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凌给我发来短信,只有短短的一句话:“吃着碗里望着锅里,以后搞不定老婆,不要来找我。”我看了她的短信,叹了一口气,将那短信直接删掉,没有回……
我和周凌能走到今天纯属阴差阳错。她27岁,长得自不必说,柳叶眉,丹凤眼,皮肤白皙,身材凹凸有致,属于那种让男人一见就想入非非的类型,尤其笑起来那眉眼微微上翘,显得妩媚万分。
周凌的姐姐在幸福路开了一家土特产品专卖店。她在那里帮忙,我去的次数多了,自然就熟络了起来。我是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但凡有采购或者搞福利的事情,多半都归我管,估计周凌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我每次去的时候,她总是对我十分热情,顾哥长顾哥短地叫我,那媚眼抛过来的时候,往往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我不是没见过漂亮女人,只是周凌这样的女人确实是人间极品,咱也是有血有肉的正常男人,有点想法也是在情理之中。
我和周凌的勾搭首先是从短信开始的。情人节那天,忽然接到了一条短信,大意是祝福情人节快乐。我一看是周凌的号码,就迅速地给她回了一条:“不好意思,没有情人,你的祝福送错啦。”她也迅速回了我一条:“不好意思,是群发。”
我忽然忍不住想逗逗她,就又给她回了一句:“要不,干脆你做我的情人吧?”
她也不含糊,随即回我道:“好呀,但不知做你的情人有什么好处呢?”
我想了想,还真想不出做我的情人有什么好,就回道:“你放心,我会全心全意对你好。”
她迅速回了短短的几个字:“哈哈,谁图你这个!”
一时无话,我禁不住感觉有些好笑,是的,这年头,又有谁在乎感情这两个字呢。我没有再给她回信息,有时候玩笑还应该保持在一定尺度内,太暧昧了反而不好。
我和周凌的关系取得突破性进展是在去年的元旦,我突然接到她的电话:“顾哥你在哪儿呢?有点东西要给你。”我随口说道:“啥东西啊?”周凌说:“是姐姐特意从外地给你弄的两瓶药酒,大补的,别人都没有。”我说:“我在外面吃饭呢,吃完去你那里取吧。”
由于我经常捧他们的生意,所以他们偶尔会弄一些礼品给我,对此我已经是习以为常,便没有多想。
吃完饭的时候已经晚上9点多了,本想直接回家,却接到了周凌的电话:“顾哥你到底来不来啊,我都快要关门了。”我说:“那好吧,我现在就过去。”
那天和几个哥们儿在一起聚餐,喝了大约有一斤多白酒,有些微醉,踉踉跄跄地来到了周凌的店里。当时服务员早已下班回家,只有周凌一个人在,平时她替姐姐看店,晚上就住在那里。
我进到店里,随口问道:“酒呢?”周凌见我来了,从柜台里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硬纸盒,很神秘地说:“这是姐姐特意从长白山深山老林里弄回来的野山参、鹿茸等名贵中草药泡的,对男人大补的。”
我嘿嘿笑了,拍拍胸脯自夸道:“我这身板儿还用补?”
周凌上下将我打量了一番,有些狐疑地说:“这我哪儿知道?现在的人别看五大三粗的,其实虚不虚只有自己知道。”
我一听这话来劲了,借着点酒劲,大着胆子说:“怎么,不相信啊,要不你试试?”
一句话把周凌说得满脸通红,她骂道:“去吧,你咋这么讨厌呢,试也不和你!”
要说这男女的感情,有时候也需要勾兑,打情骂俏之后本来没有可能的事情也会变得有可能。那天周凌穿了一件白色的半截小衫,下身着一条深蓝色牛仔裤,头发很自然地披散在肩头,散发着无限的女人魅力。
我本来是拿了药酒要走的,但不知为什么,忽然就有些意乱情迷。有时候男人就这样,情欲上来的时候行动根本就不受理智支配。
我掏出一支烟点着,双肘拄在柜台上,有一搭无一搭地和周凌闲聊起来。周凌似乎也没有想让我走的意思,她给我倒了一杯热茶,说:“你喝点茶醒醒酒吧,看你说话都有些颠三倒四了。”
也就是在那一天,我了解到周凌原来是舞蹈学校毕业,后来年纪大了,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才来姐姐的店里帮忙。读书时,她也有一段美好的初恋,只是毕业后男朋友跟一个模样相貌都不如她的有钱人家的女孩儿走了,彻底抛弃了她。
周凌说这话时,充满了伤感,这让我对她的好感倍增。看得出她是一个有爱有梦想的女人,而这样的女人往往比那些仅仅是脸蛋漂亮却头脑简单的女人更可爱。说到初恋,周凌一脸忧伤,我连忙安慰她:“没关系,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会找到更爱你的男人的。”周凌叹了一口气说:“但愿吧,这个世界,最搞不懂的就是你们男人了。”我说:“那是,不但你们女人搞不懂,有时连我们自己都搞不懂自己。”
那天晚上我没有碰周凌,这为我们后来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照周凌自己的话说就是:“如果你那天晚上碰我,我是万万不会从你的;相反,你没有碰我,反倒让我觉得你是一个可以信赖的男人。别看你平时说话挺不着调的,其实我感觉你还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并非随随便便的那种。”我对此不置可否。虽然这个世界婚外情比较泛滥,但我深知自己确实还没有沦落到可以随时将传统道德抛在一边的程度。
如果这个世界的男人可以划分为三种:一是恪守传统道德始终如一的;二是想变心却又前怕狼后怕虎有贼心没贼胆的;三是既有贼心又有贼胆见一个爱一个的。那么我无疑属于第二种。其实像我这种男人也挺可悲的,别看还有点原则和尺度,但也绝非什么好鸟,只是时机没有成熟,一旦成熟了,很容易就沦为第三种男人。
当然,我也从来就没承认过自己是一只什么好鸟,后来发生的一切就证明了这一点。
我和周凌的关系出现实质性变化是在元旦后的一天。周凌让我帮她出一次车,说有个农村亲戚家的孩子结婚,她要去随份儿礼。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谁知回来的路上车子抛锚了,荒郊野外的打不着火,连暖风都没有。车子里跟室外的温度差不多,可怜周凌穿得十分单薄,冻得瑟瑟发抖。我说你穿我的外套吧,然后就把自己的羽绒服脱下来,披在了她的肩上,自己却一个人穿着毛衫跑在马路上拦截过往行人,帮忙推车。等到车子终于发动着了,我也被冻得直打喷嚏。
周凌把羽绒服递给我,不好意思地说:“快穿上吧,小心感冒了。”我笑了笑说:“没事的,好人做到底,一会儿等暖风热了你再给我。”周凌的眼里含满了感动。
其实我这么做没有别的意思,完全出于男人的本能反应,即便是换了任何一个女人,我都会这么照顾她;但这个行为却让周凌认为我是个细心的人。她后来说:“你知道吗?那一刻,我觉得你特别爷们儿,如果做你的女人,肯定很幸福。”
有一次,我在手机短信上半真半假地说:“那你就做我的女人吧。”周凌还是那句话:“好啊,告诉我,做你的女人有什么好处?”我想了想,回答还是跟上次一样:“我会全心全意对你好。”
其实幸福这一词挺笼统的,究竟什么是幸福,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我认为是幸福的事情,周凌却未必觉得那就是幸福。很多时候,所谓的幸福只是我们出轨的一个借口,就好像爱情一样,往往被我们披上了华丽的外衣。剥去这层外衣,你也许会发现,它原本没有那么美丽。
就这样,我和周凌因为所谓的幸福,短信交流越来越频繁,直至彼此产生依赖。有一天晚上,我在单位加班,周凌给我发短信说她一个人很寂寞,让我去店里陪陪她。那一刻我却犹疑了,傻瓜都知道如果我去了将意味着什么。我想到了妻子杜晓梅,想到了儿子乐乐,就这样我在去与不去之间激烈地斗争着。这绝对是一个难以抉择的过程。我几次想要拒绝,但是又耐不住心里的一丝冲动,几番挣扎过后,我还是去了。
一切都在意料中,周凌先是挣扎抗拒,后来是顺从,再后来是迎合……当我汗津津地从周凌身上爬下来的时候,我的心里却空落落的,仿佛失去了什么。我不知道这一刻对我的人生有着怎样的意义,但我知道,我将再也不是原来的自己。