎的茅笋也都惹不出我的笑。喜郎说:西西,你怎么了?
那么小,我哭的时候,居然是没有泪的,泪水吧嗒吧嗒滴在喜郎手里的茅笋上。
喜郎就看我掉眼泪,很奇怪,我为什么只流泪而不哭?
后来,我问喜郎:你要走了,对不对?
喜郎不解,后来知道,大人一直是瞒着喜郎的。我说:喜郎你要回去上学了。
喜郎不相信:这里也有学校,为什么要回去读书?他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忽然地我问喜郎:你走了会不会想我?还会不会回来给我采茅笋?
喜郎望着我,清澈的眼睛里慢慢晶莹,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孩子也是有爱情的,干净纯净到与大人的不同。
怕啊怕的,喜郎的父母还是来了,喜郎终于证实了自己的走,一个晚上,喜郎呆在我家不走,一句话不说地低着头,我坐在小凳上,和喜郎保持一样的伤感缄默。
喜郎忽然拉起我的手,蹿进村东的小河边,那么清朗的月光里,喜郎说:西西,你一定要做我的新娘子。
我说好,就流泪了。喜郎采呀采的,采了那么多花花草草编成花环戴在我头上,喜郎说:西西,你已经是我的新娘了。
喜郎牵着我,一直走在小河沿上,走了很远很远,一点点怕都没有,在那样静悄悄的夜里,四周都是青草和花朵的甘冽香气。直到听见大人隐约而焦灼的喊,我们才在小河边坐下,一直等到几束明晃晃的手电筒照过来,恹恹地跟了回去。
被大人牵着,到家门口就分开了。那晚,直到睡觉,我不忍摘下花环,偷偷举着镜子,看啊看的,美丽得不成体统的感觉,那是童年的我最最美丽的一天。
早晨,还没起床,就听见隔壁的喊,是喜郎的:叔叔救救我,我不走。
飞快跑出去,看见喜郎已经被塞进吉普车上,大半个身子探出窗子,张皇着手喊:西西、西西……
我望着他,有片刻的木讷,然后,有泪落下来。
喜郎走了,一下子就消失,只有那个草环,挂在墙上,被风慢慢吹干,慢慢褪色,一点点失去了美丽的模样。
等待喜郎回来,几乎占据了我的童年,没有人明白我小小年纪里的莫名忧伤。
我等待长大的日子那么漫长,终于长到可以自己出远门了,离开家,到很远很远的城市,开始一个人的生活,很多时候会想起喜郎,现在是什么样子了,会不会偶尔想起童年里的草环新娘?会不会有莫名的忧伤?如我。
青春的日子里,爱情是逃不开的事情,每一次的爱,都淡淡散去,夜里,总会被一种感觉侵袭,一直在固执地认为:有那么一个纯净的孩子长大了,我们的分离,不过是短暂的丢失彼此,他就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静静的,等着我的到来。
所以,青春里,很久一段时间,爱情来了,我从没期望过结果,因为,我要等待某一刻里,我和喜郎,静静地、静静地在茫茫人海中发现彼此纵使,曾为爱披荆斩棘,那些爱,依旧无舟可渡,一如,我与李椋,只能,被搁浅在爱情的对岸,目睹着我们的爱情,拍打着受伤的翅膀飞向不能预知的远方……
文:连谏
在我们相识的最初,李椋就已宣告与爱决绝,可是,我喜欢这个长相粗糙却信奉理想主义的北方男子,像一个患上了失心疯的女子,每日里追着他的影子、他的消息,他却,连一个正眼都不肯给,说话的语调,仿佛,我是从邻家跑出来的未成年孩子,他总用长者的口气叫我丫头,其实,他比我,不过大六岁。
我说李椋你要叫我的名字——卢小米。
他不肯,就像他逼我喊他哥哥,我却始终喊他李椋。
究竟需要一份怎样的过去,才能令他,对爱,这样决绝?
李椋从来不说,如同生来,他就是个野人,没有家人,没有值得叙说的过去。
他的过往我无从想象,从他的职业上,我知,他受过良好的教育,读过不少书,我认识他时,他已是京城鼎鼎有名的文化策划人,他从不积累财产,把所有的利润投在了拍摄小电影上,不以赢利为目的,纯粹的个人爱好。
他很少笑,做事专注得好象整个世界都已遁去,他心情好时,会领着我满街乱跑,腿那么长,懒洋洋地晃荡在熙熙攘攘的街道,我追在身后,喊他是一只信奉理想主义的猪。
每每这时,他便说我是一匹追随理想家的小猹,是鲁迅笔下那种流窜在西瓜地里的、皮毛光滑行止敏捷狡猾的小小动物,他说我周旋在他身边的姿态,极像一匹小猹,矫捷而勇猛。
他知道我有多么爱他,可是,他却说:“小猹,我的心已经死掉了。”说完,依在街边的栅栏上,望着川流不息的车子,眼神苍茫而空洞,他的心里,藏着我看不见的疼,不与任何人分担,一如,他不肯分一点爱,安抚我倍受煎熬的心。
我定定地看着他,眼睛不眨一下,他盯着街面,我仰起头,在此起彼伏的汽车鸣笛声和司机的愤怒呵斥里走向街心,然后,泪流满面。
他在身后焦灼地喊着小猹小猹,没有追过来,我们就这样隔着车流,没有目的地向前走去,直到,他翻过栅栏,抓过我的手拉到街边,恨恨说:“你嫌在路边喝的汽车尾气浓度不够呀。”
我望住他慢慢说:“李椋,我爱你。”
然后,钻进他暖而宽阔的怀,他的手在我肩上轻轻拍了几下,我听到了一声长长的叹息,从他胸中滚过。
那是他第一拥抱我,也是最后一次,在 2002年的秋天,在北京海淀区的街上,28岁的李椋拥抱着 22岁的我,落叶,在风中刷刷地跑过我们脚边,我失去了他。
我的大四生涯,沉浸在对他无穷无尽的想念中度过,据说,李椋带着理想去了昆明。
2003年的春天,我飞翔在前往昆明的天空,一路上,我紧紧地拥抱着自己的胳膊,以怀念来自李椋的拥抱。
飞机落地之后,我奔向昆明的报社,我掏出钱包和早已写好的广告词拍在晚报广告部的写字桌上:“帮我刊登一个寻人启示。”咕嘟咕嘟喝完仅剩半瓶的矿泉水水,穿过所有的目光走到饮水机前,接满,盖好,塞进包里。因为,爱情让我那么无畏而勇敢,付出寻人启示的广告费之后,我的钱,只够买一只椰茸面包,不知明天会怎样,更不知道未来,隐藏在昆明某个角落的李椋,是我唯一的救星。
晚上,我在车站候车厅呆了一夜,第二天,我像个小无赖一样呆在报社接待室,因为除却此处,我不知该让李椋去哪里找我,就在这天下午,一位女孩子拎着报纸找到我,她迎着我敌视以及疑惑的眼神,微笑说:“我的朋友曾经认识李椋,但是,我不能确定你是否能找到他,如果你愿意,就跟我回家,等他来找你吧。”
后来,她成了我在昆明的唯一的朋友——新晴,她偶尔会告诉我一点李椋的消息,破碎而飘渺,譬如,他来昆明并不是为了拍小电影,譬如,他忙得行踪不定,她不能保证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他,我若再想问其他,她便抿了唇,忙些别的去了。
我睡在她的床上,喝光了她储存在冰箱里的酸奶,在悲怆而茫然的时候,我总要拼命地喝东西吃东西,可,食物并不能塞满内心的空洞,我不停地消瘦,像单薄脆弱的纸,在温暖的空气里,散发着干燥易碎的气息。
一晃就是十几天,新晴下班回来,没像往常一样随手关上虚掩的门,她看着我,嘴角挂着一丝神秘的微笑。
我想也不想,从沙发上跳起来,来不及穿拖鞋,冲过去,一把扒拉开她的身体,冲到门外。
门外的李椋披着两肩夕阳,只是,他眼里除了无可奈何,我找不到喜悦,可,我顾不上那么多,扑向他的胸膛,把脸贴在他心房上,流泪。
那天晚上,李椋请我和新晴吃贵州菜,我几乎没吃东西,痴痴地看着他,他用筷子轻轻地敲了一下杯子:“小猹,看我看不饱的,吃菜。”
我粲然地笑了:“你就是我的粮食。”
李椋有点尴尬地笑了一下,自语般解嘲说:“怎么还像个五岁的孩子。”
昆明是花的城市,夜晚的街上,有不少半大孩子挎着花篮在人群中穿梭,央着路过的情侣买花,便宜得像白捡,5元钱就能买一大抱玫瑰。
李椋买了两束扶朗后就拉出一副要告别的架势,我把扶朗塞进新晴怀里,拽住他的胳膊,用很大的声音说:“我要跟你回去。”
周围有目光射来,李椋讷讷地看着被我抱在怀里的胳膊,像是忽然地不知该怎样处理我这只千里迢迢奔来的小猹,有点尴尬地看看新晴:“你不是和朋友住在一起吗?”
“在我找不到你的前提下新晴才收留我的,难道你要她收留我一辈子?”
新晴抱着细细的胳膊,抿着唇看着我们,笑。
最终,李椋还是投降了。
和新晴分开后,他一直沉默,他的家,其实是套二居室,进门后,他头也不回地指着某个方向说,哪是卫生间哪是卧室哪是厨房,像告诉新员工工作工具在什么地方。
只要,在他身边就好,即使,我是他眼里的一匹小小的猹,也应该是一匹皮毛光滑的温柔的小猹。
可,现在,我真的像只警觉的小猹,在李椋的房子里走来走去,试图在某个角落发现一些令我心疼的秘密。
还好,我幸福地失望了。
李椋坐在沙发上,默默地抽烟,不时,抬眼扫我一下,很快,房间里就烟雾腾腾了,我拉开窗子时,一件浴袍落在我肩上:“洗个澡,早点休息。”
我的脸忽地就红了,抱着浴袍钻进卫生间,热水哗啦哗啦地淋下来,我却哭了,每一颗眼泪都是甜的。
浴袍是新的,却是男款,它空荡荡地笼罩了我的身体,一如儿时,我偷穿妈妈的连衣裙。
抹掉镜子上的水气,我看到了一张湿漉漉地妩媚着的脸,弯曲的黑发贴在散着淡淡红晕的脸颊上,我努了一下嘴巴,低笑说:“小猹,我爱你。”
客厅是静的,电视机开着,没有声音,只有画面在寂寞地转换着,我捂着胸口,依在卧室的门上,等我的,却是一张纸条,静静地躺在床单上。
李椋去朋友家睡了,他告诉我吃的都在冰箱里,睡不着时,可以看碟,它们在CD架子上。
我没吃东西也没看碟,而是,躺在床上流泪,它们无声无息地泅进了散发着微苦的棉花气息的床单上。
纵使,我心甘情愿做了那只扑向灯火的飞蛾,李椋却不愿做让飞蛾幸福毁灭的火焰,未曾有过的绝望,汹涌澎湃地淹没了我。
李椋给自己定好的位置,停滞在我爱情的对岸,我将永远的无舟可渡。
我脱下睡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的中间,它们整齐而尖锐的棱角慢慢划过了我的身体我的心。
是夜凌晨,我站在新晴的门口,平静地说:“能帮我找份工作吗?”
她点了点头,递给我一盒酸奶,什么都不问,默默地看我喝酸奶,房间里芳香四溢,所有的花瓶里都插满了扶朗,像小小的太阳,散射出刺目的光芒,我扔开空掉的酸奶盒子跳起来,一根根地从花瓶里拔出,扔在大理石地板上,死命地踩,没有泪。
有泪,是心还有爱未曾死去,爱死了,泪也就干涸了,我不知道李椋的心,过去曾在哪里停留,而现在,在哪里飞,我要不到他,纵使他目睹了我在奔向他的路上,披荆斩棘。
新晴帮我找了份在报社做见习记者的工,我套着牛仔裤,穿着柔软的平底鞋子在昆明的大街小巷跑来跑去,昆明温暾的阳光让皮肤渐渐呈现出优美的麦色,新晴晚上经常出去回来的早晚或者不回,譬如门口的那双号码巨大的男拖鞋、衣橱里的男款衬衣以及洗手间台子上的男用剔须刀,都是一个缄默而明显的故事,她不去掩饰我没必要好奇,爱情是件太私人的事,如果她想让我知自己便会说了,我对所有追问得到的答案都不感兴趣,这样一个优美而纤细的女子,注定是爱情的宠儿,像惹人怜惜的扶朗花开。
她在家时,和我坐在露台的摇椅上说着散漫的话,她指着我胳膊说:“即使你在见习期,也没必要这样卖力气的。”
我笑了笑:“忙起来,我可以忘记所有的疼。”
她抚摩着我胳膊上的皮肤,许久未曾说话,回房间时,她幽幽说:“曾经,他被伤得太深了,爱情于他,就像一场瘟疫。”
我们谁都没提李椋的名字,却都知这个他是谁。
我说:“你都知道些什么?告诉我好吗?”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新晴笑了笑,进房间去了,我呆呆地站在露台上,皮肤上粘着阴而冷的雾气,它们爬进了我的眼睛,凝于睫上。
我总是一次次地失去他的消息,他却永远知晓我在哪里,若是找来就是无爱的纠缠,他找来做甚?若是找去便是受伤,我又去撞额做甚?所以,每次情不自禁靠近他的家时,便伫立在街心,静静地看,再黯然转回。
我不知自己在等什么,或许,我只是,盯住了李椋面容,问:究竟是我哪里不够好?而他,究竟好在哪里?让我所有的自尊在爱情面前匍匐在地?
新晴说自己不是个好女孩。
我否认,在我眼里,她是纯洁的天使,心地柔软善良。她听了,只是笑,然后,我慢慢知道了她的故事,她爱上了挚爱着她的男子的哥哥,那时,她那么热衷去家里找他,其实,不过是为了见到他的哥哥,他那么地幸福却永远不会知道,偎依在自己怀里的女子的耳朵正悄悄竖起,生怕漏掉来自隔壁的丁点消息,直到某天,他想打电话给她时,在分机里听到了心爱女子的声音,她哭泣着哀求他的哥哥不要疏远自己以及他哥哥的长长叹息。
他静静地听着,听着,身体坠落在地板上,后来,他们听到了他苍凉而颓败的声音:“你们……好好相爱,我走了。”
新晴就失去了所有关于他的消息,她和他的哥哥带着伏罪的爱情,离开了北京,来到了昆明。
我看着她,眼睛张得很大:“可是,为什么我没有看见你的他。”
“他在医院,患了肝癌,没有多少时间了,我一直在想,是不是上帝在报复我们的寡情?”说着,泪慢慢滑下她苍白的面颊。“可是,我爱的是他,哪怕拿我的命去换,为了他,我倾尽所有,我请了陪护工人,我必须工作赚钱,哪怕这点薪水对于他的病只是杯水车薪。”
那夜,静得无风,两个为爱徇道的小小女子,相互握着彼此的手,坐在地板上,无话可以相互安慰。
第二天,我买了大抱的鲜花去探望新晴的男友,一个瘦得只有了骨架的男子,除了锐利的轮廓,我看不出这曾是怎样一个英俊帅气的男子,他张着眼睛看着我们,连笑的力气都没了,可,他看新晴时,眼神那么地暖,暖得让人心碎。
报社来电话说有采访任务,我匆匆离开病房,在走廊里,我看见一个面带墨镜的男子低头匆匆掠过身边,虽然,我无从看清他的脸,可是那长长的腿的摆动姿势,我太熟悉了熟悉得一见,心就会一揪。
我犹疑着向前走,在走廊尽头,我还是忍不住回头去望,却见,他进了新晴男友的病房,揣着疑惑,我悄悄转回,在病房门外,我听到了李椋的声音,他抚摩着新晴男友的脸叫他哥哥,虽然,他的面容是如此的平静,虽然,他的声音是如此的常态,可,我还是听到他内心的悲切,无从掩饰。
我的心,轰然的一声,明白了所有。
李椋离开北京,并不是为逃避我,一个连爱都不曾有过的女子,令他,有甚可逃避的意义,他到昆明,只因,知道了哥哥的病情。其实,我来昆明,在新晴带我回家的第一天他就知了,却不肯见,至于那唯一的一次相见,想来,不知究竟耗费了新晴多少口舌。
哥哥拿走了李椋的爱情,可是,无法拿走他和李椋之间的亲情。
我再也没有提起李椋,也没问过新晴,怕是一问,就碰中了她心中柔软的疼。
半个月后,新晴的男友走完了他所有的生命历程,他把新晴和李椋的手合在一起,死死地握着,说不出什么,只有大颗的泪,滑下了脸庞,在睡梦中去了天堂。
处理完男友的后事,新晴说要去外地散心,不肯告诉我们去哪里,她拖着一只小小的行李箱远离了我们的视线,再也没回来过,偶尔,我会收到一张明信片,地址都是不同的城市。我知,她是怕我们担心,所以,用这种方式报与我们平安的消息,却不肯多写一个字。
我已不再向李椋索取爱情,在一起时,我们很少说话,只是,当他抽烟太凶时,我默默夺下他的烟,一声不响地撕碎,扔掉。
后来,当李椋问:“小猹,如果你非常想嫁给我,我们就结婚吧。”
我笑着看他,久久不语,我明白,这不是爱,只是,一个善良的男子,在了却一个小小女孩的心愿而已。
这样的爱,我该不该要?没人帮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