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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本章描述了有关竞争与创新关系的两个基本经济命题。第2节描述了约瑟夫·熊彼特的观点,即不完全竞争市场允许企业从创新中获取更多价值,从而促进创新。 第3节描述了肯尼斯·阿罗于20年后发展出来的一种理论 ,即一个免于竞争且拥有垄断势力的企业,其创新激励将弱于竞争行业中的企业。如果一项创新可能会带来损失现有利润的风险,垄断者的现有利润就会阻碍研发。处于激烈竞争行业中的企业没有相应的创新机会成本。阿罗的理论支持约翰·希克斯(John Hicks)爵士的陈述:“垄断利润的最大好处就是平静的生活。” 根据这一理论,一个能够不受竞争影响的企业,既无必要也无激励去努力创造或改进产品。创新导致的现有利润损失通常被称为“阿罗替代效应”,它是本书反复提到的一种基本力量。

第3节解释了阿罗模型的假设如何限制了其一般性。阿罗没有考虑第2节讨论的有限占有创新价值的影响。此外,他也没有考虑垄断者通过排挤竞争对手来保护其利润的创新激励。而且,他只研究了降低成本的创新。与降低现有产品生产成本的激励相比,竞争对开发新产品的激励可能有不同意义。

阿罗和熊彼特均未探讨创新激励、创新的生产(production of innovations)以及市场竞争状态之间的动态相互作用。第4章讨论了这些动态相互作用,以及与单纯的利润最大化不同的组织理论。我也注意到,竞争减少对创新激励的影响一般不同于合并对创新激励的影响。合并将两个先前独立的实体及其合并前的研发财产置于集中控制之下。若在研发中不存在合并专有的经济(merger-specif-ic economy)或规模和范围不经济,则一次合并不会改变某个产业的研发投资能力。相反,合并使合并双方可以协调经济决策,例如定价和研发投资。第5章更详细地讨论了合并对创新激励的影响,第6章则考察了竞争和合并与创新的实证证据。 zfYbtWdEWvxbhMM6P7GfymhfXtpnST2tvggFc557xh1JtIpc+HVzW5F1b96Xk5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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